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红楼之我是贾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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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红楼之我是贾蓉-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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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我告诉他们,那几个任务之外,别的能做就做,不能做就放弃,一定要记住,保命才是第一位的,万不可冒险。

    跟上任务最难的一队,算是其中一员;我们分成三路趁着夜色出发。

    和罗刹接壤万里,防线这么长,自然会有边防疏失之处,尖兵们找个地方渗透过去,不会是太难的事,我不为这个担心。奔驰在草原上,一路向北,天幕漆黑,银色的月光洒下,偶尔几声狼嚎传来。

    作者有话要说:出发喽!后面情节有些yy,时降天雷,请自备头盔

正文 第七十三章辗转思念

    第七十三章辗转思念

    看看身边沉默肃穆的士兵们,看看一望无际的原野,我想在这深夜唱首歌吧。在记忆中找了找,竟然是《血色浪漫》中的陕北民歌最够劲儿,就它了。把几个名词改了,把对唱改成独唱,把哥哥妹妹改成哥哥弟弟,然后我就扯着我那破锣嗓子放声嚎道:

    “要吃那红糖化成水,

    要吃那蜂蜜嘴对嘴。

    一碗那凉水一张纸,

    谁坏了那良心谁先死。

    半夜里想起了情哥哥,

    狼吃了弟弟不后悔。

    天上的星星数上北斗明,

    弟弟心上只有你一人。

    井子里绞水桶桶里倒,

    哥哥那个心事我知道。

    墙头上跑马还嫌低,

    面对面站着还想你。

    阳世上跟你做兄弟,

    阴曹地府咱俩在一起。

    一碗碗谷子两碗碗米,

    面对面睡觉还想你。

    只要和那哥哥搭对对,

    铡刀剁头也不后悔。”

    狼嚎一般的歌声响起片刻后,士兵们轰然大笑,又是起哄又是打趣,个个笑得不行。紧张的情绪顿时都不见了,我暗中放下了心。我继续唱了下去,渐渐的周围静了下来,只有我走音跑调的歌和着马蹄声,在静夜飘远被风吹散。

    唱着这直白**的情歌,却感到哀伤和沧桑在荡碎着我心魄。一丝思念一点挂牵自心头涌起,浸漫全身,沉淀到骨子里。千般滋味万种记忆,在胸口激荡,眼睛慢慢湿润起来。唱到最后,带着鼻音哑了喉咙,声音发着抖。

    我忙侧过头去,抹去脸上的水珠。看看他们,竟也都是泪水纵横。想必他们也被这歌给勾起了情肠,想起了爱着的人。

    “老大,想你契兄了?”

    “嗯。想他了。”

    “老大,看你这个样子,就知道你对他用情很深哦。”

    “是吗?”

    “老大,老大,和我们说说你们的事吧?”

    “没什么好说的。”

    “说说吧。”“说嘛,老大。”“兄弟们想听,老大!”……

    即将到来的战斗,磨平了上下级之间的距离,于是这群吊兵就原形毕露张牙舞爪起来。看看一张张年轻的脸,想到他们多数就要埋骨他乡,拒绝的话就再也无法说出口。

    “真没什么好说的。他比我大六岁,我十五岁认识他,十八岁跟了他,到现在,算上头尾和他在一起八年了。”我住了口,他们眨着眼睛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们。

    “怎么都这么看着我?”

    “还有呢?继续说啊?”

    “没了,说完了。”

    “切!”“不行,我们要听具体的,是不是啊,兄弟们?”“是,要听具体的……”“说啊,老大!”……

    听着他们充满活力的声音,我笑起来,“不行,不能说。我要是说了,他会拿链子把我拴起来,天天把我折磨得求生无路求死无门……”

    “欧——欧!”“日——”“哟,哟哟……”他们吹口哨做怪声,起哄架秧子。

    “老大,他那么厉害吗?能把你拴起来?你打不过他?”

    “打得过。”

    “那为什么还要被他,那啥?”

    “因为我舍不得。舍不得和他动手,舍不得不顺着他。”

    “切!老大,你这是……自找的!”“就是,这叫活该!”“熊二,你懂个屁,这是咱老大懂得疼人!”“靠,疼人也不是这个疼法,那对方不得拽很了?”“就是,就是,叫我说,该疼的时候疼,该收拾的时候还得收拾!”……

    听着他们七嘴八舌的交流经验,我不由莞尔,活着真好啊,有快乐有烦恼……

    唇角勾起一瞬,顷刻又垂了下来。从我送他出征的那一刻,心就在思念和担心着他,刚刚又被那民歌惹得痛不可当。身体随着骏马的奔驰而起伏,我默默想着心爱的人。

    哥哥,对不起。

    对不起,哥哥,我是一个兵,可以上战场的时候,我不能临阵脱逃,因为这是责任。如果我当了逃兵,我将失去骨子里最珍贵的东西,再也挺不直脊背。我对陈大人发过誓,将尽自己所能,和他一样守护家园。哥哥,对不起,我不能留下。

    对不起,哥哥,没给你留封信,也没告诉你我爱你。要是我回不来,你知道不知道我的心意,你的痛苦同样的深;要是我回得来,回到你身边,也许有一天我能亲口告诉你;所以最终我没给你留下只字片语。对不起,哥哥,我爱你,我爱你。

    对不起,我明知很可能再也回不到你身边,可还是离开了你,违背了不离开你的诺言,哥哥,别生我的气。对不起,哥哥,要是我回不来,我知道你会多么伤心痛苦,因为我知道你有多爱我。可是即便能预料你的难过,我还是去做了我想做、该做的事,没有顾及你。原谅我,哥哥。

    我曾经有过犹豫,为你,但是这些犹豫抵不过道理。最初看到你强硬的态度,我让步了,想着用其它办法也是为国出力;可是当我看着我的兵们煎熬着挣扎着的拼命,我再也无法为自己的逃避而安然。

    看着他们,我问自己,如果我不是这么好命,有了你这个皇帝情人,我是不是还能像现在这么幸运的隔离在战场和危险之外?答案是明摆着的。所以,我不能因为你爱我,就能心安理得的躲在你的身后,无视同袍们、同胞们、甚至我一手训练出来的手下们、前仆后继埋骨青山。

    看着他们经过测试、选拔、选训、考核、训练,一点一点艰难的成长起来,在大战来临之时、从我命令他们奔赴死地开始,他们就会用自己的生命做利刃、搏杀于最险恶的地方。训练这支队伍的目的,就是为国出力,现在的情形和最初的打算一模一样,只是多了个我而已。一想到他们被训练出来之后就要游走在生死边缘,作为他们的长官我就无法心安。哥哥,你也带过兵,你能明白我的感受,是不是?哥哥,对不起,哥哥,别生宝贝的气。

    天亮之后,停下让马匹休息,在微微的曙光中,大家一起躺倒在草地上沉沉睡去,一觉醒来已是巳时时分。一夜驰骋也没跑出多远,算算要去的目的地,就算找到牧民买到马匹、一人双马,恐怕光去的路上也要花费几个月。慢慢赶路吧,急也没用,在这里,骑马已经是最快的交通方式了。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多数时间再马背上度过,体力再次得到充分的锻炼,一天驰骋后从开始疲惫不堪到现在精神饱满,就是体能进步的表现。

    森林、河流、草原,蓝天、白云、星辰、明月、朝霞、夕阳,狼群、毒蛇、野兔、鹿群,狂风、暴雨、烈日。美景看不够、艰苦没尽头,这让我想起前世某一夜情对象——一个热爱西藏的驴子——介绍去西藏的感受时说的一句话:身体下地狱、眼睛上天堂。这话用于眼下的经历却是非常贴切呢。

    想想,那人是唯一一个我觉得还不错男人,黎明时他真诚的邀请我加入驴子的行列——不是给他当情人哦,虽然能看出他很喜欢我——我对他那种生活非常心动,那是我前世仅有的一次对什么心动;可惜我不能,我有在疗养院的母亲要养。今生想着走遍千山万水,大约也有那人的功劳吧!有了更重要的什么让我放不下离不开,今生我没去实现这个心愿,可偶尔会想起那种生活。

    忽然哂笑,我这些胡思乱想可不能让哥哥知道,否则他又会醋劲大发、变着花样把我修理哭。迅速又笑不出来了我,便是想让他再把我修理哭一次,我也未必还有这个机会吧。

    我已经出发一个多月,贾蔷已经知道这次行动了吧,他一定又担心又生气,说不定怎么纠缠姚大人呢,说不定还会哭鼻子。嗐,他这小子。

    哥哥是否知道了呢?他一定给我写信了,但我的手臂骨折不给他回信,应该说得过去。何况以前我给他回信也是随心所欲,高兴就回,不高兴很久不回。他应该不会起疑心。

    只是不知道能够瞒他多久呢?他知道后会暴怒吧?我想要是立马能把我抓出来,他一定又要把我按在膝头上打屁股了吧?也许还会拿根铁链子把我栓在密室床上,关我很长时间吧?

    暴怒之后应该就开始担心我,他应该会时常皱起好看的长眉,一脸深沉的平静,努力吃饭、努力睡觉、努力当皇帝努力处理政事,在没人的时候恨声骂我,慢慢的盘算我回去后怎么修理我,一天天的等我。

    也许,他还会迁怒,迁怒到罗刹身上,然后尽力让国家变得更强大,心里想着总有一天讨回我这笔债。

    也许他会找到每一个和我关系不错的人,和他们聊天,了解他不知道的我。坏了,万一他找到宋昌,而宋昌把我去塘沽找他抱我的事说了出来,那万重听到得气疯了……

    作者有话要说:囧事自爆:电脑拼命重启,找不到原因,拿去熟人那里修理。最后发现是主板电容鼓了。然后那人疑惑道,这种故障多是夏天发生,因为夏天气温高;像我这个天冷出现这问题的,还是第一次见。

    我狂汗,地暖没停的时候,屋里一直在28度左右,人都热得受不了。我支支吾吾的说了,那人怒道,你就不知道开窗子通风凉快一下?

    我:谁说开窗子会凉快?屋里都28度了,外面不得更热?

    (今天才知我的智商在70以下……)

正文 第七十四章杀人放火

    三队人马各有各的任务,奔赴不同的地方。一是去东北收拾雅克萨那里的罗刹匪,不论采用什么手段,务必要全歼。二是去贝加尔湖畔的克孜勒,绕到罗刹主力军队背后,骚扰军队、破坏后方。三是远赴莫斯科,刺杀彼得。

    我把这个世界的大致时间和前世对照过,这个世界中刚到崇祯九年,就被风家夺了天下,那时崇祯刚刚二十五六岁。历史书上的东西我记不住,但小说里面的我倒是印象很深。《碧血剑》里面明朝灭亡时,公主已经可以嫁人,也就是说,这里明朝灭亡大约要比前世早了十年左右。

    再往下推断,《鹿鼎记》里面说韦小宝去收复雅克萨城,那时韦小宝还评价过被冻死了罗刹的大头目的名字,原话记不得了,大致意思是“名字不好,图尔布青就冻得发青;叫图尔布财,就会发财了”。可据我所知,去年刚刚被派到雅克萨城的罗刹头目,就叫做图尔布青!

    也就是,按照前世历史,收复雅克萨的战斗很快就要开始。这里也差不多,本朝还没立国时,就有罗刹兵进犯东北。一二十年前被先皇派兵给剿灭。过了没多久的安稳日子,这罗刹又来蹦跶。先前万重曾派兵围剿,只是后来大战在即,就先顾着这边。

    其实要我说,大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我的兵们正没有地方练兵呢,把罗刹腹地当做实战战场最好不过。人数不用多,实施游击战,每年通过考核特种兵,正可以去练练手,还能顺带给米大人收集点情报。肆虐这么几年后,我看罗刹政府到时还敢不敢派罗刹匪到这边来!

    这次一队士兵去那里,在完成指定任务后,剩下的任务就是去罗刹东部当土匪。前世俄罗斯和美国离得最近的地方只隔了一道海峡,那片区域就和我国东北接壤,要是能取得那片土地,那么在未来的作处不可估量。

    韦小宝勾搭索菲亚公主,把她搞成摄政女王,是在去收复雅克萨之前。具体多久之前我记不清书上所写了。为什么要计算这个时间呢,是因为我还记得书上说索菲亚摄政时,立了两个沙皇,大的十二,小的十岁,那个小沙皇就是后来的彼得大帝。我反复估计彼得什么时候能亲政、执掌罗刹大权。情报上说彼得今年已经十四岁,看来真是没多久了。

    前世电视上看过介绍,彼得大帝雄才伟略、目光长远、重视军备、发展科技,以一人之意志将整个俄国带上强大的路。罗刹比本朝有利的地方在于,它和工业革命起源地欧洲很近,寻求人才、学习技术、改变思维都比本朝方便的太多了。

    今世没了蒙古屏障,两个大国直接硬碰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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