《景笙(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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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笙(女尊)-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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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得迟了,沈墨已经触上弩弓,被灼热的弩弓烫得一下缩回了手。

  景笙一把抢过沈墨的手,发现手指只是略微有些红才松了口气,也这时才发现自己竟然握着对方的手,连忙又一把松开。

  好在沈墨也并不在意,轻轻对着手指吹了两口气,弯眸笑道:“景小姐,我只是有些好奇,刚才这个是怎么发出那么明亮的光的?”

  景笙想想道:“只是一些烟花材料,提取麻烦,也并没有很大杀伤力。”

  闻言,沈墨略有遗憾的将短弩递还给景笙:“景小姐想得巧妙。可惜,倘若能用于军中,必将起到更大的作用。”

  景笙忍了忍,终究没说。

  此时皇王朝还是冷兵器时代,一旦她将超越时代的火器推广,难免会破坏王朝和年代的平衡,揠苗助长对于历史的发展并不见得有利。

  跑了好一会,天色已渐暗。

  撑着墙壁又休息了一会,景笙见沈墨还站在一旁,似乎是等着她。

  这才突然想起:“不好,我家侍女还在那书坊旁边……”

  沈墨笑笑摇头,温言道:“不用担心,方才我和友人在大街上闲逛,正是岭儿小姐叫住让我去救你的。我们约好了一会在城外凤仪亭见面,一同去吧。”

  景笙直起腰,突然抱拳对沈墨道:“沈公子已经是第三次为在下解围了,实在感激。”

  沈墨摸摸鼻子,轻笑:“景小姐是想让我觉得无地自容么?其实三次都只是我多管闲事罢了。对了,上回之事我还要代小秋道歉,他性格一向如此,但实际并无恶意。”

  沈墨的眸子湛星般澄透,清澈见底。

  离得近了,衣衫上淡淡清香飘来,空谷幽然,几能醉人。

  景笙也笑了:“我没有在意。既然如此,那快走吧,恐怕她们要等急了。”

  赶到凤仪亭时,早已有人在那等候。

  岭儿一身青衣飞奔而来,扑住景笙:“小姐,我可担心死你了。”

  不远处,华服摇扇的小姐带着侍女也自亭中走来,头上的钗环去了大半,衣着也有些狼狈,笑容灿烂,正是刚才那位引开戴艺注意的小姐。

  景笙冲岭儿笑笑,对那位小姐道:“多谢王小姐相助。”

  华服小姐折扇一收,露出古怪表情看着景笙:“你还真当我叫王百万啊?”转头对着景笙身后的沈墨道:“沈小姐,你看,这会我可是亏大了,你怎么赔我?”

  这会轮到景笙面露古怪之色了。

  沈小姐?

  回头看去,才留意沈墨今日穿的墨色长衫是开着右衽的。

  皇王朝的男装女装平日均是长袍长裤,裙装只有典礼或者重要仪式上女子才会穿,所以唯一差别便是前襟,男子开左衽,女子开右衽。

  沈墨今年最多不过十七八,尚是少年时,但景笙怎么看都是标准的男子模样,不会联想到伪娘之流,转念又一想到女尊世界凌乱的审美标准性别定义,景笙暗自苦笑,前世留给她的习惯和思维定式看来再想转变是不大可能了。

  沈墨漫步走来,道:“既然是我麻烦了宁小姐,在下认罚。”

  “那好。”这位宁小姐露齿一笑,闪亮逼人,“你不是说你会琴么,那就弹一曲好了。父亲非说那都是靡靡之音,学来无用,徒徒浪费时间,我却偏偏想学。”

  “可是现在并无琴器……”

  宁小姐丢了一张银票塞到侍女手里,边推搡边道:“小玉,给你一炷香时间速度去买琴,迟多久回去罚你默多少遍《君子诫》……”

  “小姐,那不是你的功课,哎呦……”侍女哀怨的看了一眼刚踹她一脚的宁小姐,飞速狂奔消失。

  沈墨仍旧笑着,司空见惯模样。

  岭儿在景笙身后,暗自嘀咕:“幸好我家小姐不这样……”

  景笙听见,不觉有些失笑。

  那位宁小姐已经凑了过来,眼睛星星亮看着她:“你是谁家小姐?这份气度,该是大家小姐吧,怎么这么面生?”

  “在下景笙,是……”

  “啊,难不成就是你要娶四……晋王世子?”宁小姐重又摇起折扇,眼神同情。

  景笙很想翻个白眼,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叹了口气道:“这种事在下做不得主,但我敢肯定不论世子还是我都并不想结这门亲……景笙一向胸无大志,也没想过攀龙附凤,心愿不过是买一两间宅院,手持书卷卧躺于椅,书香花香,春风拂面,有个相爱之人作陪……”

  “果然很没志气。”宁小姐摇头远目道,“本小姐的志向是做个富甲一方的大绅,每日燕窝鱼翅鲍鱼海参,府里歌舞升平乐声不绝,想吃什么吃什么想玩什么玩什么,闲来无事一掷千金博美人一笑,话说起来,王百万这个化名倒也不错啊,大俗即大雅嘛……”

  景笙汗颜,确实比她有理想……

  “对了,小沈你呢?”

  沈墨疑惑地指了指自己,方才笑道:“我的志向定然也不如宁小姐……”笑意渐渐褪去,沈墨抬起头,那双剔透的眼眸里倒映着凤仪亭外起伏的山丘,一直到没有边际的远处,苍凉而辽远,“我的志向就只是能从军报国,守卫这片土地上的百姓吧。”

  声音渐渐淡去,随着风声散落尘世。

  多么美好的理想,在人生最初的时刻,那些愿望支持着我们走了太多的路,然而,渐行渐远,时光如流水匆匆而过时,那些事,你还能记得多少?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一共更了五千,请叫我总攻大人=V=

十三章

  十三

  沈墨的话说完,自己已经先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

  “好了,在下文不成武不就,就是个念想而已。”

  沉默片刻,宁小姐两步蹿过来,摸摸光洁的下巴:“好志向。”

  景笙却怔了更久,沈墨这是想做女尊世界的花木兰了?

  这样的男儿,在现实社会已属少见,在这里,更根本就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奇葩。

  “对了,景笙,你是叫景笙吧,方才我听见你在书坊里给那个恶女说科举事宜,很是有趣,不如再多说点给我听听?”

  景笙回过神,见宁小姐痞气地一撩袍子坐在地上,一副待听说书的模样。

  这副随意自然的样子,让景笙也不再拘束,席地坐到宁小姐身边,笑道:“那些都是虚的,谁家的夫子不会说,字迹工整,注意篇幅和格式,扣题切题,再加上用些典雅词藻,典故引言,莫走什么奇巧拐门,一路稳稳当当写下去,只要不是文采太过不堪,多少都能中第,难就难在你什么都知道却未必能写出来。”

  “这倒也是。”

  景笙想想又道:“做官也并非一本万利,而且……”

  “而且什么?”

  “而且文官太多,其实与国无利。”

  宁小姐翻了个身,对着景笙:“此话何解?”

  景笙翻过皇王朝的历史,这个女尊的世界是从母系氏社会直接演变而来,并不像历史里父系社会取代母系社会,这里也有炎帝黄帝、神农蚩尤的传说,不过在性别上变成了女人。

  在经历了部落社会和一系列生产力的发展,女子为尊沿着广江逐渐建立了国家体系和封建王朝,又经过了几个王朝的更替才到了如今的皇王朝。

  然而历史的巧合,皇王朝的开国皇帝同景笙记忆里宋朝太祖一样是将领出身,前朝国君昏庸无道各地起义不断,这位将军干脆揭竿而起,自立为帝,几经征战,最终登上了九五之尊的宝座,登帝以后她也同样做了一个决定,削弱兵权,增加科举录用名额,重用文官,打压武将。

  最初的立场可能是好的,然而一代代传承下来,文官数量急剧攀升,冗兵冗官冗费,繁盛了上百年的王朝在一片文人墨客颓靡的称颂中腐坏不堪……

  现今的皇王朝也许还没有到这种地步,但景笙想想,大约也不久了。

  景笙尚未开口,沈墨已经也坐下身,轻声叹道:“宁小姐若是家中有人为武将就会知道了……现在尚是太平年间,但若真打起仗来,我军只怕胜少败多……”

  宁小姐诧异道:“这又是为什么?”

  “宁小姐该知道我朝有武将不得单独出征的规定,每每出征定要文官作陪,而这文官的品衔又大都比武将高,遇上公道些的倒好,怕只怕遇上不讲理瞎指挥的,赢了仗是文官的功劳,一早写了奏章请赏,封赏也多在文官,输了则是武将的过失,借着笔墨文官撇的一干二净……而且我朝素有不杀文官的律条……”

  沈墨说得简单,但言语间却带着淡淡的苦涩。

  这样明显驳论族制的话从一个古人口中说起来,何其大胆?

  景笙蓦然笑了,这个沈公子实在让她欣赏。

  宁小姐拍了拍沈墨的肩:“好了好了,别说打仗了,我这可是出来玩的。今朝有酒今朝醉,人生且行且乐,想那么多做什么?”

  说着又拍拍景笙,眨眼道:“忘了说,我叫宁岚,帝都纨绔子弟一个,年芳十七,未婚。”

  那份愉悦配上宁岚闪着亮光的大眼睛极富感染力。

  不知怎么,景笙从腰间摸出那支自己做的笛子,掂量了下,对着宁岚道:“既然琴还没有送来,不如我先吹一曲抛砖引玉如何?”

  “好啊,当然好啊!”

  宁岚连忙点头,生怕她反悔似的。

  傍晚时分,空气里带着清冷的凉意,浮云自天际袅袅而过。

  帝都西郊,一片绿草如茵,远远看去犹能望见凤仪亭宛若腾起的檐角,沉在暮色中,山水画似的清逸。

  悠然笛声静静飘扬,若有若无,细细聆听,清越的笛声似高还低绵延不绝。

  并无绚丽技艺,却如清泉般动人。

  白衣女子长身玉立,举笛轻吹,衣袂自肘间滑落,白皙的手臂被如云青丝拂过,微风鼓起,松散飘扬。

  不多时,琴声渐起,随之应和。

  穿着女装的男子微垂下头,几缕碎发擦过温润的面颊,轮廓柔和,三尺六寸的古琴摆在膝上,古朴雅致的琴身衬得男子指若削葱,修长美丽,就在那一拨一弹之间,曼妙的乐声激昂荡起,融入笛声之中,起承转合,宛如天成。

  华服女子坐在地上,手撑着下巴,看着两人,笑靥如花,眉宇间神采飞扬。

  如斯景象,如斯气度,言语竟不能形容。

  倘若有人此时经过此地,定要感慨,好一首清乐,好一曲风华。

  当晚归家,景笙一路轻扬嘴角。

  连景清来找麻烦也显得不那么讨厌,兴致颇高之下,景笙取了自制的炭笔坐在院中对着木板绘了素描。

  清风皓月,岭儿泡了杯茶坐在景笙下首歪头看画。

  寥寥几笔的人影,五官尚且朦胧,意蕴却已出了三分。

  画了片刻,景笙丢下炭笔,接过岭儿泡的茶,轻啄一口。

  荡漾的月色打在葡萄架上,淡然浮光。

  摸了摸笛子,前尘旧事纷至沓来。

  素描笛子都是前世学的,却是为别人学的,然而那个人却抛下她抛的毫不犹豫。

  也是,他们也许原本就没有什么深情厚谊,在朋友介绍下相识,吃过几顿饭,逛过几次街,牵过手接过吻,彼此心照不宣,就像她顺着父母既定的道路前行一样,无波无澜,然而,倘若不是那场车祸打破了一切,她也许还活在那个不知是谁编制的幻梦里。

  梦醒时,他只说一句,其实你也并不爱我,就可以转身离开。

  到底是谁薄情,谁冷意?

  景笙放下茶杯后仰,突然笑出声。

  “岭儿,去厨房偷些酒来,今天很开心,我想喝点酒。”

  “喂,小姐,这样不好吧。”

  起身,甩袖,景笙笑得狡黠:“你不去那我去。”

  说着已经率先走出了秋竹院,

  岭儿叹了口气连忙跟在景笙身后。

  景府景笙早已摸熟,三两下混到景府的厨房,厨房里只点着一盏油灯,里面有人躺在草席上守夜,呼声阵阵。

  顺手在墙角摸了一坛子酒,回了自己的院子。

  倒了满满两碗,景笙靠在园中眯起眼,仰头喝了下去。

  酒不烈,也不够香醇,但终归是酒。

  麻醉了的神经在酒精中昏昏沉沉,一辈子两辈子她都是这个性格,不温不火,仅此而已,久了连她自己都不记得年少的轻狂和放任。

  到底忘不掉。

  不懂事时打着耳洞背起背包就敢满世界闯的景象,到了最后也不过在父母的哀求下泯然众人,将性子沉淀再沉淀。

  她没有那样能容她放肆的家庭,最终只能变成现在这副模样。

  “岭儿,小姐我这样是不是不大好?别人都如此祈求上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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