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爷来混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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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爷来混日子- 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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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了我自己选择未来的决心。现在我希望我们的孩子们也都能得偿所愿,拥有自己的幸福!”乌兰笑意温柔,那是一个幸福小女人的笑容,让看见的人都会觉得甜蜜。

    无忧忍不住打趣,“好啦,你不用笑得这么腻人啦,我知道你过得很好!”

    两人笑闹一会,乌兰忽然想起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对了,无忧,我听说你之前和八福晋打起来了?她总找你的麻烦吗?”

    “你从哪听说的,这事应该没人往外传啊!”奇怪,她这个“受害者”都没去诉苦告状,难道她们还会自己往外说不成?

    “呵,你以为这世上有什么秘密可言?太医不是都给你开了安胎的方子吗?有心人一查就知道怎么回事了。到底为什么?”

    “唉,八福晋那人自恃甚高,大概是觉得卑微如我不配拥有现在的一切吧。”人家是天生的贵族,自然看不上她这种小草根。

    “不只吧,我觉得一个女人看另一个女人不对眼,最大的可能还是嫉妒。她大概是嫉妒八爷、九爷对你好。”还是旁观者清,乌兰自然知道他们儿时的情谊,但是八福晋可不会理解。

    忽然想起八福晋那时的话,也许的确是有什么误会?自胤禩大婚后,他们已经很少来往了,想不到即便如此,也有麻烦。“左右也没多少单独见面的机会,能躲就躲吧,面上过得去也就是了。”

    正说着,小红忽然进来回禀,“姐姐,八福晋来了!”两人不觉都是一愣,这人还真不禁念叨。

    八福晋穿着一身火红的骑装,显得英姿飒爽,个性张扬。她其实是个挺漂亮的女子,也带着一股皇家尊贵的气场,只是可惜心胸狭窄了些,失了些大家风范。

    马鞭高傲地冲着程无忧一指,“我要和你比试,他们都说你好,我却看不出,你若是能赢了我,以后我们就和平相处。”

    该说她年轻气盛吗?程无忧觉得自己好像很多年没有这种与人一较高下的激情了。“呵,不知八福晋想比什么?”

    “歌舞曲赋、骑马射猎,你任选!”骄傲得如一只大公鸡。

    “八福晋多才多艺,无忧自愧不如。而且,无忧有孕在身,太过激烈的运动太医不准,那些小女儿家的情怀也不适合我了。”关键是她想不出有什么必要和她比试,不来房子不来地,她家小秃瓢也不在,她出那个风头给谁看?

    “哼,那你说比什么?”八福晋却不愿就此罢休,以为无忧无能,不屑地将出题权交给她。

    无忧苦笑,总被人用眼角看的滋味也不好,想一想八福晋不擅长的,有了主意,“为人妇者,当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算得清账本,带得好娃。八福晋若是没有意见,我们不如试试厨艺吧!”

    “你!哼,我不会。”否定的干脆,倒也率真。

    “,八福晋刚刚所说的无忧也不擅长,既如此,我们又何必一定要以己之长比人之短呢?”原本她也不是真要比,不过想她放弃。

    “哼,你的意思就是不接受挑战!”

    “我只是觉得没那个必要。我们本来就是不相干的两人,各自过好自己的就行了。”

    “好一句不相干,哼!既如此我劝你安分守己过好自己的日子,就凭你这模样,能得到四爷的垂青已经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了,别再勾三搭四,不然,我绝对会让你变得很惨!”说完,趾高气扬地出去了。

    “这人,好不无趣,怎么说的谁都要抢她男人似的!”乌兰看了半天戏,给了个最终评语。“不过,你这嘴也真不饶人,你说的那几项,八成都是她的忌讳,尤其是娃!”

    “我倒不是有意挖苦她,只是那人疑心病重,不好说通。”

    没过多久,营区里传出康熙给胤禩指了两房小妾的消息。程无忧这日给德妃请安出来,正好又撞上从宜妃那里出来的八福晋。她眼圈微红,看样子是刚刚哭求过宜妃,请她帮忙说情。

    程无忧本想绕路装作没看见,奈何那人站住脚步,强自镇定,冷哼,“只要我还是八福晋,绝不会让你们这些人看笑话!”

    程无忧暗自叹气,她执着于专一的情感本没有错,无奈生错了时代。更何况她们身在皇家,岂不更是奢求!

    她觉得自己忽然间也很矛盾,出于自身的爱情观、婚姻观,她是欣赏八福晋的敢爱敢恨,敢作敢为的。可是只要稍微理智一点就会清楚,爱情在皇家根本不值钱。她这人最现实的地方就在于,不会去追求那种不切实际的混混烈烈。

    也许是出于对胤禩的情谊,也许是出于对八福晋的某种欣赏,总之程无忧不自禁叫住了已转身离开的八福晋。

    “等一等,无忧奉劝你一句,太过强硬给自家爷留下个惧内的名声不是什么好事。需知,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无力治家,何以治国?”

    八福晋怔怔地盯了她半响,神色复杂地离开了。


河畔野味香

    不知是不是程无忧的话真的起了作用,之后没再传出八福晋哭闹的消息,营区内顿时和谐不少。

    内心郁闷的八福晋把自己关在帐篷里不出门不见人,于是程无忧出去遛弯的时候,再看不见横眉立目颐指气使的高傲贵人,她的心情好多了。

    这天康熙带着满蒙贵族浩浩荡荡开往木兰围场秋狝去了,果果被康熙带走,程无忧则因为身体原因被留在了营区,无所事事的程无忧歪在矮几旁嗑着瓜果,小红在一边眉眼含笑地给她肚里的小宝贝做着小衣服。

    看着小红那满脸喜色的幸福小表情,比她还像做娘的。“我说,你还是别忙了,反正果果和昀宝剩下那么多,不管男孩女孩都有的穿。”

    “瞧您说的,怎么能给宝贝穿旧衣呢?等他长大明白事了,会则怪额娘不疼爱他的。”仍是大姑娘的小红一本正经地教育程无忧。

    “切,你知道什么,小孩子穿百家衣吃百家饭才好养活!”

    “那是穷人家糊弄小孩子才说的,咱们又不缺衣少食,怎么能委屈小宝贝?姐姐若是闲来无事,我们出去走走吧!”

    小红看她闲得无聊,放下手里的活计,拉着她出去散步。还没出门,十三兴冲冲地跑过来。“姐姐,我之前发现一个风景很好的去处,咱们去那玩吧!”

    “你风寒好了?”

    “早好了,我本来想跟着皇阿玛去秋狝的,可他偏偏让我留在营区养病,我哪有那么不中用?”

    “呵,不知那天是谁淋点儿雨就鼻涕一把泪一把了,现在又在这儿叫嚣!”十三连着高烧两天,连康熙都惊动了,这才见好,自然不可能让他去狩猎。

    “呃,那是意外,意外!嘿嘿,我们出去玩吧,我这几天都快憋出毛病来了。”

    “好吧,富康去叫上几个侍卫,小红准备些东西,我们去野餐!”看他的身体的确已无大碍,程无忧也乐得带着他们一起去放松放松。

    “好!”十三乐得跳高。

    一行人穿过一片美丽的格桑花海,来到一条小河边,几只白头鹤受到惊扰,啪啦啦飞起,在附近萦绕,小心地观察众人。过了一会又放心地飞落河边觅食。

    程无忧命小红铺好油布,摆上小吃,富康带着两个侍卫负责捡柴生火,处理野味,另外两个侍卫负责下河抓鱼,她和十三坐在一边,吃果聊天。

    “姐姐,我看上了一个姑娘,你帮我参详参详。”十三挠挠头,脸蛋微红,踌躇着说出这个话题。

    程无忧挑挑眉,这小子已经娶了侧福晋进门,现在这副情窦初开的样子难道是动了真情了?

    “?说来听听。”

    “是尚书马尔汗家的格格,明年会参加选秀。”

    “明年选秀,才多大?”四品以上满蒙官员家的格格一般十三岁就会参加选秀了,这个还没选秀的不会是个小萝莉吧!

    “大概12岁吧!”

    “哧,你小子怎么认识人家小姑娘的?”果然还小,她就奇怪了,10岁出头的小姑娘有什么吸引人的,这小子恋童吗?

    “恩,有一次陪四哥去护国寺,正好遇见她和她额娘去进香,擦身而过,那缕淡淡清香至今难忘。那姑娘玲珑娇小,眉似新月,明眸善睐,顾盼生辉。我当时就觉得好喜欢。”十三满目含情陷入回忆,世间所有美好词汇也不足以形容他心中那道美丽的倩影,只听得程无忧鸡皮疙瘩爬满身,酸倒了大牙。

    终于她插空问了句关键的,“就是喜欢模样吗?”

    “也不是,其实她也算不上很美,至少宫里有很多比她漂亮的美人,我是被她的眼睛吸引的,她的眼睛非常有灵气,像是会说话似的。恩,就像姐姐一样,最出色的就是眼睛。”十三指指程无忧的眼睛,笑得一如阳光般明媚。

    “傻小子,你现在说来说去都是外貌,这种吸引只是一时的,两个人若要相亲相爱的过一辈子,性情是最重要的。你这人大大咧咧的,需要一个温柔细心又善于持家的姑娘。等回去,我们找个机会去结识一下那姑娘吧!”很显然十三是真的动了心,想要动用康熙给予他的那个承诺了,她这个做姐姐的怎么也得帮着把把关。

    “嘿嘿,我就等姐姐这话呢。这事儿就拜托姐姐了,这可是弟弟一辈子的大事,你可不能马虎!”

    “知道啦,放心吧!”拍拍十三的肩膀,盘算着想什么办法才能见到人家养在深闺的格格。

    这边姐弟俩聊得开心,那边富康也忙完了手里的活儿,上前回禀,“主子,这个山鸡和乳猪都已经去毛去内脏洗净备好了,接下来怎么做?”

    “当然是烤,我们又没带别的工具。”

    “这个,奴才,从来没做过这些。”富康脸憋得通红,磕磕巴巴说着,觉得自己有点儿没用。

    “算啦,一边看着去吧,主子今天让你们开开眼。”

    程无忧洗净双手,亲自上阵料理食物。“你们也别闲着,烤鱼比较简单,把鱼串在竹签子上拿去那边烤,给我留两堆火就好。”

    打发走那些帮不上忙的大男人们,程无忧带着小红专心料理叫花鸡和烤乳猪。

    将处理好的山鸡用带来的酱料和香料腌好,在它的两掖各放一颗丁香夹住,然后涂上一层油,用油纸包好,麻绳扎牢。把从小河床挖来的泥加酒和匀,厚厚地均匀地裹在最外层,上火开烤。

    乳猪同样用香料将里外涂匀,腌一刻,然后扔到沸水里淋一遍,刷上糖水,摆好造型架在火堆上烤,边烤边转动边刷油。

    十三一直瞪着大眼睛在一旁观看,不时啧啧称奇,“姐姐的手艺真的很好啊,原来是这样做的,这些调料都是什么呀?啧啧,我已经闻到香味了,什么时候能好?”

    “别乱动,你这急性子,慢慢等吧!”

    留下小红继续看着,程无忧洗净手,拿着富康递上来烤好的鲜鱼,惬意地抿着米酒,啃着烤鱼,等待着她的小乳猪和叫花鸡,太阳也渐渐偏西。

    小乳猪的颜色渐渐变红,香气四溢,十三拿着小刀托盘,急不可待地就要上去割下一片来尝尝。

    未及下手,某人的声音突然从背后传来,打断了十三的动作。“呦,你们是在这儿偷嘴吃吗?”

    “九哥,你们狩猎回来了?”

    “你是闻着味过来的?”

    十三和程无忧同时问。

    “没错,而且闻到味的不只我一个,皇阿玛发话说‘老九,你去瞧瞧那丫头弄了什么好东西,给朕带回来!’”某九用折扇拍着手掌,笑得幸灾乐祸。

    “啊?”就知道他这时候出现准没好事!

    胤禟笑眯眯地吩咐跟来的侍卫,将那个通体大红,惹人垂涎的小乳猪搬上铜盘,盖上红绸,打包带走了。

    程无忧眼睁睁看着自己盼了一下午的小乳猪就这么被老康打劫走了,无语凝噎。

    十三咽了咽口水,后悔刚刚没有快速下刀。委屈地看了程无忧一眼,转向那个叫花鸡。自我安慰,“还好,还有一只鸡。”

    “恩,快点吃吧,不然连这个都没了!”收回目送小乳猪的悠悠视线,程无忧迅速认清一个事实,再为了失去的留恋,那么连拥有的也快失去了。

    两人以最快速度,敲掉泥巴,解开绳子,剥去油纸,一人割下一个鸡腿。

    还没来得及凉凉入口,某九带着某八、某十和十四杀将过来。程无忧暗叹,来得好快,下意识抱紧手里的托盘。但是,她手里的鸡腿还是被好弟弟十四理所当然地接过去了。

    “好啊,老十三,你不是风寒还没好吗,居然在这里偷嘴吃!”老十毫不客气地照着十三的后背一巴掌,险些将他手里的鸡腿打掉。

    小红服侍着四人净手,某九自己动手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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