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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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屠- 第2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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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一个人恭恭敬敬的跪在屋子正中,一双有神的眼睛正满含崇拜与期待的看着自己,但他却是个侏儒,一个比武大郎还要挨上两分的侏儒!
  这就是朱贵找到的会玩鸽子的人?好像应该是,因为在他的背后,正有一排铁笼,里面放着十几只鸽子,都正发出咕咕咕的声音。
  “嗯,起起来吧。”郑飞短暂的恍惚后回过神来开口道。
  那侏儒赶紧站起身来,又从身旁抱起一把跟他个头差不多高的椅子殷勤的放在郑飞身前,“大头领快请坐,快请坐。”
  郑飞只好坐下,并用问询的目光看向了朱贵。
  朱贵介绍道,“这人叫王得旺,乃是东昌府人,特别喜欢玩鸽子,人称‘鸽王’。”
  王德旺赶紧练练拱手,“不敢不敢,浪得虚名而已,小人没别的本事,就是从小到大喜欢玩鸽子,却也因此被人污蔑,说我玩物丧志,而且因为小人长得五短身材,就更被人看不起了,这些年凭白遭受了许多嘲讽和笑话,但我知道,我这门手艺总会有发光的那一天。小人这些日子一直听说梁山泊上来了一群好汉,不打家劫舍,不祸害百姓,只行侠仗义,锄强扶弱,心中仰慕许久,早就想来山寨效力,但小人这般模样,便是想来也怕你们不收,谁料老天突然开眼,大头领竟派人主动去找小人,小人大喜过望,二话不说就带着所有鸽子就来了!”
  郑飞点点头,暗道此人这般模样,确实容易遭人歧视,他又看向那些鸽子,“这就是你养的鸽子?”
  一说起鸽子,王德旺眼中顿时一亮,瞬间竟迸发出极度兴奋和自豪的神情,整个人也像是充满了自信一样,“是是,这都是小人养的鸽子,却不是那种寻常被人吃的鸽子,都是一等一的绝妙品种!”
  郑飞起身走过去仔细看这些鸽子,只见这些鸽子虽然看起来都精神很不错,也都在笼子里不停摆着头打量着郑飞这个陌生人,但郑飞也没玩过鸽子,也看不出这些鸽子有什么独特之处。
  “这种鸽子就会送信?”
  在他身后,朱贵朝着王德旺使了个眼色,王德旺赶忙上前为郑飞介绍起来。
  “其实鸽子并不会送信,只不过有些鸽子的品种有很强的归巢性,无论它们与自己巢穴有多远,它们都会努力飞回巢穴,所谓信鸽就是利用鸽子这种归巢性,将简短的书信绑缚在他们腿上,传递给它们巢穴所在地的人。大头领真是见多识广,这种信鸽知道的人特别少,玩的人就更少了。山下那些见识短的,都说小人是玩物丧志,但小人知道这些鸽子其实都是宝贝,早晚会派上用场!”
  说罢,王德望又将郑飞请到几个笼子前继续介绍起来。
  “为了能让大头领看明白信鸽与寻常肉鸽的区别,小人特意也带来了几只肉鸽,”王德旺指着其中一个笼子里的几只鸽子道,“请大头领看,肉鸽从总体上看,个头大,显得也比较壮,但那都是赘肉和肥厚的羽毛衬托出的,只能起到御寒保暖的作用,并无多大实际意义。”
  “再看这信鸽,”王德旺指着另一个笼子里的一只鸽子道,“此鸽浑身上下部位匀称,嘴长短适中,鼻瘤紧贴鼻梁,眼睛明亮有神,腿粗壮有力,无腿毛,站立时矫健舒展,尾羽与地面平行,身体各部位都是在为飞行而生,这就是好的信鸽!”
  说罢,王德旺又打开笼子,一双抓出一只肉鸽和信鸽,近距离展示给郑飞看,“请大头领再从细处看看肉鸽和信鸽的区别。”
  “肉鸽的羽毛厚,而且非常松散。信鸽的羽毛则非常紧密,这样飞行在飞行的时候,遇到的空气阻力也就特别的小。不但节省鸽子飞行时的体力消耗,而且更易于冲刺、滑行和突然改变方向,以躲避天敌的袭击。”
  “肉鸽的脖子粗而厚,信鸽的脖子则短而薄,这也是有利于飞行的特征。”
  “肉鸽的腿很长,貌似好看却无多大作用,信鸽的腿则又。粗又。短,强劲有力。”
  “肉鸽的翅膀伸展开了之后,非常的平坦,毫无特色,但信鸽的翅膀伸展开之后,主羽长而匀称,副羽毛片大而松软,收缩有力,而且第八、九、十根羽毛还要略长一些,飞行中便于气流通过。”
  “但信鸽和信鸽之间也不一样,比如这两只信鸽,它们最大的区别就是它们的胸部,胸宽的这只有冲劲,适合短途快速传信。胸窄的这只有耐力,适合远途传信。”
  “还有,就拿这只鸽子来说,这可是信鸽中的极品,因为它的鼻瘤特别奇特,就像是一个头盔一样,所以我给它取名叫盔鸽,这种盔鸽”王德旺现在的样子就像是一个小怨妇终于找到了可以倾诉的对象一样,两眼放光的越说越起劲,滔滔不绝的吐沫星子乱飞。
  郑飞终于彻底相信了,这王德旺虽然是个其貌不扬的侏儒,但真的是一个对鸽子特别有研究的人,的确是自己一直想找的那种会养信鸽的人!
  郑飞微微弯腰拍了拍王德旺的肩膀笑着打断他道,“很好,欢迎你加入我们。”
  王德旺愣了愣,突然反应过来,赶紧跪倒大喜道,“多谢大头领!”
  郑飞笑着点点头,“起来吧,我且问你,饲养这些鸽子大约需要多少钱?我想要更多的鸽子,短途和长途的都要!”
  王德旺回道,“回大头领的话,短途长途信鸽的花费都差不多,一只一年一贯钱足矣。”
  郑飞道,“好!我给你每年一百贯当作你的俸禄,你什么都不需要做,只专心给我饲养和培育优良的信鸽。”
  一百贯?!王德旺瞬间被幸福冲击的有些发傻,他在山下为养这些鸽子穷的叮当响,仅凭着一股对鸽子发自肺腑的热爱而坚持到了今天,能被人肯定已是极大的开心,却没想到如今还能得到如此丰厚的奖赏,而且不但奖赏如此丰厚,更可以把爱好当作工作来做,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朱贵一看王德旺的傻样笑道,“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谢恩?”
  王德旺这才反应过来,又是扑通一声跪倒连磕了三个大响头,“请大头领放心,我别的本事没有,伺候鸽子谁都比不过我!谢大头领知遇之恩,小人定不负大头领期望!”
  “好,你去吧,养鸽子需要什么尽管开口提。”郑飞满意的笑道。
  朱贵接着唤过门口一名亲卫,将还依旧千恩万谢的王德旺领了下去。
  王德旺一走,郑飞两步上前就给了朱贵一个响头,“臭小子,连我都敢耍了是不是?”
  朱贵呲牙咧嘴的摸着头嘿嘿笑道,“小人第一次看到他时也吓了一跳,所以小人也想看看大头领见到他会是什么表情嘿嘿。”
  二人相视一笑,主仆之间的关系显得自然而亲密。
  从一名默默无闻的山前酒店小掌柜,到如今的梁山高层头领,并且是大头领心腹之一,感受着来自全山上上下下的敬畏,朱贵颇有些春风得意的感觉,当然他也明白,自己能有今天,全是得自于大头领的知遇之恩以及厚爱。
  朱贵是个聪明人,他明白日后若想保持这般殊荣和优待,除了为大头领更加卖命的效力外,更需要与大头领建立更加亲近紧密的联系,但他毕竟追随大头领的时间太短,不知该如何处理才好,于是,在有一次有意无意的向大头领最亲密的手下兼朋友庞万春请教之后,庞万春只是微微一笑道,“朱兄如此聪明,难道还看不出大头领的脾气吗?”
  朱贵思前想后,终于醒悟过来,他发现大头领并不是那么高傲威严不可亲近,甚至相反,此人其实还是一个特别平易近人的人,于是朱贵渐渐的就有意无意的试探性的学着庞万春与大头领开一些不疼不痒的玩笑,果真没有引起大头领的反感,而且还显得与自己更亲近了些。
  “朱贵,”郑飞的声音打断了朱贵的思索,他一听郑飞这个语气就知道郑飞是有事要吩咐了,赶忙恭声道,“是。”该亲近的时候可以亲近,但该效力时更不能有丝毫的马虎。
  “此人和那些信鸽都是咱们天道军的宝贝,你务必将他们保护得当,并且注意保密。同时,迅速安排调查局人手学习如何饲养和使用信鸽,争取可以早日将信鸽派上用场!”
  “是!请大头领放心。”
  “还有,调查局的规模也可以再扩大一些,此事你与庞万春商量着来,尽快在全军挑选出合适的人手补充进调查局,加大对周边州县,尤其是高唐州和曾头市的监视力度!”
  “是!”
  381,高廉的愤怒
  曾头市现在应该叫金高唐了,虽然并未受到梁山泊与曾家大战的什么波及,却依旧变得非常的萧条,店铺十关七八,街上人迹稀少,脏乱不堪,与往昔的繁荣和喧嚣相比,简直已如同一座死城一般!
  为什么会这样?梁山泊既没有劫掠全城,曾家的败军也没有重新在曾头市内集结危害本地,到底是谁把曾头市这样一个方圆几百里最繁华的草市变成了这个样子?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高唐州知州高廉!
  自从高唐州知州高廉带领州兵进驻曾头市后,此地的商户与百姓很快就发现除了此城的主人从曾弄变成了高廉,看守城池,或者说看守他们的人从原曾头市军士换成了州兵之外,一切都与曾经并无丝毫的改善,甚至处境还要更艰难一些。
  因为高廉来到曾头市后所宣布的第一件事就是从今往后,曾头市的税收要收两次,一次是按大宋朝廷规定的税目征收,一次则依旧按曾弄规定的税目收。
  这下老百姓可不干了,按朝廷规定的税目收他们没意见,并且他们早就期盼可以那样交税,但曾家已被赶走了,他以前定的税本就不合理,属于违法收税,既然是违法的,那为什么还要继续交?
  再者说了,曾弄定的税已是非常的繁重,而朝廷的税目也不低,仅仅比曾弄定的稍低一点点而已,如今两个税都要交,这简直既不合理,也太繁重,全城商铺根本承担不起!
  对此,高廉的回答却很简单,他说,以前的时候,朝廷并不知道此地如此繁华,加之曾弄的欺瞒,所以并未收税,如今既然知道了,那就不但要收税,还要把以前大家漏缴的那些税都补收上来,所以收缴的曾弄定的原税目并不是重复收税,而是补交税!
  这般解释简直荒谬到了极点!
  曾头市的繁荣远近皆知,你高唐州与曾头市不过才几十里远,你会不知道?你不过是惧怕曾弄,不敢来收罢了。你虽然没敢来收税,可我们却不得不把税交给了曾弄,我们已经交过税了,如今哪里还有补交的道理?
  全城百姓都痛骂高廉,同时谁也不交税。
  高廉做的更绝,他先是命令州兵关死城门,只有缴纳了全部税目的才可以凭借文书进出城,曾头市靠的就是货物周转交易,这城门一关,外面的货物进不来,里面的货物出不去,这买卖还怎么做?
  不过曾头市百姓也不怕,当初曾弄刚刚霸占曾头市的时候可比你高廉还要混蛋,当时就是靠着全城百姓的共同努力迫使曾弄做出了让步,才形成了以往的局面,他曾弄敢那么嚣张,除了他是外国侨民外,还因为他是白手起家,没有任何顾忌,可你高廉却是朝廷命官,你就不怕我们去告你的状吗?!
  但结果却是高廉的确不怕,而且就算是他明知城中百姓去本路转运使司(注1)那里告状了,他也没有做出任何的阻拦,相反还命令州兵大开城门,送这些原本打算偷偷摸摸溜出城去的人出了城。
  然后等城中百姓焦急的终于等到去告状的人回来后,大家才从那些人鼻青脸肿的样子和战战兢兢的回答中得知,去告状的人送出的状纸不但如同石沉大海一般,更被转运使司的人抓进府内,说他们污蔑朝廷命官,念是初犯只重打了三十大板,下次如敢再犯,定严惩不贷!
  如此违法乱纪的事,转运使司不但不主持正义,还要助纣为虐?全城百姓只觉有些傻眼。
  但很快,一条内幕消息传了出来,原来那高廉竟是当朝太尉高俅的弟弟!
  怪不得他这么有恃无恐,怪不得就连转运司都如此不分青红皂白,原来竟是如此!
  城中百姓终于明白,如果说曾弄是一条恶狼的话,那这高廉就是一只恶虎,而且是一只有主人给撑腰的恶虎!
  于是,不堪忍受压迫的都忍痛离开了生活了几十年,并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买卖和家园,离开了曾头市。
  舍不得离开的只好缴纳了两份税,买卖重新开张,却也已是大不如前!
  曾头市,已露了残败的迹象!
  高廉是傻子吗?应该不是,就算他是靠着高俅才成的高唐知州,也不应该是个白痴。
  那他为什么要把好好的一个曾头市搞成这般样子?他难道不懂这种杀鸡取卵的行为是最无知最没有远见的做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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