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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首句是泼墨大写意,以气势胜,那么第二句的“点船头细细芦花”,则是工笔细描的小特写,笔致尤为轻灵细腻。船在不知不觉中穿行于芦苇丛中,显然离岸越来越近了。洁白柔软的芦花轻轻抚弄着立于船头极目远眺,正陶醉于山光水色之中的诗人,又别有一番情趣。用“点”写芦花抚弄船头的姿态,准确而又传神:江风吹拂,芦苇轻摇,芦花点点,若即若离。而“细细”二字更添情态美,那洁白的芦花仿佛善解人意的苗条婀娜的村姑,正用多情柔嫩的小手给作者拂去旅途的征尘和疲倦,使人倍增归来的暧意。
小令的第一二句是写作者眼中所见的实景,而第三句“缸中酒似渑”写的则是作者的意中之虚景。渑,即渑水,在山东省临淄县西门,语出《左传》“有酒如渑”,谓酒极多。此处所说的“缸中酒似渑”,显然是作者向他的友人们说的极度夸饰之语,它出自与友人欢宴之后,酒兴未尽的作者之口,即表现了作者此时心境的愉悦、欢畅,又显示了作者超凡的海量及待客的豪放旷达。当然,对酒当歌,以酒为乐,沉迷于酩酊之中而不能自拔,更是作者厌恶官场、向往自然的情感的自然流露。这里诗人的笔触由辽阔浩瀚的江面收拢到船头的芦花,又由芦花收拢到船中的酒缸,由粗犷阔大而精细入微,渐进微妙的心灵世界,大张大合,大起大落,极尽纵横跌宕之能事。然后,作者又张开想象的翅膀,勾画出更为阔大的境界:“天外山如画。”真是异峰突起,这给艳丽迷人的秋江晚霞图平添了一个极远极大极虚的背景,人在画中,画入人意,这是对美丽自由、毫无官场龌龊的大自然的讴歌,这是作者摆脱官场后任性而为,心游万仞,旷达舒畅的内心情愫的尽兴渲泄。而就在回眸之时,尽收眼底的又有“占秋江一片鸥沙”。船要靠岸了,岸边的沙滩在潋滟秋水的映衬下,更显得银白如练,平坦纯净,那只只自由自在的鸥鸟或翱翔于兰天,或徜徉于沙滩,欢快地鸣叫着、嘻戏着,无忧无虑,无争无竞,与充满了尔虞我诈,争名夺利的种种勾当的丑恶现实形成鲜明的对比,显示了作者归隐田园的志趣。
小令的最后两句是写人,通过作者与友人的对话表现其归隐生活的惬意。
“若问谁家是俺家,红树里柴门那搭。”这是以自问自答的形式,告诉朋友们自己的隐居之所。绝妙的是,“若问”是假如要问,即实际无人发问,而作者却情不自禁地要向友人主动介绍,得意洋洋、难以自抑的心态溢于言表。可是,在告诉友人的时候却又故弄玄虚,似答非答:我的家在哪里呢?就在尽染如醉的秋枫林里有柴门的那个地方。其实,乡村民居,哪家不是如此,而作者有意作这样的毫无特色的介绍,正表明他已与普通百姓打成一片,水乳难分,因而“谁家是俺家”已是无关紧要的了,大家只管去就是了,无论谁家都会受到热情接待的。而且,这两句全用口语,俚语,与前面写景的典丽精致的词句形成巨大的庄与谐的反差,活脱脱地描画了作者入乡随俗、得意忘形的憨态可掬的神情,形象地揭示了作者弃官归隐、安贫守拙的精神境界。
这首小令绘景状物浓艳瑰丽却又层次丰繁而清晰,抒情言志委婉曲折而又极其细密深沉,诗情画意,美不胜收,确是一首耐品之作。
《阅读与写作》1993年第11期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闲读鲁迅
朋友闲聊,问我工作之余,读什么书消遣。
“读鲁迅。”我的回答不假思索,因为手头正放着先生的一本《三闲集》。
“鲁迅也能消遣吗?”
也难怪他大惑不解,因为在一般人看来,供消遣的读物应是金庸的武打,琼瑶的言情,以及通俗杂志之类,高雅一点的,也就是梁实秋林语堂的小品文了。至于先生的文章,那简直就是严肃、深沉,甚至晦涩的代名词,哪里谈得上释愁解闷、开心取乐的消遣呢?
但我确实是在无聊之时,而且是在读了金庸琼瑶梁实秋林语堂之后,还觉得不够消遣的时候,才闲读起鲁迅来的。这本《三闲集》,已经伴我度过了许多轻松美妙的时光,“闲读鲁迅”,实在是我的经验之谈,肺腑之言呢!
先生的文章大都是数百字的短小精悍之文,枕边厕旁,一时三刻,就可读完一篇。更妙者,是先生的杂文集可从前读,可从后读,还可从中间的任何一页读;可读全篇,可读片断,而且又绝不伤神费脑,几如读唐人绝句,散珠碎玉,信手拈来,皆可成趣。试看《三闲集》的某一页:“释迦牟尼出世以后,割肉喂鹰投身饲虎的是小乘,渺渺渺茫茫地说教的倒算是大乘,总是发达起来,……”引经据典而又轻灵活泼的笔致中,含蕴了多少丰厚的人生内涵,咀嚼再三,添趣而又增智。
先生的文章也有诙谐幽默机智风趣的相声小品的滋味。《三闲集》里的《革命军马前卒和落伍者》,把那些污蔑革命烈士邹容为“落伍者”的人,敬称为“后烈”,寓庄于谐,嘲骂得何等痛快!何等艺术!还有《扁》,说那些文学新潮者“见女郎小腿肚作诗,是浪漫主义;见女郎小腿肚不准作诗,是古典主义;天上掉下一颗头,头上站着一头牛,爱呀,海中央的青霹雳呀……是未来主义……等等”,这喜笑怒骂针砭的不也是当今文坛的时弊吗?可是如今又见哪一位文学家作过如此犀利精到、痛快淋漓的批评呢!先生俏皮话里的真知灼见,亮眼*,理趣盎然。
先生文章里涉及到当时的许多人和事,已时过境迁,但如今读来,又都成了饶有兴味的历史小掌故。你看,小品文正髦得其时的梁实秋先生当年竟然攻击写了不朽之作《忏悔录》的卢梭,理由则在“个人不道德的行为”。(《头》)如今不少文人虽然锦衣玉食,却还嫌贫困,或纷纷下海,或大搞有偿文学,而当年却有个大画家,“以他自己的力,终日去画古庙,土山,破屋,穷人,乞丐……”,表现了“中国人的这样的对于天然的倔强的魂灵。”(《看司徒乔君的画》)近见某报大肆渲染一“征母广告”,以为是旷古未有之奇事,其实当年还有过“征父母”的广告呢!(《某笔两篇》)……如此随便翻去,珠玑满眼,妙趣横生,实在是不亚于一部《世说新语》。
先生文章的妙处确实难以尽述,就如那旁征博引的历史故事、民间传说、寓言、笑话等,一经先生妙手玉成,立刻意趣盎然,鲜活有味。而且先生的文章,针砭时弊,扬清激浊,泼辣犀利,绝无时文的吞吞吐吐,读来让人神旺气盛。因此,我劝朋友,消闲读书切莫忘了读鲁迅,因为先生的文章,使你在消遣之余,还能得到更多的东西呢!
《人民日报》1993年11月16日
《羊城晚报》转载
陈经济“戏”而未“得”潘金莲
崇祯本《*》对初刻本《*词话》的回目作了大量的改动,使其骈偶相称,更加整饬工巧。但也有一些回目的改动不够恰切精当,如第二十八回回目的改动就颇值得推敲。
这一回的回目原是“陈经济因鞋戏金莲”,崇祯本《*》将其改为“陈经济侥幸得金莲”。显而易见,两者对小说内容的概括差异很大,前者将陈经济与潘金莲的关系限定在“戏”的程度,即陈经济借偶然得到的潘金莲丢失的一只红鞋,仅仅得以在言语上调戏了她一番,而后者则表明两人的关系已发展到了奸情的程度,即陈经济已在实际上“得”到了潘金莲。两者差别如此大相径庭,孰优孰劣,答案只能在小说的情节中去寻找。
这一回的情节,主要是围绕着潘金莲一只红鞋的失而复得展开的。潘金莲因与西门庆淫耍丢失了一只鞋,之后,陈经济恰巧看到家仆的小孩铁棍儿正拿着那只红鞋玩耍,就连哄带骗地得到了这只鞋。小说这样写陈经济此时的心情:“这经济把鞋褪在衣袖中,自己寻思:‘我几次戏他,他口儿且是活,及到中间,又走了。不想天假其便,此鞋又落在我手里。今日我着实逗他一番,不怕他不上帐儿。’”陈经济此时所想的正是要以鞋为媒介,乘机调戏潘金莲,引她上勾。当然,让潘金莲“上帐儿”,即“勾搭成奸”的欲望也是极其强烈的,而且这也确实是他调戏潘金莲的最终目的。但实际情况又是怎样呢?
小说接着以很长的篇幅细致地叙述了陈经济“因鞋戏金莲”的过程。陈经济应潘金莲之邀上楼后,就拿模拿样地问她丢了什么东西。潘金莲以为在哄弄她,便不加理会。陈经济拿势要走,潘金莲不得已拉住他,并说出一通吃来旺媳妇的醋的话来,露骨地表现了*的心态。这时陈经济才拿出鞋来,不仅以语言大加调逗潘金莲,还提出用鞋去换她的那条西门庆很熟悉的汗巾子,实际上这是在要“定情”的信物。这自然正中潘金莲下怀,便半推半就地用汗巾子换了那只红鞋。“换鞋”可以说是陈经济对潘金莲由“戏”即将向“得”转化的关键时刻,“戏”的过程已告完成,但情节却突然发生逆转。两人“正说到热闹处,忽听小厮来安儿来寻:‘爹在前厅请姐夫写礼哩。’妇人连忙窜掇他出去了。”显然,由于半路杀出个来安儿,由“戏”而“得”的转化便告中断了,因此两人的关系此时仅仅是停留在以语言调戏的阶段,与“上帐儿”的在肉体上得到潘金莲还相去甚远呢!
陈经济此次之所以能够尽情地调戏潘金莲,并能得到汗巾子作为定情的信物,主要是因为偶然得到了潘金莲一只红鞋的缘故。所以词话本的回目写作“陈经济因鞋戏金莲”是十分贴切的。再从陈经济与潘金莲的整个奸情史来看,“换鞋”的确是至关重要的一步,二人相互勾引的隐私也由此昭然若揭,但陈、潘二人真正勾搭成奸,却是在小说的第八十回“潘金莲售色赴东床”,也即西门庆死了之后了。因此崇祯本把此回的回目改作“陈经济侥幸得金莲”是不贴切的,他实际上侥幸得到的只是潘金莲的一只红鞋,以及由此而来的调戏潘金莲的机遇而已。如果陈经济这么早、这么快、这么易地就得到了潘金莲,这无论是对西门庆形象的刻划,还是对“曲尽其妙”的小说情节的匠心营造,都是有损而无益的。
曲阜师大《语文函授》1994年第4期
《书墨》辨析
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历代杂文选》这样评析宋代文学家苏轼的《书墨》:“从品墨谈到品茶只用寥寥数语,便抒写出‘世间佳物,自是难得’的情和理。”但此评差也,实与《书墨》之题旨相去甚远。
《书墨》精短,录之如下:
余蓄墨数百挺,暇日辄出品试之,终无黑者,其间不过一二可人意。以此知世间佳物,自是难得。茶欲其白,墨欲其黑;方求黑时嫌漆白,方求白时嫌雪黑:自是人不会事也。
《书墨》的层次十分清楚,从开端到“自是难得”为第一层,其下为第二层。而《历代杂文选》对全文主旨的归纳实际上指的仅仅是文章第一层的层意而已。在第一层中,作者从品墨的体验中总结出了“世间佳物,自是难得”的道理。显而易见,这道理既不是“从品墨谈到品茶”之后抒写出来的,因为“品茶”在第二层中才提到,更不是文章的主旨,而只是第一层的层意,是推出全文主旨的铺垫之笔。况且,“世间佳物,自是难得”,本是世俗之见,寻常之理,特意地由品墨推出,并作为一篇文章之主旨,未免小题大作,毫无创意,失之浅薄无聊。以苏轼这样的大手笔去写这样的老生常谈、无足轻重的泛泛之论,实在是莫名其妙;而这样的文章又能为世人所推崇,奉为散文精品,岂不令人费解?
但无疑,《书墨》是十分精致而且是极富创见的。它的精妙之处,恰恰就在于能在人们司空见惯的熟事熟理的基础上,推陈出新,独辟蹊径,推论出一番令人耳目一新的深刻的道理来。作者在第二层中由“世间佳物,自是难得”的切身体验,生发联想,演绎推论:“茶欲其白,墨欲其黑,求黑则嫌漆白,求白则嫌雪黑。”人的物的欲求标准常常因为追求至善至美之境,而超出了事物的本质属性,以至达到不近情理的程度。漆本来是最黑的,雪本来是最白的,却要寻求比漆更黑的黑,比雪更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