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一世-突然想要地老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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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世-突然想要地老天荒-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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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想想,似乎自己始终就生活在多雨的地方。在比利时的那几年,也是多雨,可是气候却非常舒服,夏天最高超不过28度,冬天深夜最低只徘徊在零度。
  可虽是雨雪多,却大多是粘稠的小雨,和落地即化的小雪。
  那场堵上900公里的大雪,十数年难遇。
  那时候她被送到医院,医生用比利时味道的法语不停追问,到底是谁取出的子弹?程牧终于被迫承认是自己时,她还诧异于这个男孩子的胆大。只不过他手边没有什么像样的东西,伤口真是难看的不行。
  后来再如何补救,她右臂上侧都留下了明显的疤痕。
  几个同学都被吓得不轻,倒是她这个中弹的,还有那个蹩脚的伤口处理员都很镇定。她小时候在云南曾经历过真正的枪战,所以除了疼,真就没什么负面情绪,可从警察做笔录,到最后住院,程牧也都没表现出特别情绪,的确震撼了她。
  那时以为是学物理的,大脑构造不同。
  可是到今时今日,她总算有了答案。程家是以军火生意为主,他怕才怪。
  难怪,他才从头至尾都只会问她:“你还好吗?”
  真是……过分。
  那时候因为天气潮湿,伤口并不是那么容易好。
  回到学校后,很多同学都发现她身边多了个漂亮的混血男孩子,兼任保姆。当时南北和个俄罗斯女孩住在同一个房间,他个男孩子进出总是不方便,可没想到同住的女孩竟很愿意成人之美。
  某晚她埋头做数分的课业,那个女孩子才问她被个男孩子暗恋这么久,有什么想法没有?她有些茫然,俄罗斯美女穿着小短裤,晃荡在她眼前说,那个叫程牧的男孩子自从她入校时,就开始关注她了。
  之前的事情南北真不知道。可当时的她,却早有了感觉。
  不过她太特殊的家庭,让她没有深想,而且似乎,她对他还差了那么一些些感觉。
  况且如同程牧这样的物理系高材生,应该一路读书,最后顺利进实验室才对。
  根本不该有任何牵扯。
  只有一次,只有那么一次,她试探过他。
  “你对军火买卖之类的,有什么看法?你想要过那种日子吗?”她仰靠在椅子上,举着自己的书,眼睛却在悄悄瞄着他。
  她真的很享受,这样一对一的中文对话。
  他的语调非常标准,比起自己这个前后鼻音不分的人,真是规整了不少。
  程牧瞧了她一眼,用笔尖轻敲点着桌面,有那么一瞬笑得像是个老谋深算的狐狸:“听上去,你很憧憬?”
  “怎么可能。”她摇头晃脑,嗤之以鼻。
  那个下午,外边是比利时常有的阴雨天,他坐的离她很近,身上的衣服都是特意烘干过的,有淡淡,暖暖的味道,她身上的衣服也是如此。
  不得不说,之后她再没有过这么贴心的保姆。
  
  ☆、第二章 程氏程牧阳(2)
  
  她并非是沈家子孙,到真正祭祖的日子,理所当然成了最闲的人。
  沈氏在江南已经传承到二十六世,数百年来屹立不倒,本就备受关注。沈公这次又是二十几年来初次返乡祭祖,自然有不少媒体紧随其后,把这家事弄得如同作秀。
  天朦朦亮的时候,祭祖已经开始。
  南北混在记者人群里,远远跟着沈家一百多人。今天来的媒体,大多是地方政府为了政绩请来的,只不过这样的日子,最多也就允许媒体随行拍照,绝不会接受正式采访。
  众人从祠堂观摩,一路到内堂奉香,最后踏上先祖墓道,行至墓前,开始论资排辈地鞠躬奉香。
  一排排白色的菊花,每个人上前时,都会弯腰添上一株。
  她身前的两个记者,难以挤到最内侧,索性放下相机开始低声八卦。
  “现在献菊花的是沈卿秋,今年在墨西哥竞选财政部长,没想到他辈分这么低。”
  “这种大家族就是这样,你看他前面的男孩子,看站着的位置比他辈分大,看着也就十五六岁?”
  ……
  八卦这种事情,自然有虚有实。
  她听得乐呵,也权当作是消遣。
  到接近午饭的时间,祭祖终于告一段落,沈家安排了所有境内外的媒体人用餐,地点就在老宅,由专门请来的师傅做斋膳。几个常年住在台州的人,负责媒体和那些地方领导的用餐。
  而南北则始终跟在沈家明身侧,由于样貌太出挑,被不少人记在了相机里。小小的一张脸孔,眼角微扬,大多时候不喜欢笑。
  可偶尔和沈家明说话的时候,总能被逗笑,不知道的还当真是一对璧人。
  可若有人真听到两个人的对话,必然会发现自己错了。
  且大错特错。
  “来,笑的好看些,”沈家明侧头,笑得很规整,“明天《联合晚报》肯定会有你的照片。”
  她自然知道他的意图,倒也不介意配合:“你那个名媛,是不是最近想要复合了?”
  “名媛?”沈家明下意识揉着自己的食指,昨天被金刚鹦鹉啄的几乎掉了肉,现在想起来还是撕心裂肺的疼,“往前数过去三代,就已经没有什么可说的人了,何来名媛?”
  南北唔了声,竖起中指,对沈家明晃了晃:“不好意思,我往前数三代是土匪。”沈家明绷不住,嗤地笑了声,攥住她的中指:“有人看你。”
  “真的?”她假意理了理头发,帮着这位小公子演戏,“这样可以吗?上镜吗?你说那些记者怎么都跟到这里了?”
  “可以,完全可以。”
  沈家明笑容可掬,揽住她的肩膀,把她的身子扭向东南的方向。
  有人走过来。
  她神情意外地看着他。好像比前几天看到的时候,更高更瘦了,走路的样子没有任何改变。他们两个看过去的时候,程牧阳面上明显有微笑,难以捕捉。
  她以为他会走过来,没想到程牧阳却从假山旁的小路穿过去,很快就走远了。
  “你到底是怎么认识他的,”沈家明在回廊边的木质栏杆上坐下来,“云南?川贵?还是藏南?”
  “比利时,我在比利时读书的时候认识的。”
  沈家明算了算时间:“后来就没见过?”
  她默认了。
  “大概是两年前,莫斯科的新任副市长上台,大力扶持自己所倚靠的黑帮,让程家的生意缩水不少。当时程家最出名的人,并不是他,而是他堂兄程牧云。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有些急功近利,喜欢采用极端手段,想要直接暗杀这个副市长。”
  “别人暗杀,你也知道?”
  “都是后来知道的。程家之所以能在中俄边境这么多年,就是因为聪明、避世。不论近现代的朝代如何更替,始终游离在国家机器以外,你知道,一旦打破平衡,就是遭受毁灭性的打压。程家毕竟是生意人,又不是乱党,当然不会这么做。”
  她听得有滋有味。
  中俄边境的事情,总让人觉得是在看欧美的老旧电影。
  那里和云南相比,虽都是黑色猖獗,却互不相干,如同两个世界。
  在比利时,她的俄罗斯室友也曾抱怨过,自从苏联解体,俄罗斯早已是黑帮的天下。由黑帮控制的经济,已占去国家经济总值的20%,甚至是30%。
  这样的土壤上,没有任何政府官员能彻底脱离关系,说起来,真是黑色大国。
  “程家为了这件事,有了一次大动荡。后来,他就出现了。”
  “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沈家明笑笑,转开了话题,“我记得你从比利时回来,就不能再出境了。常年在云南住,会不会觉得很没乐趣?”
  她摇头:“也不会很无聊,如果你有机会去云南,我带你去看现场版的3D警匪枪战片。”
  沈家明肃然看她:“我不去,我最怕的就是你哥哥南淮。”
  南北递给他个鄙夷眼神。
  后来的几天,程牧阳再也没有出现过。
  就在她以为,就此不会再见时,沈公却忽然告知她行程有变,要从海路返台。老人家话里有话,并没有说的很明白,只说自己先要留在台州等着捐赠仪式,会有个“朋友”和她一路先行。
  她直觉上,猜到那个“朋友”或许就是程牧阳。
  天漆黑的时候,她带着行李箱等在老宅的大门外,等着人来接。
  雨太大,即便是站在门口避雨,依旧躲不开飞溅的水滴。老宅并不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附近也没有什么人走动,更没有车往来。
  吵闹的只有雨声。
  大概十分钟后,远处终于有白色的车灯照过来。
  一辆接着一辆的梅赛德斯S600 Pullman Guard,不间断地从面前驶过,完全相同的款式颜色,唯一不同的只有车牌。她饶有兴致地看着,开始还去数车的数量,到后来也分不清是第几辆了,终是有辆车脱离车队,平稳地停在了青石台阶前。
  副驾驶座上有人跑下来,打开伞。
  南北把行李交给那个人,躲到伞下,三两步就上了车。
  坐在车里的程牧阳看她。
  他穿着简单的休闲式样的白衣黑裤,脸孔被黄色的灯光映衬的轮廓鲜明,像是染了浓墨重彩,光线并不十分足,更显得那双眼睛颜色颇深。
  她第一句话是:“有拖鞋吗?”
  程牧阳打开隔音玻璃,让前座的人,递来双白色的拖鞋。
  “谢谢,”南北低头把湿漉漉的鞋子脱掉,穿上拖鞋后,终于觉得惬意,再看向他的时候,发现他仍旧看着自己。两个人的眼睛,被光映的很亮。
  三四秒后,她忽然笑起来。
  旧友重逢,此时才算真正的相认。
  “雨很大?”他问她,声音有些低。
  “嗯。”
  “到今晚住的地方,会需要五到六个小时,”他说,“路途有些远,坐汽车不会轻松,做好准备。”
  “去哪里?”她透过玻璃去看后方车队,“你这里一共有几辆车?”
  “千岛湖。这次来的车,大概有四十辆。”
  四十辆?
  她笑叹:“这样走在路上,会堵车吧?”
  如此谨慎出行,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应该不太会,”他始终是偏着身子,一只手搭在座椅靠背上,另外那只手则搭在自己膝盖上,“这里每辆车行驶在路上,都是间隔五十米,不会离的太近。”
  距离很合适,即便有车遇袭,也不会牵连到其余的车。
  “可如果有人留心,记住你上了哪辆车呢?”
  他笑了声:“每隔十分钟,队伍最后的车,会加速行驶到车队的最前方。”
  她顺着他的话,仔细想了想。
  四十辆完全相同的车,保持不近不远的距离,每隔十分钟都会悄然挪后一位,恐怕连司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第几辆。
  如果有人想要知道程牧阳坐在哪辆车?可能性几乎为零。
  可即便是万分之一的几率猜到了,这样的车,也很难在瞬间突破。
  她记得这款梅赛德斯S600Pullman Guard的防弹车,早已达到北约VR7的安全极限。哪怕以半打M51手榴弹同时爆破袭击,也不会有实质损害。
  不过这里毕竟是中国境内,还算安全。
  程牧阳看她不再发问,以很舒服的姿势靠回到座椅上,闭目养神。
  这个人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频繁出入她在的宿舍、教室和图书馆,两个人从陌生到试探,再到互相熟识、习惯,用了几个月的时间。
  和这样熟悉的人同路,她没有丝毫的不习惯,就这么靠着座椅,用手在玻璃上按下了一个印记。
  透过清晰的手印,可以看到玻璃外的道路。
  应该是开上了高速公路,很单一的灯光,不间断地延伸到视线的最远处。
  “你女朋友呢?”
  她忽然想起了那个戴走玉镯的女人。
  “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的声音里有些遗憾,“是我一位堂兄的遗孀。”
  
  ☆、第三章 程氏程牧阳(3)
  
  她说了句抱歉。
  “她也是我表姐。”
  南北把这两句话在脑子里绕了圈,似乎,不算近亲结婚?
  那天因为台州的大雨,前半程车开的都不是很快,等到开了三四个小时后,才开始慢慢加速行驶。真正到千岛湖的时候,已经接近五点,比他预估的慢了整整两个小时。
  如此的时长,她下车都已经双腿有些发肿。
  落脚的地方是私人住宅,只有她和程牧阳,还有他们车上的司机,和那个始终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孩子,四个人进了庭院。
  整栋房子只有两个老婆婆,除了穿在身上的旗袍是黑白区分,余下的竟没有什么不同,相同的样貌,虽然已难免年迈老态,却连挽髻的方式,都毫无分别。
  她们并不像那两个人称呼程牧阳为小老板,而是用地方语言,在叫他“程程”。
  起初她听这名字很有脂粉气,后来在花洒下终于反应过来,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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