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八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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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八十年代-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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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颁奖了,一只挂钟。外公几个人去领奖了,捧着挂钟走了半天带一夜,早晨才把挂钟挂到了村部。可能受这件事的影响,外公他们学骑自行车,然后又凑份子买了一辆。外公跟我说这件事时,已记不请自行车的产地,想了想说应当是上海产的。那时只有上海产自行车?想必是这样。常州的“飞鸽”是在多年以后才有的。在七十年代,自行车无疑是奢侈品,犹如八十年代初期城里的小轿车。如果有骑自行车到村上来的,通常都是公社以上的干部,或者是邮电局的邮递员。我们村上有三辆自行车,书记一辆,学校校长一辆,还有位在县城某工厂上班的老陆。我曾经向老陆借过一次,刚学会骑自行车,跃跃欲试,听到外面自行车铃声响了,忍不住跑到老陆家,说:“借我骑一圈,就一圈。”老陆竟然爽快地借给我了,二话没说。老陆家住庄北,我由北往南,过了桥,一直骑到学校门口。这是一九七五年的夏天,我初中毕业了,身高一米七五,不要耥车,跨上车,左脚一蹬,车轮就转动起来。我萌生买一辆上海“凤凰”自行车的想法就在这个夏天。在外村代课的那些日子,我也很想有一辆自行车来回,但这实在是太奢侈的想法。等到一九八二年,读大学二年级,有自行车的同学开始多起来。我们几个要好的同学凑了一笔钱,合买一辆自行车。当时,常州的飞鸽牌也很流行,但在商量买什么牌子时,我毫不犹豫地说:“买‘凤凰’吧。”

返回与逃离(8)
“飞马”和“大前门”香烟。我现在还没有戒掉香烟,有这样那样的原因。如果追溯历史,或许与我少年时期对“飞马”和“大前门”香烟的迷信有关。这两个牌子的香烟,特别是锡纸装的大前门香烟是不敞开供应的,需要有关系才能买到。这个状况持续了不知多少年,后来不抽这两种牌子了,流行上海产的“牡丹”香烟,也要找关系才能买到,八十年代中期仍然是这样的状况。当时一般的人都抽几分钱一包的“经济”牌香烟,有海绵嘴的香烟很晚才在我们村上稀奇地出现。拣香烟屁股,是我读小学时常干的一件事情。特别是在冬天,文艺演出和电影多,一散场,就可以钻到凳子下面拣香烟屁股。如果拣到二十个,是很大的收获呢。五个烟屁股相当于一支香烟。剥掉卷纸,将烟丝揉散,再合拢到一起,就是一盒烟丝。抽水烟的人,把烟丝塞进烟斗,抽纸烟的人,用烟纸卷好就是一支香烟。
  仅仅是牙膏、自行车和香烟,就把一个繁华的上海打造出来了。在一九七五年的暑假之前,我从未有过某一天能够去上海看一看的想法,因为当时我连县城也没有到达。这年的暑假,我随船到了县城,我拿着勾刀,在县城体育场跑道外,将茂盛的杂草成片割下,再运到船上。这些草是用来沤渣的,它与河泥混在一起发酵,用来肥田。这是中午,城里的人都在午休,我和几个伙伴站在操场上,挥汗如雨。体育场的入口处在南边,有水泥框架的门,门前一条东西向的小河将县城一分为二。过了桥,马路的右边是县委的家属楼,左边是一所中学。五年以后的一九八年九月,我到这所学校补习。偶尔到体育场散步背书,总会想起自己拿着勾刀站在跑道上的样子。在临近考试的前两个月,我在东方欲晓时,会独自一人,悄悄起床,出了学校门,过了小桥,站在体育场入口的门下,借着昏黄的门灯读书。这时,我知道,自己有一天会有靠近上海的机会。
  一九七五年县城的模样已经让我进了大观园,不必说未去的上海将会给我带来怎样的观感。我同学的小姨和小舅在上海工作,过年时常常到这边来。他们的衣着打扮和我们显然不同,而且观念也不一样。我们在春节的那一天,即使有病,但绝对不能吃药的,因为大年初一早上起来就吃药实在是不吉利的。我去同学家时,他的小姨打喷嚏不停,同学的舅舅就把药拿出来,说感冒了,赶快吃药。同学的妈妈说,大年初一,吃什么药。上海的姐弟俩都笑了:姐姐还迷信呢。弟弟倒了水,姐姐吞了药。因为有亲戚在上海,同学家的糖果和我们村上的人家都不一样。我们吃硬糖,他们吃软糖。软糖是牛奶糖,我吃了以后才知道牛奶就是那股味道。我不喜欢软糖,不仅是味道,关键是会粘在牙齿上,很难受。但软糖的糖纸我非常喜欢,可以用它折成一个舞蹈的傣族姑娘,有几年我特别喜欢折纸。
  我那时非常奇怪,上海人为什么每年要到乡下过年,不必说生活上的差异,光是路途劳顿就非同寻常了。而且要来,都是成双结对。终于有一天,我从同学那里知道,上海的住房太拥挤了,他的小姨和姨夫、小舅和舅母也不能经常住在一起。舅舅结婚很长时间了,还不能怀孕,舅母归咎于不常在一起,即使在一起也十分慌张。这样的说法,在我到苏州以后,完全认可了。我从小巷子里走过,看到贴着红双喜剪纸的窗户,里面是个很小的房间,不用进去看就知道它很小,因为整个房子就那么大的空间。多数城里人也用马桶,早上的公共厕所从来是拥挤的。即使在苏州这样已经算文明的城市,几乎所有的公厕都异常肮脏。这样的状况在九十年代中期以后才有所改观。一九八二年春天,我第一次到上海,下了火车站,才知道当年对上海的恐惧不是没有道理的。我在拥挤不堪的人群中想,城里人也可怜啊。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返回与逃离(9)
所有的向往,其实都是对贫困的释放。
  在一九八一年那个躁动不安的暑假,我开始准备去读大学的行李。尽管那不是理想之地,但毕竟是新生活的开始。以当时村庄的收入,要把所有的生活必需品凑齐是不容易的,还要买一张去苏州的汽车票。首先是要置一只箱子,当时的村庄根本没有皮箱子的概念。父母亲找到几块木版,木匠朋友到家打了一只木箱,又带到镇上,父亲的一位朋友帮忙油漆了,拿回来时,感觉就像嫁妆。这个箱子直到我大学毕业时带回,随我的小弟弟去读书了。有往来的亲朋好友来道贺,已经知道我需要什么,有的送热水瓶,有的送洗脸盆,有的送袜子等。当时送十块钱,已经是很厚重的礼了。生活必需品差不多齐全时,我还是坚持带上了高中毕业后就开始穿的一件绿军装,这是我最得体的一件上装。一九八一年秋天到来时,我就穿的这件上装。家里人知道,我还差两样东西,一块手表,一双皮鞋。但我已经觉得很满意了。父亲想起,他年轻时候曾经穿过一双皮鞋,从箱子里翻出来,发现鞋底已断裂了,鞋帮与鞋底也差不多脱落。我还是好奇地穿了,在堂屋里走了两三步,皮鞋终于散架了。
  记忆并不弥漫阳光,否则,我就不必背井离乡。记忆并不缺少温暖,否则,我就没有返回的勇气了。
  从那里出来了,再说那里,其实很难。因此多年来,我总是以复杂的心情对待九十年代以后曾经蔓延过的“怀乡病”。人们由对现实的恐惧与回避,转而返身乡村,这当中有太多的无法对应的部分。乡村和乡村经验是复杂的。一个在当下无法安宁的人,复活他的乡村经验后是否就能悠然见南山,我是怀疑的。只有选择经验与记忆,我们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乡村经验与记忆并不单一。如果只是惦念乡村的单纯与温情,这样的怀乡对来自于乡村的知识分子来说驾轻就熟,沿着这条道路返乡几乎太容易了。但我们回不到那里了。贫困和寒冷的记忆从未在我的生活中消失过。虽然如此,我还是带着温暖上路的。许多人都理解错了,贫困和寒冷本身并不能滋生暖意和善良,只是因为极端之下的美好德行是维持生存的唯一理由与力量才让我们刻骨铭心。而今天的乡村也已经并不单纯。
  但乡村确实给了我特别的力量。我在九十年代初期写作《乡关何处》,一本关于散文的书,对所有涉及乡村生活的作品都有特别的敏感,我在现实中滋生的种种复杂情绪在关于乡村的文字中获得了呼应,至少我会在文字中目睹我熟悉的景象。但我很快发现,如此连接乡村并不能丝毫减少现实对我的困扰和冲击,我其实只是回到了我曾经有过的少年乡村记忆,而不是回到乡村,甚至更不可能回到现实的乡村。少年的乡村记忆即使没有遗忘,没有经过筛选和改造,也只是乡村经验和印象的一部分。这一部分不仅和我当下的处境,也和身后的乡村现实有遥远的隔膜与距离。我后来越来越明白,无论我自己如何在乡村记忆中流连忘返,其实与现在的乡村已没有什么关系了。我知道,自己的缅怀其实只是在抒发自己,我也直截了当地认为那些在遥不可及的地方倾诉对乡村热爱的人,应当意识到自己的夸张。当然,我毫无疑问地期望读者对我的乡村叙述保持警惕。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返回与逃离(10)
这似乎和八十年代一段时期不同。那时,城市是乡村的参照,在陈述文明与愚昧的冲突时,知识者通常是以乡村为典型的,仿佛一切的愚昧、落后都可以在乡村找到标本。关于乡村的书写者,大致是从乡村出来的人,曾经在乡村的人,路过乡村的人,以及没有这三种经历而想象乡村的人。我属于第一种,从乡村出来的人,有我这样经历的写作者如果进行此类写作,无疑是抑制住了自己的部分乡村经验,特别是其中的童年记忆,但呈现了另外一部分的乡村经验与记忆,即由对乡村的不满而生发出的批判性。距离和新的背景,也让我看到了故乡的丑陋。当我们以城市为参照,特别是以现代化的标准为参照来观察、纪实与虚构乡村时,只是用一种被建立的价值观来建构我们以为的乡村,这其实只是构成了乡村的一个参照物,而与乡村无关。乡村并未按照我们书写的方式运转。这样的写作,也延续在九十年代以后的知识界,逐渐发达起来的“现代性”压抑和改造了我们的乡村经验与记忆。
  由乡村到更大范围的乡土,一直是知识者的书写对象。鲁迅有《故乡》和他的少年伙伴闰土,乡土文学自新文学以来绵延不绝。鲁迅提到的那批乡土作家,我只是一九八七年的夏天在贵阳的一家饭店见过蹇先艾先生,我坐在他的邻桌,贵阳的朋友说那位老人就是蹇先生。我当时觉得我和他不是相邻而坐,而是隔了一个世纪。之前,我也在苏州见过高晓声,他因为写了陈奂生成为乡土文学的大家,我读大学时,常读到论者由他说到鲁迅和赵树理的论文。
  或许,当一个人已经离乡之后,见诸于文字的乡愁无论如何浓烈都免不了苍白,因为所有的乡愁是从自己的内心需要而不是从故乡出发的;故乡只是你的咏物;如果你不能回到出发地,回到你的故乡扎根,一切的倾诉和想象只能在胸中低回。我们只存活在记忆之中,并且不断修改自己的记忆。我根本无法贴近那里的地面,地面上腐烂的稻草、麦秸、枯叶,只是我们记忆中的残存物,而贴着它们的是农民的鞋底,不是我们放在客厅的皮鞋和旅游鞋。
  尽管我有这样的意识,但我还是要从离乡说起,因为我的八十年代是从离乡开始的。这样的返乡会在多大程度上接近当时的乡村与我,坦率说,我并无把握,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对我以前的生活既熟悉又陌生了,而我生活了二十年的村庄几乎也快面目全非了。
  许多年以后,我在王安忆的长篇小说《启蒙时代》中读到了这样的一段文字:
  你知道这清寂的早晨,是从多少心潮澎湃的夜晚过来的?多少年轻的思想通宵达旦地活跃着,在暗夜里飞行。飞到极远极广阔的天地。他们向往世界,不是想知道世界是什么样的,而是要知道世界应该是什么样的。他们不知道世界应该是什么样的,甚至不知道世界不应该是怎么样的,只知道应该好,好,好上加好。
  这是王安忆对陈卓然、南昌一个对话场景的描述。他们的“不知道”和“知道”,困扰了他们这一代,也困扰了我们这一代以及比他们和我们更年轻的一代。——我在“不知道”和“知道”中离乡又返乡。
  

熟悉与陌生(1)
那是秋天的中午,我坐在文科楼三楼的教室里睡意朦胧。这幢教学楼前面一边是开阔的球场,一边是小树林。四季的阳光充足地照耀它,但从来没有烘干它的潮湿。我靠在南窗前,阳光仍然散发凉意。这个印象一直到我工作后仍然强烈。九十年代初,办公地点从那里搬出后,我再也没有进过这幢楼。这幢楼好像封了,南北大门的锁也已锈迹斑斑。我大学时代的大部分经历和记忆都锁在这幢楼里。
  弟弟来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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