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个女人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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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个女人嫁了吧- 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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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狗比,自己真是越来越糊涂了,好在妻主是不嫌的……
  这样想着,身子便忍不住要往白霄的怀里靠了。
  “冯伸是不着调些,但冯伸对沙加很好啊,你看这么多年了,都没有去外面风流过,只有沙加一个夫郎,在她家里,还是沙加说得算,这不很好吗?”
  “说是这么说,但……”
  妻主说得这些是对的,但泽吾还是有些不放心。
  “儿孙自有儿孙福,泽吾,我们还是不要操这份闲心了,我觉得冯栗那孩子未必真如你想的那么差,怎么也是念过医学院的,我们永乐嫁过去后,她还能帮着调理身体……”
  冯伸家的女儿冯栗,也算是自小长在庄园里的孩子,比自己的儿子大一岁多,相貌上长得是像冯伸,但性格……白霄觉得那孩子的性格还是像沙加的地方比较多。
  从小到大,都不怎么爱说话,内敛自持,却又极其聪颖,十六岁就考上了西华国最有名的医学院。
  当年冯伸也是有这么个意思的,不过在李枫提婚被拒后,她就没有提,在谁的眼里,白霄的儿子嫁给白雾的两个非生女儿,都是比嫁给外人要好的,至少嫁过去不用受公公气。
  不过,虽然嘴上没有说,冯伸还是有意无意地把女儿往庄园里送,说什么女一辈、父一辈的交情,孩子们不在一起玩,还能分开玩吗?
  冯伸那份“狼子野心”,白霄早就是看通透的了,要不也不能总在暗地里注意和观察冯栗,要不也不能像现在这样有把握有分寸地任由儿子夫郎折腾,反正到最后,这大事还是得自己决定。
  “那妻主就是同意了?”
  泽吾反问的语气有些颤抖,上身显些就要从白霄的怀里掐扎出来,却又被白霄摁了回去。
  “还不想让儿子嫁得那么早,只是先定下来。”
  大儿子当年就是这么先定下来,却等到几年后才结的婚,小儿子也是想这么做的。
  在白霄想来,十几岁的孩子还是可以深入活泼和天真一段时间的,如果真要顺应这个时空的早婚风俗,也得要到了二十才行的。
  自己家的儿子,总是舍不得嫁太早,总是想留在身边多疼几年的。
  “不想儿子嫁太早,那为什么要给然儿张罗婚事,她才……十二岁。”
  泽吾有些不解,按理说小儿子和小女儿的年龄是差距着几岁的,又因男女不同,更是差着许多的,妻主却在近几天里,把小女儿的婚事提上了议程,要知道……大女儿白天还在念大学,还没有……
  “泽吾,然儿能和天儿比吗?我巴不得然儿明天就娶夫生子,给我滚得越远越好……”
  这呼声已经有十二年了,白然长多大,白霄心底这呼声就已经有多久了,眼见着越来越可能成为现实,白霄心里的急迫也越来越重,像她这般自律的人,几乎都要按捺不住这份窜长的急燥了。
  “可然儿不喜欢秦小姐家的小儿子啊!”
  女儿已经不只一次地和自己念叨过,不喜欢秦琪家的小儿子秦爱,妻主却一定要……女儿娶……
  “泽吾,她刚去秦家的第二年,就吻了人家儿子的屁股,她不娶……秦爱还能嫁给谁!这事我怕你担心,一直没有对你说。”
  提起这事,白霄就火大。
  “就是那次,你把然儿的屁股差一点揍成四瓣的那回吗?”
  泽吾惊得再次想要坐起,又被白霄摁了回去。
  “我要是不把她屁股揍成四瓣,答应了这门婚事,秦琪就能拿着菜刀,上咱们家杀人灭口来!”
  白霄很是郁闷啊……,自己这辈子的脸全被自己这个女儿给丢尽了。
  自己把女儿送到老友那里,是想让女儿进了爪翼国最严历的学校,好好受受管教,可女儿竟做出这样的荒唐的事,趁着人家儿子洗澡的空当,钻进了人家的浴室,还……,还摸了人家儿子的私物……
  想自己当年也被别人说成“斯文败类”,但好歹自己没做过那种孟浪之事,想自己也成功地教育了三个儿女,怎么就这最后一个如此地不好沟通啊……
  “哎,然儿……是不能让人省心,但……秦家那孩子听说……长得也是不尽人意的……”
  “泽吾,然儿能娶到夫,那夫能忍得了她,我觉得都是上天给的造化了,她还有什么好挑的!”
  白霄一声叹息,泽吾也跟着叹了一口气,手臂慢慢地环到了妻主的身上。
  在泽吾的心里,妻主一直是温和的,不管自己犯了什么错误,妻主都是可以轻声慢语地帮着自己解决的,让自己觉得温暖踏实,对儿女……
  当然,除了白然之外,也是慈母的风范,就连不是她亲生的儿子白郁,也是疼爱有加。
  儿子出嫁的那天,白霄还单独找过儿媳笨鸡蛋方佑谈过话,自己在门外多少是听到一些的,其中最真切的一句就是,“你要是有胆子欺负我儿子,我可不管什么救命之恩,有我这个当母亲的在,我儿子即使犯了错,也是对的。”
  这话瞬间揪动了自己的心,让自己免不了想起很久以前的一些事情,自己孤苦伶仃的二十几年,没有娘家、没有亲人,任谁都可以欺负自己,想想自己要是像郁儿一样,有个母亲可当靠山,又怎么会被打得吐血还不敢求饶呢。
  现在好了,这个家里有着妻主在,儿子在外面即便爱了委屈也是可以回来倾诉的,自己的妻主是会给儿子说理、明是非的,那么……,自己还乱操什么心啊,就像妻主说的“儿孙自有儿孙福”吧。
  只是……然儿真得太小了,怎么能这么小就娶夫呢,学业还没有完成呢,这事,自己还是得和公公商量一下,最好是请公公帮忙给小女儿在妻主面前求个情的。
  第二天,泽吾便找了一个空隙时间,和自己的公公也就是白霄的父亲谈了自己心里的想法,却没想到老人家在听完泽吾的念叨之后,只说一句话,“在霄儿面前,你说的话若是都不好用,我们说得……她怎么能听,儿大不由父啊!”
  啊……,泽吾愣住了,是吗?难道真如公公所说,除了自己的话,妻主谁的话都不听吗?自己的妻主……,想着竟全然成了甜蜜,也把自己来此的目的忘得一干二净了。 

     非常特别爱
  
  从来,沙加都不觉得自己是爱冯伸的,虽说有着这妻夫之实,还生了一个女儿,也算是在一起过日子,但谈到爱……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了。
  她们那样相识的方式,怎么也不会有爱这一说的啊。
  他是他的奴隶,她是他的主人,她们本来就是玩物与取乐的关系,是什么时候开始,竟牵扯上婚姻的呢?
  别说别人想不通,就连沙加自己,想起这件事,都是要好好地纳闷一会儿的。
  说起和冯伸的相识,实在是不堪的,甚至是□,自己就那么光着身子匍匐在她的脚下,任由她践踏,还哪有当年那个部落酋长的风采半分啊。
  当年的那个身份,——自由时的那个身份,沙加是打算埋在心里一辈子也不说的,就让它和大朝州的过往一起淹没吧,提了就是羞耻,提了也回不到当年。
  那年随着白霄坐船来启昌港的海路上,若是没有腹里的孩子,自己是打算跳下去的,葬身在海底也好,也比现在这般苟延残喘地活着,或许吞食自己皮肉的那些鱼儿,是有可能游回到大朝州的那片海域中去的呢,也算是自己魂归故所了。
  沙加不知道冯伸是怎么想的,至少自己是从来没有把她当成过妻主的。
  在自己的眼里,冯伸不过是侵略自己土地的那些人中的一个,让自己失去了传承千年的部落,没有保护好母亲临终前交给他的部落子民,让他无法在死后有脸去见祖先的混蛋。
  是她们欺负自己的人民善良,是她们欺负自己的人民不懂得如何建筑火炮枪支,也是她们窥视着自己人民生存了千年的富饶土地,——让自己如何能对她们中的谁,爱得起来啊!
  最开始的那个晚上,她还曾用面目狰狞对待自己,被自己狠狠收拾后,竟莫明其妙地对自己好了起来,这……真是怎么想也想不透的。
  最可笑的是还从那个时候开始,叫着自己“宝贝、亲爱的”,她也好意地叫出口,也不嫌寒碜,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沙加想的这些,冯伸自然是不知道的。
  在冯伸的心里,沙加是一个很特别的男人,长得谈不上柔美,反倒有些女人的刚强、硬朗,还是个客户送给自己的“解压奴”,这样的身份和长相,按理说,自己是不会对他产生什么特殊的情感,大不了是玩够之后,再转手卖掉,自己的屋子里是从来不留闲人的。
  冯伸也知道自己爱好的那一口与众不同,能理解的人也不多,但这不代表着自己就会随意招揽男人进房,自己在这方面还是很自好的,也有自己的原则。
  那天,把沙加带回来的那天,并未觉得他与别的在自己手上玩弄的男人有什么区别。
  从小到大,母亲都是教育着自己,男人……不过是衣衫一件,好的可以用来传宗接待,不好的……只配身下辗转,或是试试鞭子。
  自己最初也是这么觉得的,对沙加也用了强的,可那男人……竟抓了一个空隙,趁着自己不备的时候,给自己一个意外的反击,一个男人……一个敢向自己挥拳头的男人,自己活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到。
  他瞪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浓眉紧皱,紧抿着略显厚的唇,整张脸那样热烈,透着火的气息,像是要燃烧了,似火烈鸟展翅时的傲然,——一下子,只有一下子,完全被震撼了,至此,心像是紧缩了,用什么词来形容,定是逃不过“赏心悦目”。
  有了那么一下子后,一切都变了,改变了冯伸这么多年对男人的看法,也改变了沙加今后的命运,于是有了近一年的你追我躲、你来我打、你攻我防的家庭混单大决赛。
  直到冯伸用计迷倒了沙加,终于如愿地滚了床单,这事……才算有了结尾。
  虽说第二天沙加起来后,把冯伸连踢带打地揍个半死,但事实终归已经成了事实,无法挽回了,沙加气闷了几天后,也就认了。
  那男女之事,和冯伸是第一次,却在此之前,在那家酒吧里,被调训过多次了,那里的调训员都很有职业素质,用得是工具,不上真人罢了。
  即使没有这些,自己也是当过酋长的,那些事终归是见过的,怎么可能像别的男子那般寻死觅活呢,若是有机会,自己还是想要逃跑的,回到大朝州,回到自己的故乡。
  当时抱着这样的希望,却被这一夜带来的另一个意外给打破了,不知不觉地怀了孩子,真是让人懊恼,想趁着冯伸不注意把孩子打下去,谁想……
  那个女人竟像狮子一样冲了上来,摁住了自己,又恢复了第一晚的面目狰狞,还说:如果你敢,我就掐死你,然后我也不活了。
  前几个月,都是用绳子捆着自己的手脚,偶尔才会松开给自己活活血、按按摩,她倒是勤劳,亲自喂自己吃饭,甚至侍候自己大小便,可惜,自己是真不领她这份情的。
  后来的事,更加可笑的,这女人竟然为了自己背井离乡,辗转地接了自己私奔到了启昌港,还真从这里给自己建了一个家。
  她的母亲后来也找到这里,搅了几次,却也没有扭过她的无赖行径,迫不得地认下自己,或者更多是看在自己生的那个女儿面子上吧。
  那混蛋女人,十几年了,自己也谈不上喜欢他,但说起自己的女儿,自己还是过份疼的。
  虽说女儿的外貌竟没有一分像自己的,完全像是从那混蛋女人的脸上扒下来似的,但好在性情却贴真和自己一样,不爱说话,却可以把什么都尽收眼底,头脑也聪明,小小年纪就考上了医学院,俨然成了自己这灰暗人生里惟一抹不掉的骄傲。
  “沙加,这么多年了,你还是爱发呆,讨厌死了,人家就是喜欢你发呆的样子!”
  那混蛋女人端了一碗粥,好死不死地又出现在自己面前,自己好像早就告诉过她了,让她有多远滚多远,怎么还……不长脸,竟变本加利地做那种扭捏状,四十岁的女人了,真让人作呕,自己是怎么和她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呢……,完全不敢想像,已经开始起鸡皮疙瘩了。
  见沙加不回答自己,冯伸又往前凑了凑,手里的皮蛋瘦肉粥比她的脸凑得更近。
  之前,她是有经验的,沙加可不像别的男人,不敢对自己妻主伸手。
  沙加可是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就伸拳上来的,别看已经生活二十年了,前几天自己还是挨过打的,所以,粥在前、头在后,安全一些。
  “沙加,今天白天白霄来了事务所,我和她提了一下咱家女儿和她家儿子的婚事,她说……哪天是好日子,还是由咱们来定,她必竟是嫁儿子,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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