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走私前沿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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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走私前沿地带-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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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假币票面额约5%的价格卖出。活跃于深圳、东莞、广州等市的“批发商”,以面值10%的价格卖给下家,这些下家又以20%的价差,向赴港旅客或入境港客出售,或与港人勾结走私入港,分销获利。
  假币走私与香港更大范围地接受使用人民币有直接关系。伪钞集团走私假人民币入港,令香港店铺及商场防不胜防。假币集团以多种渠道渗透假币入港:一是组织“水客”以身体夹藏的方式,从陆路口岸入港;二是利用往来港澳小型船舶或渔船偷运;三是雇用粤港货柜车司机搭载进港;四是乘坐直通列车或巴士携带入港。他们一般采取人货分离方式,一旦被截获便否认“货”是自己的。有时,嫌疑人也不知道自己携带的是假钞,只是被告知交货地点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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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石走私
2006 年12 月22 日,香港旅客蔡某(男,55 岁) 从罗湖口岸出境,被列为重点查验对象。经人身检查,关员在他佩戴的领带内,发现藏匿钻石14 粒;在其西装上衣袋内,发现钻石1 粒。次日,张某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从罗湖口岸入境,其携带的水晶石117粒、K 金镶钻石半成品项链1 条、K 金镶钻石耳环1 对、K 金镶钻石吊坠1 个、碎钻269 粒,被海关查获。
  深圳海关每年都要查获数百起钻石走私案,从香港走私钻石是目前最主要通道。
  钻石走私也像钞票走私一样频繁,真正来自上海钻石交易所的进口钻石微乎其微(国家规定:除工业用钻以外,一般贸易下的钻石进口,必须通过上海钻石交易所集中报关)。
  随着国内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钻石消费需求不断上升,国内钻石的产量与居民的消费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导致国内钻石加工业和钻饰销售商依赖走私的毛钻和裸钻。2006 年7 月1 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将成品钻石进口环节增值税由17%降低为4%,钻石毛坯免征关税和消费税。税率调整后,一部分钻石商家开始走向正规经营,成为上海钻石交易所的会员,向国家缴纳4豫的增值税。虽然钻石进口零关税,但增值税的存在使钻石走私者依然有利可图。按目前钻石走私情况看,每年钻石走私可逃税10 亿元,与正规进口的钻石比,走私钻石的利润可多10豫以上。据上海钻石交易所统计,2006 年我国实际进口钻石近20 亿美元,而通过上海钻石交易所进口的钻石仅有亿美元。
  目前,走私钻石主要从非洲钻石生产国、俄罗斯、香港3 个区域入境。走私者以旅游方式出境,回程时,利用钻石体积小,在行李中夹带不易被发现的特点走私。比如,部分“印巴”籍旅客,从境外购买钻石,通过人身藏匿,从罗湖口岸入境,然后到深圳田贝、水贝一带的钻石加工厂兜售(这部分走私钻石多为“滴血之钻”)。在非洲做生意的中国商人,销售纺织品与机电产品后,获得大量当地现金,为规避汇率风险,在当地用现金购买钻石,然后夹带回国,卖给做珠宝生意的亲戚朋友。
  走私钻石主要销售到华东与华南等经济发达地区,通过百货商场的珠宝柜台,可轻易卖出。
  我国钻石矿仅有两处,年产毛钻17 万克拉,仅占全球总量的,需进口大量钻石。
  上海钻石交易所2000 年下半年成立,是国内唯一办理钻石进出口手续和钻石交易的机构。2000 年前,我国市场上99豫的钻石是走私进来的。随着上海钻石交易所成立和钻石交易环节增值税的多次下调,“灰色钻石”的比例有所下降。市场上来路不明的钻石,在业界被称为“灰色钻石” (其实就是走私入境的钻石)。走私钻石在市场销售时,要将表面的“灰色”漂去,走私者惯用的伎俩是买增值税发票,对走私钻石进行“漂洗”。
  国际钻石贸易由戴比尔斯钻石帝国垄断,其控制的“DTC (国际钻石商贸公司) ———看货商———加工零售商”全球产业链条上,没有一家是中国看货商,只能从看货商手上拿钻石,处于链条末端,没有定价的权利。近年来,全球毛钻价格上涨约30豫,中国钻石商的零售利润越来越小。一些钻石销售商在深圳沿海城市购买钻石时,为降低购入成本,不要增值税发票只要收据;再加上钻石行业的恶性竞争,使得钻石商家不得不购买部分走私钻石来降低成本。
  戴比尔斯钻石集团的垄断和国内强大的消费市场,使非洲一些国家非法开采的钻石(未取得金伯利证书而非法开采的钻石,俗称“滴血之钻”),只能通过走私流入境内。
  钻石等首饰原料,体积小、价值大,受专业知识和鉴定设备的限制,关员仅凭肉眼难以对各种钻石、宝石、黄金等的成色、品质、种类进行准确鉴别,对实际进出口状况难以掌握。
  深圳关区进口首饰料件大部分是来料加工企业的,这些企业在申报、加工、废料退运等环节,存在走私风险。经营钻(宝) 石首饰加工的企业,进口的首饰原料一般为黄金、钻石等,这类货物的价格主要由品质决定,根据重量、净度、切工、色度等不同,单价存在巨大差异。据海关掌握的价格资料显示,在其他参数相同的情况下,一样重量的钻石,总价可能相差20 倍。同样大小的钻石,若净度不同,单价也相差很大,如大小约克拉/粒的钻石,净度为IF 级的单价为1 300 美元/克拉,而I3 级的却只有370 美元/克拉。
  

野生濒危动物走私
中国海关统计显示:1999 年至2003 年,中国海关共破获走私濒危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案件242 起,起诉走私犯罪嫌疑人323 人。其中,查获国家重点保护和国际公约保护的穿山甲、猎隼、蟒蛇、巨蜥等濒危野生动物活体万只(条);查获羚羊角、象牙、鹿茸、麝香、熊掌等动物制品价值高达10 亿元。
  环保专家介绍,300年前,地球上大约有25 亿个物种,现在只剩下1 亿个!60豫的物种“灭绝”发生在20 世纪。而仅存的1 亿个物种还正以每天“灭绝”1 种的速度灭亡。野生动物因其珍贵、稀少,已经成为世界上仅次于毒品和武器的第三大走私对象。让我们把海关查获野生动物走私的镜头,暂时聚焦到深圳口岸。
  2006 年9 月26 日,香港旅客余某(男) 携带观赏鱼5 箱、15 000尾出境,被罗湖海关查获。同日,香港旅客张某(男,54 岁) 从罗湖口岸出境,海关检查时,发现其手提包内有活鸟5 只,经深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鉴定,确认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草鸮1 只、黄嘴角鸮4 只。二人因涉嫌走私珍稀动物出境,被罗湖海关缉私分局刑事拘留。
  查获观赏鱼、活虾、鸟之类的动物走私,在深圳海关早已司空见惯。这些走私动物的价值当然无法与走私的濒危动物相比。对走私分子来说,濒危动物走私更有利可图,当然,其手法也更隐蔽、手段更残酷,活动更猖獗。因此,海关在查获这类走私时,往往陆、海、空全方位出击,要付出更多的心血,也更惊心动魄。
  2005 年4 月25 日22 时,深圳海关海上缉*快艇中队在蛇口东头角海域巡航时,发现两条小舢板在鱼排中间徘徊。一般来说,正常航行的船,不会在鱼排中间往来穿梭。而且,东角头海域位置偏僻,距香港只有几分钟的行程,加上正在建设的连接深圳—香港西部的通道大桥,以及周围的众多施工船只、渔排,非常便于隐蔽,因此常有走私船只出没。缉私民警顿时觉得这两条小舢板可疑,为了防止渔船望风而逃,驶往香港,缉私人员从其背后悄悄靠近。5 分钟后,缉私艇堵住了两条小船的退路并上船搜查,结果截获33 个塞满巨蜥的木箱(巨蜥俗称五爪金龙,和恐龙一样古老),并抓获一名走私人员。
  为了弄清这批巨蜥的确切来源,海关将巨蜥送到深圳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中心进行鉴定。很快,鉴定结果就出来了:这些巨蜥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其产地是马来西亚。我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规定,巨蜥的资源保护费为每只900 元。根据国家林业局相关规定,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价值标准,按照该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的倍执行,照此推算,此次走私的255 只巨蜥价值高达286 万元。
  巨蜥主要产于东南亚地区和我国的海南、广西、广东一带,数量稀少,它既是我国的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被国际野生动物保护组织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严禁进出口。与一般走私物品比起来,珍贵野生动物的利润要高得多,走私分子在马来西亚以一千克几十元的价格收购255 只巨蜥,一旦走私后进入中国市场,价格将高达200 多元一斤,上了酒楼的餐桌,巨蜥肉的价格更会翻番。
  我国2000 年出台的有关司法解释,列出了200 余种受国家保护的一级和二级珍贵动物名录,规定了对珍贵动物实施走私行为的惩处标准。其中,走私金丝猴、大熊猫、亚洲象、野马等动物1 只(头、匹) 就属“情节特别严重”,可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巨蜥4 只、穿山甲16 只,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将被处以无期徒刑或死刑。尽管法律规定严厉,但走私分子为了牟取暴利,仍然大肆走私。由于野生动物贸易高额利润的刺激,走私仍然猖獗,在最近30 年内,全球已经有4 500 多种野生动物被推到了濒临灭绝的边缘。
  面临严峻形势,深圳海关保持高度警惕,打击濒危动物走私,从未懈怠。
  2006 年6 月3 日,惠东海关缉私分局得到情报,一走私团伙从香港走私珍稀野生动物,将于次日从惠东港口镇入境。次日3 时,缉私民警赶到港口镇海边树林中守候。9 时,3 艘快艇驶到岸边码头,3 辆面包车悄悄驶过去,从快艇上接货后,立即分头离开。缉私民警对嫌疑车辆进行跟踪,面包车兜了两个多小时圈子后,才来到惠东县一个建筑工地上。很快,一辆广州牌货车开了过来,将面包车上的物品往货车上搬。最后一部面包车准备卸货时,缉私民警冲了过去。经清点货物,发现是被屠宰后冷冻的穿山甲,共464 只。
  穿山甲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因国内穿山甲越来越少,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将黑手伸向海外。据了解,这次查获的穿山甲来自东南亚,在当地宰杀冷冻后,辗转香港试图走私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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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制品走私(1)
1 393 张国家一级和二级重点保护的孟加拉虎、金钱豹、水獭等动物的毛皮(价值千万元),铺满1 000 平方米的操场,这是拉萨海关缉私局查获的特大动物毛皮走私案的全部赃物,是由印度绕关走私进来的。
  深圳没有西藏的高原环境,也没有云南的山林边界,似乎缺少野生动物制品走私的外界环境。但是,动物制品比动物活体容易夹藏,走私分子看好的恰恰就是深圳海、陆、空口岸的便利,携带走私动物制品。
  深圳有4 个口岸与香港陆路相通,每天有几十万人进出,一些走私分子利用这种便利,大肆走私动物制品。虽然动物制品比动物活体更容易夹藏和携带,海关查获动物制品夹带走私相对更为困难,但海关关员凭着把守国门的神圣责任感和保护生态平衡的良心,发挥主观能动性,屡屡查获携带动物制品走私案。
  X 光机前老外“亮胆”
  2005 年1 月22 日下午,和往常一样,深圳机场海关旅检关员在入境现场验放旅客,旅客不多,10 多分钟就已经走得差不多了。这时,一名肩上挎着包、手里拖着大行李箱的外国旅客,引起值班关员的注意。他通过边检后,低着头沿着墙根走,行动可疑。值班关员觉得这名旅客有问题,示意他把行李放到行李机上检查。他不但没有停下来,反而走得更快。值班关员追上去叫他,这名旅客才折回检查房。他将肩上的挎包放到传送带上,却没有将行李箱放上去,而是拖着继续向前走。在关员的又要求下,他才极不情愿地将大行李箱放到传送带上。X 光机显示出的图像很特别,一时也无法准确判断是什么物品,值班关员决定开箱检查。箱子打开后,里面是一团团黑乎乎的东西,还带腥味儿,像是动物胆。经清点,共有10 040 个,重千克。海关将货物送到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鉴定,确认这批动物胆为蛇胆,其中9 165 个为网斑蟒胆,875 个为侏蟒胆,全部是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的物种,总价值高达9 000余万元。
  “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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