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囚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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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囚笼-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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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你不能确定他什么时候能醒过来?”林逸风漆黑的眸子滑过一丝阴冷,“在你擅长的医学领域,还有你不能确定的事?”

看见BOSS眸中的寒光,林朗有些头皮发麻,他知道,这是BOSS对自己回答不满的表现。就算惧怕他,可眼前的情况又不能欺瞒。

他只能硬着头皮道:“BOSS,我实话实说,病人以后会变成植物人……苏醒过来的时间要看他自己,或许一个月、两个月,也或许一年、两年,甚至更长时间。”

得知真相的林逸风愣了愣,看向床上躺着的萧迪:“是么……”

苍白的手指抚过他的脸颊,林逸风认真描摹着这张自己熟悉无比的俊颜,指尖轻柔地依次滑过他的额头、越过他的鼻梁、拂过他的嘴唇、点过他的下巴……最后,又将食指轻轻覆在了这“熟睡”男人紧闭的眼睛上。

“萧,你说我该拿你怎么办?”

林逸风自言自语着,手指却有些微微颤抖,连带着指尖触碰到的萧迪的长长睫毛都颤动不已。

“我知道,你内心其实一直都渴求自由,想要从我身边逃开。我清楚得很,你恨我,恨我把你带上这条黑暗的不归路……萧,我也恨我自己,把不属于这边世界的你,硬生生拽过来,分明想要温柔对你,可是每次都会被我搞砸啊!”

一向高高在上的林逸风,此刻却半跪在床前:“萧,跟我在一起,你一定很累吧?不然的话,天生工作狂的你怎么可能会想要休息。”

站在一边的林朗哪里见到过这样的BOSS,早就被BOSS的柔情惊得三观尽毁,不过他还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

“BOSS,您要是希望萧爷赶紧醒过来的话……”

林逸风打断他的话,冷然道:“连你也要提醒我给他初拥吗?”

“不,不,林朗不敢。”

此时林朗才忽然反应过来,这种事哪用得着自己去提醒。BOSS要是真想给萧迪初拥,早就在第一时间就这么做了。明明都跟了BOSS十几年,自以为了解了几分BOSS的脾气,现在才发现,自己之前的感觉良好,不过是可笑的自以为是,简直是愚蠢之极。

“你去叫人把这里收拾一下,再搬些必要的医疗设备进来,就按照特护病房的标准来办。”

“是,BOSS。”

“对了,忙完这些你再去医院看看林磊,尽力治好他,夜厦的管家可不能是个残疾。”

刚才还恨不得把林磊挫骨扬灰的BOSS,为什么现在的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变?

“是,BOSS。”虽然心有疑惑,可林朗还是答应着恭敬地退出房间。BOSS就是BOSS,没人能够猜的透他的想法,就好像没有人清楚他实力到底有多恐怖一样。林朗只知道,他们这些从小就被BOSS捡来收养的孩子,只要无条件的服从他的命令就可以了。

若是忤逆BOSS,那林磊现在的下场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林磊还是呆在BOSS身边时间最长、最受BOSS信任、又精明能干相当于左右手一样存在的夜厦的管家啊,尚且被教训成那样……

林朗轻轻带上门,看到走廊上的斑驳血迹,是BOSS刚才教训林磊留下的吧……医生无声地摇摇头,朝走廊尽头的电梯走去。

碍眼的白大褂一走,房间里便只剩林逸风,陪在躺着的萧迪身边。

林逸风摩挲着他的手,还是温温的——就算昏迷变成植物人,毕竟还是活着啊。

不像自己,看似活着,实际是早就死过一次的人。没有体温,没有心跳,是冷血的、噬血的行尸走肉而已。

身为血族,便注定是孤独的。

罪孽的沾满鲜血的灵魂,是连恶魔都会摒弃的食物。

灵魂早就失去了原本的纯净原色,死后无论是天堂还是地狱,都注定与自己无缘。无论是躯壳还是灵魂,都会灰飞烟灭,不留一丝存在过的痕迹。

比起这样毫无意义的死亡,大部分血族都会选择行尸走肉一般冷血的活着。

被时间遗忘的一群异类,被神明抛弃的无可救药的恶魔,忍受着漫长的岁月,身边经过各种各样的过客,却不会有谁能够常驻自己身侧。寂寞可谓是血族最大的敌人,孤独才是与己相伴的近邻。

林逸风握紧了萧迪的手,想到了林磊之前看向自己的眼神里的倔强与苦涩。

林磊的目的,就是想让自己中意的萧迪成为血族,让他在这冗长的时间里陪伴自己……还真是可惜了这孩子的用心良苦。如此想着,林逸风的嘴角不由掀起一抹嘲讽,轻柔地把萧迪的手放回被子里,凝视他的睡颜。

“有谁会愿意变成我这样不老不死的冷血的妖怪……就连我自己,都是在吸血鬼的阴影里躲了近千年,才勉强接受这样异类的自己。而那个违背我意愿给了我初拥的混蛋血族,我竟怎么都想不起来是谁!”

如果林逸风还记得那个血族的话,肯定会亲自动手将浸了圣水的银匕首没入他的心脏,封他入棺!

林逸风倾上前,蜻蜓点水般的吻上萧迪的唇,印刻下自己的承诺——

“萧,只要没有得到你的许可,你便永远都会是人类。现在,就好好睡一觉吧,我有的是时间等你醒来,听你亲口说出自己的选择。”

卷二:迷惘

萧迪沉睡后,又出现在林逸风身边、带来黑暗的人是……

050 同病相怜的异类

H市综合中心医院,住院部精神一科,604室。

林逸风坐在沙发上,正对着病床,沉默地看着床上对自己视而不见依旧自顾自上网的少年发呆。

他已经来了有半个小时,进门后一句话不说,007竟也没理他。

又过了十几分钟,床上的少年终于合上笔记本,淡淡地抬起头,好像回望了他的目光:“看来他还是没避开,不然你不会来找我。”

007所说的他,自然是指萧迪。

林逸风往前坐了坐,嘴角泛起一抹苦笑:“是啊,最可笑的是明明已经坚持到了最后一天。我真没想到,他竟然会自己跑来主动来找我……”

007仅露出的半张脸上看不出表情,淡然道:“所以呢,你来找我,是要我退钱给你?”

“怎么可能?”

少年微微偏了头,墨绿色的刘海斜了斜,露出海蓝色的右眼仔细看了这沮丧的男人一眼:“啊,不会是想要我帮你唤醒他吧?你知道我的能力,这个多少钱我也帮不了。”

男人摇摇头,伸出自己的右手:“这次,是要你帮我看看。”

海蓝色的眸里闪过一丝惊讶,007淡笑道:“之前我想看那么多次,可你不是一直拒绝,还自信满满地说你的命运都只掌握在自己手里吗?怎么,他的事就让你受到那么大的刺激?”

“萧迪现在这个样子,我整天也是闲的无聊。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发现隐藏在暗处的那双一直关注着我的眼似乎越来越近……我想,找你的话,或许能找到潜伏在阴影里的那个人,趁着萧现在‘休息’,这件事早点解决比较好。”

“说到底,还是为了他。”少年一边说着,一边伸出左手,用纤细的食指抵上男人的无名指,“我也是第一次查看血族的未来,这次的问询免费。”

莹莹金光自少年身上发出,暖暖的光芒带动起他周身的空气流动,吹得他额前盖住了眼睛的留海都整个掀起。

林逸风还是第一次同时看见007的两只眼睛,看见两个瞳色迥异的眼眸时,心里的惊讶都盖过了指上传来的犹如电流的不适感。

难怪007会一直蓄着那么长的留海,明明长得俊逸非凡,却非要遮住大半张脸,整日一副邋遢阴暗的样子示人。原来都因为他长了这样一双眼睛——瞳色一金一蓝,各有特色:金的璀璨耀眼,蓝的明朗清澈。

分明是迥异的瞳色,却因为长在少年的脸上显得如此和谐,平添了一份神秘而特别的美感。

“你的眼睛很美,为什么非要遮住它们不可?”

007闻言一怔,瓷白的脸上划开一抹淡笑:“你觉得它们美,是因为你跟我一样,属于异类。普通人看见拥有这样异色瞳的我,只会认为我是怪胎。”

林逸风微微皱了皱眉,感觉身体流过的仿佛电波一样的力量忽然加大了电力,看来007是不喜欢外人评论他的瞳色。

“007,你也知道你跟我是同类。你干脆从医院搬出来到我的夜厦去,在那里,不会有人敢对你指指点点。”

查看完毕的007收回手指,周身温暖的金光也渐渐消退,空气恢复平静的常态。长长的留海再次垂下,盖上了他的两只眼睛。

“我说过,在十八周岁到来以前,我哪也不会去。”

少年的声音冰冷而疏离,似乎宣泄心里的不悦。

林逸风忽然想起最开始遇到007时,007所说过的话。

那是五年前,当时才不过11岁的少年心理已经成熟的像个大人。

当年的他说过一句话——我的出生,就是命运给我开的最大的玩笑。因为我是一个只会给别人带来厄运的人,而这一情况会持续到我成年的那一天为止。

当时林逸风只当这是007不肯跟自己走随口胡诌的借口而已,那么多年过去,现在想来,应该不是那么简单。

林逸风正色道:“你怕会给我带来厄运?”厄运什么的,别人或许会害怕,他林逸风怎么可能会害怕。自己本就是被诅咒的罪孽之人,不,他连罪人都称不上,早已是非人类了。命运早把他唾弃,还会怕什么厄运降临?

“噗!”007嗤笑一声,讥讽道:“你别把我想的那么善良。我不能搬出这里,纯粹是为了我自己着想。医院是什么地方,是病人、痛苦之人的聚集地,这里弥漫的怨气、戾气和死气都比别的地方要沉重的多。我泄露了那么多天机,躲在这里,还能借这些负面力量掩护一时。”

少年说着,起身下床,窝到林逸风旁边的沙发里:“而且,你竟然还要我跟你在一起,哈哈……”

他笑的恣意而任性,林逸风却是听得很不爽:“有什么可笑的。”

007停下大笑:“跟你在一起,我可还没自怨自艾到嫌自己命长的地步。”

“这话是什么意思,你从我身上到底看到了什么?”

少年转头“看”向林逸风,话音陡然一冷:“黑暗,除了黑暗还是黑暗……你说的那个在暗处一直观察着你的眼睛,我根本看不见。我唯一能确定的是,这黑暗已经很近很近。换句话说,你潜意识里一直忌惮的那个东西的真实面目,很快就会出现。快的话,也许就在最近这一两天。”

“是吗?”林逸风眼神里有些失望,他没想到007会看不见自己的未来,“最近一两天……最好越快越好。”

“说起来,你真的不记得你的上代了?”

“嗯,不记得了。我不是跟你说起过,我的记忆里好像缺失了最开始的那一部分。怎么,难道你发现什么了?”

007倚在沙发里,单手托着下巴:“要说发现了什么的话,我也不是很确定。只不过,刚才在窥视神机的时候,发现你的记忆可能曾被人封印过……不过我对封印符法不是很精通,而且就算真是这样,估计也是几百年前的事了吧,现世里还能不能找到这个门派的传承恐怕都成问题。”

“这样啊,那算了。反正不过是少了点记忆,就当是我忘了。”林逸风起身,准备离开——

“反正我活了那么久,最不缺的就是回忆。007,好好照顾自己,我走了。”

051 来的比预期还快

林逸风所没想到的是,他所说的越快越好,真的一语成谶。

出了医院的当天晚上,他就坐上了飞往M国N。Y。的航班。

最讨厌出行的他,竟然在短短30天内,出了两次国。

上一次是欧洲,这次是美洲。

如果说去欧洲是为了解决公司的公事,那么这次出行完全是为了私事。

原因无它,林逸风在探望了007后,还没走出医院的大门,驻守夜厦的手下便给他打来了紧急电话——

一群身份不明的牛人袭击了夜厦,虽然对方只有十几个,但是实力相当强,夜厦的守卫根本不是对手。奇怪的是,他们并没有杀人,只是掳走了萧迪。临走时,还给林逸风留口信说,必须要他本人亲自飞到N。Y。,才能确保萧迪的安然无恙。

看来,007的预感还是很准的,只是没想到,那隐藏在黑暗里的人,竟然出手这么快!林逸风一想到还在沉睡的萧迪,就不禁担忧。

说到底,还是自己大意了,夜厦的管家林磊被自己打得躺在医院里,看来敌人就是瞅准了这一时机,还趁自己不在偷袭了防备力薄弱的夜厦。

时间好像一下子变了节奏,变得格外难熬。

过去,于不会老不会死的林逸风看来,十几年时间也不过是弹指转瞬。然而心中,在飞机上呆的短短十几个小时,却好似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这样被人威胁,被人牵着鼻子走,是林逸风记忆里从未开过的先例。若是搁在过去,林逸风绝对不会为了一个普通人就这样贸贸然前往自己并不熟悉的国外。

就算身为血族,林逸风还是不大习惯坐飞机的感觉,下机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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