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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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女孩- 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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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很关心你,黎离,你到底在和什么样的人交朋友?听说你最近在飙车?”

    “关你什么事?”黎离的嘴角抽动一下,好像在抽泣,又好像在克制自己的冷笑,“如果没正经事的话,我就要走了,你知道,做这些根本就是多余的,我并不在乎你究竟是不是真的关心我。”

    “我当然关心你。”我赶紧抓住她的手腕,“黎离,我只是,只是怕你过得不好。我怕——”

    我怕她会再一次打断我的说话,唯一的办法就是一口气说完,我深吸一口气,说:“我知道黎峻没有时间陪在你的身边而且并不关心你的学业和生活,我怕你的生活会有困难……”

    “吓!也真他妈矫情,姑奶奶有的是钱,困难,什么叫困难?”她甩开我的手,目光充斥了深邃的仇恨,“我会比你穷吗?怕?当初赶我走的时候你怎么不怕?”

    天知道,我是多么的,怕。




塔塔篇:6 原谅 (2)

“有事快说,我要走了。”她大声抱怨地站起身:“今天真不该来!”

    我赶紧拦住她,说:“妈妈生病了,她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办呢?”

    “妈妈?妈妈是个什么东西?好吃吗?”黎离站起身,将最后一口可乐连冰块一起喝下去,嘲讽地说:“为什么你总是找错对象呢,我既不是110,也是不120,这种情况你应该带她去医院。”

    她停顿一下,将手提包甩在肩膀上,继续说:“也对哦,你从来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情,就像十年前我被黎峻拖走,你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然后,她的电话响了。她朝话筒气急败坏地说:“姑奶奶已经跟你吹了,你就算用一百条腿跪上一百天,姑奶奶也不会瞅上你一眼,没用的东西!”

    她摔断电话,对我恼火地说:“你不用猜了,他就是那天晚上欺负你的白痴,以为我会和他结婚生孩子,没见过那么蠢的男人脑细胞长在脚趾头上了。”

    “可是我能看出,他很喜欢你。”我胆怯地说:“能找到一个真心喜欢自己又傻傻的男生,其实很不容易,比如向伟,他多喜欢你呵!”

    “你在教导我?”黎离瞟了我一眼,“你以为你是谁,有什么资格教导我?别忘了,我恨你。”

    “就算你再恨我,我也是你的姐姐!”我抬高音量,不知哪里来的勇气,让我直视她的眼睛提醒她:“请你不要忘记,我永远、永远、永远都是你的姐姐,没有人能改变这个事实!”

    “天呐,你的脸皮真是厚得惊人。”她故作惊讶地恨恨地笑了,“自从你丢掉我的那一天,我的姐姐就死了,我没有什么姐姐,我也不、稀、罕。”

    “……对不起。”我最终还是软弱地低下头道歉,“黎离,你是不是永远都不会原谅我?”

    黎离没有回答,她的手机再一次响起,她没有按接听,而是暴躁地推开电池盖子,用长指甲抠出电池塞进手提袋里。她指着我鼻子,说:“你说的没错,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你,绝不会原谅你,永远都不会。”

    “再也回不到从前了么?世界上哪有那么绝对的事呢?”我伤心地掩住脸颊,哽咽道:“不管我做什么,都不会挽回了,为什么那么苛刻呢?”

    她发疯地抓起我没喝完的可乐,泼洒在KFC光滑的地板上,咬牙切齿地说:“覆水难收,身为高材生的你,不会连这个都不懂吧?”

    然后,她没有任何眷恋地,转身离开。

    那个华灯初上的夜晚,我窝在宿舍的被子里,泪流满面,认真地思考了“覆水难收”四个字。说起来,这个用滥了的词真的很土,可它却是我们倾其一生也没有办法改变的事。




塔塔篇:6 原谅 (3)

后来,我意外地接到了黎离的电话。

    她说:“想让我原谅你,也不是不可能,如果你能说服他不再纠缠我。我给你两次机会,见他两次面。今天是第一次,他正在贝贝宝迪喝酒,不停地打电话骚扰我。”

    我赶紧说:“好。”

    “你连他是谁都不知道,就回答得这么快?”

    我说:“我知道他是那天晚上的小混混,有一个狼头刺青,他很喜欢你,但你甩了他。”

    “你蛮聪明的呃。”她憨笑一声,“他叫凌野,六中毕业的,就这样吧。”

    夜里九点半,我和室友撒谎说妈妈来了,想和我一起吃宵夜。然后从宿舍出来等公车,“贝贝宝迪”在玫瑰大道非常有名,交通也很发达,只用了半个多小时就赶到了。

    我被戴着黑领结的服务生带到最接近舞台的座位,点了一杯饮料,当眼睛逐渐适应镁光灯的冥暗闪耀时,一个人从我的身后紧紧地环抱住了我的腰。

    我激灵着想转过头去,可是他的下巴顶在我的肩膀上,轻微的呼吸与头发搔在我的耳后,疼疼痒痒的。我的太阳穴狠狠地抽痛了一下,连惊叫一声的念头都来不及生起,吓得抓住他放在我小腹上的双手,用很大力气把它们掰开。

    “你终于来了啊!”他的声音很痞气,怎么也不像刚刚失过恋,“喂,你是不是还一直想跟我好?反正我现在已经和黎离吹了,不如我们……”

    我惊慌地推开小混混,浓重恶心的酒味袭来。他一个趔趄歪倒在旁边的位子上,掀翻了另一桌客人的洋酒。而就在嘈杂谩骂之中,舞台的灯光突然暗了,三个圆柱升降台缓缓地升上来……

    一个消瘦有型的黑色身影,在镁光灯下越来越清晰。

    我的眼神无家可归,心脏突突乱跳,斑斓的光线打在高耸绚丽的旋转舞台上,他斜倚在金属栅栏上跳舞,如同金光璀璨的童话里的王子。

    任舞伴如何风情万种,他的眼神,始终凝留在我的身上。

    他的脸,是多么的英俊,仿佛一樽洁白美好的大卫石膏像,长长的刘海遮挡住他细细的眼睛,突兀嶙峋的颧骨,妖娆宛转的锁骨,水晶果冻一样的皮肤,全然曝露在五光十色的镁光灯下。

    白翼。他为什么在这里?我惊得推开身后的小混混,在他再度醉醺醺揽住我的时候,我一口咬住他的胳膊。

    他疼得惨叫一声,而这个声音很快被突然沸腾的人群淹没了。周遭响起男人的口哨声与女人的尖叫声围绕吧台的金属栅栏喷出焰火,电子舞曲地从巨大的音箱传来。杯蜡兴奋地跳动着,目光恍惚地迷离着,我忘记了我究竟为何而来,我知道,那个领舞的黑少年是今晚最璀璨的名星。




塔塔篇:6 原谅 (4)

与他人截然不同的美,那种绝美的领袖气质是与生俱来的,仿佛天生悬浮在头顶上的金色光环,可以自然而然地吸引别人为他全然奉献。

    ——他是姜戎先生笔下的那只隐藏在雪山里无人能寻到的拥有银白鬃毛的高贵狼王!

    我爱他。我疼痛地按住我的胸口,听到自己在钝重的金属舞曲中发自心底的呐喊。我爱他。我爱他我爱他我爱他!他的冷漠,他的邪肆,他的细长眼睛,他的不屑转身,以及冰冷的脸。不管他变成什么样子,我爱他,他永远都是那个给我勇气和力量的天台少年。

    我窒息而惊慌地逃出人群,拨通了黎离的电话。黎离在电话里面大声说:“怎么?这么快就放弃了?”我说:“对不起,今天我没有办法……”

    “我知道你没办法说服他,就像我没办法说服我自己一样,所以,我亲爱的,请你以后不要再打电话给我了。”

    “不是还有第二次机会么?我不罢休地说,下次我不会放弃的!”

    “OK,明天晚上是最后一次机会,还是贝贝宝迪,他会在那里出现,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听筒响起一阵轰隆隆的鞭炮声,我不知道她在做什么,好像在放烟火,好像在打群架,又好像在看一部香港枪战片。她细着嗓子对身边的人说:“宝贝乖,你好脏喔,快让我亲一口。”

    究竟是谁,会让冷漠的黎离如此温柔?




塔塔篇:7 惩罚 (1)

下午的数学课几乎是熬过去的,由于是周末,放学之后我给康柏蕙打了电话,她正在写作,并没有闲心怀疑我是不是在撒谎,我告诉她晚自习要上到很晚,所以要在宿舍过夜了。我一个人去学校附近的米线店吃了一碗麻辣米线,晚上8点40分,从网吧出来坐公车,准时到达了贝贝宝迪。

    那个小混混没有喝醉,他规规矩矩地歪在角落的沙发上。我戴了一顶遮住半边脸的渔夫帽,并没有看见白翼在台上跳舞。

    我不知道白翼上台的时间,所以只能抓紧机会和小混混谈论黎离的事。我喋喋不休地告诉他,其实黎离很早以前就有男朋友,他们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关系。

    我说的是向伟,我也希望在黎离身边陪伴她的人,会是一向很疼爱她的向伟。可是小混混似乎并不在意她喜欢的女生到底跟哪个男人好,他一直在问我:“你到底想不想和我处对象?”

    一直拖到10点30左右,我看见白翼目光阴郁地出现在镁光灯的舞台上。他居然又轻而易举地在黑压压的人群里找到我,他的身体绚丽地舞着,眼睛却犀利冷漠地盯着我的脸,面无表情,让我无地自容。

    我惊慌地站起身,找了去洗手间的借口逃走了。我拼命地用冷水洗脸,大口大口地喘粗气,心里是担忧害怕的,我怕白翼会以为我和小混混之间有什么不良关系,我怕他会以为我是那种很随便的女生,可我别无选择,只能再一次回到那个座位。

    回去的时候,白翼不见了。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失落地将桌上的啤酒一饮而尽,小混混也醉了,糊里糊涂地说醉话,他忧伤地说:“除了黎离,我这辈子不会再喜欢别的女人了。”

    我的头突然沉晕,眼前模糊,可思想却很清晰。我知道,一个人刻在心里的地位,并不是那么容易抹掉的,我说:“我理解你,我也喜欢一个人,可是他不喜欢我,我想一辈子都不会再爱上别人了。”

    “知己啊知己。”小混混揽住我的脖子,嘴里散发臭烘烘酒味,“既然我们这么相配,不如你和我在一起,好不好哇?”

    “胡说……你别痴心妄想了。”我摇摇晃晃地推开小混混,仓皇地站起身,却无论如何也没有力气迈出一步。我指着他的脸,口齿不清地说:“我现在要走了,你以后别再打电话给黎离。”

    就在这个时候,白翼出现在我的身后。

    他的一只手臂揽住我的腰,将瘫软的我拉进他的怀里,在众目睽睽之下,他吻了我。

    白翼吻了我!我从来没有和任何一个男生接过吻!




塔塔篇:7 惩罚 (2)

一个乖巧懂事的好姑娘,在17岁伊始,被初恋情人夺走了初吻。或许如你所料,将来还会有初恋,初夜……这个故事未免也太过俗气,可是它真的就像龙卷风一样迅猛地袭来,盘卷上空,哪怕一点点气若游丝的力气也没有留下来。

    “哎哟,怎么又是你?”小混混抓住白翼的手腕,大声说:“你别耽误我的好事,她是、你的马子?”

    “所以,给我离她远一点。”白翼用拳头推开他,大拇指按在他紧闭的眼睛上,“擦亮它,别在我的地方惹事。”

    我环住白翼的脖子,听见他的电话在腰间响起,他不理睬小混混的吆喝,兀自接起电话。我听见听筒传来女生的声音,是薛贝贝。

    他对着话筒淡淡地应着,然后捂住话筒对我耳语:“以后,想玩的话,别来这里。”

    说完,他将醉成烂泥的我扔进沙发里,举着电话避开人群。

    是的,白翼扔下了我。如果那天晚上白翼不曾扔下我,就不会有之后那么冗长繁琐的故事。小混混趁他不备将我抱起来,不论我如何挣扎和呐喊,白翼都没有再回来。

    小混混把我带到了小旅店。

    这是我在午夜两点发现的,我赤裸着身子躺在被子里,浑身撕裂般地疼痛,我的胸脯上满是抓伤,手腕有一道浅淡的勒痕,洁白的身子底下,绽放了一朵血色蔷薇。

    空荡荡的房间,一个人都没有。

    那一刻我没有哭。我蜷缩在床上,没有洗澡,也没有给谁打电话。我拿出背包里面医生给康柏蕙开的一百颗药片,接了一杯纯净水,在心底默默地数了一百个数字。

    当我数到九十九的时候,房门被一脚踢开。

    是白翼!他喘着粗气,震惊地看着凌乱的一幕。我赤裸裸地抱紧自己的身体,缓缓抬起我的头,向他努力地做出最美丽的微笑。

    我说:“你来了。”

    他发疯地冲进来,一把将我拥进怀里,像要把我捏碎了。

    黑暗之中,他的声音仿佛掉落在角落里的刀片。他低沉地说:“那个人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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