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自选集:我的心是一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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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自选集:我的心是一面镜子-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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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迟迟正好眠,秋有蚊虫冬有雪,收拾书包好过年。”可以为我写照。当时写作文都用文言,语言障碍当然是有的。最困难的是不知道怎样起头。老师出的作文题写在黑板上,我立即在作文簿上写上“人生于世”四个字,下面就穷了词儿,仿佛永远要“生”下去似的。以后憋好久,才能憋出一篇文章。万没有想到,以后自己竟一辈子舞笔弄墨。我逐渐体会到,写文章是要讲究结构的,而开头与结尾最难,这现象在古代大作家笔下经常可见。然而,到了今天,知道这种情况的人似乎已不多了。也许有人竟认为这是怪论,是迂腐之谈,我真欲无言了。有一次作文,我不知从什么书里抄了一段话:“空气受热而上升,他处空气来补其缺,遂流动而成风。”句子通顺,受到了老师的赞扬。可我一想起来,心里就不是滋味,愧悔有加。在今天,这也可能算是文坛的*现象吧。可我只是个十岁的孩子,不知道什么叫文坛,我一不图名,二不图利,完全为了好玩儿。但自己也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所以才悔愧,从那以后,一生中再没有剽窃过别人的文字。

回忆新育小学(3)
小学也是每学期考试一次,每年两次,三年共有六次,我的名次总盘旋在甲等三四名和乙等前几名之间。甲等第一名被一个叫李玉和的同学包办,他比我大几岁,是一个拼命读书的学生。我从来也没有争第一名的念头,我对此事极不感兴趣。根据我后来的经验,小学考试的名次对一个学生一生的生命历程没有多少影响。家庭出身和机遇影响更大。我从前看过一幅丰子恺的漫画,标题是“小学的同学”,画着一副卖吃食的担子,旁边站着两个人,颇能引人深思。但是,我个人有一次经历,比丰老画得深刻多了。有一天晚上,我在济南院前大街雇洋车回佛山街,在黑暗中没有看清车夫是什么人。到了佛山街下车付钱的时候,蓦抬头,看到是我新育小学的同班同学!我又惊讶又尴尬,一时说不出话来。我如果是漫画家,画上一幅画,一辆人力车,两个人,一人掏钱,一人接钱。相信会比丰老的画更能令人深思。
  我的性格
  我一生自认为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一个上不得台盘的人。每次参加大会,在大庭广众中,浑身觉得不自在,总想找一个旮旯儿藏在那里,少与人打交道。“今天天气,哈,哈,哈”一类的话,我不愿意说,说出来也不地道。每每看到一些男女交际花,在人群中走来走去,如鱼得水,左边点头,右边哈腰,脸上作微笑状,纵横捭阖,折冲樽俎,得意洋洋,顾盼自雄,我真是羡慕得要死,可我做不到。我现在之所以被人看作社会活动家,甚至国际活动家,完全是环境造成的。是时势造“英雄”,我是一只被赶上了架的鸭子。
  可是现在回想起来,我在新育小学时期,性格好像不是这个样子,一点也不内向,而是外向得很。我喜欢打架,欺负人,也被人欺负。有一个男孩子,比我大几岁,个子比我高半头,总好欺负我。最初我有点怕他,他比我劲大。时间久了,我忍无可忍,同他干了一架。他个子高,打我的上身。我个子矮,打他的下身。后来搂抱住滚在双杠下面的沙土堆里,有时候他在上面,有时候我在上面,没有决出胜负。上课铃响了,各回自己的教室。从此他再也不敢欺负我,天下太平了。
  我却反过头来又欺负别的孩子。被我欺负得最厉害的是一个名叫刘志学的小学生,岁数可能比我小,个头差不多,但是懦弱无能,一眼被我看中,就欺负起他来。根据我的体会,小学生欺负人并没有任何原因,也没有什么仇恨。只是个人有劲使不出,无处发泄,便寻求发泄的对象了。刘志学就是我寻求的对象,于是便开始欺负他,命令他跪在地下,不听就拳打脚踢。如果他鼓起勇气,抵抗一次,我也许就会停止,至少会收敛一些。然而他是个窝囊废,一丝抵抗的意思都没有。这当然更增加了我的气焰,欺负的次数和力度都增加了。刘志学家同婶母是拐弯抹角的亲戚。他向家里告状,他父母便来我家告状。结果是我挨了婶母一阵数落,这一幕悲喜剧才告终。
  从这一件小事来看,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算是一个内向的孩子。怎么会一下子转成内向了呢?这问题我从来没有想到过。现在忽然想起来了,也就顺便给它一个解答。我认为,《三字经》中有两句话:“性相近,习相远。”“习”是能改造“性”的。我六岁离开母亲,童心的发展在无形中受到了阻碍。我能躺在一个非母亲的人的怀抱中打滚撒娇吗?这是不能够想象的。我不能说,叔婶虐待我,那样说是谎言;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小小的歧视,却是可以感觉得到的。比如说,做衣服,有时就不给我做。在平常琐末的小事中,偏心自己的亲生女儿,这也是人之常情,不足为怪。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对于这些事情并不敏感。但是,积之既久,在自己潜意识中难免留下些印记,从而影响到自己的行动。我清晰地记得,向婶母张口要早点钱,在我竟成了难题。有一个夏天的晚上,我们都在院子里铺上席,躺在上面纳凉。我想到要早点钱,但不敢张口,几次欲言又止,最后时间已接近深夜,才鼓起了最大的勇气,说要几个小制钱。钱拿到手,心中狂喜,立即躺下,进入梦乡,睡了一整夜。对一件事来说,这样的心理状态是影响不大的,但是时间一长,性格就会受到影响。我觉得,这个解释是合情合理的。

回忆新育小学(4)
我在这里必须补充几句。我为什么能够从乡下到济南来呢?原因极为简单。我的上一辈大排行兄弟十一位,行一的大大爷和行二的二大爷是亲兄弟,是举人的儿子。我父亲行七,叔父行九,还有一个十一叔,是一母一父所生。最后一个因为穷,而且父母双亡,送给了别人,改姓刁。其余的行三四五六八十的都因穷下了关东,以后失去了联系,不知下落。留下的五个兄弟,大大爷有一个儿子,早早死去。我生下来时,全族男孩就我一个,成了稀有金属,传宗接代的大任全压在我一个人身上。在我生前很多年,父亲和九叔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失怙失恃,无衣无食,兄弟俩被迫到济南去闯荡,经过了千辛万苦,九叔立定了脚跟。我生下来六岁时,把我接到济南。如果当时他有一个男孩的话,我是到不了济南的。如果我到不了济南,也不会有今天的我。我大概会终生成为一个介乎贫雇农之间的文盲,也许早已不在人世,墓木久拱了,所以我毕生感谢九叔。上面说到的那一些家庭待遇,并没有逾越人情的常轨,我并不怀恨在心。不过,既然说到我的小学和我的性格,不得不说说而已。
  回家路上
  我的家距离新育小学并不算远。虽然有的地方巷子很窄,但都是青石铺路,走上去极为平坦,舒适,并没有难走的地方。
  我同一般的比较调皮的小孩子一样,除非肚子真饿了,放学后往往不立即回家,在路上同一些小朋友打打闹闹,磨蹭着不肯回家。见到什么新鲜事儿,必然挤上去围观。看到争吵打架的,就更令我们兴奋,非看个水落石出不行。这一切都是男孩子共有的现象,不足为怪。但是,我们也有特立独行的地方。济南地势,南高北低。到了夏天下大雨的时候,城南群山的雨水汇流成河,顺着一条大沙沟,奔腾而北,进了圩子墙,穿过朝山街、正觉寺街等马路东边房子后面的水沟,再向前流去,济南人把这一条沙沟叫“山水沟”。山水每年夏季才有,平常日子这条沟是干的。附近的居民就把垃圾,以及死狗死猫丢在沟里,根本没有人走这里。可我就选了朝山街的山水沟作回家去的路,里面沙石满地,臭不可闻,根本没有走人的路。我同几个小伙伴就从这里走回家。虽然不是每天如此,次数也不会太少。*十来岁的男孩子的行动是不可以理喻的。
  看捆猪
  还有不可以理喻的一些行动,其中之一就是看捆猪。
  新育小学的西邻是一个养猪场,规模大概相当大,我从来没有进去过。大概是屠宰业的规定,第二天早晨杀猪,头一天下午接近黄昏的时候就把猪捆好。但是,捆猪并不容易,猪同羊和牛都不一样。当它们感到末日来临时,是会用超常的力量来奋起抵抗的。我和几位调皮的小伙伴往往在放学后不立即回家,而是一听隔壁猪叫就立即爬上校内的柳树,坐在树的最高处,看猪场捉猪。有的猪劲极大,不太矮的木栅栏一跃而过,然后满院飞奔。捉猪人使用极其残暴的手段和极端残忍的工具——一条长竿顶端有两个铁钩——努力把猪捉住。有时候竿顶上的铁钩深刺猪的身躯上的某一部分,鲜血立即喷出。猪仍然不肯屈服,带血狂奔,流血满地,直到精疲力尽,才被人捆绑起来,嘴里仍然嚎叫不止,有的可能叫上一夜,等到第二天早晨挨上那一刀,灵魂或者进入地狱,或者进入天堂,除了印度相信轮回转生者以外,没有人能够知道了。这实在是极端残忍的行为。在高级的雍荣华贵的餐厅里就着葡萄美酒吃猪排的美食者,大概从来不会想到这一点的。还是中国古代的君子聪明,他们“远庖厨”,眼不见为净。

回忆新育小学(5)
我现在——不是当年,当年是没有这样敏感的——浮想联翩,想到了很多事情。首先我想到造物主——我是不相信有这玩意儿的——实在是非常残酷不仁。他一定要让动物互相吞噬,才能生活下去。难道不能用另外一种方法来创造动物界吗?即使退一步想,让动物像牛羊一样只吃植物行不行呢?当然,植物也是生物,也有生命;但是,我们看不到植物流泪,听不到它们嚎叫,至少落个耳根清净吧。
  我又想到,同样是人类,对猪的态度也不尽相同。我曾在德国住过多年。那里的农民有的也养猪。怎样养法,用什么饲料,我一概不知。养到一定的重量,就举行一次Schlacht fest(屠宰节),邀请至亲好友,共同欢聚一次。我的女房东有时候就下乡参加这样的欢聚。她告诉我,先把猪赶过来,乘其不备,用手枪在猪头上打上一枪,俟其倒毙,再来动手宰割,将猪身上不同部位的肉和内脏,加工制成不同的食品,然后大家暂时或长期享用。猪被人吃,合乎人情事理,但不让猪长时间受苦,德国人这种“猪道主义”是颇值得我们学习的。至于在手枪发明以前德国人是怎样杀猪的,就没有研究过,只好请猪学专家去考证研究了。
  看杀人
  最不可以理喻的行动是喜欢看杀人。其实,这可能是最可以理喻的,因为大人们也都喜欢看。
  新育小学坐落在南圩子门里。圩子门是朝山街的末端。出圩子门向右拐,有一条通往齐鲁大学的大道。大道中段要经过上面提到的山水沟,右侧有一座小小的龙王庙,左侧则是一大片荒滩,对面土堤很高,这里就是当时的刑场,是处决犯人的地方。犯人出发的地方是城里院东大街路北山东警察厅内的监狱。出大门向右走一段路,再左拐至舜井街,然后出南城门,经过朝山街,出南圩子门,照上面的说法走,就到了目的地。
  朝山街是我上学必经之路。有时候,看到街道两旁都挤满了人,就知道,今天又要杀人了。我于是立即兴奋起来,把上学的事早已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挤在人群里,伸长了脖子,等候着,等候着。此时,只有街道两旁人山人海,街道中间则既无行人,也无车马。不久,看到一个衣着破烂的人,喝得醉醺醺的,右肩背着一支步枪,慢腾腾地走了过去。大家知道,这就是刽子手。再过不久,就看到大队警察,簇拥着待决的囚犯,一个或多个,走了过来,囚犯是五花大绑,背上插着一根木牌,上面写着他的名字,名字上面用朱笔画上了一个红×。在十年浩劫中,我的名字也曾多次被“老佛爷”的鹰犬们画上红×,表示罪该万死的意思。红卫兵们是很善于学习的。闲言少叙,书归正传。且说犯人过去了以后,街上的秩序立即大乱。人群纷纷向街中间,拥拥挤挤,摩肩接踵,跟着警察大队,挤出南圩子门,纷纷抢占高地制高点,能清晰看到刑场的情况,但又不敢离得太近,理由自明。警察押着犯人走向刑场,犯人向南跪在高崖下面,枪声一响,仪式完毕,警察撤走。这时一部分群众又拥向刑场,观看躺在地上的死尸。枪毙土匪,是没有人来收尸的。我们几个顽皮的孩子当然不甘落后,也随着大家往前拥。经过了这整个过程,才想起上学的事来。走回学校,免不了受到教员的斥责。然而却决不改悔,下一次碰到这样的事,仍然照看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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