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自选集:我的心是一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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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自选集:我的心是一面镜子-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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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真实的自己(代序)
在人的一生中,思想感情的变化总是难免的。连寿命比较短的人都无不如此,何况像我这样寿登耄耋的老人!
  我们舞笔弄墨的所谓“文人”,这种变化必然表现在文章中。到了老年,如果想出文集的话,怎样来处理这样一些思想感情前后有矛盾,甚至天翻地覆的矛盾的文章呢?这里就有两种办法。在过去,有一些文人,悔其少作,竭力掩盖自己幼年挂屁股帘的形象,尽量删削年轻时的文章,使自己成为一个一生一贯正确,思想感情总是前后一致的人。
  我个人不赞成这种做法,认为这有点作伪的嫌疑。我主张,一个人一生是什么样子,年轻时怎样,中年怎样,老年又怎样,都应该如实地表达出来。在某一阶段上,自己的思想感情有了偏颇,甚至错误,决不应加以掩饰,而应该堂堂正正地承认。这样的文章决不应任意删削或者干脆抽掉,而应该完整地加以保留,以存真相。
  在我的散文和杂文中,我的思想感情前后矛盾的现象,是颇能找出一些来的。比如对中国社会某一个阶段的歌颂,对某一个人的崇拜与歌颂,在写作的当时,我是真诚的;后来感到一点失望,我也是真诚的。这些文章,我都毫不加以删改,统统保留下来。不管现在看起来是多么幼稚,甚至多么荒谬,我都不加掩饰,目的仍然是存真。
  像我这样性格的一个人,我是颇有点自知之明的。我离一个社会活动家,是有相当大的距离的。我本来希望像我的老师陈寅恪先生那样,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不求闻达,毕生从事学术研究,又决不是不关心国家大事,决不是不爱国,那不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然而阴差阳错,我成了现在这样一个人。应景文章不能不写,写序也推脱不掉,“春花秋月何时了,开会知多少”,会也不得不开。事与愿违,尘根难断,自己已垂垂老矣,改弦更张,只有俟诸来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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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我
我写我,真是一个绝妙的题目,但是,我的文章却不一定妙,甚至很不妙。
  每一个人都有一个“我”,二者亲密无间,因为实际上是一个东西。按理说,人对自己的“我”应该是十分了解的,然而,事实上却不尽然。依我看,大部分人是不了解自己的,都是自视过高的。这在人类历史上竟成了一个哲学上的大问题。否则古希腊哲人发出狮子吼:“要认识你自己!”岂不成了一句空话吗?
  我认为,我是认识自己的,换句话说,是有点自知之明的。我经常像鲁迅先生说的那样剖析自己。然而结果并不美妙,我剖析得有点过了头,我的自知之明过了头,有时候真感到自己一无是处。
  这表现在什么地方呢?
  拿写文章做一个例子。专就学术文章而言,我并不认为“文章是自己的好”。我真正满意的学术论文并不多。反而别人的学术文章,包括一些青年后辈的文章在内,我觉得是好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心情呢?我还没得到答案。
  再谈文学作品。在中学时候,虽然小伙伴们曾赠我一个“诗人”的绰号,实际上我没有认真写过诗。至于散文,则是写的,而且已经写了60多年。加起来也有七八十万字了。然而自己真正满意的也屈指可数。在另一方面,别人的散文就真正觉得好的也十分有限。这又是什么原因呢?我也还没有得到答案。
  在品行的好坏方面,我有自己的看法。什么叫好?什么又叫坏?我不通伦理学,没有深邃的理论,我只能讲几句大白话。我认为,只替自己着想,只考虑个人利益,就是坏。反之能替别人着想,考虑别人的利益,就是好。为自己着想和为别人着想,后者能超过一半,他就是好人;低于一半,则是不好的人;低得过多,则是坏人。
  拿这个尺度来衡量一下自己,我只能承认自己是一个好人。我尽管有不少的私心杂念,但是总起来看,我考虑别人的利益还是多于一半的。至于说真话与说谎,这当然也是衡量品行的一个标准。我说过不少谎话,因为非此则不能生存。但是我还是敢于讲真话的,我的真话总是大大超过谎话。因此我是一个好人。
  我这样一个自命为好人的人,生活情趣怎样呢?我是一个感情充沛的人,也是兴趣不老少的人。然而事实上生活了80年以后,到头来自己都感到自己枯燥乏味,干干巴巴,好像是一棵枯树,只有树干和树枝,而没有一朵鲜花,一片绿叶。自己搞的所谓学问,别人称之为“天书”;自己写的一些专门的学术著作,别人视之为神秘。年届耄耋,过去也曾有过一些幻想,想在生活方面改弦更张,减少一点枯燥,增添一点滋润,在枯枝粗干上开出一点鲜花,长上一点绿叶;然而直到今天,仍然是忙忙碌碌,有时候整天连轴转,“为他人作嫁衣裳”,而且退休无日,路穷有期,可叹亦复可笑!
  我这一生,同别人差不多,阳关大道,独木小桥,都走过跨过。坎坎坷坷,弯弯曲曲,一路走了过来。我不能不承认,我运气不错,所得到的成功,所获得的虚名,都有点名不副实。在另一方面,我的倒霉也有非常人所可得者。在那骇人听闻的所谓什么“大革命”中,因为敢于仗义执言,几乎把老命赔上。皮肉之苦也是永世难忘的。
  现在,我的人生之旅快到终点了,我常常回忆80年来的历程,感慨万端。我曾问过自己一个问题:如果真有那么一个造物主,要加恩于我,让我下一辈子还转生为人,我是不是还走今生走的这一条路?经过了一些思虑,我的回答是:还要走这一条路。但是有一个附带条件:让我的脸皮厚一点,让我的心黑一点,让我考虑自己的利益多一点,让我自知之明少一点。
  1992年11月16日
  

我的童年(1)
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来,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是一片灰黄。
  70多年前的中国,刚刚推翻了清代的统治,神州大地,一片混乱,一片黑暗。我最早的关于政治的回忆,就是“朝廷”二字。当时的乡下人管当皇帝叫坐朝廷,于是“朝廷”二字就成了皇帝的别名。我总以为朝廷这种东西似乎不是人,而是有极大权力的玩意儿。乡下人一提到它,好像都肃然起敬。我当然更是如此。总之,当时皇威犹在,旧习未除,是大清帝国的继续,毫无万象更新之象。
  我就是在这新旧交替的时刻,于1911年8月6日,生于山东省清平县(现改临清市)的一个小村庄——官庄。当时全中国的经济形势是南方富而山东(也包括北方其他的省份)穷。专就山东论,是东部富而西部穷。我们县在山东西部又是最穷的县,我们村在穷县中是最穷的村,而我们家在全村中又是最穷的家。
  我们家据说并不是一向如此。在我诞生前似乎也曾有过比较好的日子。可是我降生时祖父、祖母都已去世。我父亲的亲兄弟共有三人,最小的一个(大排行是第十一,我们把他叫一叔)送给了别人,改了姓。我父亲同另外的一个弟弟(九叔)孤苦伶仃,相依为命。房无一间,地无一垄,两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活下去是什么滋味,活着是多么困难,概可想见。他们的堂伯父是一个举人,是方圆几十里最有学问的人物,做官做到一个什么县的教谕,也算是最大的官。他曾养育过我父亲和叔父,据说待他们很不错。可是家庭大,人多是非多。他们俩有几次饿得到枣林里去捡落到地上的干枣充饥。最后还是被迫弃家(其实已经没了家)出走,兄弟俩逃到济南去谋生。“*”中我自己“跳出来”反对那一位臭名昭著的“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的作者,惹得她大发雌威,两次派人到我老家官庄去调查,一心一意要把我“打成”地主。老家的人告诉那几个“革命”小将,说如果开诉苦大会,季羡林是官庄的第一名诉苦者,他连贫农都不够。
  我父亲和叔父到了济南以后,人地生疏,拉过洋车,扛过大件,当过警察,卖过苦力。叔父最终站住了脚。于是兄弟俩一商量,让我父亲回老家,叔父一个人留在济南挣钱,寄钱回家,供我的父亲过日子。
  我出生以后,家境仍然是异常艰苦。一年吃白面的次数有限,平常只能吃红高粱面饼子;没有钱买盐,把盐碱地上的土扫起来,在锅里煮水,腌咸菜;什么香油,根本见不到。一年到底,就吃这种咸菜。举人的太太,我管她叫奶奶,她很喜欢我。我三四岁的时候,每天一睁眼,抬脚就往村里跑(我们家在村外),跑到奶奶跟前,只见她把手一卷,卷到肥大的袖子里面,手再伸出来的时候,就会有半个白面馒头拿在手中,递给我。我吃起来,仿佛是龙胆凤髓一般,我不知道天下还有比白面馒头更好吃的东西。这白面馒头是她的两个儿子(每家有几十亩地)特别孝敬她的。她喜欢我这个孙子,每天总省下半个,留给我吃。在长达几年的时间内,这是我每天最高的享受,最大的愉快。
  大概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对门住的宁大婶和宁大姑,每年夏秋收割庄稼的时候,总带我走出去老远到别人割过的地里去拾麦子或者豆子、谷子。一天辛勤之余,可以捡到一小篮麦穗或者谷穗。晚上回家,把篮子递给母亲,看样子她是非常喜欢的。有一年夏天,大概我拾的麦子比较多,她把麦粒磨成面粉,贴了一锅死面饼子。我大概是吃出味道来了,吃完了饭以后,我又偷了一块吃,让母亲看到了,赶着我要打。我当时是赤条条浑身*,我逃到房后,往水坑里一跳。母亲没有法子下来捉我,我就站在水中把剩下的白面饼子尽情地享受了。

我的童年(2)
现在写这些事情还有什么意义呢?这些芝麻绿豆般的小事是不折不扣的身边琐事,使我终生受用不尽。它有时候能激励我前进,有时候能鼓舞我振作。我一直到今天对日常生活要求不高,对吃喝从不计较,难道同我小时候的这一些经历没有关系吗?我看到一些独生子女的父母那样溺爱子女,也颇不以为然。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花朵当然要爱护,但爱护要得法,否则无异是坑害子女。
  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学着认字,大概也总在4岁到6岁之间。我的老师是马景功先生。现在我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有什么类似私塾之类的场所,也记不起有什么《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书籍。我那一个家徒四壁的家就没有一本书,连带字的什么纸条子也没有见过。反正我总是认了几个字,否则哪里来的老师呢?马景功先生的存在是不能怀疑的。
  虽然没有私塾,但是小伙伴是有的。我记得最清楚的有两个:一个叫杨狗,我前几年回家,才知道他的大名,他现在还活着,一字不识;另一个叫哑巴小(意思是哑巴的儿子),我到现在也没有弄清楚他姓甚名谁。我们三个天天在一起玩水、打枣、捉知了、摸虾,不见不散,一天也不间断。后来听说哑巴小当了山大王,练就了一身蹿房越脊的惊人本领,能用手指抓住大庙的椽子,浑身悬空,围绕大殿走一周。有一次被捉住,是十冬腊月,赤身露体,浇上凉水,被捆起来,倒挂一夜,仍然能活着。据说他从来不到官庄来作案,“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是绿林英雄的义气。后来终于被捉杀掉。我每次想到这样一个光着屁股游玩的小伙伴竟成为这样一个“英雄”,就颇有骄傲之意。
  我在故乡只呆了6年,我能回忆起来的事情还多得很,但是我不想再写下去了。已经到了同我那一个一片灰黄的故乡告别的时候了。
  我6岁那一年,是在春节前夕,公历可能已经是1917年,我离开父母,离开故乡,是叔父把我接到济南去的。叔父此时大概日子已经可以了,他兄弟俩只有我一个男孩子,想把我培养成人,将来能光大门楣,只有到济南去一条路。这可以说是我一生中最关键的一个转折点,否则我今天仍然会在故乡种地(如果我能活着的话),这当然算是一件好事。但是好事也会有成为坏事的时候。“*”中间,我曾有几次想到:如果我叔父不把我从故乡接到济南的话,我总能过一个浑浑噩噩但却舒舒服服的日子,哪能被“革命家”打倒在地,身上踏上一千只脚还要永世不得翻身呢?呜呼,世事多变,人生易老,真叫做没有法子!
  到了济南以后,过了一段难过的日子。一个六七岁的孩子离开母亲,他心里会是什么滋味,非有亲身经历者,实难体会。我曾有几次从梦里哭着醒来。尽管此时不但能吃上白面馒头,而且还能吃上肉,但是我宁愿再啃红高粱饼子就苦咸菜。这种愿望当然只是一个幻想。我毫无办法,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常了。
  叔父望子成龙,对我的教育十分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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