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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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妃-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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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爱你更甚于一切

最后,凤御夜在路上拦了一辆马车,将手上的玉扳指给了别人,将马车买下了。

他是下定了决心,他的玉扳指,可是价值连城的,是他平日里最喜欢的,映着他修长而有洁白的手指,好看得不得了。

扶着弯弯坐在旁边,他笑看她:“我们要流浪了。”

“天才亮,夜,这里是那里啊?”她分不清东南西北,他走了一夜,也不知从那里走的,反正,就是安全出了京城。

他不舍地摸摸她的脸:“不管在哪里,我和你在一起,弯弯,我们先去找大夫,你要喝些药。”额有些烫手。

她吸吸鼻水:“不用了,你看,太阳都出来了,有身子是不能乱吃药的,不然生个白痴给你。”

凤御夜取笑她:“你倒是长大了,连这些也学会了,我还以为,我带了个女儿。”

弯弯扯开笑:“爹,我要吃糖,我要戴花。”女儿,真是汗,亏他想得到,不过,她有那么幼稚吗?她不就是很可爱吗?凤御夜一定是嫉妒,要装嫩起来,她倒是像他娘了,千面的凤御夜,无论哪一面,都足以妖魅人。

多美啊,这样的凤御夜,让她看呆了,她一向就知道,他很美很美,可是,现在就算是多看两眼,连灵魂她都可以出卖了。

靠在他的身上,看着马儿轻轻地走着:“凤御夜,你为什么那么美啊,我连弯弯真是好色,如果不是看中你的外貌,你一点机会也没有。”什么赏金猎人的传说,她看,她是不是色女的鼻祖师啊。

凤御夜摸摸脸:“怎么说你才好啊,真是败给你了,弯弯,你一点也谈不上漂亮。”

“谁说的,我要有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虽说不上是魔鬼,也是一个小天使。”好温馨的说法啊,收服这浪子,想起来,好像很有成就感的,要是回到现代,不羡慕死一堆女人才怪,带出去,她弯弯多有面子啊。

他吐口气:“知道为什么我想要去建邺城吗?”

“你说过。”什么理由,她倒是不记得了,反正说过就是了,这一次去,最好永远住在那里,她对那里也不是很熟,但是没有关系,建邺城谁不知道啊,玩梦幻的人都知道,在那里有他们,一定也可以呼风唤雨。

“对,你真的很特别,你知道吗?是不是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可爱特别的女子,就让你给迷惑了,建邺城,这已成为我心中最想去的城了,什么样的环境,能养育出你这样的人儿来,娘可是正常的很。”他百思不得其解啊。

弯弯拍怕他的肩:“不要太失望了,不可以当我是怪胎就行了,当然,要是我娘和我一样,你不是爱上我娘了吗?也不想想,我连弯弯是谁啊,岂是别人可以冒充的,多可爱,多漂亮。”

凤御夜宠溺地摸摸她的发:“胡说,这是缘分,和你遇见是缘分。”

“什么缘分啊,随缘的话,你一边站起,你是抢人家林若风的,不然的话,我现在是威风凛凛的状元夫人,多威风啊,一群听话的奴隶,当家主母,也不用学什么规矩,也不用受什么窝囊气。”

凤御夜沉下脸:“连弯弯,你现在是后悔了吗?你还想着林若风吗?”

“当然想了,我和他是很好的朋友,不过,仅止于朋友,对凤御夜才是爱人,告诉你,别给我拽,也别吃醋,我肯为你生孩子,那是因为我爱你,女人多伟大啊,你可不知道,生孩子可是痛啊,我妈说生我的时候,难产了几天,痛死她了,最后还是割腹取出来的。”然后又不贴心,又爱撒娇,老妈看见她就巴不得坐飞机飞远点,说什么难消美人恩。

凤御夜点点头:“的确是,弯弯,谢谢你。弯弯,什么是剖腹产啊?”

啊,口真快,一下就说了出来了,弯弯转转眼珠子:“反正我就是生出来了,我说了你也不懂,凤御夜,我好渴啦,我不要喝水,你看,那里有桔子,我要吃桔子,我最喜欢吃了。”

生病的人就是口刁,凤御夜跳下马车,青青翠翠的枝丫上,压满了圆圆大大的青桔,这一看就直冒酸水的,她还叫着想吃,凤御夜看了看说:“弯弯,这是人家种的,还是不要了,到了有桔子的地方,给你买甜的。”

弯弯看了就是直流口水:“不,我就要这里的,看起来好好吃,好新鲜啊。”

她以前就一直想嫁给种桔子的,没办法,太喜欢吃了,酸的甜的,有多少吃多少。

“那你等等,我去看看。”她一倔起来,可是不得了,现在说他还在上面观察期,要好好地表现一下先。拢好她的衣服,让她坐在马车上,他转身就往一边的小门去,是人家种的桔子,得向人家买几个给她。大丈夫不屑做小人的行径。

弯弯看他的身影消失在一边,重重地吸口气,闻着这酸桔子的味道,呼吸着自由的空气,还是大自然好啊。

一边,那黑衣人的眼互眨了下,看那白衣的男人消失,纵身从一边飞了出来,雪亮的刀就直逼马车上那闭上眼睛的弯弯。

凌厉的气息让弯弯惊愕地张开了眼睛,雪亮的大刀就挂在她的脖子上了。

“你们想干什么?劫财还是劫色。”好可怕啊,她脸都苍白了,心都不知有没有再跳。

这几个人,来意不善,而且个个眼露凶光,她遇到土匪了,凤御夜,救命啊。“你要是不是要劫财,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们,我身上一文钱也没有了,你们要是劫色,我也告诉你们,其实,不瞒你们说,我是妓院的头牌,身上都是花柳病,恩客也不上门来了,好不容易拐了个小白脸回家过年,你们要不怕死,就劫了我去吧!”反正土匪不是劫财就是劫色的。

那几个人也糊涂了,其中一个眼里有些怀疑:“是不是我们要杀的对象。昨天,是不是跟错了。”

“不会啊,明明就是她,头牌,老大,那是妓院会用这个女人做头牌啊,不倒了才怪?”

汗,真是瞧不起她啊,命在刀口上,看来是冲着她来的,她得拼命抹黑才是:“是啊,我们那是小妓院,所以,我就占了个头牌,几位大哥,你们是不是要请我出山去做红牌啊?”还装惊喜地看着他们。

虽然是笨蛋也看得出,这几个人哪里是开妓院的,这竟然还让她唬的迟疑了老半天,不然的话,她就的脑袋分家了。

“就你,赔钱货。大哥,再等等,只有那个男的一出现,我就知道杀的人是不是她,刚才一路跟在马车后,我都看不清是不是那个跟她在桥头的男人。”

在桥头,天啊,那就是要杀她和凤御夜了,平顺的日子还没有过上呢?就马上去见阎王?no。

不过,也不能怪他们眼拙,下很大的雨,那些人一定看不清,而且出来的时候,已是晚上,有换过了衣服。

刀在脖子上,真的是寒到骨子里去啊,弯弯很害怕,可是,告诉自己不能怕,只能笑着说:“几位大哥,你们是不是找错人了,冤有头,债有主,我当家的可是一个狠角色,江湖上人称赏金猎人。”

那些人一听,连手都抖了,不过,有脑子的人马上就叫:“这个女的胡说八道,杀了她先?一时又说从良的小白脸,一时又说是赏金猎人,当我们是狗哄得团团转啊?”刀又逼近了几分。

弯弯吓得大叫:“我说,我说,他真的是赏金猎人,也是我的夫君。”这是真的。虽然他更像小白脸一样,可是谁会相信赏金猎人会让她包养啊,会乖乖听她的话。

凤御夜听到了弯弯的叫声,没有冲动地冲出去,而是躲在桔子树下看那情势,弯弯脖子上的刀让他一点把握也没有,他不能拿弯弯来赌上半分,弯弯一根汗毛也不要掉,该死的,追杀他们的,而且,更像是冲着弯弯而来的,是谁呢?弯弯得罪了谁,弯弯一向在正清宫,也不常出去溜达。

“大哥,赏金猎人,可不是一般的人?”有些人害怕了。

他们是杀手,只收钱杀人,可是,自己的命也是命,有钱没命用也是枉然。

“是啊,不是一般的人,几位大哥,我夫君就要回来了,大哥快走,我不会给我夫君说的。”

“听她胡说八道,我想起来了,就是她,她的眼睛特别的圆,当时我就记住了,把她杀了,回去领钱。”有人叫了出来。

这不得了,她大声地叫:“凤御夜,快来救……”

刀落下,却让一个青桔子打偏了,弯弯连眼睛都不敢睁开,可是,她的心放了下来,那轻淡的香气,是熟悉的味道。

他几个起落,如那飞散自如的云彩,招招是狠绝之势,他不容那些亡命之徒伤害弯弯一点点。

那就比他们更狠,不能容忍自己仁慈半分,也不玩笑半分。

“弯弯,没事了,没事了。”他抱着她,比她还要怕。

弯弯紧紧地抓着他:“夜,我好怕,他们是来追杀我的。”

“没事了,没事了,有我在,弯弯,我一定会问出是谁要杀你,有我在,一定不会让你受惊半分的。”

好狠毒的心啊,竟然要弯弯的命,他岂能发过。

凤御夜也算是半个江湖人,自然知道他们的规矩,却还是来不及制止,就让他们咬牙中毒而死。

“真是可恨。”他气愤地叫着。

弯弯还大口地呼吸着:“我真的好害怕。”

“弯弯,不要怕了,你表现得很好。”缓迟一会了时间,不然他敢来,就只会看见血泊中的她了。

他的心颤抖着,咬牙切齿地说:“弯弯,不用问了,我知道是谁要杀了你了,是太后,一定是太后。”

“我不知道是谁,凤御夜,我承认,我很怕死,你一定要保护我。”刀口上沾上了一下,她真的很怕,怕死,怕以后见不到凤御夜,怪他以后孤单一个。

深深地,他吻住了她:“我的弯弯,无论是不是付出生命的代价,相信我,我爱你,更甚于爱我。”

只有深深的吻,才能逐走那在心头盘旋的害怕。

追杀,她记得,她没有惹上过杀手级的大哥人物啊。

前路,并不如想象中的乐观,她一直担心,太上皇会出现,现在,又多了些杀手,究竟,这是一团什么样的乱麻,凤御夜的武功,和江湖人的相比,又能好上多少呢?如果他打不过呢?

看着他受伤,她会多难过,这是太上皇逼他回去的吗?抑或是如他所想的,是太后。

那他和太后之间的梁子,不是越来越深沉了吗?

“凤御夜,这样值得吗?你为了我,什么都放手了。”她认真问着。

凤御夜一凶她:“你是什么,你怎么可以和他们比,你是我的宝,他们怎么比得上你呢?不要再怀疑,不然,我会死的很惨的,不是病了吗?就给我乖乖地睡觉。”

鼻子一热,将鼻水擦在他的衣服上:“凤御夜啊,你是我的软肋,我是你的骨头,我们,谁也离不开谁。”胡乱地亲者他的脸,真的是寻到真爱了,反目算什么呢?不和,一边去。

凤御夜笑着:“你别乱亲了,全是鼻水,难看死了。”

“没办法了,难看,你也得天天看着,对看着,看得你去撞墙。”她喝了蜜一样甜。

“笨蛋,我就死在你的手里也心甘情愿了。”

“美人窝,英雄冢,英雄是死在美人的床上的。”她得意地说着。







第九十二章 幸福的点滴

幸好,去建邺城一路顺风顺水的,没有人来阻拦,尽管一路上他都疑神疑鬼的,却没有杀手再追上来。

可是弯弯心里还有些毛病,她毕竟不是建邺城里长大的,要是凤御夜问起来怎么办?他没有去过,还可以唬唬他,可是去了,问一个地方,她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那不是露了马脚了吗?

最惨的就是,钱用光了,他身上值钱的东西都用得七七八八了,而她身上,值钱的可真不少啊,但是不能动,什么龙纹镯啊,脚链手链的,他都没有打过半分要取下来的主意。

连家的那房子,她犹记得路,娘说过,在这里先住下,到时她再来这里会合。

没有走几个月,就结满了蜘蛛丝儿的,勤劳的奴隶就得好好地打扫了,奴隶主当然是让人供着的,满桌都是他买来的瓜果小食,虽然没有钱,可是他就是有办法,只要他看上的东西,他不过是问问价钱,搭上二句,就有人送给他了。

长得绝色,就是有这样的好处,算了算了,她不计较了,有得吃就好了。

她是平生无大志,随波逐流去,反正无论人家拿什么来讨好凤御夜,最后,还是孝敬给她了。

“弯弯,好好看一看,是不是有一种家的感觉啊?”劳动过后,发觉,真的很舒服,亲手布置他和弯弯的小家,他越看越心满意足:“一个男主人,一个女主人,一个孩子,一个家。”

是不是像琼瑶的小说啊,凤御夜越来越像个女人了,落落长,还不是一样,经过他的口一说,就像真的是仙境一样。

弯弯接过他剥好皮的葡萄:“我觉得把你一脚黏到墙上去做个美男图更赏心悦目。”

他伸出手接住她的葡萄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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