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自选集:我的心是一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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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自选集:我的心是一面镜子-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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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看小说
  那时候,在我们家,小说被称为“闲书”,是绝对禁止看的。但是,我和秋妹都酷爱看“闲书”,高级的“闲书”,像《红楼梦》、《西游记》之类,我们看不懂,也得不到,所以不看。我们专看低级的“闲书”,如《彭公案》、《施公案》、《济公传》、《七侠五义》、《小五义》、《东周列国志》、《说唐》、《封神榜》等等。我们都是小学水平,秋妹更差,只有初小水平,我们认识的字都有限。当时没有什么词典,有一部《康熙字典》,我们也不会也不肯去查。经常念别字,比如把“飞檐走壁”,念成了“飞dan走壁”,把“气往上冲”念成了“气住上冲”。反正,即使有些字不认识,内容还是能看懂的。我们经常开玩笑说:“你是用笤帚扫,还是用扫帚扫?”不认识的字少了,就是笤帚,多了就用扫帚。尽管如此,我们看闲书的瘾头仍然极大。那时候,我们家没有电灯,晚上,把煤油灯吹灭后,躺在被窝里,用手电筒来看。那些闲书都是油光纸石印的,字极小,有时候还不清楚。看了几年,我居然没有变成近视眼,实在是出我意料。
  我不但在家里偷看,还把书带到学校里去,偷空就看上一段。校门外左手空地上,正在施工盖房子。运来了很多红砖,摞在那里,不是一摞,而是很多摞,中间有空隙,坐在那里,外面谁也看不见。我就搬几块砖下来,坐在上面,在下课之后,且不回家,掏出闲书,大看特看。书中侠客们的飞檐走壁,刀光剑影,仿佛就在我眼前晃动,我似乎也参与其间,乐不可支。等到脑筋清醒了一点,回家已经过了吃饭的时间,常常挨数落。
  这样的闲书,我看得数量极大,种类极多。光是一部《彭公案》,我就看了四十几遍。越说越荒唐,越说越神奇,到了后来,书中的侠客个个赛过《西游记》的孙猴子。但这有什么害处呢?我认为没有。除了我一度想练铁沙掌以外,并没有持刀杀人,劫富济贫,做出一些荒唐的事情,危害社会。不但没有害处,我还认为有好处。记得鲁迅先生在答复别人问他怎样才能写通写好文章的时候说过,要多读多看。千万不要相信《文章作法》一类的书籍。我认为,这是至理名言。现在,对小学生,在课外阅读方面,同在别的方面一样,管得过多,管得过严,管得过死,这不一定就是正确的方法。无为而治,我并不完全赞成,但“为”得太多,我是不敢苟同的。
  蚂蚱进城
  还有一件小事,我必须在这里讲上一讲。因为我一生只见过一次,可能不能称为小事了,这就是蚂蚱进城。这种事。我在报纸上读到过,却还没有亲眼见过。
  有一天,我去上学,刚拐进曹家巷,就看到地上蹦的跳的全是蚂蚱,不是有翅膀的那一种大个的,而是浑身光溜溜的小个的那一种。越往前走,蚂蚱越多,到朝山街口上,地上已经密密麻麻的全是蚂蚱了。人马要想走路,路上根本没有落脚之地,一脚下去,至少要踩死十几二十个。地上已经积尸成堆,如果蚂蚱有血的话,那就必然是血流成河了。但是小蚂蚱们对此视若无睹。它们是从南圩子门跳进城来的,目的是北进,不管有多大阻碍,它们硬是向北跳跃,可以说是置生死于不顾,其势是想直捣黄龙,锐不可当。我没有到南圩子门外去看,不知道那里的情况怎样。我也不知道,这一路蝗虫纵队是在哪里形成的,是怎样形成的。听说,它们所到之处,见绿色植物就吃,蝗群过后,庄稼一片荒芜。如果是长着翅膀的蝗群,连树上的叶子一律吃光,算是一种十分可怕的天灾。我踩着蚂蚱,走进学校,学校里一只也没有。看来学校因为离圩子门还有一段路,是处在蝗虫冲击波以外的地方,所以才能幸免。上午的课程结束后,在回家的路上,我又走过朝山街。此时蝗虫冲击波已经过去。至于这个波冲击多远,是否已经到了城门里面,我不知道。只见街上全是蚂蚱的尸体,令人见了发怵。有的地方,尸体已被扫成了堆,扫入山水沟内。有的地方则仍然是尸体遍野,任人践踏。看来这一次进城的蚂蚱,不能以万计,而只能以亿计。这一幕蚂蚱进城的闹剧突然而起,戛然而止。我当时只是觉得好玩而已,没有更多的想法。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大自然这玩意儿是难以理解,难以揣摩的。它是慈祥的,人类的衣食住行无不仰给于大自然。这时的大自然风和日丽。但它又是残酷的,有时候对人类加以报复,这时的大自然阴霾蔽天。人类千万不要翘尾巴,讲什么“征服自然”。人类要想继续生存下去,只能设法理解自然,同自然交朋友,这就是我最近若干年来努力宣扬的“天人合一”。
  想念母亲
  我六岁离开了母亲,初到济南时曾痛哭过一夜。上新育小学时是九岁至十二岁。中间曾因大奶奶病故,回家过一次,是在哪一年,却记不起来了。常言道:“孩儿见娘,无事哭三场。”我见到了日夜思念的母亲,并没有哭;但是,我却看到母亲眼里溢满了泪水。
  那时候,我虽然年纪尚小,但依稀看到了家里日子的艰难。根据叔父的诗集,民国元年,他被迫下了关东,用身上仅有的五角大洋买了十分之一张湖北水灾奖券,居然中了头奖。虽然只拿到了十分之一的奖金,但数目已极可观。他写道,一夜做梦,梦到举人伯父教他作诗,有两句诗,醒来还记得:“阴阳往复竟无穷,否极泰来造化工。”后来中了奖,以为是先人呵护。他用这些钱在故乡买了地,盖了房,很阔过一阵。我父亲游手好闲,农活干不了很多,又喜欢结交朋友,结果拆了房子,卖了地,一个好好的家,让他挥霍殆尽,又穷得只剩半亩地,依旧靠济南的叔父接济。我在新育小学时,常见到他到济南来,住上几天,拿着钱又回老家了。有一次,他又来了,住在北屋里,同我一张床。住在西房里的婶母高声大叫,指桑骂槐,数落了一通。这种做法,旧社会的妇女是常常使用的。我父亲当然懂得的,于是辞别回家,以后几乎没见他再来过。失掉了叔父的接济,他在乡下同母亲怎样过日子,我一点都不知道。尽管不知道,我仍然想念母亲。可是,我“身无彩凤双飞翼”,我飞不回乡下,想念只是白白地想念了。
  我对新育小学的回忆,就到此为止了。我写得冗长而又拉杂。这对今天的青少年们,也许还会有点好处。他们可以通过我的回忆了解一下七十年前的旧社会,从侧面了解一下中国近现代史。对我自己来说,在写作的过程中,我仿佛又回到了七十多年前,又变成了一个小孩子,重新度过那可爱又并不怎么可爱的三年。
  (2002年3月15日写完)
  

回忆正谊中学(1)
在过去的济南,正谊中学最多只能算是一所三流学校,绰号“破正谊”,与“烂育英”凑成一对,成为难兄难弟。但是,正谊三年毕竟是我生命中一个阶段,即使不是重要的阶段,也总能算是一个有意义的阶段。因此,我在过去写的许多文章中都谈到了正谊;但是,谈得很不全面,很不系统。现在想比较全面地,比较系统地叙述一下我在正谊三年的过程。
  正谊中学坐落在济南大明湖南岸阎公祠(阎敬铭的纪念祠堂)内。原有一座高楼还保存着,另外又建了两座楼和一些平房。这些房子是什么时候建造的,我不清楚,也没有研究过。校内的景色是非常美的,特别是北半部靠近原阎公祠的那一部分。绿杨撑天,碧水流地。一条清溪从西向东流,尾部有假山一座,小溪穿山而过。登上阎公祠的大楼,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向北望,大明湖碧波潋滟,水光接天。夏天则是荷香十里,绿叶擎天。向南望,是否能看到千佛山,我没有注意过。我那时才十三四岁,旧诗读得不多,对古代诗人对自然美景的描述和赞美,不甚了了,也没有兴趣。我的兴趣是在大楼后的大明湖岸边上。每到夏天,湖中长满了芦苇。芦苇丛中到处是蛤蟆和虾。这两种东西都是水族中的笨伯。在家里偷一根针,把针尖砸弯,拴上一条绳,顺手拔一条苇子,就成了钓竿似的东西。蛤蟆端坐在荷叶上,你只需抓一只苍蝇,穿在针尖上,把钓竿伸向它抖上两抖,蛤蟆就一跃而起,意思是想扑捉苍蝇,然而却被针尖钩住,捉上岸来。我也并不伤害它,仍把它放回水中。有了这个教训的蛤蟆是否接受教训,不再上当,我没法研究。这疑难问题,虽然比不上相对论,但要想研究也并不容易,只有请美国科学家们代劳了。最笨的还是虾。这种虾是长着一对长夹的那一种,齐白石画的虾就是这样的。对付它们,更不费吹灰之力,只需顺手拔一枝苇子,看到虾,往水里一伸,虾们便用长夹夹住苇秆,死不放松,让我拖出水来。我仍然把它们再放回水中。我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戏耍也。上下午课间的几个小时,我就是这样打发的。
  我家住在南城,要穿过整个济南城才能到大明湖畔,因此中午不回家吃饭。婶母每天给两个铜元当午餐费,一个铜元买一块锅饼,大概不能全吃饱,另一个铜元买一碗豆腐脑或一碗炸丸子,就站在校门外众多的担子旁边,狼吞虎咽,算是午饭,心里记挂的还是蛤蟆和虾。看到路旁小铺里卖的一个铜元一碟的小葱拌豆腐,简直是垂涎三尺。至于那几个破烂小馆里的炒木樨肉等炒菜,香溢门外,则更是如望海上三山,可望而不可即了。有一次,从家里偷了一个馒头带在身边,中午可以节约一个铜元,多喝一碗豆腐脑或炸丸子。惹得婶母老大不高兴。古话说:君子不二过,从此不敢再偷了。又有一次,学校里举办什么庆祝会,我参加帮忙。中午每人奖餐券一张,到附近一个小馆里去吃一顿午饭。我如获至宝,昔日可望而不可即的地方,今天我终于来了,饱饱地吃了一顿,以致晚上回家,连晚饭都吃不下了。这也许是我生平吃得最饱的一顿饭。
  我当时并不喜欢念书。我对课堂和老师的重视远远比不上我对蛤蟆和虾的兴趣。每次考试,好了可以考到甲等三四名,坏了就只能考到乙等前几名,在班上总还是高才生。其实我根本不计较这些东西。提到正谊的师资,因为是私立,工资不高,请不到好教员。班主任叫王烈卿,绰号“王劣子”,不记得他教过什么课,大概是一位没有什么学问的人,很不受学生的欢迎。有一位教生物学的教员,姓名全忘记了。他不认识“玫瑰”二字,读之为“久块”,其他概可想象了。 。。

回忆正谊中学(2)
杜老师
  但也确有饱学之士。有一位教国文的老先生,姓杜,名字忘记了,也许当时就没有注意,只记得他的绰号“杜大肚子”。此人确系饱学之士,熟读经书,兼通古文,一手小楷写得俊秀遒劲,不亚于今天的任何书法家。听说前清时还有过什么功名。但是,他生不逢时,命途多舛,毕生浮沉于小学教员与中学教员之间,后不知所终。他教我的时候是我在高一的那一年。我考入正谊中学,录取的不是一年级,而是一年半级,由秋季始业改为春季始业。我只待了两年半,初中就毕业了。毕业后又留在正谊,念了半年高一。杜老师就是在这个时候教我们班的。时间是1926年,我十五岁。他出了一个作文题目,与描绘风景抒发感情有关。我不知天高地厚,写了一篇带有骈体文味道的作文。我在这里补说一句:那时候作文都是文言文,没有写白话文的。我对自己那一篇作文并没有沾沾自喜,只是写这样的作文,我还是第一次尝试,颇有期待老师表态的想法。发作文簿的时候,看到杜老师在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等于他重新写了一篇文章。他的批语是:“要做花样文章,非多记古典不可。”短短一句话,可以说是正击中了我的要害。古文我读过不少,骈文却只读过几篇。这些东西对我的吸引力远远比不上《彭公案》、《济公传》、《七侠五义》等等一类的武侠神怪小说。这些东西被叔父贬为“闲书”,是禁止阅读的,我却偏乐此不疲,有时候读起了劲,躲在被窝里利用手电筒来读。我脑袋里哪能有多少古典呢?仅仅凭着那几个古典和骈文习用的辞句就想写“花样文章”,岂非是一个典型的癞蛤蟆吗?看到了杜老师批改的作文,心中又是惭愧,又是高兴。惭愧的原因,用不着说。高兴的原因则是杜老师已年届花甲竟不嫌麻烦这样修改我的文章,我焉得不高兴呢?离开正谊以后,好多年没有回去,当然也就见不到杜老师了。我不知道他后来怎样了。但是,我却不时怀念他。他那挺着大肚皮步履蹒跚地走过操场去上课的形象,将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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