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意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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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意恩仇-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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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来不愿意吃亏,你是名副其实的奸商。好了,我告诉你吧。如果没有优巴沙·阿典,无非两个办法。第一个办法,与向你买护照的性质差不多,躲嘛,躲到城墙窟洞里,躲到深山老林里,反正一定要避风头。然后,再想办法疏通这件事。第二个办法嘛,只能向小贱人周元春屈服,让万群向小贱人负荆请罪,磕头认错。不瞒丁董事长,万群看上了别个姑娘,才跟小贱人闹翻的。你想一想,还没结婚,就挺着大肚子整日游荡在大庭广众之间,出入于百货商场之中,一点羞耻心也没有,这样的女人会是个好女人么?”
  真是“官”字两只“口”,自己儿子风流成性,居然猪八戒倒打一耙,反倒是人家姑娘的不是了。丁之光心中很不以为然,但没有说出,像蛮有兴致似的,继续听郑济田发表谬论。
  “病急乱投医。为了消灾避难,不得不向贱女人屈服,答应小贱人的婚事,让万群立即跟她结婚。再说,女人只是穿在身上的衣服,将来春暖花开之后,再把衣服脱掉还不迟。”
  这一着棋确实厉害,丁之光不能不佩服郑济田这种临危不乱且能屈能伸的作为。俗话说,女人的心是豆腐做的,郑万群要是真的跪在病床前认错求原谅,做出十分忏悔并表示痛改前非的样子,流泪流鼻涕;郑济田老公婆再亲自去医院护理周元春,前攻后击,石头也会被软化,原本就想迈进郑家大门的周元春说不定招架不住,再次陷入郑家泥潭。已是残花败柳之身的周元春能有多大能量呢?一无靠山,二无钱财,能请得动神仙为自己伸张正义么?神仙也讲报酬,否则为什么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呢?况且,破镜重圆也是一种好的归宿。当然,所谓的“好”,只是周元春一时的误判。像郑万群这样狼心狗肺的人,一旦风平浪静,桃花又开之时,岂能不走老路,像扔一双破鞋似的再次抛弃了她?周元春如被软化,来个当庭翻供,说自己受伤只是个意外,比如讲自己因饮酒过量,醉后跌倒碰撞上桌角什么的,办案人员要是被收买,或本来就是郑济田的亲信爪牙,默契配合,那真要峰回路转,柳暗花明,案情来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郑万群一定放声高歌“拨开乌云见太阳”。到那时,纵使他丁之光手握万件铁证,也只能干瞪眼,望洋兴叹了。幸好有个优巴沙·阿典,且郑济田又长了个顺风耳,千里眼,只想到走便捷之路,而未进一步深思熟虑为根本着想。看来,一定要抢先一步,今晚就到医院看望周元春。当然,去医院要避人耳目,不宜声张。对周元春要鼓励,让她振作起来,重要的是让她看清郑万群庐山真面目,丢掉幻想,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准备战斗。
  

第十七章 偷梁换柱(9)
金庸笔下的周伯通,两手能分别打出不同招式的拳法。丁之光略逊一筹,头脑想的和嘴上说的不一样。他说:“郑局长的第一个办法好,第二个办法差。”
  “为什么?”郑济田悠闲地问。他现在的神情,又是高高在上的局长了。
  “中国是个广阔的天地,何处不能挡风遮雨?孙子兵法为什么有个‘走为上策’?就是要人们在遭遇险情或危险时赶快出走避祸。只要手中有权,有势,有财,世界上没有摆不平的事。再强的台风,也只是一阵风。风过后,又见万里无云。时间将会给郑局长很多的机会,将郑公子的案情不断缩水,多则三年五载,少至半年一年,最终岂能不不了了之?况且周元春未死,这个案件算不了大案,一阵风都可以把案卷吹得无影无踪。即使周元春死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死无对证,死人还能在法庭上指手划脚吗?郑公子对案情来个一问三不知,只要不严刑逼供,以郑公子这等权达通变的口才定能劈波斩浪,渡过难关。况且,这年头明哲保身的人居多,谁愿意给自己添麻烦而上法庭去作证呢?”
  郑济田听得很仔细,连连点头赞许,但没有插话。丁之光继续说:“为什么说第二种办法不好呢?郑公子那临门一脚,既准又狠,连球王贝利都自叹不如。要不是抢救及时,周元春必死无疑,可能时至现在,还徘徊在鬼门关前。中国医术高超,大有起死回生之能,要保住周元春的命不难,要让周元春不落下残疾,难。在我们这些所谓高等人的眼中,特别在郑局长的眼中,她的命不值几文钱。可是,周元春又是怎样看待自己的生命呢?谁都会认为自己的生命最宝贵,对要剥夺自己生命权的人能不痛恨得咬牙切齿么?还愿意与这个人在蓝天白云下共处么?喜欢女人的人说女人是水造成的,殊不知水能淹死人,所以人们常说‘水火无情’。有可能周元春装得像回心转意不计前嫌的样子,答应了你们的任何请求踏进郑家大门。然后,有那么一个晚上,趁着郑公子睡熟的时候,冷不防向郑公子的心窝上捅进一刀,郑公子连呼救的机会都被剥夺了。周元春一不做,二不休,再放把火,让郑家一干二净。”
  “你胡说!”郑济田不但听不下去,而且发火了。
  “你害怕了,说明了你有预感。今后,周元春对郑家来说,是‘恐怖’的代言词,是寻仇魔鬼的化身。”
  “你不能少说几句吗?”
  “忠言逆耳,是不是?不是我危言耸听,中国古典戏剧里有关此类故事的描写还少么?你以为我高兴讲这些话惹你生气么?其实这关我什么事?只是想提醒你,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越是弱小人物的偷袭越难防。千万不要引狼入室,自食苦果。好了,算我是多嘴多舌,不说了。”
  尽管丁之光的言语恐怖,但并非没有道理。如果与一个对你怀有刻骨仇恨的人同床而眠,对方可能还没来得及下手,自己早已吓出精神病来了。郑济田不得不重新考虑这个问题,因而默默地沉思着。
  “要想大事化小事,还要想办法封住周元春的嘴,让她成为会说话的哑吧。”丁之光又开口说话了。
  丁之光是个热心的人,却长着一个乌鸦嘴。郑济田在心中是这样评价丁之光的。他似乎没有听到丁之光说些什么,大约长期劳累过度,今日又心跳过速,感到体力不支,沉重的眼皮老是往下垂。于是,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靠在沙发背上,闭上了眼睛,很快地从鼻孔和嘴巴中发出了呼噜声,似乎睡去了。
  丁之光见状,只是偷偷笑笑。自个儿喝着茶水,随手拿张报纸阅览,且不去管郑济田是真睡还是假睡了。
  大约是心事重重的人连打瞌睡都不安稳。郑济田像从噩梦中突然惊醒过来似的,眼睛猛然睁开,身子顿时坐正,说:“还有件事,要麻烦董事长。”
  丁之光放下了报纸,注视着郑济田,说:“用不着客气,请讲。”
  “万群有两张照片在那贱人的手中,需要取回。据说,这两张照片的内容黄了点。万群纵有千般不是,照片中的那个姑娘是无辜的,她不应该受到伤害。咱们不能搞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事,请董事长帮助取回。”
  

第十七章 偷梁换柱(10)
说的比唱的还好听。说什么为的是照片中的无辜姑娘免受伤害,其实心怀鬼胎的郑济田害怕照片万一被曝光,会得罪了该姑娘,其父亲要是怪罪下来,他郑济田头上的这顶乌纱帽就不用戴了。郑万群在行凶案发生后,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已经把照片的内容向父亲说了个明白。所以,郑济田明白个中利害,为求自保,只能千方百计取回照片了。
  “我跟周元春一不沾亲,二不带故,三没有丝毫瓜葛,你却让我去找她,要她交出照片,我是去抢,还是去偷?你不是找错了门牌号,认错了人吧?”丁之光习惯性地摊了摊双掌,表示爱莫能助。
  “听说你有个秘书叫施仁芳?”郑济田询问的表情很凝重,“就是她昨天晚上与你在一起在美食园品尝云南过桥米线吧?”
  “郑局长连我昨晚上吃什么美食都这么清楚,不愧是个有心人了。”
  丁之光话虽说的轻松,心中的感想却不轻松。从优巴沙·阿典被发现,到美食园品尝云南过桥米线,说明了郑济田有一张无形的网,已经将整座望海市罩住了。郑济田的能量比原先自己估计的要大得多,今后同这种人打交道,要多一个心眼。
  郑济田并不关注丁之光的感受,也不去搭理丁之光抱怨式的冷嘲热讽。他正是要让丁之光知道,在望海市,他是无所不在的。谁要想无灾无难,必须看他的眼色行事。他说:“施仁芳与贱人是姨表关系的亲戚。乡下人在城里亲戚少,两人显得格外亲热,相互往来就多了。希望丁董事长能够施加自己的影响,让你的女秘书想尽一切办法取回照片。要把照片连同翻洗的全数追回,一张不缺。”
  “我知道施仁芳与其表妹关系尚好,但要取回郑局长所关注的照片,难度很大。”
  “丁董事长是不是还想敲一笔手续费呢?商人的手比常人总要长些。”
  “不用手续费了,我爱钱却不贪心,怎敢让郑局长再破费呢?为了解除郑局长的后顾之忧,一定尽力而为。”
  “不仅是尽力而为,是一定要办到。我欠丁董事长的这笔人情债,会还的,决不食言。”
  “郑局长既然这样说,我也来一次‘为朋友两肋插刀’,夸下海口,一定办到。”
  “先谢过了。”郑济田松了一口气,“那两张照片是我的要命符啊。昨晚万群与贱人冲突的导火线正是那两张照片。”
  郑济田与丁之光还在交谈中,贵妇人与曼琴手牵着手从这楼中楼式公寓的上层楼梯走下来。两个女人的认识时间短得可以用分和秒统计,从两人的表情来看,仿佛是相交已久的闺中好友,令两位男士惊讶不已。
  曼琴与贵妇人在一张空沙发椅上坐下。贵妇人问郑济田:“有收获吗?瞧你俩谈得很投机。”
  “丁董事长不愧是肝胆中人,走遍天下尽朋友啊。”郑济田举起右拇指,大加赞扬。然而,他的左眼皮还是接连抽缩几下,心脏像被田蚁咬了一口,阵阵剧痛。买本护照竟花了一百二十万元人民币,显然被丁之光狠狠宰了一刀,那刀尖上还滴着血呢!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要把这事讲给大嫂听,非被取笑不可。也就是在此时,他心中发誓,今后一定要创造机会,让丁之光吐出双倍的钱来,以雪今日之耻。
  贵妇人听说事情办得圆满,高兴地笑了。郑济田与任飞龙原本计划暗中绑架优巴沙·阿典,强夺护照,立即护送郑万群出境。是她力主先礼后兵,能和平解决的就不用武力。她信奉“金钱万能”,有钱人更贪钱,在白花花的银子面前,丁之光不可能不被征服。办好这件事,第一功劳人是她,因而洋洋得意地说:“我早告诉过你,我是不会看错人的。”
  郑济田“嘿嘿”地点头笑着,笑声是那么苍白无力,是那么沙哑低沉,听不出丝毫的欢乐。
  曼琴抬起左手碗,伸到丁之光面前,手碗上戴着一只光泽透明纯绿色的翡翠宝玉手镯,说:“大姐送的。这么贵重的东西,我真不好意思接受。”
  

第十七章 偷梁换柱(11)
郑济田也许早就知道贵妇人要送一只玉手镯给曼琴的计划,眼睛并没有朝曼琴望去,像是自言自语地说:“当世奇宝,大嫂能忍痛割爱,足见对裕总十分看重,其情谊胜过了亲姐妹哦。”
  丁之光见到绿玉镯,心头确实一震,面部却不见惊喜的表情,反而淡淡地说:“世上翠绿的玉最宝贵。此玉颜色太纯,光泽太鲜,不会是人工合成的吧?”
  真是好心当成了驴肝肺,猪肉藏饭中给你吃还不领情?贵妇人听了丁之光的话,脸气红了。但一时不知如何应对,愣愣地站在那儿,像被武林高手点了穴似的。
  郑济田忍不住了,讥讽着说:“真是粗野之人不识宝,人参当甘草。”
  丁之光似乎才睁大了眼睛,吞下了口水,说:“其实,我心中早就敲锣打鼓庆丰收了。从大嫂手中飞出来的东西,哪件不沾着香气?大家闻一闻,满屋子香喷喷的。大嫂是何等尊贵之人,对她恩赐的东西,却之不恭。”
  听说是宝,曼琴横的眼睛变直了。世上何人不贪财?尤其是商人。
  “别说得如此好听,只要不把它当做玻璃制品扔了就行了。”贵妇人才从闷气中回转过神来,“我是真疼妹妹,把自己的心肝割给她吃也舍得。”
  “谢谢姐姐一片厚爱。”曼琴朝着贵妇人,再次表示了谢意。
  贵妇人搂着曼琴的肩膀,说:“我遇上了知己妹妹,喜欢得不想回家乡了。”
  “那就别回去了,跟妹妹欢聚一辈子。”曼琴天真烂漫地说着。她像个稚气未脱的姑娘,其神态的确惹人喜爱。她靠在贵妇人的手臂上,“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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