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丧尸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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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丧尸的世界- 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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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丧尸的世界里,分身和幸存者一样,同样是如履薄冰。

一路顺利抵达了这一处废品站,杨亦现在的身份,采用的方式很简单,就是最野蛮最暴力的一套。

提起大tuǐ,猛地给围墙重重一脚。

巨大的力量,围墙碎裂发出轰隆的声响,硬生生被杨亦一tuǐ就踢倒塌一大段。

(今天从早到晚,都是在政府办公楼的调解室渡过的,然后晚上又和司法土地局的人吃饭,充满了疲惫,回来后马上码字,更新晚了,非常的抱歉,现在陷入到纠纷当中,需要处理。)

C!。

正文第八十二章追而不及

更新时间:20127310:33:21本章字数:3753

(狂求推荐票,让本书重回分类周推榜吧,靠大家了,望支持,晚上还有更新!)

“靠!!”

当看清里面的情况时,杨亦忍不住爆出一个重重的靠字。

满怀着期待而来,可是空荡荡的废品场,迅速给杨亦泼了一盘冷水,让杨亦热血沸腾的血,几乎凝固。有些吐槽地望着里面,杨亦这一凶猛的一脚,却没有欣赏的观众,完全无趣。

杨亦有些愣在围墙前:“难道这些迅猛者转移掉了?”

丧尸的特性,就是喜欢四处逛荡固无居所。

但上面这一句所指的,仅仅是普通丧尸而已。像进化丧尸,它们有着一定的区域概念,在无特殊情况下,一般不会离开它们活动的区域。正是这种特征,让杨亦变得惊异。

在这时,数十只不速之客却是被杨亦这一踹出的一脚引发出来的围墙倒塌声给吸引过来。

杨亦将重剑一提,冲了上去。

像切菜一样,将这数十只丧尸给扫平,剩下的,唯有一个等字。

杨亦坚信,迅猛者们还会回到这里的。

找了一处可以监视着这一个废品场的地方坐下,杨亦寻思起来:“进化丧尸与进化丧尸之间,存在着的关系是绝对的敌对关系,怎么这些迅猛者却可以在这里组成一个群体?”

这个问题,对于杨亦来说,太过于深奥了,远远不是现在可以解释得到的。

想不明白,杨亦干脆是让分身平趟着,欣赏着星光。

耐心等待了几个小时,杨亦几乎快要睡着的时候,废品站终于有了不同的声响。

杨亦爬起来,探出头去。

一只迅猛者几个跳跃迅速地回到废品站里,通过月光还有分身出色的视力,可以看到它的嘴巴里有着大量的残余物质,不知道是什么。看它的样子,似乎非常的享受这一种感觉。

凭着直觉,杨亦知道这是一只捕食归来的迅猛者。

对于进化丧尸来说,捕食的含义,就是撕杀获利软体。

陆续地,又有数只捕食归来的迅猛者,它们回到废品场里,相互间带着警惕,又不进行攻击,而是各行一方,缩在属于它们的角落里。

“哈,这时候不动手,更待何时?”

杨亦扯着重剑,直接从藏身之处冲出来,跳下数米高的房顶,箭一样向着迅猛者们冲上去。

融合了巨力者的软体,对于杨亦来说,获利了强大的力量下,就喜欢上了这一种冲锋陷阵一样的快感,你无法体会到用绝对的实力碾压对手的感觉。嗯,就好比以前玩魔兽时,用绝对的实力碾压对手的畅快淋漓的感觉一样。

一阶的迅猛们,对分身构不成影响,没有什么好说的,碾压,直接碾压而去。

咆哮出现的分身,在这黑夜中,无异于一场惊雷,让正沉静在享受中的迅猛者陷入到茫然当中。

只是迅猛者毕竟是迅猛者,它们就是以速度反应力见长。

分身的出现,让它们第一时间里就意识到了一种危机,本能里的基因,让它们反应过来后,直接爆发出属于迅猛者这一类进化丧尸的绝对速度,在黑夜里狂奔,轻如灵猴。

二阶的速度远不是一阶可以相比的,杨亦瞬间就和一只迅猛者接近距离。

重剑被杨亦轻如无物地挥出去,从背后将这一只迅猛者劈成了两半。

在飞溅的黑色液体中,这只迅猛者扑倒,巨大的神经创伤,让它还可以动弹。但是下一秒,杨亦的重剑,将它的脑袋给砍了下来,彻底地解决掉这一只迅猛者。

顾不上迅猛者的软体,杨亦又爆起,转追向另外一只。

这一只迅猛者早就逃出废品场,然后在低矮的建筑物间跳跃逃窜。

杨亦追了上去,似乎是激起了这只迅猛者的凶残,竟然是张牙舞爪地反身冲杨分身,张大的嘴巴,似乎想要给予分身重重的一击。

重剑平刺而去,从这只迅猛者的嘴巴里刺入,然后杨亦一拧旋转剑身间,一个横切,将它的上半只脑袋给抹下来。

四周都有着普通丧尸,杨亦可不敢将一只一阶丧尸的软体留下在这里,万一回来让其他丧尸吃了,就亏大发了。凭着分身手臂的巨力,轻松驾御着重剑轻灵地寻找到了软体,将其放进到瓶子里。

忙完站起来,杨亦顿时又有些傻眼了。

“日了!”

废品场附近哪儿还有迅猛者们的身影?在杨亦忙碌的空挡,它们的速度,早就让它们不知道逃向何方了。

苦恼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杨亦有些懊悔。

自己还是有些冲动了,忘记了一但受惊,迅猛者们虽说是丧尸的性质,可以却和普通丧尸不同,在绝对的实力面向,它们会逃离。就像树上的小鸟,你枪法再好的猎人,你也只能将其中一二只给射下来,其他的肯定会得到机会逃跑。

杨亦都有些后悔,事先自己应该计划周到一些,一举将它们给围困,像笼子里的小鸡,一只一只任你宰割。

只是现在后悔已无用,能够有两颗一阶软体,也总比没有收获强。

杨亦回到废品场,将第一只击杀的迅猛者的软体取出来。

此时的已是微微的天晓时分,在这里守候了一夜,杨亦精神上也疲惫了。

软体的香味,对于丧尸来说是致命的诱惑,有着瓶子气味没有太浓,可是杨亦并不敢大意,还是决定将软体吞食掉再说。万一自己意识退出分身,恰好有什么进化丧尸出现在附近,又恰好闻到这淡淡的香味呢?

在边上寻找到水,清洗干净。

一阶的软体,杨亦只在张宝仪袭击城市时见到过,也为分身升阶做出了一些贡献,但升级一阶和二阶,更多是依然游戏刷怪一样的耐力,一点点从普通丧尸的软体给磨上来的。

然后就是吞食了巨力者的软体,却已经是二阶的软体了。

一阶的软体比二阶的软体要淡上一些小上一些,连香味也淡上许多。杨亦有些弄不明白,软体到底是大一些才是高阶一些吗?如此演变,到了更后面,整个脑袋还未必容得下一颗软体。

将软体像吃果糖一样吞掉,令人陶醉的感觉,再次袭来。

单纯两颗一阶的软体,不足以让二阶的分身进阶,可是两颗一阶软体一散发到分身各个部位,明显的变化,杨亦还是感觉得到的。

正文第八十三章用血来换粮食

更新时间:20127322:32:53本章字数:3808

(第二更,求推荐票!)

次日破晓,杨亦退出分身,洗了一把脸,先到建设场地查看了一下,才回到住处休息。

出于磨合团队的需要,清早就在王蒙的带领下,被杨亦命名为掠夺者的团队,开始了第一次外出狩猎。在杨亦的概念中,自己的这一支团队,到时候需要肩负着的东西会很多。

比如将分身清空霸占下来的区域里面的东西给掠夺一空,比如说有分身无法战胜,而人类却可以战胜的对手时,都需要到团队出动。团队与分身之间,在杨亦看来,应该是相互互补的关系。

王蒙并不是一个好的领导者,可是现在团队还很缺乏人员,只能是将就着。

休息到中午,杨亦查看了一下分身,还好好地呆在藏身之所,四周也没有异动。控制着分身出现在废品场外,同样没有发现迅猛者们的踪迹,仿佛它们凭空消失掉了一样。

惨烈的太阳,让杨亦有些兴趣缺缺。

再一次将分身藏好,杨亦抽回意识,在吃腻了自己做出来毫无美味可言的饭菜后,杨亦突然想到外面去吃一顿。

粮食的富余,让聚居地里出现了一些类似于小吃和面食类的风味小吃。

也许是生活上的无味,使这些美味的小吃变得大受欢迎,许多的人不是拿着黄金就是提着粮食纷纷前来购买。更重要的是,这些东西并不贵,有能力消费的人很多,也造成了所看到的热闹。

限制性,很多独特的东西,只能形似,并不能和以前完全一样。

尽管如此,杨亦在吃腻了自己胡乱弄出来的米饭后,吃到这些东西,还是觉得幸福像生在天堂当中。

坐在这种简陋的小摊前,杨亦有些想东西出神。

这就是如何用最快的速度寻找到进化丧尸,如何将它们给困住。

当然,像丧尸对声音的敏感,利用声音可以将它们给吸引过来。这个办法似乎不错,可是声音的传播力太强了,天知道会不会引来其他区域的未知阶数,未知种类的丧尸来?

“有什么东西可以替代声音充当吸引丧尸?”

对于丧尸的熟悉,让杨亦很快就想到了什么。

若说这个世界最能引起丧尸疯狂的,恐怕除了人类的鲜血外,杨亦已经想不出来什么东西可以如此引发丧尸的疯狂了。

“血?”

杨亦眉头皱起来,这上哪儿弄血去?

如果将人杀了,然后获得的鲜血,在杨亦的观念中,还没有办法接受。

而用自己的鲜血,这又能抽出多少来?

想到以前需要到血时,一是从动物们身上获取,二是医院的血库。

末世的动物们灭不灭绝杨亦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至少杨亦一直没有见到它们的踪迹。而医院的血库,在失去电力后,大半年的时间,早就干涸不能使用;也有一个可能,这就是被丧尸们攻破,吞食掉这些血液了。

想到医院的血库,杨亦灵光一闪,顿时想到一个办法。

末世前拥有献血一说,自己现在不需要他们无偿献出血来,而是有报酬的献血,或者可以理解成为自己买血,或者他们在卖血。

一定程度上的血液,是不会影响到人的正常机能的。

有了这一个想法,杨亦匆匆解决了面前的一大碗面,扔下黄金,匆匆回到家中,将最后的黄金和扛了几袋米就向着棚户区上跑。虽说现在很多人的生活达到了温饱线上,但在棚户区里,多的是在饥饿线上挣扎的人。

重回到这里,杨亦充满了感慨,壮观的一个个棚子还在,在风中被吹得猎猎作响。

抽血的工具,很容易弄到,毕竟在聚居地里还是有着简陋医院这一类机构的,他们的药物是奇缺,但像这些小医疗工具,并不缺。

这个世界,没有所谓的廉洁。

杨亦只是付出了微不足道的一些粮食,就弄到了一套。

在棚户区里熟悉的那一棵大树下,杨亦将一块写着要求的牌子挂上,片刻间就吸引了大量的人围观而来。

“速求新鲜血液?什么玩意儿?”

“献血有奖,每100毫升可以兑换100斤大米一包?”

迅速地,马上杨亦这里弄出来的动静,就吸引了到一些人们的注意力,一些人围了上来。

一个懒汉挤进来,露出自己的黄板牙:“喂,小子,你这上面写的,是不是真的?让你抽100毫升的血,就可以获得100斤的大米?”这懒汉也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有洗过澡,头发乱七八糟的,连衣服也有些破烂。

杨亦闭着气,点头说道:“当然是真的。”

在杨亦的脚下,踩着几袋大米,无一不是100斤装的,就是最好的证明。

见到杨亦确定,这懒汉几乎没有犹豫就一屁股坐到杨亦面前,将手臂伸了出去,说道:“我先来,我先来啊,谁也不要抢。”

杨亦要的是鲜血,并不乎谁与谁的血。

简单地处理了一下,然后针头一扎,迅速地抽着。

一般来说,抽个200-400毫升是不会对人有影响的,所以杨亦抽了200毫升后,望着这懒汉:“已经200毫升了,看你的样子,长期缺少运作,而且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已经不适合再抽了。”

200毫升就是200斤大米,懒汉也不是蠢的,一咬牙,说道:“抽,抽个400毫升。”

400毫升很快抽完,杨亦指着脚下的四袋大米:“好了,现在这四袋大米是属于你的了。”他转过头去,扫了一眼跃跃欲试的人们,说道:“好了,下一位是谁?”

……

花了半小时,就采购到足够的血液。

可是付出的代价也不少,近一吨的粮食,绝对是非常败家的一次举动。前来卖血的人,可不管杨亦要他们的鲜血干什么,只知道100毫升的血就可以换到自己一个月的粮食。这种好处,自然是引起人们的疯狂。

面对疯狂的人们,杨亦差点招架不住。

在收集足够使用的血液后,杨亦一刻也不敢在这里呆下去,要知道此时他自己已经是被围了数十层,一个个都叫吼着要求献血。在挤压下,差点就演变成了一块大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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