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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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之花-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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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和伯纳德。
  社会要求人们遵守公共道德,爱护公共环境,可她却在地铁站里用口红歪歪斜斜画满了她的芳名。为了追求坏女孩的风格,她专门与女友及同性恋女伴儿贝尔在马路上练马路艺术,在纽约的马路边吐唾沫,并吐个没完,吓傻了过路的行人。
  为了表现她对正统文化的蔑视,她把自己的一家唱片公司故意命名为“妖精唱片公司”。
  麦当娜不仅在生活中放荡不羁,肆意践踏禁忌,在舞台上也是如此。她对自己所有的艺术演出都是认真的,一丝不苟,对于冒犯禁忌同样一丝不苟。在《内心独白》这一宣传未来学的神话故事的歌舞表演中,麦当娜全身着黑色套服,一副霸主神气。在她身后是裸背拼命干活的工人。麦当娜边唱边舞,神采奕奕,两手不停地在阴部摸来摸去,并随后爬到一张道具床上,招呼一位工人上床为她服务,与她缠绵。
  在语言上对于禁忌进行践踏,麦当娜比起男性同胞们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麦当娜在情绪不佳时常随口骂人,使用的都是些最有力度的脏话。即使是不生气时,她也时常使用脏话,只要她认为场合适当。麦当娜对于这种语言有着特殊的爱好。这种语言有她需要的力度和违禁特征,能使她在语言上表现她的反叛精神。
  不过,麦当娜最有影响力的践踏禁忌之举是她拍自己的写真集《性》。麦当娜脱光衣服拍写真并不是像一般裸体模特那么本分,她要通过性在不同情景、情节和环境中的意图表现来获得一般裸体摄影无法获得的效果。她不仅大胆地展示自己诱人的豪乳丰臀、圆润的胴体和肌肤,且毛发毕现,身体的所有部位都暴露无遗。她动作大胆性感,而且加进了不少暴力、同性恋的镜头,甚至还有被人凌辱强暴的表现,她的搭档是她最爱的黑女人,当今世界名模,以及她的其他性伙伴。但有关拍写真报道最多的一个特别火爆的拍摄过程,是麦当娜在迈阿密的一家意大利比萨饼店的营业部赤身裸体地品尝意大利馅饼,然后又赤裸着跑到大街上,在众目睽睽之下若无其事地乘坐一辆计程车疾驰而去。待别人报警,警察赶到现场时,麦当娜早已无影无踪。在一次采访中,记者问她的外景拍摄如何完成,她说,在计划好要去拍的场景之前,他们要先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她里面一丝不挂,只在外面披件披风或外衣,到了拍摄现场,她便会脱去外衣,立即拍摄,等周围过往的众人明白过来,他们已经拍摄得差不多了。待人报警,警察赶到时,他们早已逃得不见踪影。麦当娜觉得这样特别刺激,也非常过瘾、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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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挑战禁忌(7)
《性》写真集出版之后极为轰动,首版50万册。虽书价高达美元,但上市第一天便销出15万册。麦当娜并不回避她拍《性》写真集的意图,她说:“我拍《性》写真集是为了打开人的心扉,改变人对性的态度。在某种意义上,我是性革命者。只有脱光衣服,我才感到自由自在。我不仅要做我喜欢做的事情,而且我还要一直这么干下去。”
  当有人指责她有裸露癖时,她立即回应道:“不错我有。但我想所有喜欢看裸体的人也全都有,承认不承认是另一回事。”
  作家、艺术家冒犯禁忌、践踏禁忌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公开的、隐蔽的、积极的、消极的、有意义的、无意义的。另外,就禁忌本身而言也有一个文化问题。在一个地方是禁忌,在另一个地方就不是禁忌;在一个时代是禁忌,在另一个时代就可能成为社会所能接纳的行为规范。从封建时代的人与现代社会的人对自由恋爱的不同态度上,即可印证这一点。作家、艺术家对于禁忌的冒犯一般都是蓄意的。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违禁是为了获得一种绝对的、超越限度的自由,因为无论从哪种意义上讲,禁忌总是一种对人的限制和束缚。作家、艺术家的违禁在主观意图上既是为了表现自己的胆识和力量,更是为了获得绝对的自主权、行动自由和创作自由。它充分地表现在艺术创作的立意上和表现手段上。
  伊莎朵拉·邓肯不仅按自己的方式跳舞,而且也按自己的意图穿着舞衣。在《唐豪塞》首场公演时,她穿着自行设计的透明图尼克舞衣,光裸着迷人的大腿。从客观效果上看,穿着这种透明舞衣,在她跳舞时即会将她舞蹈着的身体各个部位都暴露无遗。邓肯这副模样置身于套着粉红色紧身衫的舞者的大腿之间,显得格外出众,格外引人注目,也格外招人议论。不用说,邓肯大胆的衣饰引起了相当大的轰动,这在当时是一种冒犯常规,也是冒犯禁忌的行为。为了不惹麻烦,瓦格纳夫人连忙让女儿将一件白色无袖衫送到化妆室,并请求邓肯把她送来的衣服穿在她舞装的薄薄披纱下面。但邓肯坚决拒绝。她之所以仅用薄纱做舞装自有其明确意图,她要表现自己所创现代芭蕾舞的天趣与自然。如穿上瓦格纳夫人让女儿送来的衣服,则会破坏她的芭蕾所要表现的理想。因此,她执意要穿着那身透明舞衣,不作任何更改,她要以自己的方式跳舞,要么干脆就不跳。
  由于当时邓肯这样着装可谓独创,而她的裸露程度超出了当时的芭蕾舞表演所能允许的限度,公众对她透明的舞装和漂亮的大腿展开了激烈的争论:邓肯裸露光洁润滑的皮肤是否道德?是不是应该用讨厌的肉色紧身衣把美丽的胴体遮掩起来?邓肯竭尽全力向众人说明着装的自然性是何等重要,她反复多次地向人们疾呼,说肉色的紧身衫是何等鄙俗,何等不雅,赤裸的人体是多么优雅,尤其是当人的胴体为美丽的思想所灌注时,人体是何等纯洁无邪和美丽动人。
  当时,伊莎朵拉·邓肯曾经向瓦格纳夫人预言:“您将会看到要不了多少年,您的酒神祭女和如花似玉的少女们都会像这样装束打扮的。”她的这段话曾被当做异端邪说,但到了后来,伊莎朵拉的预言果然变成了现实。
  对于作家、艺术家来说,打破禁忌是必要的,尤其是当禁忌成了一种扼杀自由创造的力量时,这种必要性就更为不言自明。艺术的创造总要摆脱一切束缚和限制,艺术创造正是在不断打破禁忌的基础上完成的,社会也是在不断打破禁忌而向前发展的。当然,并不是生命中的一切禁忌都应该打破,而且真要是把所有禁忌都打破了,也不一定会对艺术创造和人们的生活有所裨益。禁忌的存在自有其合理性,它的作用在于强化社会的组织结构,稳定既定的生活方式,有时人的安全也需要由禁忌来维护。从另一方面看,禁忌作为社会的稳定性力量也往往会成为新的社会变革、新的生活方式的障碍。所以,当人们渴望新的生活,渴望新社会到来的时候,便会不顾一切地冒犯禁忌、践踏禁忌,此外,人并不一定非要为了崇高的目的才去冒犯禁忌,有时仅仅是为了寻求刺激和冒险,人就乐于去做违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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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挑战禁忌(8)
作家、艺术家喜欢冒犯禁忌除了为获得创作的绝对自由,为争取自我存在的绝对自由之外,追求的就是违禁的喜悦和快感。这种喜悦和快感来源于他们对于禁忌的挑战意识,挑战既表现了他们大胆的冒险精神,也表现了他们力图成为生命的主宰者,敢于与一切阻碍他们主宰者的力量进行对抗和战斗的决心。
  没有禁忌,也就没有违禁,自然也不存在对于禁忌的挑战,而源自对禁忌挑战的一切乐趣也都将丧失。正如前面所述,违禁的乐趣来源于违禁本身,一切魅力都存在于禁忌之中,没有禁忌,违禁的魅力也就没有了存身之处。这在某种意义上充满了精神和心理的意味,因为魅力这种东西实在是人的一种感觉,尽管是对于对象的感觉,但它依然还是一种感觉。
  魅力就存在于禁忌之中。对此,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有着精辟的说明:“禁忌一旦解除,魅力即刻遁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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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直面生命的境遇(1)
真实的生活未必是可喜的生活,纯粹的真理也并非所有的人都能担当。
  作家、艺术家往往更敢于担当生活,敢于直面残酷的现实。他们不要求单一的完美,而要求生活的完整。他们在艺术中也许刻意追求生命的完美,但他们渴望得到的却是生活的全部。
  作家、艺术家敢于与整个芸芸众生的世界为敌,更有勇气和胆量面对惨淡的现实,他们是大无畏的猛士。
  他们勇于直面现实,不逃避、不粉饰现实,不阉割、不歪曲、不篡改现实。他们无所畏惧,全方位地去接触现实,认识现实,并在艺术创造中毫无保留、毫无遮掩地表现现实。
  以真理的探索者和生命的捍卫者的姿态,接受百分之百的生活。
  他们既表现生命之美,也表现生命之恶;既表现人类的善良和仁慈,也表现人类的残暴与无情;既表现世界的光明、辉煌和纯净,也表现同一世界的病态、黑暗与混沌;既表现最表层的社会公众生活,也表现最深处的个体隐秘生活;既表现生命的理想和希望,也表现生命的黯淡与绝望。
  比如海明威,一位传奇式人物,以其生活中的硬汉形象和作品中的硬汉风格而著称于世。他的名言“一个人可以被杀死,但却不能被打败”,广为人知。他因为“精通叙事艺术,在当代风格中所发生的影响”而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
  但你可知道他同时又是一个有另一副面孔的人?他当过拳击手、斗牛士、虐杀猛兽的猎人、帆船上的渔翁、战地记者、士兵,他也是赌徒、酒鬼。他光顾酒吧、脱衣舞场和各种堕落下流的场所。他酗酒、吸毒,和各种各样的女人恣意寻欢作乐。他熟悉恶棍、酒徒、胆小鬼、草莽英雄、夜总会头目、酒店老板、飞机驾驶员、赛马赌徒、形形色色的作家、色鬼、妓女……他为争夺女人而与别人干架,为别人嘲笑他的作品而找上门去与人大打出手,他为了虚荣而扯谎。他挖苦曾帮助过他的朋友,利用别人,然后把别人丢在一边,在朋友落难时袖手旁观。
  他的生活既有震撼人心的辉煌灿烂,也有穷极无聊的平庸黯淡。他享受过美好的生活,也体验过各种堕落与冒险。海明威本人曾把他生活的真相与西班牙斗牛场上妓女的容颜相比:
  啊,那些女人,从远处看,她们都很美,脸蛋儿擦得白里透红,睫毛涂得深重乌黑。可是你走近一看,就会发现她们镶的金牙和粗糙的面容。我的生活也是这样,从远处看,非常美好,令人兴奋。但是你越走近看,就发现伤疤越多……
  从总的意义上讲,作家、艺术家的生活也都是如此,只是表现形式略有差别,生活的时代场景有所变换。
  与贞洁的理想不同,海明威还在年龄尚小时就已懂得男女爱情和两性关系。他成熟很早,13岁时就有了第一个女人。他同上流社会的小姐恋爱,与印第安姑娘一起裸泳。他10岁吸第一根香烟,12岁喝第一杯威士忌酒。他也像其他青年人那样喜欢反叛性的生活,公然破坏禁令。17岁时,他越发喜欢豪饮的乐趣,他给自己的生活定的目标是:海明威,酒满杯。
  海明威喜欢写作,更渴望冒险和刺激的生活。
  海明威习惯于从生活中获得直接经验。他熟悉美酒、毒品,他喜欢赌博,精力过剩,需要刺激远远胜于睡觉。他与妓女逗乐,到酒吧狂饮,到下流舞场去看色情表演和脱衣舞。后来,他当了新闻记者赴战争前线,到法国、意大利采访。在阵地上受了伤,痊愈后当兵打仗。仗打完回到家他成了英雄,生活渐渐变得平淡无奇,乏味无聊,他又在醇酒和爱情中寻找刺激。玛丽雅给了他爱情,成了他躲避无聊的避难所。
  后来他到报馆工作。这时他的文学生涯已有进展,他写的《杀人犯》出版了。与此同时,哈德莉进入了他的生活,他们很快结为伉俪,并一同赴法国巴黎闯天下。在那儿,他们结识了艺术界的名人葛特鲁德·斯泰因、伊斯拉·庞德、舍武德·安德森、詹姆斯·乔伊斯等。在巴黎,海明威忙于写作,很少有时间照顾妻子。妻子受不了冷落,离他而去。后来,在海明威的努力下,他的写作大获成功,发表了一部又一部作品。如《太阳照样升起》、《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老人与海》、《死于午后》等。不少女人进入他的生活又从他的生活中退出,在这些女人中间,有艾洛伊丝、波林、巴黎金发女郎、古巴黑肤女郎、玛莎等,只有玛丽与他长相厮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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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直面生命的境遇(2)
写作并未占去海明威的全部时间,他有足够的时光享受生活。他参加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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