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是重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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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重生的- 第2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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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相遇,也许在各自的世界里,他们仍然会做出成绩,但必然不会有今时今日的风光,也许将泯然众人矣,谁知道呢。

没有必要在这上面较真儿。他所能做的,就是感谢上天让两人相遇,为了这份缘份。他将永远怀着感恩的心,去认真的生活、工作,和相爱……

“哥,你还不睡,不累吗?”

董洁小睡一觉醒来,床头的灯旋到了最暗的底限。室内只有蒙蒙亮。不至于影响睡眠。……但影影绰绰可以看得到他没有睡,还在看着她。

她睡眼朦胧,喉咙里轻声咕哝道:“你又做车又做飞机,折腾了一天时差没倒过来吗?”

累,但不想睡,舍不得睡。

大山给她紧了紧薄被,手指从她裸露的肩头滑过,那软滑细腻的手感让他心头一荡。

她地皮肤极好。别人见她露出来的脸和双手。无不夸她皮肤好,却不知藏在衣服底下的皮肤更好。真个是白皙如玉。如上等的羊脂美玉不单单表现在色泽上,触感也一般无二,一样的温润细腻,透着一股清凉然而大山心里对这种清凉殊无好感,它代表的是亚健康。

“就睡,这就睡了。”

大山低声哄她,伸手捂住她要挣扎着清醒的眼睛,便见她唇边缓缓绽开一朵浅笑,像是传说中只在深夜绽放的最美的昙花,花开未及一半,人已跌入黑甜的梦乡。

她累坏了。

入睡前地激情,那种水乳交融的激狂,透支了她全部的体力。

一念及此,大山心里绮念丛生,忍不住又有些心缘意马。

年轻的身体真可怕,根本不能想,光是稍微想想便激动起来。

欲望是个奇怪的东西,没有经历过,忍忍也便过去了。一旦开启欲望的阀门,就没办法再过从前清心寡欲地日子。像是潘多拉地魔盒,明知道不可以打开,却又完全没办法抗拒那股诱惑力。

可她是第一次,初承欲望的身体,青涩的没有完全成熟………

大山在心里告诫自己,终于压下体内叫嚣的兽性。

那时候完全被欲望主宰,到现在才可以清醒的审视已经发生的一切。

他有一点后悔,不该这么早通俗意义上来说,她还是未成年少女,多年来受传统教育熏陶,心里多少有一点罪恶感………但骗不了自己的是,其中喜悦和满足的成分更多一些。首发Junzitang。com

就算人类进化为万物灵长,披上文明地外衣,用各种道理教化思想,但本质上,雄性对异性地渴望和占有仍然是存在于基因中的本能。而第一次吃禁果,不独对女生,对男人一样具有很重要地意义。

大山冷静的分析自己的行为和心理。

值此夜深人静时分,他脑中忽然想起一句诗“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

不知道千年前,写下这句诗的诗人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但千年后。此时此刻,他却同样有一种“欲烧高烛照红妆”地心态。

看着她,只是看着,不错眼的一看再看。

又不敢动,怕吵醒她。

大山把食指放到自己唇上,印了片刻,然后覆往她温润的红唇,不敢碰触,只好在距她双唇最近的距离上。一遍遍从左到右凭空描摹……然后屈指,感受她鼻中一进一出间呼出的微热气息。

他的女孩

董洁睡醒的时候,天光已然大亮。

惬意的伸个懒腰,却被身体上的酸疼打扰。

挣扎着半坐起身,薄被滑下,露出她赤裸地身体和一身………痕迹。

想起昨夜,忍不住就红了脸。

大山端了早餐进来时,就见她抱着被子红着脸,然而又眼巴巴的瞅着房门口。

“再不醒,我就要喊你起床了。”

大山放下已经热过两次的早点。先打开窗帘,让阳光泄进来。

董洁眼光有些躲闪,随即在心里唾弃自己没出息,他是哥哥呀,世界上跟自己最亲密的那个人。这样一想,索性就大着胆子直接看他的眼睛。

“哥,你起来很久了“有一会儿了。”除了在生意场上的竞争中获得成功的满足感外,还会有那么一个人,光看着她笑就觉得心中甜蜜又美满,这种感觉非常好。

大山连被子一起抱了她一下。末了在她腮边轻轻蹭了蹭,“吃早饭吧,再迟些,就该早饭中饭合成一顿了。”他起身道:“我去给你拿块毛巾擦手。”

洗手间传来浅浅的水声,董洁略微失神,然后才想到自己还没穿衣服。要趁着这空档赶紧穿上睡衣。

打开被子。刚拿过睡衣,大山拿着湿毛巾出来。

“哥!”董洁惊呼一声,连着睡衣一起扯过被子蒙起来。

这回可是真的不敢看他的眼睛了,脸上也热热地烧的慌。

大山把她蒙住脸的初子略微使力往下拉了拉,露出她红彤彤的一张脸,轻声笑笑,低头吻上她的唇。

这一回是极至缠绵的吻,像是白云拂过湛蓝的天空一般温和的吻。只是交换着彼此的温度。然后许下互相依靠的诺言一般地吻。

不含欲望。只余温暖,交换彼此的体温和气息。

等董洁轻喘着抬起头。大山几乎要屏住呼吸了。

此刻她的样子是他从未见过的诱惑,香肩微露,极为秀气的锁骨上是他留下的印记,眼睛有点微潮,无论眼神或者眉梢或者呼吸,似乎都长了小小地钩子一般一点一点地拉拔着他地心,勾人得很。

他背过身去,催促道:“快穿上衣服吧,我的自制力可经不起考验!”

今天两人推了所有工作,给自己放一天假,决定不让任何的人与事打扰。

中午大山在厨房准备午餐,一转身工夫董洁就不见了。

他叫了几声,她没回应,倒是田志祥从门外探头进来,“小洁在院子里。”

十月的巴黎,阳光晴好。

董洁坐在庭院中的靠椅上。

似乎就在昨天,她在这里同人约定要一起嫁人做新娘,如今应约的只有她自己。

董洁摊开手掌,阳光下她的手指发出近似透明的光泽。

张开、握紧,又张开、又握紧

人双手握拳而来,两手张开而去。来到世间拼命地抓啊抓,离开时,又能带走什么呢?

“姐”

她地昵喃被风吹散。

董洁张开的手忽然被人握住。她垂下眼睛,很快调整好心情,“要吃午餐了?”

大山仔细看她,“再等会儿,不着急。刚刚心情不好?”

董洁拉他坐到自己身边,“哥,我突然发现,你长地很帅。”大山失笑,轻轻在她腿上拍了一下,“第一天认识我吗?说这种话,讨打是不是?”

“以前,那不是没有特别那什么,”董洁不好意思的红了脸,“没有仔细看嘛。”

大山摸摸她脸上漂亮的粉红色,“相对于人的外表,内在更重要。”

他直直看人的表情,也许是阳光的关系,竟然让她想到了“柔情似水”这个词。“人的长相不是很重要,可是长的好还是让人看着舒服,也容易吸引人是不是?”

大忽然笑起来。

“哥?”

“你知道你最吸引我的是什么时候吗?”

董洁摇头,眼睛紧紧盯着他,她想知道。

大山眼睛向前看,脸上浮现一抹追忆的神色,“七年前,你第一次踏上巴黎的舞台,你上台谢幕,面对掌声和镁光灯,所有的人都为你鼓掌”那一刻,我跟自己说,一定要努力,要做一个可以配得上你的男人站在你身边,要做可以跟你肩并肩一起站在人前的人。

“你那么小,一点也不怯场,落落大方,根本就看不出是一个初出国门的人,对着镁光灯,一张嘴就是流利的法语,让所有人惊上加惊。小洁”

他摇摇头,“我有时候想,是我太自私,想把你留在身边,这些年你陪着我,很少出门。以你的工作来说,留在这里对你的发展更好,至少一年中应该有半年的时间留在国外,保罗先生跟我说:爱她,就要给她一双想飞的翅膀我却做不到,我的事业重心在国内……”

“哥,”董洁挽住他的手臂,“没什么啦,我反正不是有事业野心的人,你看我像是那种人吗?我对目前的生活很满意。”倾身靠近了轻啄他唇角,笑道:“以后会更满意,你知道的”她眨眨眼,眼波流转,似乎是抛媚眼,但并不成功,反而有种捉狭的调皮感。

大山噗嗤一笑,实在拿她没办法,又爱极她时不时流露出的小儿女情态。

董洁拍手道:“笑了笑了。哥,你是不是对我前些时候说要努力工作的话有些上心?我提前来巴黎,你又多想了,是吧?真是的”

她一把抱住他,“我过去是有个心愿,希望在巴黎时装周上露面,如今愿望圆满达成,当然是能偷懒则偷懒了,你不会以为我是那种整天想着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人吧?我是很羡慕那种人没错啦,不过一想到要那样活着,整天周旋在人情往来中,为了保住名气和地位兢兢业业不敢有片刻放松,时刻要想着充电开阔见识我一想到这些就头疼,这样的日子我可不爱,太累了。我就喜欢躲在你的背后偷懒,偶尔想振作的时候就努力一把,衣食无忧,又不用为五斗米折腰,这样随心所欲的过日子最好。”


第三百二十九章 初见

  林小芳第一次来北京。

  此行之外,她到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家乡的县城。

  不用种地,住在县城里的人,过着每天上班下班的生活,到月底就有工资拿。到处有小商店,街头巷尾都有小店,卖各种吃食和服装。农贸市场上天天人来人往的卖菜买菜,不像乡下地方,每五天才赶一次集。

  私心里很羡慕县城里的孩子,他们无忧无虑骑着自行车上学,把车子骑的飞快,在上学放学的路上追逐、嬉戏、打闹。

  她去县城,一次是参加运动会。

  乡下来的学生和县城里的学生,有很明显的区别,不单单表现在服装的逊色上,还有说话看人应对,这些稍微有心留意就能看出差别的地方。站在自己的队伍里,看着别个队伍来了,又去了,穿着不一样的整齐些的服装,来去坐的是大客车。

  有两次是去考试,参加课业上的选拔赛。

  她的学习成绩很好,有足够的聪明,也付出了足够的努力。

  和董洁通信这几年,林小芳自觉成长了很多,主要是心理方面。

  她觉得比身边的同龄人早熟,有时候,内心可以在一定的高度上,理智的、客观的衡量和评价一切的人和事。当然不免也带一些主观色彩。

  然而她很满足于目前的生活。

  不管县城的学生过的怎么样,大抵是承父母余荫,这是先天个体上地差异。只是出生和生活的环境有所不同,大家也只是还在念书的学生,各自的未来,还得是他们自己去闯。而她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

  第一次出远门,一个人,去的是北京,祖国的首都。

  一路上林小芳都没有合眼。

  这些年和于大伟的父母熟的像自家人,也认了于爸爸于妈妈做干爹干妈。

  对干爸干妈。林小芳是发自内心地感激。

  如果不是他们从中帮忙,就没有她的今天。做人如果没有能力知恩图报,至少要铭记心头,这是朴素的传统伦理教给她的,根深蒂固的认知。

  跟干哥于大伟没有见过几次。

  主要是他太忙,很少有时间回家乡。

  邻里邻居都羡慕干爹干妈有一个在首都工作的儿子,提起他干爹干妈也是掩不住的兴奋和骄傲。

  去年干爹干妈去了一趟北京,于哥接他们去玩。

  回来时,林小芳缠着问他们北京之行的所见所闻。

  城市那么那么的大,人有多么多么的多。各种各样地小轿车在宽阔的柏油马路上跑来跑去,楼很高很高,从没见过的几十层高……

  干爹干妈模糊的描述加深了林小芳的向往。她再一次在心里发誓:一定要好好学习,考到北京去,到北京去读大学!

  然而机会来的又早又突然,干哥突然问她:要不要去北京读中学?

  林小芳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幸运,她激动的在电话里一再确认:真的吗?我真的可以去北京读中学,今年吗?现在吗?……

  消息传出去,左邻右舍一片哗然,大家都嫉妒她地好运。

  去那么大的城市读书。几乎就等于确定了,她的未来是一片金光大道的坦途,未来是一定要做吃皇粮的城里人,而且是大城市的人。爸爸妈妈脸上也觉得光彩。

  虽然不明白这份幸运是怎么回事,但父母接到消息就开始为她准备行李,拿出了家里最好地被褥、枕头最后被告知。不用带这些。那边学校统一安排。父母兴奋之余,领她进了一趟县城,专门为她买了两身新衣服和新鞋,从里到外,包括内衣内裤和袜子,都买了新地。

  离家前一夜,父母兴奋的几乎一宿未睡。父亲一遍遍重复着几天来说过好多遍的叮咛,母亲给她摊了一些加了鸡蛋的饼。煮了十多个鸡蛋塞进她背包里。又准备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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