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颜杀手敛财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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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颜杀手敛财妃-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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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一个人,那个庄什么来着,那首曲子撼动人心啊,弄得我这把老骨头都想再年轻潇洒一把!可惜啊,只是个农家小丫头儿,下次肯定排不上名次喽!”
  ……
  刚去满堂春看完诸葛闻进度的寒千璃本想进来喝口茶,就听见这么一句话。
  呵呵,排不上名次吗,这次我还真就准备来个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掏出点儿碎银子放在桌上,离开了这里。
  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多了很多江湖装扮的人,看来这灭恨楼的盛会真的很有名气,竟引出这么多杀手,这还只是江陵,等决赛到来的那几天,想必还要更多,没准儿四国的人都回来呢。
  寒千璃想得没错,灭恨楼在四国都有分部,任务一下达,各地的杀手都动了起来,届时,也给燕楚国的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
  但朝廷养的那些人也不是吃闲饭的,必会加强戒备。
  “哎呦!”
  埋头沉思的寒千璃没注意,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小孩儿撞到了她的身上,跌倒在地。
  “你没事吧?”
  刚才那力道儿可是不清,要是撞坏了怎么办?她连忙上前扶起他,根本不嫌弃他脸上脏污。
  “没,没事。”
  不知是被看得不好意思还是怎么了,那男孩儿垂下头,嗫嚅道,然后转身跑了。
  心思根本不在这儿的寒千璃也没多想,继续前行,刚走了几步,突然觉得有什么不会,一摸腰际,钱袋儿不见了,那里面可是有不少银子,这对于现在继续用钱的她来说可不能丢,于是连忙追上去。
  那孩子别看人不大,跑得倒是挺快,这么一会儿功夫就只剩下个小背影,但这可难不倒寒千璃。
  真是胆儿肥啊,竟然都偷到她的头上来了。
  前面那抹小身影看见刚才那个温润的大哥哥追上来了,撒丫子快跑,人也是机灵,专门儿往人多的地儿,好不容易出了闹市,又往小胡同里钻,硬是这么半天都没被追上。
  渐渐的,周围的房子越来越破败,满地的垃圾,难闻的空气,人也越来越少。
  眼看小男孩儿嗞溜一下没了身影,寒千璃只好在他消失的附近一点点搜寻。
  一间破败的小房子里,没有任何家具,地上的烂草上躺着和那个小男孩儿差不多大的五个孩子,三男两女。
  “弟弟,妹妹,你们怎么样?”
  刚才被寒千璃追着跑的孩子脏兮兮的小手儿一一抚上几人的额头,眼中盛满愧疚和担心。
  “你们醒醒,哥哥找到银子了,这就带你们去看病,给你们买馒头吃。”
  “嗯,哥哥,我饿了。”
  这时,一个小女孩儿费力的睁开双眼,嘤咛一声。
  “好,哥哥这就去找大夫。”
  “嗯,哥哥,刚才我梦见娘了,我好想娘和爹啊,哥,你带我去找他们好不好?”
  小男孩的眼里一听见这两字一下子涌上一股热流,妹妹年纪小,不清楚,他可是记得真真切切,两人的爹整天就知道赌博,娘后来认识了一个有钱人,狠心的扔下他们两个拖油瓶,后来,好多人上门讨债,收走了家里的地契,那个爹也不知所踪,极有可能是死了。
  不忍心把事情的真相告诉妹妹,不想打破她对父母的认知,就给她留个念想儿吧。
  小手儿抚摸着她的脸颊,忍住鼻子的酸意,“好,哥哥一定带你去找爹娘。”
  听见这句话,女孩儿甜甜地笑了,又睡了过去。
  不一会儿,门口又奔进来两个男孩儿,一人手里捧着一个破碗,还没进屋子,就嚷起来了。
  “有吃的了,有吃的了!”
  先前那个小男孩儿起身,迎上他们。
  两个破碗里放着一些乱七八糟的饭菜,鱼骨头、树叶儿、咬了好几口的馒头……什么都有,已经飘着一股酸味儿,可还是让三人欣喜不已。
  看着两个人脸上青青肿肿的样子,他忍不住道:“你们又去酒楼要了?”
  一个男孩儿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知道是担心他们,“嘿嘿,没事的,不就是被打几下骂几句嘛,只要有吃的大家就不会饿肚子了,再说,不吃饭他们的病怎么好,我皮糙肉厚,没事儿!”
  他眼里的泪水再也忍不住啪嗒啪嗒地掉了下来,没有了爹娘,他还有这么好的兄弟。
  看见他的眼泪,两个小男孩儿手足无措,也不知怎么安慰,最后,两个人的眼眶也红了,三人抱在一起大声哭了出来。
  也是,都是只有六七岁的小孩子,面对生活的艰辛,能这个样子已经不错了,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和蓝澈那个小变态一样的。
  正在练功的蓝澈哈秋一声打了个大喷嚏,揉揉鼻子,是哪个该死的又在骂我?
  三个孩子稀里哗啦地哭成一片,这时,一抹月白色的身影迈入门槛,三人完全被拢入她忻长的影子下。
------题外话------
  感谢08—20日瑞双霜送的花花,不好意思,今天才看见,送上陌陌迟来的感谢~
 
        
第四十七章 你们的命是我的
  “你们三个,哭够了没有?”刚才屋子里发生的一切她都看在眼底,很是为几个孩子心疼,因为,他们的处境让她想起了前世。
  “你,你是什么人,来这里做什么?”
  之前偷钱袋儿的男孩儿看见是她,抿了抿嘴,另一个男孩儿看着身穿华丽,也是经常骂他们臭乞丐的一类人,心里涌上担心,羡慕和害怕,但还是问出了声。
  寒千璃只是浅笑着看着那个偷钱的孩子,等着他自己来承认。
  那个孩子挣扎了好久,最后还是一咬牙,慢慢地迈着步子来到她的面前,双手奉上钱袋。
  知道是自己做错了事,说话很小声,“对,对不起,我不该偷你的钱的,但是我妹妹和其他弟弟妹妹们生病了,再不救治我怕他们会死,我不想离开他们,最后才不得不去偷。”
  他抬起头,刚止住的泪又开始往下掉。
  “我保证,这真的是我第一次偷东西,求求你,能不能不要把我抓去报官,我还要照顾妹妹!”
  一开始,另两个男孩儿听他说偷了东西,很是难以置信,但当听见他的理由,看看烂草上的几个因为发烧脸色发红的同伴,不知该说些什么,只是小心地看着寒千璃,怕她真的会去报官。
  “要不,要不,你要是生气就打我一顿吧!”
  看她一直不说话,以为是生气了,一梗脖子一闭眼,来了这么一句。
  男孩儿想象中的一顿暴打迟迟没有来到,再睁开眼,就见寒千璃不知从哪里拿出一块儿白色的手帕,小心地擦拭着他脸上的泪痕,眼里满是温柔。
  夕阳把两人的背影拉得老长老长,寒千璃的身子被渲染上一圈橘黄色的光芒,那双温柔的眼睛里,小男孩儿看见了自己的倒影,因为她的举动,痴痴的,呆呆的。
  上一世,她是孤儿,还记得孤儿院里,每次吃完饭,院长妈妈就会用一条手绢帮她擦拭嘴角,手绢上带着阳光的味道,暖暖的,很贴心。
  她也是如面前的孩子一般,迷惘地看着她,院长妈妈长得并不是很漂亮,但她觉得她是世界上最最美丽的妈妈,工作后,她还经常去看她,看着她继续这样为别的孩子擦拭嘴角,可是,如今,她回不去了,再也见不到她了。
  同时,她也很羡慕这群孩子有八个如此要好的朋友,愣是把鱼目当珍珠,最后还死在她的手上。
  肚子都吃不饱,更不会考虑身上是否干净,不一会儿,白色的手帕就变黑了,男孩儿看着它,有些不好意思。
  寒千璃随手扔掉,站起来摸了摸他的头。
  “这钱哥哥不要了,拿着它请个大夫来给他们看病吧,顺便买些吃的回来,现在就去。”
  听见她的话,三个孩子睁大了双眼,不敢相信,她不是应该把钱拿走,打他们一顿吗?
  “呵呵,听话,快去吧,多买些吃的,喜欢什么买什么,不要怕钱不够,不够的话我再给你,你妹妹可在那儿等着呢!”
  男孩儿回头看了看,下定了决心,“跐溜”一声跑了。
  另外两个面面相觑,不知该干些什么,说些什么。
  寒千璃走到烂草旁边,摸了摸几个孩子的头,发现确实烧得不轻,希望不要被烧坏才好。
  没多久,男孩儿抱着一堆吃的后面跟着一个年老的大夫回来了。
  大夫给看完,开了些药,男孩儿又跟着去拿药。
  孩子们根本不知道药该怎么煎,寒千璃于是又拉着三人教他们,不一会儿,浓郁的药香充斥了整个破屋子,三个孩子眼里透着喜悦,因为他们的病总算可以治好了。
  等忙活完,天已经黑了,承诺了明天再来看他们,寒千璃的脑子里不停地回旋刚才和他们的对话。
  看见三个孩子只是眼巴巴的看着香气四溢的包子不吃,她忍不住问:“你们怎么不去吃?”
  一个孩子道:“不,我要留给弟弟妹妹们吃,等他们吃饱了我再吃。”
  其他两个则是跟着点头。
  “我要留给弟弟妹妹们吃,等他们吃饱了我再吃。”
  这句话一直不停地徘徊在寒千璃的耳边,任她是个杀手,那颗心也不由自主地跟着清脆的童音融化。
  第二天再去时,可能是因为大夫医术却是高超,也可能是几个孩子身体好,竟然都醒了,她刚进门,就听见之前的三个孩子大声地喊:“大哥哥来了,大哥哥来了!”
  嘴角微勾,连眼里都带着笑意。
  “呵呵,咦,都醒了!”
  “弟弟妹妹,这就是我昨天跟你们说的给我们前看病买吃的的大哥哥!”
  小孩子们有的认生,看着这个温柔的大哥哥脸颊微红,犹豫了半天,一个个跟着叫,“大哥哥。”
  “嗯,有没有感觉好点儿。”
  寒千璃蹲下,在孩子们受宠若惊的眼神下摸了摸他们的额头,是没那么烫了。
  大哥哥真的好温柔。
  孩子们的眼里冒着星星。
  和几人玩了一会儿,彼此间熟悉了,几个孩子也不拘谨了。
  看差不多了,寒千璃站起来,脸色一下子变得很严肃,手里又拿出一个钱袋。
  “大哥哥相信你们已经能听懂我说的话,接下来这件事很重要,我希望你们认真听,好好思考。”
  一听这话,几个孩子也跟着正色起来。
  “以后我可以抚养你们,定期给你们钱买吃买穿,但,从此你们八个人的命就是我的,此生此世只忠心于我一人,背叛者,杀无赦!你们可愿意?”
  常被人打骂,六七岁的孩子们的确懂得这话的意思,几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看看神情严肃的大哥哥,最后,那个大一点儿的偷钱袋的孩子首先跪下来。
  “大哥哥,你给我钱医治弟弟妹妹,买吃的,救了我们的命,从今天开始,我的命就是你的,生生世世,永不背叛!”
  其他孩子又互相看了看,最后一个个跪下来,学着他刚才说的话。
  看这几人眼底的坚定,寒千璃知道,他们是真心的,嘴角再次勾起微笑。
  生生世世,永不背叛,从此,这八个字将九人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共患难,永不弃。
 
        
第四十八章 七夕
  收服了八人,寒千璃把钱留下,又留下八本根据他们的体质挑选的功法,这功法当然不同于之前给鹰眼的,毕竟她可是打算将几人培养成心腹,给的自然是好功法。
  告诉他们好好养病,吃饱肚子,回来她会带他们离开这里,找个地方专心练武,等学有所成,成为她的左膀右臂。
  “迎春,你这是在做什么?”
  梧桐树下,寒千璃好奇地看着她在那里捣鼓。
  “公子,你不知道吗,这是荷包啊?”
  “呃,好端端地绣荷包干嘛?”
  唉,请原谅她这个女红小白。
  “今天是七月初七啊,公子!”
  寒千璃看着迎春脸上透出一抹绯红,恍然大悟。
  农历七月初七,七夕节,到了这一天,单身男女们晚上都会出去寻觅良缘。
  女子们在家里制作荷包,男人们则是做灯,当看见自己喜欢的人时,就可以把荷包或灯送给对方,对方若是把手里的东西回送,就说明他(她)同意两人交往。
  这样的节日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古代可以算是很奇葩的了,但不知从何时传下的规定,四国都认为在这一天结成良缘的佳人会得到牛郎织女的祝福,不再延续他们的悲剧。
  虽说最后两人能不能成还是要看父母,但也给了这些年轻少女少男们一个美好的憧憬不是吗?
  “公子,您看,这是我上午做好的彩灯,晚上您提着它出去吧!”
  迎春却是放下手里的针线,拿起之前寒千璃并没看见的角落里的灯,双手递给她。
  她接了过来,心里却是哭笑不得,她一个货真价实的女子,拿着灯出去,这像什么话。
  迎春见他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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