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皓钰突然指向一边叫道:“快看!”转头望去,一股水流如一道白线从对面的山坡上泄下,定是刚刚雨太急,没渗进土里,这会儿便汇聚在一起流了下来。
“去看看。”沈皓钰说着就朝那山坡奔去,我赶紧跟上,顺着这条水线,看看它会汇入哪里,说不定我们就能找到出去的路了。
到了那山坡下才发现不止那一条水流,四周还有好几道,都在坡下汇在一起朝南流去。一路追寻,沿途汇聚的水流越来越多,心中暗暗雀跃,没多久,便能听见越来越大的水声。我与沈皓钰对视一眼,加快脚步往前寻去。
当我们看到眼前这水势湍急水色发黄的小河,两人脸上皆是喜不自禁,终于找到了。
一路做着记号,一边往回走,在山中转悠的半天,眼看着天都要黑了,却又找不到回去的路了。天已全黑,两人不得不在山中找了个小洞安顿下,清理干净洞中的杂草,以免有蛇虫之类的隐匿其间。
生了火,烤了肉,又过起了这样的生活。
“许是天意吧。”沈皓钰忽然说,“进不去那里了,明天就准备走吧。”
我点了点头,这样也好,反正也只有几件冬天的衣服落在山谷里,那些衣服虽然破了,两件披风倒是好的,留在那里也好给小甜他们冬天用。只是想想小甜欢快的笑脸,就这样与她不告而别,心里终究有些不舍。
夏夜不及冬天的夜安全,为了避免蛇虫和野兽的袭击,我和沈皓钰只好轮流睡觉,慢慢熬到天亮。
天亮了,走到昨日寻到的小河边,看到水势甚大,便与沈皓钰伐了竹子,用藤条绑了个简单的水排,将排推入水中,两人立在上面,就这样顺流而下,去寻找我们熟悉的家园。
正文 第105章
河道中不时有大石挡道,我们不得不时常撑住,爬上大石,再把竹排搬过去,很是累人。不过双脚很少再走路,比起当日在雪中攀爬,还是轻松了许多。
白天漂流,晚上就在岸上过夜,轮流守着,睡得也还踏实,不用担心有什么危险。老是在水里打漂,衣服湿了干,干了湿,就权当是换洗过了吧。这一点比起冬天,也好了很多。
这天正在漂流着,脚下的竹排却突然之间速度快了许多,还有越来越快的趋势,我们两个心中疑惑,直到看见水流在前方没了踪影,底下有隆隆水声传来,这才大惊失色,双双点足往岸上飞去,才踏在实地上再回头看时,竹排早已看不见了。
惊魂未定的走上前去,只见水流飞泻而下,底下离上面好几十米高,流下去的水在石头上溅起老高的水花,我们的竹排早已四分五裂,几根竹子在底下的水潭里打着转儿。
辨认了一下方向,沈皓钰举步往林中行去,边走边挥剑斩断缠绕在树间挡道的藤蔓。
忙活了半天也没走多远,我抗议道:“小王爷,我们也不必一定就得直直的往东边走,继续走水路,说不定就能到了密水,到时候在密水旁的哪个城镇上岸,问了路,就算要折回来,走大路不也比翻山越岭省力很多吗?”说实话,我是这几天少走了路,享了福,再也没有翻山越岭的勇气了,况且山中林木茂密,毒物也多,也还说不定有瘴气什么之类的,实在太过危险。走水路虽说把握不大,却安全很多。
沈皓钰思量再三,终究还是接受了我的提议。两人原路折回,沿着河岸走下去,好在都有一身功夫,那些断崖也算不得是很大的难事。一路来到飞瀑之下,顺着水流再往下游走,见水面再次宽阔起来,便又伐了木,编了排,又一次踏上不费脚力的旅途。
也没有算过这样行了多少日子,只知道沿途行来周旁汇集的水流越来越多,水量越来越大,水面越来越宽,当然险情也没少过,有时闪避不及木排或者竹排便一头撞在礁石上,要不就是河床猛低在水面形成一个大斜坡,一个不稳就一头栽入水中,然后不得不爬起来再度做新的水排。
直觉自己是在冒一个很大的险,水一下子是向东流,一下子又向南流,有时候会往西行一阵,更有甚者,偶尔还往北回流一下。如此一来,沈皓钰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我只得讪讪而笑,虽然不知道现在到了哪里,但这一路下去,所有河流终归是要入海的,到时候总能碰得上人烟。关键就是除了我们之外的人呐,只要有了人,就可以问路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少说也有一个多月了吧,已经能够感觉得到夏天慢慢的走到了尾巴上。
这天,木筏正在水中漂流,两岸青山夹道,山间白雾缭绕,很是美丽。水势也平缓了许多,木筏前行得不是很快,隐隐约约听见山中有女子的歌声传来,我惊喜的看向沈皓钰,他也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相信的看着我。
我禁不住笑意:“小王爷,我们有希望了。”即将遇见同类的喜悦,令我差点热泪盈眶。
第二天傍晚,河道拐了个大弯,河面豁然宽广,水势平缓,能撑篙而行。河岸两旁是大片的平地,我们眼也不眨的盯着两岸,直到看见左岸远远的有缕缕青烟徐徐升起,这才兴奋得抓住沈皓钰大叫大跳,木筏打了个晃才停下来。
沈皓钰脸上也不掩喜色,忙撑了篙,朝岸边划去。上了岸,岸上是平整的绿草地,青烟升起的地方是一个小山包的后面,心中激动,两人施展了庆功朝那小山包奔去。
当我们爬上那个小山包,看到山背面错落有致的房舍,看到散在远处黄灿灿的稻田,看到荷锄而归的村民和骑在牛背上的牧童,我终于喜极而泣,不知不觉竟抓紧了沈皓钰的手。过了几个月的野人生活,再世为人的感觉从未如此强烈,连当初还魂到这个叫慕怀恩的小女孩身上也不曾这么惊喜过。
沈皓钰看着我,动了一下嘴角:“下去吧。”
我“嗯”了一声,这才发现自己正把沈皓钰的手抓得紧紧的。不自然的松开手,举步朝山下行去,沈皓钰轻笑一声,也跟了上来。
走到路边问正经过的一位大叔:“大叔,能否打听一下这是哪里?”
大叔停下脚步惊奇的打量我和沈皓钰,我们穿的是小甜她娘给的麻布衣,这些天已经有些破烂,好在还不是很脏。
“王家村。”大叔说。听他说的是自己听得懂的语言,知道这里不是另一个世外桃源了,我很是开心,只是,王家村又是什么地方?
堆上自认为很无害的笑脸:“大叔,能告诉一下我们大一点的地名吗?王家村,我们没有听说过,真不好意思。”
“留安镇。”大叔真的又说了个高了一个等级的名字。
我苦笑不得,两人一来一往,如同英文信封上的地址般,由小到大,到最后才弄明白原来这里是金雀国了。大叔像看怪物一样的看着我:“你们到底是哪里来的?”
“我们是在北边的山上长大的,从来没有出过山,不知道外面是什么样子。”就把自己说成那小山谷里的人吧,可千万别让人当奸细给抓去送官了。
大叔颇为同情的摇了摇头,对我们的一无所知很是怜悯。到后来,向大叔问了去镇上的路,大叔这才边叹气边摇头晃脑的回家。
与沈皓钰对视一眼,两人身上都没有银钱,也不好意思问人家蹭饭住宿,只得又到了山上打了些野味烤着吃了,第二天天一亮便往镇上行去。
留安镇是金雀国北边的一个小镇,镇外的那条大河叫右春江,与分开佑景朝和金雀国的左春江都是金雀国有名的大河。要回到佑景朝,要去到东海边,这距离还真不止是千里迢迢,都好几个千里了,再加上两人身无分文,更加寸步难行。就算是南辕北辙,也不必相差这么远吧。
镇上不算繁华,总归是人居的镇子,纵使身上没钱,心情还是不错的。为了多探一点消息,尽往人多的地方走,其实去酒楼茶馆是最好的,可惜没钱,穿得又破烂,肯定还没进去就被人赶出来了。
路上人们谈得最多的就是他们的摄政皇子,据说才刚刚从外游历回来,年纪轻轻,额头上有三根金色的孔雀翎印记,是天定的下一任国君。据说,有这样印记的国君金雀国历史上有过三位,都是很有作为的君主,所以大家对这位摄政皇子也很期待。
听了半天,也没有听见一点佑景朝的消息,不由有些失望的退到了路边,闻着两旁酒楼里传出来的阵阵食物的香味,更是浑身难受。
“小王爷,我们要想办法弄点银子买东西吃。”我说,边想着能怎样赚钱。
沈皓钰瞥了我一眼:“怎么弄?”
怎么弄呢?从齐云侯府被赶出来的时候还有东西可以当掉换银子,沈皓钰身上本来有几样值钱的东西的,都放在小甜家没带出来,哪里想得到就那么一去不能回了……
用什么办法弄银子呢?两人都是大活人,有手有脚,也还算有点本事,去帮人干活吗?去做苦力吗?还是在街头卖艺,展示一下拳脚?或者,干脆去偷,去抢劫?
好多打算在脑中冒出,我一个一个说给沈皓钰听,沈皓钰脸色越来越难看,楞是没有对一个想法点头。
我已经绞尽脑汁了,没辙了:“小王爷,要不,您说说,到底该怎么办?”
沈皓钰瞪了眼睛,却又说不出个什么来。指望他这种从来都不愁吃穿的人来想办法讨生活,还真是想都别想了,看他在深山老林里也没什么,自己动手什么都做得好好的,一回到人民群众的怀抱中,那小王爷的架子又放不下来了。
我叹了口气:“好吧,我去弄银子,咱们先找个破庙啊什么的不要钱的地方住下,您就等在那里,行不?”
沈皓钰勉强点头同意,我们在镇子南边还真找到一个倒了差不多一半的破房子,稍微整理一下,就让沈皓钰等在那里,自己出去找银子去了。
边走,脑子里边飞快的转,正儿八经的找活赚银子,肯定来得慢,银子也少,还是走捷径吧,情非得已,为了活命,偶尔为之,不能算我是坏人。
打定主意,便在路上留心起这里的有钱人来了。
留安镇虽然不大,可行业还是比较齐全的,一个镇上也有两家青楼,还面对面开着。能来嫖妓的人,肯定不会没有钱,也都不是好人,晚上找他们下手,比去他们家里偷,胜算大多了。
忍饥挨饿等到夜幕降临,镇上的人家都亮起了灯火,青楼里也开始热闹起来,有人开始走动。隐藏在暗影里,看着一个个衣着光鲜,或大腹便便,或油头粉面的男人三五成行各自走入两旁青楼的大门,我耐心的等待着落单的人。
等了好一会儿,终于有个二十多岁的公子晃着折扇朝这边行来。瞅瞅周围没人留心这边,身形一晃,已经捂住那人口鼻把他拉到一旁僻静的角落,一手拔出剑抵住他咽喉,沉声道:“别乱动,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可放你性命。”
那人被我捂住嘴,哆哆嗦嗦的从身上摸出一个钱袋举到我面前,用拿剑的手伸手接过,掂量掂量,还有些分量。放开手正准备离开,那人却忽然快步跑开,张嘴大喊了一声,我一惊,赶紧追上去想也没想的用剑柄往他头上一砸,人便软软的倒了下去。
拖到一旁,探探鼻息,还有气儿,便放了心。瞥见他腰带上还挂着一枚玉佩,也不管值不值钱,先抢了再说。又检查了一下其他地方,脖子上还有一条金链子,二话不说,也拿了下来。走时冲他说了句:“本来也没想过要把你抢光的,谁让你不老实,就当这是代价吧。”
有了银子,便买了两套衣服,又买了些酒菜包好,一路回到栖身的破屋。
屋里沈皓钰不知从哪找出了一根蜡烛正点上了,淡黄的烛光摇曳,他的脸看得不是很分明。听见声响,沈皓钰走了过来,看见我手上拿的东西,脸上有喜悦,也有疑惑。
“先填饱肚子吧。”把装着酒菜的布包打开,里面有油纸包了两样小菜,还有几个馒头,两坛小酒。没有买肉,我已经吃得腻味了。
沈皓钰抓起布包,飞身跃到房顶上:“下面有蚊子。”我嘻嘻一笑,也跟上去,两人并排在房顶上坐下。
拍开酒坛的封皮,递给沈皓钰一坛酒,自己又举着一坛酒冲沈皓钰道:“小王爷,庆祝我们重获新生。”
沈皓钰微微一笑,与我碰撞了一下酒坛,仰头喝了一大口。两人一来一往,吃吃喝喝,不知不觉有些微醉。
今晚没有月亮,只有漫天星光闪耀。
终是抵不住酒力,我往后一躺,便倒在了房顶上,翻个身,想舒服的睡去,却听沈皓钰在耳边轻声问:“回去以后,做我王妃好吗?”
我抬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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