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长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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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长夜-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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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机还剩一个螺母要拧。他把它扔在灰尘里,擦了擦汗,然后静静地开口:“把手电照在轮子上,马蒂,把嘴闭紧点儿。”
  “你俩离家可真够远的。”警察打开了自己的手电,光束上上下下地在康尼车上游移,他走到车的左侧,用手电照了照座位和雨刮。
  “是啊,我们确实离家很远,警官。现在又在你的镇上爆了胎。”司机找着那枚掉落的螺母,它滚到车底下去了,司机四处摸索着,想把它找出来。
  “你俩去哪儿?”
  “达拉斯。明天我们在那儿有生意。”司机这么回答了,随即怀疑自己也许犯了个错误。他的地理从来就不拔尖,并且他只是大概知道达拉斯在东边的什么地方。
  “你俩是做什么生意的?”
  “嗯,商业表格……供纸业方面。”
  “你们要是想明天到达拉斯,那你们怎么不上I10道?OI90是转向河边的。”
  “搞错路了,我想。城市小伙在乡村大道上可吃不大开。我正和我的副手说呢,我们最好沿直线返回北方的什么地方。”
  警察蹲了下来,胳膊放在自己膝盖上,看着司机干活。他的手电是麦格丽特牌的,手电的光线直接跳到了金属盒下,虽然他看起来并没有注意到那些盒子。无线电在他的警车里像背景音乐似地喋喋不休,他摆了摆头。此时马蒂已经挪到了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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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长夜》第六章(4)
“你俩这辆车可真不赖。哪年产的?”
  司机不知道,马蒂也不知道。
  “公司的车,”司机答道,手依然探在车底在灰尘里摸索着。“挺新款的。买了一两年吧。”
  “我觉得它看起来新极了。里程计显示它只开了七千公里。”
  终于,司机找着了掉落的螺母,把它牢牢地拧在了一个轮子的螺栓上。他汗流浃背,衬衫已经湿透了,手上沾满了润滑油和灰尘。他耸起了宽厚的肩膀,用有力的前臂握紧了千斤顶的把手,把康尼车放了下来。他不喜欢这个警察如此注意细节。
  “我得请你俩向我出示一下驾驶执照。”警官说道,他的手电光看起来直接照在了金属盒上。他偏了偏头,把光线移得更近了一些,正照在盒子上。“等一下,别动。下头那些是什么?那些粘在引擎支架上的是什么?”
  司机以为自己又听到了爆胎声,这两种声音几乎一模一样。接着,警察猛地向前倒下,倒在了他的怀里。牛仔帽撞上了司机的肩膀,皱成了一团,麦格丽特手电从警察手中跌落下来。
  “上帝!”司机站起身来,晃动着轮胎扳手。“这他妈的是怎么了?”他捡起麦格丽特手电照向地下。一缕鲜血正从警察的后脑冒出来。
  他把手电对着马蒂,马蒂正把一把带着消音器的短管手枪往腰带里塞。
  “马蒂,看在上帝的份上,你他妈都干了些什么?”
  “他看见了那些盒子。你注意到了不是吗?他在看那些盒子。” 马蒂的语速很快,几乎有些模糊不清。
  “我本来可以试着掩饰过去的,你这该死的笨蛋。他没有足够的理由来搜查我们。耶稣啊,现在我们他妈的怎么办?你告诉我!还有,以上帝的名义,你拿着那把枪干什么?我们应该把所有的装备都放在那些盒子里。”
  马蒂什么都没说。有盏门廊灯的灯光洒过了街面,司机可以看到一个轮廓,有人正透过前窗向外窥视。在得克萨斯的考弗拉,一切都显得那么失败。
  “我们得把这狗娘养的弄到别的地方去,马蒂。快点,帮我把他弄到后座上去。”
  马蒂弯下腰来,抓住了警察的脚踝,很小心地不把自己的衣服和衬衫袖口弄脏,同时也照顾到自己的背痛。司机打开一扇后门,抓住警察前胸的斜纹衬衫,把他举起来扔进了后座。
  马蒂搓了搓手,又挥了挥手说道:“我告诉过你吧?我不喜欢手里没武器。嗨,他会一直这么流血,把这地方染得一团糟,不是吗?血迹可是很难除掉的。他的血把真皮垫子都弄脏了,不是吗?”
  “马蒂,闭上嘴,按我说的去做,不然我就把你扔到那个警察上头去。把他的牛仔帽捡起来扔进车,扔在他边上。然后回去关掉那辆警车的灯光和马达。”司机使着千斤顶,让康尼车四轮着地。他转着轮胎扳手,上紧了轮子的螺母。工作完成后,他把瘪掉的轮胎和工具一起扔进了卡车,猛地关上了门。街那头的门廊灯现在已经熄了。
  他们坐到了车里,沿着圣哈辛托朝九十号公路那里开,过两个街区就到了。司机的衬衫袖子依然高高卷着,前臂肌肉紧绷、块块凸起。他向左转,上了九十号公路,在两人接近考弗拉东边的时候点了一支烟。“我包里有五分升野火鸡波本威士忌的极品高价产品。。帮我拿出来。我需要喝点酒。”
  马蒂转身探过座位,拉开一只黑色皮箱的拉链:“酒在哪儿?我找不着。”
  “顶上左边的袋子里,和我的刮脸用具放在一起。”
  “找到了。耶稣啊,这警察的血流得到处都是。我说过会搞成这样的,不是吗?我们回到城里的时候人家会怎么说呢?”
  司机拧开酒瓶深深吸了一口,然后重新盖好盖子,把酒瓶塞到了座位底下。“我们一找到合适的地方就把这尸体处理掉。马蒂,你真是个愚蠢透顶的混蛋。”
  “别以那种口气对我说话。那个警察是自找的,我就这么看来着。我不喜欢他的说话方式,瞧瞧吧——开口闭口‘你俩你俩’的,这是在放什么屁?该死的乡巴佬。而且没有人,也包括你,可以管我叫愚蠢透顶的混蛋,听到了吗?” 马蒂的声音已经失去了惯有的那种无知天真,仿佛笼上了一层灰蒙蒙的冰霜。
  

《漫漫长夜》第六章(5)
“是的,是的,我听到了。”司机开始考虑马蒂的不稳定性,并且想到了他的同伴腰带里塞着的S&W32手枪。
  他让酒精麻痹自己,使自己松弛下来,然后试着让气氛轻松起来,以弥补他先前所说的重话。“对不起。只是因为我们手头的事情有点儿糟糕,我就有点儿神经紧张了。”
  “那好吧。只要你道歉了就行。看那月亮。” 马蒂身体前倾,透过挡风玻璃向上凝望着,“你见过那样的月亮吗?”
  “不,我从没见过那样的月亮。”司机说道。他用力踩下油门,康尼车已经厌倦了整夜的行程,而这黑夜却越来越长,似乎永远也到不了天亮。
  

《漫漫长夜》第七章(1)
回溯到一九三八年,其时费恩正顶着上流绅士的头衔。他说起话来就像个翩翩公子,穿着打扮也像个时髦精英——他穿着考究的套装,系着亮闪闪的领带,领带上还夹着祖母绿领带夹,再加上漆皮小黑靴——靴子很适合在高档地毯和抛光地板上行走,但显然不适宜高原沙漠中的探险。通常来讲,一个职业老千往往会保持低调,会以言论和穿着来佯装平凡,这样就不会引起关注或让人们注意到他。然而费恩却把自己装扮成一个打工仔,好似在边境附近的堪地里蜡一种天然植物蜡; 一般常用来作口红的基底; 或添加在香皂中增加硬度。工厂,他面向大众,扮演着四处奔波的销售员角色,他愉快地对每个人说:“大伙儿好,很高兴结识你们。”很明显,这层伪装是十分有效的,因为谁会相信一个看上去如此高尚和善的人竟会想着在打牌时出老千呢?
  除了偶尔消失一两个月之外,他总是在桑德比特商店里晃悠着。没人确切知道他到底去了哪儿,但他回来时总是笑眯眯的,说着一些诸如“是啊先生,是一次收益不错的短途旅行……相当可观,我必须得承认”此类的话。
  费恩在外表上有个缺陷,那就是他的左眼,这只眼睛出于某些原因有点儿斜视,使得他在看人的时候会歪着头。这可能有些不吉利。然而费恩却把他变成了自己的独特魅力,你几乎会对他感到同情。他把温切尔带进了商店的一间后房,便歪着头斜觑着他。
  “年轻的温切尔先生,我们先来谈谈扑克的哲学和目的吧,扑克的主要目的就是去害别人,这也是它纯粹的目的,扑克就是这样一种游戏。所以给我好好听着,并且把这道理记在你的脑子里,当有这种需要的时候就把它拉出来:残酷和欺骗是扑克好手的两种最佳武器。并且,作为一个男人,如果你躺下来听任自己的天性和心声,你就会发现,或多或少,这两种品质都存在于你身上。”费恩挑了挑眉毛,咧开嘴笑了起来。
  “玩扑克可得有耐力、智谋和冷静,同时内心也得一直保持一种‘文雅的野性’。当你坐在扑克桌前时,就把和人性行为之类的那一套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他轻蔑地说出了‘人性’这个词,仿佛它是一个人能具有的最坏的性格特点)。把友情、慷慨、怜悯、游戏道德全都抛诸脑后。那些玩意儿在扑克桌上行不通,并且还会破坏游戏的纯粹性,就这么把它给亵渎了。扑克可不是什么友好的游戏。如果你非要这么做,那你的技巧就会烂掉、钝掉、枯掉。明白了吗?”
  温切尔点了点头,但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理解了。费恩所说的,和他在家里学到的每件事情都截然相反。
  “温切尔,从你脸上显而易见的迷惘神情中我看了出来,我刚才所说的话可能和你迄今为止学到的、如何对待他人的理念格格不入。所以这儿就有了个棘手的问题,就是你得把赢扑克的必要态度,与过一种正经良好的生活所需要的态度区分开来。有些人从来做不到这种区分。而你的话,如果你努力去做就会做到。当你不玩扑克时以一种方式生活,当你坐在扑克桌前时就以另一种方式生活。这需要一些实践,但这是可以做到的。”
  费恩让温切尔消化了一下他的话,然后继续开讲。“我所知道的最慈善、最亲切的人要数赛勒·罗林斯了。赛勒从东得克萨斯出来的时候既和蔼又友善,就像穿透冬日的四月份的太阳,但当他在牌桌前坐下时,你会觉得是一条莫加伏南加州的一处沙漠。响尾蛇在和你打牌。而在牌戏结束之后,不管是赢是输,他都会回复到原来的面目,要多亲切有多亲切,他会把婴儿放在膝盖上摇晃,还会和你聊聊天气。”
  温切尔记得他的父亲谈到过赛勒。数年前山姆在克里尔塞格诺看过他打牌,并说这是他生命里印象最深的场景之一。“哦,那个赛勒太厉害了,温切尔。他的打牌方式让其他人想在第一轮赌局就缴械投降。就好像他们知道自己没有丝毫获胜的希望,于是就决定放弃挑战直接让他拿走赌注。”
   。。

《漫漫长夜》第七章(2)
费恩拿出一把小巧的折叠式小刀,刀柄是象牙的,他开始修指甲,在刮指甲时间或抬头看看温切尔,并说了以下的话。“记着,温切尔,玩扑克,有时候与生活一样,除非当一个或者更多的参与者失去了与你所获得的类似的、真实的、有价值的东西,你的所得才是真实的、有价值的。除非输家体验到了真正的痛苦,扑克游戏才是真正的游戏。如果没有痛苦存在,那你就能确信它不是一场真正的扑克比赛。这就是为什么你应该永远不跟朋友们玩扑克,把他们的家用当作赌注的原因。这些你都理解吗?”
  确实,温切尔正在理解着他所听到的话,但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喜欢这些话。所有的这些关于痛苦、失去和残酷的名堂似乎离拂过仙人掌的墨西哥柔风很遥远,离出着汗的马身上散发出来的可爱气味很遥远,离鸽子在临河摇曳的柳树上拍动翅膀的声音很遥远。但他觉得,学习费恩教给他的东西并不会有什么坏处。毕竟,他可不必以打扑克来作为谋生方式。如果不出意外,如果他决定成为一个牛仔的话,他便可以最终成为西南部最棒的业余扑克玩家,专门在篝火边打牌。又或者,如果他成为一个边境巡逻人的话,他也许可以揣着几个余钱到桑德比特商店的后舍去打扑克。知道费恩所知道的东西没什么坏处。一点儿坏处也没有。
  “在我们开始之前还有几件事儿,温切尔。我猜想你玩牌的风格会是公公平平的,也许会以此谋生。你看起来像是那种文静而绅士的家伙,所以我建议你至少有一套好衣服,这衣服要烫得妥妥帖帖;这样你总是会看起来很像样。灰色是种好颜色,因为它不太显脏。
  “系裤带而不要系皮带,四处走动时脚上得穿着定制的靴子,因为扑克游戏可能持续很长时间,你不要让任何的束缚,或让任何东西去分散你的注意力。把靴子做成顶部稍微宽一点儿的样子,那样你就会有地方塞一支小手枪,一支像柯特式银行家专用式样的手枪。柯特枪的枪管只有五厘米长,但是,我的小伙计,在这个世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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