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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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室- 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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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七十七章 从猴头菇到燕窝

    猴头菇,青菜心,土鸡蛋。

    “这……你做的这是……”,张文娘闻着香味儿就忍不住咽了咽唾沫,“咳……别说……还挺香的嘛……”

    “嘿嘿,大吃一惊了吧你,这个么,就是我于二姐自创的名菜——菜心炒猴头菇啦。”二姐得意洋洋地把锅里炒熟的东西都倒进一个粗瓷大碗里。

    “你用这样普通廉价的材料,居然也能把猴头菇炒得这么香,这味儿香得呀,真是把我的馋虫都给勾出来了……说实话,你是不是趁我不注意偷偷在里头放了香料来着?!”文娘笑眯眯地拷问道。

    二姐闻言二话不说地抹了把汗,看向张文娘的时候又渐渐地眯缝起了眼睛,语气幽幽的:“你这是不相信我么……”

    “我哪儿敢呢……嘿嘿……”,文娘讨好一般揽过二姐的肩膀,“你是谁呀?!你可是我的大厨,又是我的合伙人,我怎么敢得罪你呢……我说是吧?”

    “嗯,态度还不错嘛!”二姐得意地向文娘递过一双竹筷,“那你先尝尝味道。”

    文娘依言接过竹筷,往那碗菜心炒猴头菇里面拈了一筷子猴头菇,然后送进嘴里细细嚼了嚼,老半天她才把猴头菇咽进肚里。

    二姐等了好一会儿,见文娘闷闷地回过神来,她心里更是急不可耐,毕竟这也是她第一次做这么高档的东西,手也生得很,于是二姐蹙起眉头问道:“怎么样?!是不是味道不好?”

    “不……是太好了……我……我已是很久都没吃过这么香味浓郁原汁原味的猴头菇了……”,文娘垂下眼眸感叹道,“你让我羞愧了。”

    二姐原本就是个吃软不吃硬的,这种人就是经不住人家夸。于是她也只得憨笑道:“这……嘿嘿……这也不过是我第一次做猴头菇……试着玩儿罢了,哪里经得住你这样的赞扬,过奖了,过奖了……”

    “不……我说的一点都不为过。”文娘抬起眼睛,眸色坚定地摇了摇头,“小的时候,在闺阁之中我不知吃过多少回猴头菇,我这根舌头。也算是尝遍珍馐美味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做的猴头菇,材料贵重,连作料都是选的最好的,我们家里那些盛菜盛汤的盘子不是上等的白瓷就是玻璃。这一切固然精致完美,可是我总觉得里面像是少了一种味道似的——直到今天,我才明白。那些菜肴里面欠缺的到底是什么。”

    “是啥呀?”二姐傻不愣登地问道,“老姜?葱段儿?还是猪油?”

    文娘瞥了二姐一眼,心里翻腾不已——天哪?!她就不能文艺一下吗?!

    文娘微笑着解释道:“是那种熟悉得仿佛家人一般的感觉——嫂子,你的菜,平凡中带着点点温馨,给吃的人带来一种充满暖流充满生命力的感觉。”

    二姐讪讪地回到道:“熟悉?!家人?!说实话,做这道菜的时候,我根本就没把猴头菇当成猴头菇来烧,我眼睛里看着的是它,可是心里却直把它当做山里的野菌呢!要不然哪。我非得吓得手抖起来不可!”

    “……就是要这样!我明白了,咱们要是把猴头菇真正当做山珍来烧菜的话。必定谨小慎微,拘泥于一隅,连配料都要用最精致最贵重的,连碗碟用的都是难得一见的大师手笔,那种被捧在手心儿里做出来的菜肴,味道固然是极好的。但里面却缺少了沉甸甸颤动着的生命力!而那几分野趣,偏偏正是最珍贵最难寻的东西。”文娘抚了抚鬓角,笑意深深地看向二姐,“嫂子,你真是好了不起。”

    “嘿嘿……过奖了过奖了……哪有你说的那样好……我不过是胡乱瞎做的……”二姐讪笑着敷衍道。

    文娘夸张地高声叫了起来:“胡乱瞎做都能做得这样好?!那要是认真做起来,还嫂子你不得逆天了?!嫂子啊,我可真是越来越崇拜你了!说真的,我可是打心眼儿里崇拜你呀!”

    “侥幸而已,侥幸而已……”二姐喘着粗气,往汗津津的额头上狠狠地一抹。

    “庄子上送了那么多的年租礼,以后有机会的话,嫂子你就做给自己吃啊,千万别浪费了,那可都是难得的好材料呢!你就算不为着自己,也得为了我的干儿子啊!”文娘脸上带着笑,朝二姐隆起的小腹深深看了一眼。

    “有机会的……有机会的……”二姐继续擦汗。她这人就这样,别人越是对她好,她反而会无所适从了。

    文娘点着头,开始巴拉巴拉地说教起来:“嗯,女人吃燕窝那是最好的,嫂子,我可是记得庄子上送了两对极大极好的血燕燕窝呢!你一定还没吃吧?”

    二姐搓着手,老实巴交地回答道:“呃……这个真没有……那么老贵的东西我吃它干什么呀?!其实说实在的,你们送过来的,那都是些稀罕玩意儿,我……我一直不好意思打开来着,跟别说是吃了,我就怕……我就怕我手轻轻一抖,一不小心那就可惜了儿了!”

    “怎么会呢?!”文娘娇嗔着,还不忘极尽妩媚地瞪了二姐一眼,“嫂子你多虑了,我看得出来,你是个心里有成算的人,猴头菇都能做得这么美味,何况是最最简单的燕窝呢?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吧,其实连我都会熬燕窝呢……”

    二姐眼神儿谨慎语气幽幽地向文娘问道:“燕窝……是不是就是燕子的窝呢?”

    “这回你还真就想得八九不离十了!”文娘歪着脑袋好笑地解释道,“燕窝——那还真得是燕子的窝,不过一般的燕子哪儿有那么大的能耐呀!那还必须是金丝燕,用它的唾液和绒羽混合凝结在一起筑城的巢窝!它的形状就像元宝一样,而它的内壁则是不规则的网状,它的窝碗却坚实得很,两端还有小小的坠角。燕窝煮熟以后,那是晶莹细腻又浓郁馨香,没有太多的水分,吃上去也是又黏又稠,又香又滑,对咱们女人呢,那可是极好的补品。”

    “照你这么说……那不是跟雪耳子一样了吗?!”二姐仔细地听着文娘的描述,她越听越觉得那所谓的“燕窝”其实就是雪耳子——只不过那是一种口感好价钱贵而且又比较上等的雪耳子罢了。

    “……这能是一样的东西吗?!这完全是……”文娘正准备开始说教起来,却突然想道二姐思维的特殊之处,于是她转了转眼珠子,然后转了个弯儿来委婉地说道,“咳咳……对,对,你说得对!这两样东西的做法还真就是差不多的,冰糖燕窝跟冰糖炖雪耳,做法还真就是一模一样!只不过……炖燕窝的时候,你得先把燕窝给弄得干干净净的了再炖,和雪耳子比起来,燕窝倒还真是比较难打理。”

    “就那么简单啊?!”二姐脑子懵了,这燕窝的做法不可能那样简单啊,难道只放一点儿冰糖就可以了吗?!

    “嗯哒,就是这么简单!”文娘抹了把汗,心道:总算是开窍了……

    “那……既然和雪耳子差不多的话,我看还不如吃雪耳子划算了,虽然都还是挺贵的,可是那雪耳子要是和燕窝比起来,那就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了!”二姐边说边点头,她觉得自己说得真是太有道理了。

    “……不一样!不一样!完全就不一样!”文娘抓狂道。

    二姐翻着白眼儿反问道:“怎么就不一样了……我就没听出它们哪里不一样了,唔……依我看,它们的名字和外形倒是不一样的,可除了这两样,还能有什么区别呢?!对了,它们价钱也不一样!”

    “最大的不同就是……它们的作用不一样啊!嫂子,你可要记得,以后吃燕窝的话,每七天吃个一两次就够了,那家伙真是太补了,我怕你虚不受补就麻烦了。你现在怀着身子,如果隔三差五地吃一吃燕窝的话,那么说不定还能生个聪明伶俐的小宝宝,你生了孩子过后再吃燕窝的话,你的身体也能迅速恢复过来,两三天就能满地跑了你……而且,吃燕窝还不止对你一个人好,你把燕窝炖溶成水,混在奶里面,要不就混在米糊糊里头,吃了过后啊,不仅能帮助消化,增加食欲,调理孩子的肠胃,而且还能强身健体滑腻肌肤呢!”

    “这么多好处啊……”二姐眨了眨眼睛,她突然觉得自己好像被什么什么东西给砸中了一般……娘的,这不是在做梦吧?!

    “那是当然……嫂子,我也不跟你多说,说了也不过是口头话而已,你如果要有心的话,那你回家过后就自己做来吃,试一下,那不就知道其中的效果了吗?!”文娘笑眯眯地忽悠着。

    “好……我回去就拿一点儿出来试试!”二姐郑重地点了点头。

    “行,那咱们继续说猴头菇吧,我订的那一批猴头菇的菌种也快到了,如今春暖花开,咱们的发家大计……看来是真的不远了!”文娘的笑容愈发深邃了起来。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八章 缱绻女儿心

    春日的太阳是清醇而而温暖的,明媚温柔的阳光轻轻地拂过人们的脸颊,暖洋洋的,痒酥酥的。

    春回大地,这真是一个莫名的季节。

    在春天的时光里,小镇上的每一个地方,处处都夹杂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处处都漂浮着轻快而荡漾着的气体,在这个时节里,仿佛可以可以滋生出一切,并衍生出世间万物,连绵不绝,生生不息。

    这天,二姐呆在自家院子里闲着没事儿,只得百无聊赖地拨弄着那颗从暖房里移出来的猴头菇种。

    那次文娘特意从黑市上弄来的猴头菇菌种已经在数日之前就运到了永福庄。

    文娘毕竟也是第一次弄这个,所以她就干脆买了一大批分别是优等中等劣等的菌种来试种。倒不是为了省钱,文娘也就只是想试来看看,不同档次的菌种,种出来的猴头菇到底会如何。

    她这样的女人,似乎对一切新奇的东西,都保持着先天般的好奇心和新鲜感,而这个,恰恰就是文娘身上最最吸引人的地方——不像二姐,咳,不说了……恐怕二姐心里一直都在抱怨着文娘这样古怪的行为是在浪费银子吧……

    文娘拿到了菌种过后,便自己做主把菌种分成了几批,永福庄上她自己的院子里有一披,永福庄的地窖里也藏着一批,二姐家里也有两批,一批是在暖房里面,另一批则是在二姐家的地窖里头。

    所谓“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永福庄毕竟是在山上,而二姐家却是在低平的市井里,由于地势高矮不同,这两处地方的温度也就会完全不同。而文娘就是想通过这样的试验搞清楚到底在哪个地方更为适合种植猴头菇。

    张文娘,果真是蕙质兰心的女子。

    二姐手里的动作一顿,眼神也渐渐汇聚凝固在一个地方,只听她深深叹息道:“三个多月了。”

    是啊,三个多月了。

    三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却偏偏可以改变一些东西——而那些东西。或许就是某些对人来说极其重要的东西。

    因为在这三个月里面,二姐和刘五儿已经连续保持着“主仆”的关系许久了——主仆……这当真是一个令人尴尬的词汇。

    另外,在这几个月的时光里,二姐她娘的娘家,也就是临水县的老王家,这老王家全体上下,终于提心吊胆地渡过了一段漫长的时光。不过,就算是提心吊胆。那也总归是有惊无险,那样来说的话,这段时间也算是功德圆满了。

    好消息:临水县的县太爷廖世昌在成功拿到王家东拼西凑来的一千两银子过后,终于把在牢狱中被修理得奄奄一息半死不活的王家大郎,给拖死狗一般地拖了出来——有命在,就不错了。且说廖世昌此人还真是官运亨通,听说再过些日子他就要右迁往一个极其富裕的地方做县太爷了,所以廖世昌现在才没时间继续跟王家玩儿呢,他如今可是急于摆脱临水县这块儿表面光的烂摊子。他可不想因为王大郎的事情把自个儿的金饭碗儿给搞砸了。

    坏消息:虽说“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可是王家这回毕竟也是经历了九死一生的难关的,最后虽然还是保住了王家的香火独苗,可王家也依然是元气大伤,生生从一个殷实的商户人家,彻底沦落到了一个“吃了上顿儿没下顿儿”的贫困人家。

    经此一事。王家的后辈们要是不趁机崛起的话,那王家也就完了。估计多年以后,街上那几个拖家带口要饭的,就是王家的子孙。

    不过现下,对王家来说最重要的,便是繁衍子孙一事了——果然人丁不兴旺的人家真是伤不起呀,你的小命儿就在人家手里,人家掐着你的命根子呢,你是忍也得忍,不忍也得忍,认也得认,不认也得认。

    这就是命。

    二姐摸了摸小腹,她似乎已经感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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