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塔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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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塔兰-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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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次当普拉巴克带我走在这群喧闹的人群中时,我注意到那些乞丐的另一面,令他们惹人同情的表演,多了份真实人生的味道味。有群乞丐坐在门口玩牌,一些瞎眼男子和他们的朋友正在享用有鱼有饭的一餐,哈哈大笑的孩童轮流和一名缺腿男子骑他那辆小手推车。
  一路上普拉巴克不断偷瞄我的表情。
  “喜欢我们孟买吗?”
  “喜欢。”我答,真心的回答。在我眼中,这城市很美,*而令人振奋。英国统治时期浪漫主义风格的建筑,和现代玻璃帷幕的商业大楼比邻而立。年久失修、死气沉沉、分布杂乱的平价公寓崩塌后,变成卖蔬菜、丝织品等琳琅满目商品的市场。路旁的每家商店,每辆经过的出租车,都流泻出音乐。颜色缤纷多彩,香味着实令人陶醉。在这些拥挤的街道上,我在无数人眼里看到笑意,我以前去过的地方,没有一处洋溢着这么多笑意。
  特别的是,孟买很自由,一种令人雀跃的自由。我所看到的地方,处处散发那种解放的、无拘无束的精神,而我不知不觉间敞开心胸回应那精神。我理解到,那些男男女女个个自由自在,因而就连初见贫民窟、街头乞丐时所生起的羞愧之心,也随之烟消云散。没有人把乞丐赶离街头,也没有人驱逐贫民窟居民。他们生活虽然困苦,却和有钱有势者一样自在优游于相同的花园和大街上。他们很自由,这城市很自由,我喜欢这点。
  但这街上密集的意图、充斥着需求与贪婪、极度强烈的恳求与算计,让我有点胆怯。听到的语言,我一个字都不会讲。这里的人穿袍服、纱丽、缠头巾,我对这里的文化一窍不通。好像糊里糊涂接演一场华丽而复杂的戏剧,手中却没有剧本。但我微笑,轻而易举地笑着,不管街头看来多么陌生,多么让人不知所措。我是个逃犯,被通缉,被追捕,是悬赏捉拿的要犯。但我却更胜他们一筹,我很自由。逃亡时,每一天都是人生的全部。每一分钟的自由,都是喜剧收场的一部短篇小说。

项塔兰 第一章(12)
我很高兴有普拉巴克作陪。我注意到他在这街上人面很广,一路上频频有各式各样的人向他热情打招呼。
  “想必你一定饿了,林赛先生,”普拉巴克说,“你这人很快乐,不介意我说什么,快乐的人,胃口总是很好。”
  “嗯,的确是很饿。这下我们到底要去哪里?早知道要走这么久才能到餐厅,我会买盒饭回去吃。”
  “再走一点,不远了。”他回答,满脸笑容。
  “好……”
  “是真的!我会带你去最棒的餐厅,有最上等的马哈拉什特拉料理,保证你说好吃。在孟买,像我这样的导游,全都在那里用餐。这个地方很不错,贿赂警察的钱,只需要付平常行情的一半。真的很不错。”
  “好……”
  “是真的!但首先,让我先替你,还有我,弄个印度香烟。在这里,停一下。”
  他带我走到一个路边摊,那摊子只是个可折叠的牌桌,一只卡纸板箱里整齐摆了数十种品牌的香烟。牌桌上有一只大铜盘,铜盘里放了几只小银碟。银碟里摆了切碎的椰子肉、香料和多种不明的酱料。牌桌旁的桶子里,有许多矛状叶漂浮在水中。卖烟贩子正在弄干这些叶子,抹上几种酱料,包上椰枣粉、椰子粉、槟榔粉、香料,卷成一小包一小包。许多顾客围着他的摊子,他那双手很利落,叶子一包好,立即有人买走。
  普拉巴克挤到那贩子身旁,伺机购买。我伸长脖子,透过顾客间拥挤的缝隙看着他时,脚步往人行道的边缘移动。就在我一脚往下踩到马路时,有人紧急大叫。
  “小心!”
  两只手抓住我手肘,把我猛往后一拉,说时迟那时快,一辆双层大巴士疾驶而过。若没有那两只手拉住我,我大概已命丧巴士的车轮下。我转过身,与救命恩人正面相对。她是我所见过最漂亮的女人,身材修长,黑发及肩,肤色白皙。她不高,但方正的肩膀和挺直的身形,加上两腿叉开牢牢地站着,让人觉得她默然无声中自有种坚毅的气势。她穿丝质长裤,裤脚束在脚踝上,足穿黑色低跟鞋,上身是宽松的棉衬衫,披着一条大丝质长披肩。她把披肩朝后披,质地轻柔的双层流苏在她背后飘飞翻转。她全身上下都是绿色,只是深浅不一。
  从一开始,我就感受到她那令男人既爱又怕的特质,那冷冷的笑容,让她的丰唇更富魅力的笑容。那笑容里有种自傲,透过匀称的鼻子散发着自信。不用说,一定会有不少人不明就里,把她的自傲错看成傲慢,把她的自信错看成冷漠。但我没犯这错误。我的眼睛失魂落魄,悠然漂荡在她那静止凝视的水汪汪的泻湖里。她眼睛很大,又特别绿。那是历历在目的梦境里,树木所呈现的绿,大海呈现的绿——如果大海完美无瑕的话。
  她的一只手仍摆在我的手肘附近。那种肌肤之触,正是情人的手轻触你身时所会有的感觉:熟悉,但令人兴奋,是轻诉的许诺。我差点忍不住拾起她的手,放在我胸膛。或许我当时真该这么做。如今我知道,当时我如果真这么做,她大概会笑出来,并因此而喜欢上我。但当时我们素昧平生,两人站着,直直凝视着对方,就这么持续了漫长的五秒钟。此时,所有平行的世界,所有可能已存在和永远不再存在的平行活动,在我们周边翻转。然后她开口了。
  “好险,你命大。”
  “是啊,”我笑笑,“我是命大。”
  她的手慢慢离开我的手臂。那动作很轻松、很从容,但我却觉得与她疏远了,就像是从深甜的美梦中给硬生生叫醒一样突然。我靠近她,看看她身后的左边,再看看右边。

项塔兰 第一章(13)
“你在找什么?”她问。
  “我在找你的翅膀。你是我的守护天使,不是吗?”
  “恐怕不是,”她答,双颊露出俏皮的笑靥,“我心里有太多邪恶的东西,恐怕称不上天使。”
  “那我们就来谈谈你有多邪恶?”
  有些人成群站在摊子另一头。其中一个年约二十五岁、英俊、健壮的男子,走到马路上叫她。“卡拉!快,yaar(朋友)!”
  她转身向他挥手,然后伸手与我握手。她握得很有力,但透露的心情让人无法捉摸。她的笑同样暧昧。她或许已喜欢上我,或许她只是很乐于跟我道别。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她抽出手时,我说。
  “我有多邪恶?”她回答我,嘴唇上挂着要笑不笑的神情。“这问题很私密,我想这可能是我这辈子被问过最私密的问题。但,喂,哪天你如果到利奥波德(Leopold),就会找到答案。”
  她那群朋友已经从小摊子的另一端移到我们这边,她随即离开我和他们会合。他们全是印度年轻人,一身干净时髦的西式中产阶级打扮。他们不时大笑,把身体靠向对方,状甚亲昵,但没人和卡拉有身体接触。她似乎散发出既迷人又不可侵犯的气质。我贴近他们,假装着迷于香烟贩子卷烟叶、涂料的动作。我侧耳倾听她跟他们讲话,但一句话都没听懂。
  以那种语言,在那场对话里,她的嗓音出奇低沉、宏亮,听得我手臂上的寒毛微微发颤。我想那应该也是个警告。阿富汗媒人说,爱意滋生大半缘于声音。但那时候我不懂,而且我的心一古脑儿栽进去,栽进就连媒人可能都不敢踩进的地方。
  “瞧,林赛先生,我只替我们买了两根烟。”普拉巴克回到我身边,得意地递上一根烟。“印度是穷人的国度。在这里,没必要买一整包。只要一根,只买一根,而且还不必买火柴。”
  他倾身向前,拾起一段闷烧的麻绳。麻绳吊在香烟摊旁边电话线杆的钩子上。普拉巴克吹掉麻绳末端的灰,露出一丁点橘色的余烬,点燃他手中的烟。
  “他们在做什么?在嚼叶子里的什么东西?”
  “那叫帕安(paan,印度槟榔)。味道很棒,嚼起来也很棒。在孟买,人人都嚼,然后吐,嚼,再吐,没问题,白天、晚上都嚼。那对身体有好处,大量嚼,全部吐掉。要不要试试?我可以替你弄来一些。”
  我点头,请他去买,但我心里盘算的,主要不是体验帕安这新东西,而是藉此可以站在那里更久,欣赏卡拉。她很轻松,很自在,简直就是这条街的一部分,这条街谜一样氛围的一部分。我觉得周遭所有迷惑不解的东西,在她而言,似乎是稀松平常。这让我想起那个从巴士车窗看到的贫民窟外国人。她在孟买似乎平静而满足,就和那个外国人一样。她从周遭的人得到的温馨、肯定与认同,叫我羡慕。
  更重要的是,我的眼睛被她那无可挑剔的美丽迷住了。我望着她——素昧平生的一个人,胸中有一股气,极力想尽情发泄。我的心像是被人捏着,像被人用手掌紧紧握住。血液里有个声音在说是,是,是……古老的梵语传说中提到前世注定的爱,两个灵魂因为业力的作用,注定会在相遇后,为彼此神魂颠倒。传说前世注定的爱人,往往一眼就会认出,因为对方的举手投足、思绪、动作、声音,眼中所传达的每个心情,都叫你怦然心动。传说我们会由她的翅膀认出她——那翅膀只有我们看得到——因为想拥有她,我们灭绝了其他爱欲。

项塔兰 第一章(14)
梵语传说也告诫世人,这类前世注定的爱,有时可能会对命运交缠中的其中一个人,单单一个人,产生占有和痴迷。但从某个角度来说,理智与爱不能并存。爱之所以存在人世,正因为爱非理智。
  “喔,你在看那个女的。”普拉巴克带着帕安回来,往我凝视的方向看去。”你觉得她很美,na?她叫卡拉。”
  “你认识她?”
  “当然认识!这里谁不认识卡拉。”他答,用那种大声到旁人听得见的低语,让我很担心她听到。
  “你想认识她?”
  “认识她?”
  “想的话,我去替你跟她说。你想跟她交朋友?”
  “什么?”
  “别担心!卡拉是我的朋友,也会是你的朋友,我想。说不定你会和卡拉做生意,赚上一大笔钱。说不定你们会成为很好、很亲近的朋友,跟她上好多次床,爽到顶点。你一定会爽翻天的。”
  他已开始摩拳擦掌。帕安的汁液染红他微笑的牙齿和嘴唇。我紧抓住他的手臂,不让他去找她,她正和她那群朋友在一块儿。
  “不!不要去!天啊,小声点,普拉巴克。我如果想跟她讲话,我会自己来。”
  “噢,我懂,”他说,显得窘迫,“就是外国人所说的前戏,对不对?”
  “不是!前戏是……别管什么前戏了!”
  “那好!我不管什么前戏不前戏,林赛先生。我是印度人,我们印度人不时兴前戏。我们提枪就上,真的!”
  他双手摆出正抱着女人,对着女人的小屁股猛顶的样子,脸上一径带着那鲜红的微笑。
  “行行好,别这样!”我怒声说,抬头看卡拉和她朋友是否在看他。
  “好,林赛先生!”他叹口气,放慢他那有节奏的前顶动作,最后完全停下。“但我还是可以将你介绍给卡拉小姐认识,如果你要的话?”
  “不!我是说,不,谢了。我不想向她搭讪。我……天哪,这哪有用啊,只要告诉我……那个正在说话的男人,说的是什么语言?”
  “他说的是印地语,林赛先生。你等一下,我马上就告诉你他在说什么。”
  他走到摊子的另一头,旁若无人地加入那群人中,倾身细听。没有人理会他。他点头,跟着其他人笑,几分钟后回来。
  “他在说一件很好笑的、关于一名孟买巡官的事,那人在这一带很有势力。那巡官把一个鬼灵精的家伙关了起来,但那个鬼灵精说服那巡官再度放了他,因为他告诉那巡官他有黄金和珠宝。不只如此,他被放出来后还真给了那巡官一些黄金和珠宝。但那些东西不是真黄金,不是真珠宝,是假的,很便宜的东西,根本不是真的。最好笑的是,那个鬼灵精卖假珠宝之前,还在巡官家住了一星期。传说那个鬼灵精还跟那巡官的老婆上了床。现在那巡官抓狂,气得不得了,每个人看到他都赶快闪人。”
  “你知道她哪些事?她住这里?”
  “知道谁,林赛先生,你是说那个巡官的老婆?”
  “不是,当然不是!我是说那女的,卡拉。”
  “你也知道,”他若有所思地说,首次紧蹙眉头,“孟买有许多女孩。我们从饭店出来才五分钟。在这五分钟里,我们就见了几百个女孩;再五分钟,还会再见到几百个。每五分钟就再有几百个女孩。走上一阵子,我们会见到几百个、几百个、几百个、几百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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