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商莫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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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商莫菲菲- 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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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上,我听说你对管家安排的人都不满意,就让火舞来服侍你吧。”手却是拢得更紧,这一刻,他是属于她的。

“你也要变成和那些女人一样吗?我睡过一晚就可以弃如敝履?”平静的语气里,说出的是最伤人的话。为什么自己身边的女人总是挖空了心思博取他的欢心,以前自己还无比享受她们争风吃醋地小手段。现在却无端生出许多厌烦。就连他抱着期许希望能培养得能独当一面的火舞也是如此。

世上,难道就没有一个独特的女人,即使有,也是装出来迷惑人的吧,他冷哼一声。把火舞的手震开,大踏步走了出去。

火舞滑倒在地上,那厚厚地地毯也挡不住身上蔓延的寒冷,一屡鲜血慢慢从嘴角溢出来。终究,梦想的泡沫还是被无情碾碎了。

仿佛在呼应她的心情一样。大雪,终于纷纷扬扬降了下来。

莫菲菲捂着杯热茶静立窗前。看着今年的第一场雪毫无征兆地飘落在房顶树梢,转瞬就把所到之处抹成纯净的白。以前自己下雪时候在干什么呢?好久没回想现代地生活,那一世的欢乐与忧愁真的曾发生过吗,还是自己恍惚一梦而已?拼命回忆她才想起,以往这种天冷的日子,几个死党都会冲到她家,把中央空调地暖全部打开,光着脚丫在客厅里走来走去,把所有的零食搜刮出来,然后拿出小矮桌,坐在地上打麻将。反正她老爸几乎永远不在家,一堆年轻人就昏天暗地的吃、睡、玩,多么惬意!

说起来,在这大雪纷飞天寒地冻的日子里,想必什么正事也做不成了,是不是该偷得浮生半日闲招两三个知己围炉饮酒呢?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但是那两三个知己在哪里?莫菲菲的嘴巴立时瘪了下来,若大个京城,能被她视做知己的人还真没几个,想来想去,还是沈天启最合她意,与他聊天,旗鼓相当。

回京城满久了,他们也有好一些日子没见面,还怪想的。那家伙肯定是属牛的,总有做不完的事,改天一定要向他传授一些领导艺术才行,像自己,多逍遥,绝对可以做成功商人的楷模。

拿出纸笔,给沈天启写了封“邀请函”,派个家丁送到通泰钱庄(她敢肯定即使这么恶劣的天气沈天启也不会旷工,一定在钱庄里看那永远看不完的账本),她自己刚穿起长毛靴子披着大衣先去醉仙楼等着,要喝酒,还得去醉仙楼,这是京城上流人士的共识,他们如家客栈也不得不屈居下风。

沈天启从繁琐的账目中抬起头,揉揉有些发酸的太阳穴,就快审完了。对于钱庄今年总体的收益,他很满意。忙活了近一个月,今天看完这最后两本或许可以早点回家和大哥聊天。自从知道大哥痊愈后,他心理没了负担,可以在大哥面前毫无保留的描绘出行的所见所闻而不必担心伤了大哥的心,两兄弟的情分渐渐紧密起来,以前虽然也要好,但总觉得隔着一层膜,离亲近总有一段距离。

正在这个时候,帐房的人拿进来一封信,说是一个家丁模样的人送来的。

谁会给自己写信呢?沈天启纳闷的接过来,信封上并没有字,他拆开信封,一张纸便掉了出来。

他拿起信纸,上面只有几行清瘦小字: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已雪,能饮一杯无?浩凡醉仙楼敬候沈兄。

这是莫菲菲记忆中最适合的邀酒诗,虽然把白居易地“晚来天欲雪”改成“晚来天已雪”意境少了很多。但是她本来就不打算做文人骚客,意思传达到就行了。回到古代这次是头一回盗用名家诗词。改了一个字,倒减轻了不少她心里的惴惴不安。

沈天启捏着那薄薄地信纸,仿佛感觉到一股淡淡的温暖从信纸传入指尖。又传入心中,写信人那歪着头吹干墨迹的样子跃然纸上。把信纸仔细叠好装入信封,又放进自己怀中之后,他站起来大声喊道:“备轿。”想了想觉得轿子太慢,又喊了一声:“算了,还是我自己走吧。”

于是,小账房就看到少爷一阵风似地跑了出去。这才回过神来,抓起椅子上的大衣追到门力,徒劳的喊一声:“少爷,您忘了穿外套。”哪里还见人影。

街上几乎没有行人,纷飞的大雪把能见度降得很低,偶有人觉得身边有个影子一闪而过,还以为是自己看花了眼。沈天启肆无忌惮的施展着轻功,他从未觉得原来学习轻功有那么大的好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别让他等太久。

推开醉仙楼的厚厚地门帘。一股热气扑面而来融化了他头上身上的雪花,化作水滴往衣服里钻去。不愧是最好的酒楼,每个角落都有大大的炉子散发出热气。沈天启假意走到炉子前烤衣服,暗地里却是用内力不断地把衣服逼干,不一会儿就恢复了清爽。得知莫浩凡在二楼等着。他不急不缓的走了上去,推开包厢的门,露出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会绚烂至此的一笑,轻声说:“我来了。”

正在小炉子上专门温酒的莫菲菲讶然抬头,自己屁股都没坐热沈天启就来了。真是快啊。

“坐”,她指指对面地长椅。刚才沈天启的一笑让她有点晕,乖乖,万年冰山能笑成那德性,今天他八成有什么喜事,莫非,发了横财?莫菲菲不怀好意的想着,那这顿,就让大财主请好了,她请客,他付账。

“你的外套呢?”莫菲菲随口问道,本想指给他看挂外套的架子,却发现他没穿大衣。

“哦,家人在下面,我让他们拿着。”沈天启神色不变地说。

莫菲菲以为沈天启的轿夫跟自家轿夫一样,被打发在一楼等待,也不以为意。

这时候酒温好了,莫菲菲提起酒壶各自倒了一杯,“干!”

“干。”沈天启满眼都是笑意,拿起酒杯一饮而尽,是清香的龙泉酒,后劲并不大,适合聊天的时候喝。

“我说你这家伙怎么从进门就笑个不停,是不是有什么喜事,说出来分享下,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莫菲菲终于忍不住要八卦。无数的例子证明,当一个人心情好地时候就会变得比平时大方,是最佳敲诈时机。

沈天启心一紧,收敛起从接到信的那一刻起就忍不住生出地欣喜,这可是他头一回以朋友的身份邀请自己喝酒呢,以前,哪次不是借钱的。想到这里,他不禁用怀疑的眼光看着莫菲菲,不知不觉就问出来口:“这么好请我喝酒,不会又是找我借钱吧?”实再是莫菲菲记录不佳,况且,莫浩凡那么狡猾的人礼下于人必有所求,沈天启你要挺住,这一次不能再应承他任何无息贷款的要求。他在心里不停提醒自己。唉!不得不说,一个商人即使掉入情网,还是改不了商人本色的~

莫菲菲抬手就把手上的杯子砸了过去,装出受伤的样子说:“好不容易攒够钱请你吃顿酒你还疑神疑鬼,为了让你吃得放心,这顿你请好了~ ”

沈天启手一抄自然把酒杯抓住,又给她倒了一杯酒,赔罪道:“好好好,算我错,这次我请得了吧。”

莫菲菲奸计得逞,也不装了,头一抬大声说:“小二,给我再来两壶好酒几个好菜,要最好的!”既然有土财主在,那自己就装回暴发户吧。

“好咧!”包厢外候着的店小二欢快就道,加菜去了。

沈天启哭笑不得的看着顺竿子爬的莫浩凡,他还真是有便宜赶快赚啊。

经过大哥这些天来的潜移默化,沈天启心是越放越宽。难怪人家说学好要一辈子,学坏却只要一天。为自己而活,为什么不呢?他为那个家做的已够多。

爱上莫浩凡的事实,再也折磨不了他的内心。不会犹豫,不会不安,爱便是爱了,无关男女,只不过爱的那个人正好性别是男而已。

不需要回报,他爱他的,没有必要让浩凡知道平添烦恼。如果不去勉强别人接受,只是默默的爱恋,就是神也会判他无罪的。

就这样,在浩凡面前,看他笑,看他耍心眼,不是最快乐的事吗?

外面风雪还在肆虐,包厢内温暖如春,两个人天南地北乱侃着,都希望天不要太早黑。

莫菲菲发现,沈天启仿佛变了,以前的他,总有一丝郁郁,而今天,他明显洒脱起来,是什么缘故呢?以后再找个机会问吧。现在的首要任务,就是多吃点,让他的荷包空一些,再空一些……

第112章 被尘封的记忆过往

皇上看了一封密报之后,又开始皱着眉在书房里踱步了。小宣子识相的把自己的身子蜷得最小,躲在屋内圆柱阴影处希望不要触皇上的霉头。

“蒙古拉国以大将军库剌为帅,屯兵三十万于赤雁关外,我朝大将项叶风帅二十万兵马驻守边关,望皇上尽快圣夺。”这封紧急军报是前线刚刚送过来的,只有皇上一个人可以过目。

大齐皇上赵庆,三岁被立为太子,二十六岁登基,登基十年后改年号为德昭,今年四十五岁,正值壮年。先皇体弱多病,所以赵庆还是太子的时候就已经替皇上监国,执行着有实无名的帝王权力。从那时候起,他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大齐带入繁荣昌盛,开创一个新局面。

这些年来他为了这个宏伟目标大力改革,对内废除旧制不拘一格提拔有才之士,着重发展经济提高商人地位,厉兵秣马积极备战;对外,采取亲善政策,与邻国通过联姻、经济交流等手段极力交好,以期为迟早会来的战争多争取一些缓冲时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几十年前的割据大战平息后,各国都在养精蓄锐,如今在表面和平之下,其实已是暗潮涌动。

各国也极力与国富力强的大齐保持良好邦交,除了北面接壤的蒙古拉国。

他们打定了主意与大齐交恶。大齐国人进入蒙古拉国境内,一概被当作奸细处死,大齐商品禁止流入蒙古拉国。不仅如此,蒙古拉国还派遣了很多密谍潜入大齐搞破坏,两国边境接壤处更是大战三六九年,小战月月有。全然是个不死不休地局面。

蒙古拉国地广人稀,总人数比起大齐那是天渊之别,但是蒙古拉人骁勇善战,一直觊觎地大物博的中原,打了几代人的仗都没有攻下这块让人眼红的热土。自古两国就是宿敌。赵庆继位后,重点兵力就放在了北防。

现在是冬季。屯兵归屯兵,但是赵庆知道仗短期内是打不起来的。今年国库比去年充盈,蒙古拉国敢来,他就叫他们有去无回。

“宣兵部尚书、户部尚书、丞相、几位大将军进宫。”皇上冷笑着发出指示,小宣子急忙大步走出去传达。看来,不是什么大事。皇上只考虑了一刻钟就有了定夺。小宣子发现自己多了一个爱好,就是揣测皇上的心思,然后用事件发展来印证自己的猜测是否正确,以此来督促自己向皇上的心腹太监迈进。

几位大人在御书房里针对打和不打展开了激烈的学术讨论,从天时地利人和等全方位提出了自己的论点和论据。在长达两个时辰地辩论中,终于达成了共识:为打做好准备,如果对方先开仗就狠狠的打,如果对方只是示威就忍一忍。

这就是我的肱骨大臣吗?皇上看他们争吵了许久得出的结论,心里暗叹,说了等于没说。不过现在国家还没做好全面战的准备,以不变应万变是目前最好的力法了。

君臣几人议完事。已过了吃饭时间,皇上请他们在宫里用过餐之后,大臣们才感激涕淋的回府,能与皇上一起吃饭,是天大的荣宠。所以皇上也乐于偶尔用这些低成本地手段笼络人心。

深夜,又有一封密报被送入宫中,之前那封是军报,这封却是情报了:蒙古拉国派奸细二十五人混入我国。尽被擒获。

无极,你就那么想扳倒我吗?皇上靠在椅背上闭眼仿若睡去。脑里回想起多年前的尘封往事。

三十年前,他十五岁,是尊贵的太子。有一天父皇对他说,为了使他以后能成为一个明君,替他找了一位天上有地下无的老师,他要跟着那个老师秘密学习,直到继位为止。然后,在京城附近的皇家别院里,他认识了天机老人。

正是草长莺飞地四月天,在皇家别院那棵巨大的合欢树下,他朝那位眉毛胡子垂地、老得已经看不出年龄的天机老人恭恭敬敬行了拜师礼。

一个奇美的黑衣小少年怀抱着婴儿站在天机老人身旁,面无表情的看着他,怀中的孩子眨巴着好奇的眼睛,呀呀说着没人能听懂地语言。那个少年看起来只有七、八岁,但是那张邪魅的脸很容易让人忽略他的年龄,多看几眼,就会窒息在他的双眼中。最要命的中性美,宜男宜女,如果他不是穿着粗糙的布衣而是华丽的长裙,那么一定会让每个男人都想把他霸占成自己的童养媳。

这样一个冷冽地男孩抱着天真的婴儿实在是一个反差强烈的画面。婴儿一岁左右的样子,很乖的只是看着他,忽而吐掉嘴里含着的大拇指,嘻嘻一笑,那小丹凤眼里流露的欢喜让周围的春天都没了颜色。

“无极;今日你们也正式拜在我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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