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夫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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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夫多福- 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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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璃阳满意地大笑,手上的频率加快。

“小痕儿,你真不乖,五年了,还学不会顺从。”

“小痕儿,本宫会驯服你的,就像驯服豢苑那只不听话的白虎。”

“没有人敢违抗本宫的命令,本宫会是宝日国真正的主人!”

“属于本宫的东西谁都抢不走!”

“所有跟本宫抢的人都得死!无论是谁!”

她仰起头癫狂地笑着,接着,半抬起身子,朝着月初痕早已脆弱的那一处,狠狠地坐了下去……

“啊!”月初痕发出一声低低的呻/吟声,麻木的身子却无法做出任何反抗。

“乖痕儿,叫出来啊!本宫最喜欢听你叫了!”

莫璃阳疯了一般在月初痕的身上扭动腰肢,骄傲地挺着胸脯,仿佛她是主宰这个世界的主人。

而就在这时,插在后庭的那根蜡烛终于燃烧到了极点,火焰触碰皮肤,一阵焦灼味道传来。

泪水从我的眼中流下。

模糊了眼前交缠的两个人影。

仇恨与悲伤在我的心底狂烈燃烧。

我透过泪水,看到了月初痕的眼睛,他在望着我,那是一双黛蓝色的瞳眸,那么蓝,纯粹的蓝。

他的眼中只剩下麻木,安静地与我对视,任凭身上的人丧失人伦的发泄。

那一瞬间,面对他蓝色的眼睛,我发下了一个誓言:月初痕,我要救你出去!

即使你曾经伤害过我,即使你痛恨我看到了这一切,即使你现在还想杀我,我也要救你出去!

因为我读懂了你的眼神。

我知道你恨我,因为我目睹了你如何失去一个男人最基本的尊严。

但我却由衷地敬佩你,因为经过五年屈辱的折磨,你依然坚强地活着。

这一夜是除夕。

明天,是新的一年。

明天,是我洛宝宁主宰自己命运的开始!

悲伤,只会令人软弱,只有希望才能使人强大。

我说过,我是一个记仇的人。

我记得莫璃阳杀死无辜的秋竹,只因为她头上戴了一朵粉色珠花。

我记得莫璃阳派人打在我身上的三十大板。

我记得莫璃阳抽在我身上的鞭子。

我更记得莫璃阳在月初痕身上犯下的种种丧尽人伦的罪行!

莫璃阳,月初痕应该是一块完美无瑕的美玉,你根本毁不了,就算你将这块玉摔碎,我也要将那玉碎拾起,拼接回去,不留一丝缝隙!

这是一个悲伤逆流成海洋的夜,莫璃阳疯狂地折腾了一整夜才离去。

第二天一早,帝都下了一场大雪,公主府内早已结冰的人工湖上也堆积了一层厚厚的白雪。

如同每一次侍寝后的清晨一样,月初痕睁着眼睛呆望着床头的帷幔,我端来热水,为他擦洗身体。

他的身上又添了许多新伤,尤其后庭已经惨不忍睹,鲜血在他的臀部凝结。

我一边清理一边上药,很小心。

他没有说话,宛如周边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我花了将近两个时辰才将他的伤口清洗干净。

就在我准备端着水盆离开的时候,月初痕开口说话了,声音清冷得如同外面的雪。

“你究竟是谁?”

我的身子蓦然一震,心中却涌上一丝喜悦,因为等他的这句话已经等了快一个月了。

从一个月以前,我按照面具男的指示,悄悄地将他身上所中之毒的解药混进他平时服用的补药中,本来还担心不起作用,但没想到他今天主动问我这句话,说明解药还是有效果的,他自己已然有了感觉,并察觉到了我的良苦用心。

我看着他,很平静地道:“你相信我吗?”

“你是锦月国的女皇派来的?”

我怔了一下,没想到他能猜到我的身份,“为什么这么说?”

月初痕漠然地看我一眼,“这世上费尽心机想得到我的人,除了莫璃阳,就是锦月国的女皇了。”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费尽心机?面具男说月初痕是锦月国女皇的王夫候选人,也就是女皇的未婚夫,一个女人想救出自己的男人,为什么要用费尽心机四个字呢?

我不太理解月初痕的话。

“公子,我希望你能配合我。你身上中了两种毒,一种是限制你行动的毒药,这毒是慢性毒,我已经拿到了解药,但是你中毒的时间太长,至少要服用三到四个月才能见效,这段时间内,你务必留意,千万不能在其他人面前露出任何异常,包括平时服侍你的高山、流水。”

他沉默着,只是直勾勾地盯着床头的帷幔看,冰山一样凄冷的眼神令人心痛。

我叹了口气又说道:“另一种毒药‘情缠’,我还没有拿到解药,不过只要将你救出去,相信女皇会派用毒高手为你配制解药的。”

唉,后面这句是我自己加的,为了鼓励他配合我的救援工作。

面具男那个老奸巨猾的家伙,说什么不肯给我‘情缠’的解药,他说月初痕这个人很危险而且具有我们意想不到的强大能力,如果一次性把他身上的毒全解了,说不准他会脱离控制,到时候再想掌控他,会很难很难。

从面具男的话里我能感觉到,营救月初痕这件事,面具男有内情在隐瞒我,可是我一时也很难从他嘴里套出实情,毕竟我也在他的控制之内。面具男是一个做任何事情都喜欢掌控的人,这点跟璃阳公主倒有点相似。

沉默许久,月初痕淡淡地道:“你觉得我会跟你走?”

“会的,你不会放过任何能够离开公主府的机会。”

我的笃定令月初痕有些吃惊,他歪过头看了我一眼。

我微微一笑,“有智人曾经说过,每朵乌云背后都有阳光。”

我觉得现在的我与月初痕有点惺惺相惜的意思,同是天涯中毒人啊!

月初痕沉默良久,我想这算是默许了。

我就知道,他绝不是一个轻易放弃希望的人!

新年,总是有新的希望,即便曾经遭遇过无数痛苦。

傍晚,公主府内燃放起鞭炮和烟花,我在竹园门口看烟花的时候,贾幸运跑了过来,悄悄塞给了我一个长条木匣子。

贾幸运,我早该想到他了,玉流渊总是在第一时间知道我的情况,那么我的身边一定有他的人。

突然想起莫璃阳回府那天怒杀秋竹时,我一怒之下想要跃起,当时是贾幸运牢牢抱住我,阻止了我近乎自杀的冲动行为,还有玉流渊受伤后来找我的那一夜,也是贾幸运跑到丫鬟大院将我找回豢苑的。原来玉流渊很早就派了贾幸运在我的身边保护我。

我回到房间内打开红木匣子,一封信笺和一个卷轴赫然呈现。

拆开信笺,熟悉的淡淡兰香立刻扑入鼻中,笺纸上清秀又不乏洒脱的字迹就像他的人一般。

“洛儿吾爱,为夫伤势渐愈,终日静养,唯每每思卿不得入眠,期盼四月红莲绽放,与卿泛舟莲间,共谱爱曲。甚念!甚念!”

这家伙,当真见字如面了,写信的语气竟也跟他说话一个调调。

打开泛着墨香的卷轴,一幅彩色水墨画映入眼帘。画中火红的莲花肆意绽放,莲花下一双鸳鸯结伴相游,整幅画透着温馨浪漫,画的落款处钤“方倾”之红印。

我了然一笑,国舅爷方倾的墨宝千金难求,我曾经赞赏过某人的扇面,他竟记在心里,不知从哪里寻来了方倾的画作,在新年的第一天送到我的手上。

我攥着信笺,看着这幅《红莲鸳鸯图》,脸上不觉得泛起幸福的笑意。

流渊,我一直在等你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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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完】

PS:特别感谢昨天打赏的书友,感谢你滴关心!昨天更得少,今天的这章加长版,晚上还有一更,第二卷正式开始~~~

第87章翩翩少年春衫薄

春天如约而至,艳阳高照,莺歌燕语。

令人激动得想抽筋的是,我和浮云得到了百年一遇的假期!

虽然只有一天,但对于长久以来被关在公主府内惨遭压迫的我们来说,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

一大清早,我们俩就换上压箱底的便装,精心地打扮一番。

浮云的手很巧,编出的头发漂亮得紧,在她的捯饬下,我们变身为漂亮的小家碧玉,喜滋滋地出府逛街去了!

跟吃货一起逛街的结果就是——我也变成了吃货!

我们俩一路从东街吃到西街,几条街的小吃凡是入得眼的全吃了个遍,晌午时,我们又坐到醉仙楼里点了有名的蜜汁乳鸽大快朵颐。

醉仙楼宾客云集,有人说这里的厨子是皇宫里的御膳房出来的,手艺特别好,所以来这里吃饭的人络绎不绝。

“喂,快看,方家倾郎过来啦!”

不知谁高喊了一声,嘈杂的醉仙楼里因着这一声倏然安静下来,十秒钟不可思议的沉默后,猛地爆发出一阵尖叫,几近疯狂。

醉仙楼内的宾客以迅雷之势扔下手中的鸡腿、鱼刺、鸭舌等物,同时涌向门外,甚至挤坏了二楼的楼梯。

几个姑娘直接从楼梯的扶手上摔了下去,连身上的灰土都来不及掸,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向门外挤去。有练过武艺的女侠则从露台上飞身而下,踩着众人的头顶向人群聚集地掠去。

酒楼老板哭丧着脸看着被挤烂的大门,郁闷地顿足道:“好容易消停两年,又来了!”

整座醉仙楼里唯一没有动的就只剩下我和浮云了。

我一手抓着半条乳鸽腿,另一手抹一把嘴角的油,不明所以地问浮云:“这帮人疯了吗?方才还在抢座位,突然就全消失了,究竟什么情况?”

一贯吃相优雅的浮云放下手中竹筷,以手帕轻轻擦拭唇边,漫不经心地道:“没听说吗?方家倾郎过来了。”

“方家倾郎?什么人物?”我咽下口中酥肉,含糊不清地说。

“什么?”一个因为身材肥硕动作缓慢而尚未挤下楼梯的女子瞪大了眼睛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我,“竟然有人不识得国舅爷方倾?”

“方倾?”汗,直接说是那个有名的画家方倾不就得了,搞什么方家倾郎?故弄玄虚!

我稍微的迟疑,令那肥硕女子的惊叫瞬时提升了八个高度,“不知道哪里来的野丫头,竟然连倾郎的名号都没有听过!”

“呃……”

“哼!孤陋寡闻!”那女子高傲地一甩头,向楼梯下跑去,边跑边尖叫道:“倾郎,倾郎,慢些走,妾身慕君心儿痒,盼君驻足回眸望,只消半眼亦断肠!”

“噗!”我一口茶水没来得及咽,全喷了出来。

浮云笑盈盈地递来一条锦帕,一脸的幸灾乐祸,“被鄙视了吧!”

我翻翻眼睛,“不就是个会画画的大叔吗?有什么可激动的!这就是落后的时代啊,传媒业的不发展蒙蔽了群众的双眼。”

“什么乱七八糟的?亏你还收藏了一副方倾的名画,连方倾何许人也都不晓得,活该被鄙视!”

浮云越来越会挤兑人了,她说的是我的《红莲鸳鸯图》,那是渊渊送给我的,自然要好生珍藏!

“咦?这话说的,好像你跟那个什么国舅爷很熟?”

浮云神色古怪地看我一眼,挑眉道:“熟?谈不上,但是身为宝日国百姓,方倾之名家喻户晓确是不假,不是有一句话吗,一见倾郎误终身。”

“不会吧?这个国家的妇女同胞是有多久没见过美男了,莫不成都是大叔控?”

“大叔控?方倾今年一十有七,何来大叔一说?”

“十七?”我手中的茶杯差点打倒,瞪大眼睛问她,“你是说画那幅《红莲鸳鸯图》的方倾是个年方十七的少年郎?”

浮云眼含笑意,缓缓点头。

我还是不敢相信,一个十七岁的少年能有如此高深的绘画造诣,竟可以画出那么多流传于世的名画,甚至……连我这个正八经的美院毕业生都惊艳万分、甘拜下风,呃,好吧,后面这句是自恋升级的又一表现。

我不甘心地问浮云:“可是方倾不是国舅爷吗?国舅,不就是皇帝的舅舅吗?难道不是大叔吗?”

浮云郁闷地捶胸叹息:“谁告诉你国舅就是皇帝的舅舅?拜托,好歹你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皇帝的妻舅也称之为国舅的好不好!”

妻舅?皇帝的小舅子?

“你是说,这位方国舅,其实是太子的舅舅?”

浮云猛戳我的额头,“你真给穿越女丢脸,基本常识都不懂,还穿越呢!”

汗!误会大了,差点耽误我看美男!

我拍开浮云的手,立即从座位上弹跳而起,大叫道:“还愣着做什么?快走呀!”

“干什么去?”

“围观美男啊!”

浮云默默擦额头的黑线。

唉!真是恨铁不成钢!这丫头哪都好,就是对美男不感冒这一点跟我大相径庭,每次都得教育她!

哎哟哟,看美男去喽,这次还是个明星美男呢!

拽着浮云奔向大街上,可惜由于我的迟钝和浮云的不积极,我们失去了最佳围观位置。

原本宽敞的马路被一大群姑娘小姐阿姨大婶围得水泄不通,女人们手拉着手、肩并着肩,将一辆马车围堵在路中央,那架势,像极了抗洪救灾。

我粗略地数了数,围得不厚,也就二十七、八层吧!

据说方圆四、五条街的女人全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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