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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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红楼-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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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把红楼当小说读
  二十多年前,我正偷偷学写小说,无意中被一位同学发现了。同学在讥笑了我的不自量力后,提到了她的博学的哥哥以及哥哥对《红楼梦》头头是道的评析。我那时似乎并不太在意她的“打击”,她对哥哥的崇拜以及“一套一套”的“怎么怎么样”的红楼让我分了心,我期待着她说出下文。可惜的是,她并没有说出她哥哥对《红楼梦》到底有怎样的评价。我后来所能记起的只是她说话时的语气和曾有一个普通人对《红楼梦》的着迷。
  有很多次我在想,他是怎么解读的?
  《红楼梦》本是通俗小说,民间流传“老不看三国,少不读红楼”,这句俗语从一个侧面说明《红楼梦》存在着一个广泛的读者群。但在我的印象里,《红楼梦》早已登上大雅之堂,《红楼梦》的解释权在专家手里。我所理解的红学专家,就是穷其一生或者半生或者至少生命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研读《红楼梦》并卓有见解的人。这样的想法也许并不止我有,当以十年之功,自称“秦学”研究者的刘心武先生在“百家讲坛”开讲《红楼梦》时,一再宣称自己是“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这固然是刘心武先生的谦虚,但这话恐不止是对广大观众说的,也像是对“红学大家”说的。后来的事实证明,刘心武集索隐与探佚于一体的解读,确实搅动了一池“红”水,各路专家或褒或贬,受到启发者纷纷发挥想象的余地,红楼探佚大有“乱花渐欲迷人眼”之势。《红楼梦》的研读范围已经由索隐、探佚发展到对脂评的研究了,这当然不是坏事,至少说明红楼文化得到了广泛的回应,只是让人感觉对《红楼梦》本身的研读却在淡化。
  《词的故事》完稿后,我蒙发了以《红楼梦》文本为依据,从细节中,用小说本身提供的材料来解读红楼的想法,以找到作品本身给读者的感觉。因为小说和论文不同,和其他文学体裁也不同,它本身塑造人物,塑造人物性格,又有人物活动的社会环境。而优秀的小说,则更为生活化,真实而自然,有着多重精彩丰富的内涵,从这个意义上来体会作品,读懂作品,才是对作者的最大尊重。当然,读者的解读可能不符合作者的本意。作者在写作某个人物时,一定会有自己的看法。他的看法与读者的看法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但那正是优秀小说家的优秀作品给读者带来的阅读复杂性。
  小说是与人生做参照的。无论是以宫闱秘事为基点的索隐派,还是以作者经历为依据的“自叙传”派,或是以“脂评”为依据推测故事发展与人物结局的探佚者,无一不是与人生做参照,而读者也会把自己的人生经验、体会、思考融入到对小说的解读中,虽然作者未必然,但读者自有其“合理”的解释,我谓之为“读小说”。《微观红楼》便是我读小说《红楼梦》生发的一些想法。
  就这样,陆续写了几十篇后,我将文稿发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编辑,反馈回来的消息是“大家都说好”。我自然知道这里有鼓励的意思在,但也让我信心大增。于是终于成就了这样一本《微观红楼》。
  微观红楼,从小处着眼,书中求证。不用索隐,也不去探佚,而是把红楼当小说读,把红楼当社会人生来看,一句话,一个情节,一个疑问,一个人物都可以作为探索的因由。因《红楼梦》版本较多,而且有些内容差距较大,为此,我基本以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版本为依据,或解答疑问,或探索人物心理,或分析社会环境,或前后对照,或跳出文本,以切近现代社会的视点来阐释人物。写出来了,自己也不知算什么东西。
  可巧近日看到王蒙先生的一段文字,忍不住暗自发笑。王蒙先生说:“红学是一门非常特殊的学问,是非常中国化的一门学问。不是一门严格的科学。它不完全用严格的逻辑推理,如归纳或演绎的方法,也不完全用验证的方法来研究。更多的时候采用的是一种感悟,一种趣味,一种直观、联想、推测或想象,而这些都是不那么科学的。另外它又是非学科的,我们无法把它限制在文艺学、小说学、文体学等学科之内,它扯出什么来就是什么 。”我所写的当然更称不上研究,不过,倒很像王蒙先生说的“它扯出什么来就是什么”,这也是使我发笑的原因。但愿读者读了有些启发,我便心满意足了。
  寇秀兰
  写于2009年11月21日
  

当石头的寓意
古代神话传说中,因共工触不周山,支撑天地的柱子断折,致使天倾西北,地陷东南,天出现一大洞,大雨不断,洪水泛滥,野兽横行,人类面临着空前大劫难。为拯救人类,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经过这样一番整修,天地才又恢复正常,人们才得以生息。
  神话里女娲补天用的石头是大是小没有交代,到了《红楼梦》中,作者自言“女娲炼石已荒唐,又向荒唐演大荒”,石头便有了确切的尺寸。第一回中交代,女娲所炼五色石,高十二丈,见方二十四丈,也就是长与宽均为二十四丈,底面是一正方形,总体看是一长方体。共炼这样的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实际工程用料三万六千五百块,余下一块没有派上用场,便“弃在了青埂峰下”。只是此石已与无知无识的顽石不同,“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自去自来,可大可小;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遂自怨自愧,日夜悲哀。”
  虽然这事有点荒唐,但“细玩颇有趣味”。石头所怨何来?并不是书中所说“独自己无才”。如果无才,也是大家都无才,所有的顽石被女娲炼过后都成了成品,自然都有了补天之才,但由于女娲计算不周,虽然这块石头也成才,但无奈没派上用场,被弃之不用。未经锻炼是顽石一块,但已通灵性就不同了,他有了思想,于是也就有了痛苦。何况这痛苦原因不是因为自己没有才能,而是机会的不平等,这就产生了怨。女娲具有神力,何以会出现计算方面的低级错误呢?既然出现了,女娲也该为此负责,给这石头寻个其他的出路与用场,结果却很不负责地弃之了事。
  石头情绪很不好,除了“自怨”还有点“自愧”,这是因为有了自尊的意识。
  同由女娲锻炼,别人都就业了,而且是“补天”那样的大用途,独自己没有用,如何面对众人鄙视的目光?无形中会产生羞愧心理。因怨而悲,因愧而哀,自是难免。
  所谓补天,其实是作为栋梁之才,为国效力。那么这块被弃之不用的石头只想得到一个位置吗?而且必是用于补天?
  还是到书中来找答案。关于石头的一组数字颇有意思:十二;二十四;三万六千五百零一。这些数字用于计算石头的体积,但由于这些数字有一些奇怪的巧合,我便想它应该还有另外的意思。
  十二:一年有十二个月。二十四:我国长期用的是农历,历法中一年有二十四节气;而且书中是很喜欢用节气的,薛宝钗用的“冷香丸”药方里,便是四时之节:雨水、白露、霜降、小雪,所用的几样花蕊一律对应着时间:春天的牡丹、夏天的荷花、秋天的芙蓉、冬天的梅花。而且用量都是十二——十二钱或十二两。三万六千五百零一,通常认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按这样方法计算一百年便大约是三万六千五百天。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不是精确的时间,也许精确算起来,一百年正好是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天。但是这个精确的时间对于普通人来说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如果回答一百年是多少天,恐怕大家还是会得出三万六千五百天这个结果。
  这个可能在事实上存在的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天中的一天就这样稀里糊涂地给丢掉了。这几乎是无法避免的错误,也是被遗忘者无法避免的悲哀。如果再联想下去,最常见的比喻,人生也是百年。百年也就是人的一辈子。在这百年里,如果一个人什么都不做,那就是空活百岁。人类一直在追求自身价值的实现,这也是人生的意义。石头希望自己有用,他经常自去自来,他在寻找机会,位置并不重要,“可大可小”,他只要有所作为,而受不了在时间里被彻底放弃当成废物。这与儒家学说不谋而合,儒家是讲究“入世”、“进取”的,在历代名人中,我们都可以看到这样的例子,杜甫身为平民,只做过很小的官,却始终怀着忧国忧民之心,一直想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要“再使风俗淳”;李白一再回首长安,“长安不见使人愁”,也是想实现自己的治国抱负;辛弃疾满腔报国热情,渴望恢复中原,一生却很少被重用,临终前尚在大呼杀敌……当这种理想不能实现时,文人往往选择另一条道路,所谓看破红尘,或者寄情山水,独善其身,或者沉湎于享乐的灯红酒绿,周邦彦酒前要“歌筵畔;先安簟枕;容我醉时眠”……人生最重要的是体验。具有灵性的石头背负着“无才补天”之名,他必然会选择到尘世历练一番,这是对人生的另一种态度。朱敦儒说“几曾着眼看侯王?玉楼金阙慵归去,且插梅花醉洛阳”,便是对那种现实追求的反叛,他需要的是“且插梅花醉洛阳”的享乐。石头无望大展宏才,他便要到人间“受享”去了,因此那和尚才满足他的愿望,携了他投生到“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
  这也正是石头的“幻形”宝玉“毫无来由”地厌弃官场经济,追求自由平等的原因。
  在经历几世几劫后,这块石头出现在一位空空道人的面前。他已经淡然了,不再有人生的遗憾,因为有了“生前身后事”,而且是传奇一样的经历,这是生命独一无二的体验。身外之物,带不来也带不去,只有自身的体验才是唯一属于自己的东西。古人衡量成功的三条标准是:立德立功立言。前两个都是生前事,唯有立言是身后事,石头并非“枉入”,而是有所得,所以他要“倩谁记去作奇传”了。而空空道人的经历,却又正好验证了宝玉的经历,那空空道人看了石头记,“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空空”道人,本是身入“空门”的,先有了人间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这样一个观念,可是当他读到《石头记》之后,他的观念却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空”境而领会到了人生万象——也就是所谓“色”,这时候他用有情之眼再去观照世界万物人生,直至这时才悟到真正的“空”便是有情世界,若无情何来色?那么也只有无情才可能成空了。这就说明因空见空是不彻底的,而必要见色——入情——悟空这样一个基本程序,方始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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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贵的饮食
只要是人,就离不开吃。看电视剧,除了床上戏,就是餐桌戏,可谓食色皆备。贵族之家,多喜欢举办宴会;平民小户,也少不了亲朋餐会,只是吃的形式,吃的内容,吃的氛围不同。《红楼梦》中多次讲到吃,让人感觉最精彩的,除了那次醉倒众芳的夜宴,就是醉倒刘老老并且让刘老老有幸在怡红公子的床上打鼾的那次。
  对于“诗礼簪缨之族”,“温柔富贵之乡”的贾府来说,吃什么、怎么吃与过惯苦日子的平民百姓粗茶淡饭聊以果腹即能满足的最低要求自是不同。不止那时的贾府,即使现在,也依然不同。据说新中国成立后的困难时期,刘青山(记不大清是不是他了)喜欢吃韭菜馅饺子,但又受不了韭菜的不易消化,于是厨师便想了个把韭菜包在面皮里,然后再将韭菜抽出的办法,保留其味,不受其害,可谓两全。人类饮食的进步,比文明的进步更快,饮食精细化更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比方把普通的豆芽菜掐头去尾,只留中间一段,再往豆芽里面灌肉沫,于是一盘豆芽菜的身价倍增。但我觉得,这么做实在是让人腻烦得慌,说好听了是培养人的耐心,说难听了纯粹是折磨人,比练毛笔书法还磨人性情。
  贾府的宴会,吃不是主要目的。天天吃,怎么也吃不出新鲜感了。游大观园时,摆上了点心,盒内有一样是一寸来大的小饺儿,贾母对这还有点兴趣,因问什么馅儿,婆子们忙回是螃蟹的。贾母听了;皱眉说:“这会子油腻腻的;谁吃这个!”那一样是奶油炸的各色小面果;也不喜欢。因让薛姨妈吃;薛姨妈只拣了一块糕;贾母拣了一个卷子;只尝了一尝。别说贾府的上层人物,就连唱戏的芳官因吃不惯那“面条子”,告诉了柳嫂子先给做一碗汤盛半碗粳米饭; 柳嫂子却不敢怠慢,送来了一碗虾丸鸡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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