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盏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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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盏春风-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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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目遥望远方一树繁花,她深深吁了口气:叶朝扉啊叶朝扉,无论夙沙城的流言如何传扬,无论你还追不追讨那三笔债,我始终会记得——你,是个好人。
  
  “那位坐在假山上的公子,哎,不用东张西望了,就是你,穿月白袍子的。公子气宇不凡,神采奕奕,坐那么高,想必意境眼光皆不同凡响。还请下来赋诗一首。”
  
  坐假山上的?谁呀?
  
  盛羽左边看看孟悟,右边看看陶晋,他俩眨眨眼,不约而同地指指她身上的衣裳。
  
  低头认真确定了下自己的衣着颜色,盛羽的嘴巴张成O形。
  
  敢,敢情她就是“穿月白袍子的公子”?!
  
  密如人墙的人群忽而自发散开,一个头束白色飘巾,身穿白色长衫,手执白玉扇柄,从头到脚白得一塌糊涂的男子微笑着从人群深处缓步踱来。
  
  这位是……
  
  “飞雪公子傅遥山。”孟悟在她耳边飞快地说。
  
  叮!盛羽眼睛一亮。
  
  原来是你!
  
  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傅遥山啊傅遥山,五百两啊五百两,我可算是找着你了!
  
  盛羽睁大眼睛,飞快地上下打量眼前这人。
  
  这傅遥山论外表就是一标准文艺小青年。
  
  长条身板,白净面皮,不浓不淡的眉毛,不大不小的眼睛,头发用发油抹得齐齐整整,发髻用时下最流行的白色飘巾束得端端正正,正中还镶了块花哨的蓝石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分外惹眼。两缕黑油油的发丝顺着绣满白梅花的白缎袍子蜿蜒而下,一把白玉折扇轻敲掌心,未曾开口先含笑,典型的鸳鸯蝴蝶派公子哥。
  
  他代表白花花的五百两银子,盛羽很喜欢银子,可第一眼就不喜欢他。
  
  因为那双眼睛。
  
  傅遥山的一双眼睛生得十分不好,微微下垂的眼角,眼底略露浅白,最重要的是,他看人的眼神直勾勾的,那双眼睛就像生了两只钩子,目光扫来如有实质,像要牢牢锁住人不放一般。
  
  盛羽被他盯得心头一阵烦闷,不知为何觉得有些心惊肉跳。
  
  “在下方才吟诗时,见公子你眉头微皱面色凝重,想是拙作粗鄙污了尊耳,阁下相貌堂堂风华内敛,定是胸有丘壑才华卓绝,所以……还望不吝赐教一二。”
  
  傅遥山唇边噙着一抹若有似无的浅笑,口唇翻飞间,书袋子一个接一个抛出来,砸得盛羽头晕眼花。
  
  她想起高中语文老师幽幽的眼神,怨念的语气诅咒全班同学“书到用时方恨少”,如今盛羽总算是理解了。
  
  她抽了抽嘴角有些哭笑不得,刚才她满脑子里都是逃命,根本没在意场上谁念了些什么,就算真听到了,凭她一个普通现代人的国学水平,哪有能力指教人家“一二”。
  
  可傅遥山在这群酸书生中似乎甚有人气,他是主动出列点到她身上的,盛羽又是个生面孔,在场众人不由议论纷纷,各色各异的目光顿时聚焦在假山这角。
  
  在这纷杂的目光中,其中有一道尤为热切兴奋,它,来自高高的坐台中央。
  
  那道目光仿佛一个巨大的阴影笼上盛羽心头,她顿时觉得全身的汗毛都一根一根立了起来,一滴冷汗悄悄滑下额际……
   

作者有话要说:小倾城升官记:

事情是这样的,准确来说,小倾城现在的身份应该是“世子”而不是“王爷”,因为他爹还没死,就像皇帝没死,皇子不能称是“小皇帝”一样。可是呢,这是篇胡编乱造的架空小白文,俺个人觉得“世子”这个称呼没有“小王爷”听上去有气场,“世子”比较像白白净净的小受,“小王爷”多强攻啊,啧啧,听着就有气场。反正是架空,那就俺的文文俺作主,于是倾城的娘大笔一挥,骚包小倾城就“升官”了。




21

21、抑先扬,沧浪逐笙箫(上) 。。。 
 
 
  吟诗,是一件很风雅的事。
  
  吟古诗,更是一件风雅得不能再风雅的事。
  
  可问题是,盛羽她就不是一个风雅的人。
  
  更何况此时她极为害怕自己太受瞩目,而被那只骚包孔雀认出来。做人,还是低调点好。
  
  盛羽眨眨眼,悄悄瞟了坐台上的花孔雀一眼。
  
  那只骚包鸟,呃,也就是北峥王府的小王爷,似乎终于在这场昏昏欲睡的“论剑”中寻着一点乐趣,正歪着脑袋,一脸兴致盎然地朝她这边看。
  
  盛羽不敢与他目光相接,忙低了头,小声冲着傅遥山谄媚一笑:“做诗我可不会,不过我会看人。公子你一派儒雅,一看就知道是个大大的大才子,就是不用听也知道你做的诗,肯定是好诗。”
  
  她一边大拍马屁,一边偷偷抹了抹手腕,揉平被自己这番言词惊出来的鸡皮疙瘩。
  
  虽说这马屁拍得实在没啥技术含量,不过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料想傅遥山听得开心也不会太介意,她还指望勾搭上他,拐他去换银子呢。
  
  傅遥山瞥了眼孟悟、陶晋,转了一圈后又再回到盛羽身上,“莫非公子喜欢这样与人论诗?”
  
  “啊?”盛羽愣了愣,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她一直坐在离地八尺高的假山上与人对话,周围众人的脸上都露出“这是哪里来的文盲,真是没有礼貌”的表情。
  
  盛羽脸红了。
  
  她这人大毛病没有,小毛病不少,其中有一条,就是特爱面子——被这么多古人笑话她是个不懂礼仪的文盲,我们来自现代文明的盛羽同学郁闷了。
  
  她立刻起身,并坚决拒绝了师兄们的帮助,用一种极为谨慎的姿势,像一只四平八稳的乌龟般从山石上慢慢蹭了下来。
  
  还好还好,这个时代的女子不兴裹小脚,盛羽虽然狼狈,到底还是平安落地了。
  
  她转过身子拍拍手上的灰,冲傅遥山咧嘴一笑,“不好意思,我刚才失礼了。”
  
  得益于那张面具的制作精良,她的笑容很自然,因为松了口气,滴溜圆的大眼睛里闪过一丝如释重负的欢畅,长睫闪动间,透过花枝泄下的阳光如点点金斑舞动在眉睫,看上去就是个最明朗不过的清俊少年。
  
  傅遥山唇边的笑意似乎滞了滞,随即笑得更加亲和。
  
  “在下傅遥山,这位公子怎么称呼?”
  
  盛羽心念微转,笑道:“我姓宋,宋逐笙。”
  
  宋逐笙是她前世的名字,取名人是她老爸。
  
  盛羽记得,老爸吃晚饭时爱喝上那么两杯小酒,每当喝到脸红红眼放亮时总会得意地告诉她:“明月映海潮,沧浪逐笙箫。闺女啊,这名字亦男亦女,取得很有气势吧?”
  
  老妈就会说:“嗯啊,老公你真有文采,年轻那会儿我就是被你这么骗到手的。”
  
  不由自主的,这三个字便自然地吐出唇间。盛羽有些微黯然,今生今世她是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家人了。
  
  傅遥山揖手笑道:“原来是宋公子,久仰久仰。”
  
  他还真是……能装。这前世的名字他从哪里久仰起?
  
  盛羽暗暗嘀咕,看向他的眼神便有些古怪。
  
  傅遥山却一点不拿自己当外人,钩子眼眨了眨,袍袖一挥,极其自然地携了她的手就往坐台上引,“这一贴的新题是‘出游’,遥山拜聆宋公子文采。”
  
  这可怎么办?盛羽眉头拧成了小河川。
  
  有心推拒吧,却怕丢了面子叫傅遥山瞧不起,再想与他搭话就难了。可真让她做诗……就算是抄袭,紧张之下她搜肠刮肚也想不起一首既完整又对题的古诗。
  
  陶晋孟悟见盛羽神色不对,对视一眼,立刻围了上来。
  
  孟悟扯出个笑脸正想向傅遥山告个不是,却听到坐台上居高临下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声音。
  
  “傅公子,恐怕你是看错人了。我看这位宋小哥八成跟我这糊涂王爷一样,错把‘论剑’当比武,特登买了贴子来看猴把戏,你却非逼着看戏的草包上台耍大旗,啧啧啧,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盛羽猛地抬起头,匪夷所思地瞪向那人。
  
  台上的骚包花孔雀一手慵懒地支着额际,一手悠然地把玩着折扇,半侧俊颜,微含下颌,一双妖孽的桃花眼便那么飞扬地瞥过来,似笑非笑,风华无双。
  
  据说自然界里最好看最有诱惑力的东西全不是好东西,比如长得最漂亮的蘑菇是毒蘑菇,花纹最艳丽的蛇是眼镜蛇,气质最骚包的青蛙是箭毒蛙……
  
  越危险越诱惑,越毒辣越美丽。
  
  这个真理在花孔雀身上得到了最佳验证。
  
  盛羽暗暗磨牙,他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这花孔雀却咄咄逼人,如此缺德,真恨不得,真恨不得再叫他尝尝防狼十八招!
  
  刚才他说的那番话,里里外外骂遍了在场所有人,盛羽更是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傅遥山成了识人不明的睁眼瞎子,她是看戏的文盲草包,前来比诗的大梓国精英才子们在他口中更是变成了耍猴戏的。
  
  盛羽恨恨地想:花孔雀,你还能更毒点么?
  
  花孔雀当然可以更毒。
  
  他扬起浓长得几欲入鬓的眉毛,笑吟吟地弯着眉眼再插一刀,“宋小哥,一看你这表情就知道,我这话定是说到你心坎上了。”
  
  “当然不是!”盛羽才不傻,她才不要站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对立面。
  
  “哦?”花孔雀刷地甩开折扇骚包无比地摇了两摇,一对水当当的桃花眼微微眯起,像只慵懒的猫。
  
  “既然你说你不是来看耍猴戏的……”刷的一声,他又抽疯似地收起扇子,笑眯眯地说:“那就做首诗听听看吧。”
  
  “我……”
  
  “不做便证明你在说瞎话。”
  
  四周投来的目光犹如万箭穿心,盛羽明白,此时她若敢答个“不”字,今天就别想囫囵着走出乌云寺。
  
  这里在场的都是什么人?文人!
  
  文人是能轻易得罪的吗?
  
  越是学问大的文人,肚子里七弯八拐的小九九就越多,万一惹恼他们,诗词骈文口诛笔伐,只怕不出半日,她的名声就臭大街了。
  
  盛羽悲愤地抬头仰望青天白云,为何她穿越的人生如此多舛?
  
  青天白云也沉默不语。
  
  算了,青天白云不可靠,万事只能靠自己。
  
  盛羽摸摸鼻子,低咳了一声,道:“刚才见大家作了诗都是请姑娘们唱出来的,那,那啥,在下不才,我也厚着脸皮给大家唱一个吧。”
  
  “宋公子果然爽快。好!”傅遥山大笑几声,率先鼓掌以示欢迎,又向花孔雀道:“小王爷,您可是今日这场论剑的评审,戏耍得好不好,可得如实表态。”
  
  台上的聂倾城伸了个懒腰,淡淡道:“行啊,那就请宋公子上台来唱吧。对了,你得先问小娘子们借个称手的乐器,这样耍起来才别有情趣嘛。”
  
  盛羽囧,她从小到大除了小学上素质培优课时弹过几天电子琴,对乐器根本一窍不通,更遑论这些古代乐器了。
  
  转了转眼珠,她笑道:“咱们比诗既是安上了论剑这个名目,自然是要学学江湖侠客的豪爽之风。这些丝竹琵琶好是好,却嫌太女气,还请傅公子帮我准备七个酒碗好了。”
  
  傅遥山颌首称是,立时有下人往台上摆了一张矮几,又放上一溜白瓷碗。
  
  盛羽要了一坛酒,一双牙筷,将酒水依逐级递升之量倒至碗中。
  
  准备妥当后,她盘膝坐于几前,望着台下无数双炯炯目光轻轻叹了口气,心中低念:“阿弥陀佛,古往今来,横贯东西的中国神仙和外国神仙,大家一起保佑我蒙混过关吧,阿门!”
  
  傅遥山就站在台下,一身从头白到脚的打扮在人群中分外显眼。盛羽眨了眨眼,告诉自己他就是一堆白花花的银子。为了银子献个丑,不丢脸。
  
  于是盛羽扮作的“宋公子”闭了闭眼,又吸了吸气,表情渐渐柔和,唇角更是带上一丝轻浅的笑意,温柔得就像四月里满天的飞絮。
  
  纤长晶莹犹如玉雕一般的手指捻起一根玉白色的牙筷,微风拂过,粉色的桃花瓣在碎金的阳光下旋转,轻盈地飘落于她织着鸢尾草的袖口,又随即滑落在雪白的瓷碗中。
  
  叮叮叮,叮咚咚,叮咚,咚咚咚……
  
  牙筷在白色瓷碗间敲动,粉色的花瓣在清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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