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追爱5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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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追爱56天-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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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行。”
  乐乐的回忆被拉回来,陆钊的手已经被扯了出来。
  “老婆……”
  男人双眼都是乞求和情——欲,但是乐乐记得,要不是后来那次喝多了……她一直坚持着要把最美好的留在婚礼那天,所以,陆钊再一次地求爱未遂了。
  吃过早餐,乐乐一个早上都在小区的一间小房间里给孩子上英语课,为了挣钱,她除了在学校上课,私下里还开了英语辅导班,因为教得好,附近小区的孩子都报名过来,每个小孩每小时50块钱,每次两小时就是一百,上午一堂课,下午一堂课,每次10个小孩,一个周末乐乐就能挣4000块钱,加上平时周二和周四的晚上还各有一节,这样坚持了一年,乐乐就攒下不少的钱了,这些钱全都给了陆钊,支持他创业用,乐乐自己却是省吃俭用,衣服都是淘宝买的一百块钱以下的,但她却把陆钊打扮得有模有样的,因为陆钊要出去见客户谈生意,穿的用的不能太普通,陆钊本来就是大帅哥一枚,穿得又好,乐乐站在他旁边,就显得朴素了许多。
  晚上要到陆钊父母家吃饭,乐乐无一例外地,去之前又买了满满两大袋的礼物,陆钊爸爸以前还是个小领导的时候家里烟酒不断,现在无人问津了,却养成了习惯,非那个牌子的烟不抽,酒不喝,他自己已经没有了收入,这些东西就得陆钊买,陆钊自己都还在艰难的创业阶段,他的钱,兜兜转转到最后,还不是乐乐的钱。
  活着的时候,乐乐就觉得陆钊父母对自己不是那么地热情,当时她想着也许是因为家里连遭打击,唤作谁都开心不起来,她除了不能再给陆钊增加压力,还得帮他缓解,所以虽然每次去他们家,她心里多少都会有些不舒服,但都是笑着告诉自己,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
  “钊钊回来啦!”
  门打开,是一套房龄很老的单位的房子,大的那套已经被拍卖拿去赔偿了,还好有这一处安身之所。陆妈妈开门看到儿子,很热情地拉着他往里走,陆钊侧了侧身子,说乐乐也来了,陆妈妈看到了,淡淡地点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陆钊一进去就到电脑面前打游戏了,陆爸爸在看报纸,陆妈妈在厨房择菜。乐乐买了草莓,开着水一颗一颗细细地冲,陆妈妈在她后面忍不住说了:“小余啊,下次别买这么难洗的东西了,买个西瓜多方便。”
  乐乐还以为她是体谅自己,忙说没关系一点都不觉得麻烦,谁料她接着又补了一句:“不是怕你麻烦,是这样很废水。”
  乐乐赶紧把水调到最小,匆匆洗好剩下的,盛在盘子里,陆钊在房间里已经开始问草莓洗好了没有,乐乐还没出声,陆妈妈已经从她手中接过盘子端进去了。
  饭桌上,陆爸爸一下子喝掉半瓶红酒,乐乐记得自己其实是有些心疼的,她给自己买一条裙子的钱都没那半瓶酒贵,陆妈妈也好伺候不到哪里去,以前的朋友圈子都是官太太富太太,突然遭遇变故,为了在朋友面前维持面子,她的衣着打扮照样下血本,跟朋友出入高档场合也是一次不落,这些钱从哪里来,都是每个月陆钊大手一挥给的生活费,而这生活费,还能从哪里来?
  “那天你王阿姨的儿媳妇给她买了一个玉镯子,在我们面前显摆得,好像害怕没人知道那个镯子要三万块似的,她不就是有了个家里开厂的儿媳妇嘛。”活着的时候,乐乐当时只顾低头吃饭,这下悬在一旁的乐乐才看到,那一道一道射向自己的冰冰凉的利剑一般的眼神。
  “妈,你想要,儿子给你买个更大的。”陆钊夹了块鸡肉到她碗里。
  “就你最乖,我们家钊钊这么辛苦在外面挣钱,养我们整个家,累得都瘦了。”说罢夹了块鸡腿放到他碗里。
  飘着的乐乐又看到了那鄙夷的眼神扫过自己身上。
  洗碗的活自然是乐乐做的,记得第一次到他们家里吃饭,结束的时候陆爸爸去看报纸,陆钊去打游戏,陆妈妈坐在她对面不吭声也没动作,乐乐迟疑了一下主动收拾了碗筷,陆妈妈便起身很自然地说了句“辛苦你了小余”,此后洗碗的工作就落在了她的身上。乐乐把碗洗好放进消毒碗柜,把厨房也擦了一遍,回到客厅想要吃颗草莓,整盘的草莓一颗不剩。房间里陆妈妈不知道在和打游戏的陆钊说什么,陆爸爸又回到房间去看他的电视了,乐乐买来的两大袋东西已经被陆妈妈分类收好,这样一个和从前一样的家庭晚餐结束了,他们走了,门关上,乐乐还没回过神来,还飘在屋子里。
  “你看她那一脸丧气样,自从钊钊把她带回家,倒霉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她要是嫁过来指不定哪天把我们全都克死了……”
  没有听错吧?乐乐看着那个打扮时髦却掩饰不住苍老的女人,不敢相信这些话是从她嘴里说出来的,从前觉得她不过是有些冷淡,还不至于到这样——仇恨的地步,尤其是快要结婚那几个月,她的态度大转变,让乐乐还以为是自己的忍耐感动了她,终于肯接受自己……
  “上次跟你说的刘总的女儿,你有没有跟钊钊提起过?”陆妈妈话还没完,陆爸爸闷闷的声音传来。
  “说啦,说啦好几次了,电话也给钊钊了,就是不知道他约过没有。”
  刘总的女儿?她怎么从来没有听陆钊说起过。
  楼下的人已经走远,乐乐不继续呆在屋里,赶紧跟上去。
  “老公呀,以后我给孩子们上课,你还是不要来接我了。”乐乐看着那个像八爪鱼那样缠着陆钊手臂的自己,头靠在他肩膀上,嗲嗲的。
  “为什么不让我来?”
  “因为呀,今天又有一个小女孩说你帅了,再这样下去,上课都不好好听课只顾着看你了。”
  “有我这么好的活字招牌,不感谢我还嫌弃我,嗯?”陆钊说着开始挠乐乐的腰,趁她闪躲的时候抱住她,低头又是一阵亲吻。
  那个时候,这样的小日子过得甜甜的,好像泡在蜜罐子一样,可飘在一旁的乐乐,当下的心情却是矛盾的。
  应该觉得很幸运不是吗,这个高中的时候风靡全校的男人,在她还是个大胖子的时候就没有嫌弃她,四年的异地恋就要修成正果,虽然遇到困难,但他们在朝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努力,这一切都应该高兴不是吗。
  可是为什么,乐乐望着眼前拥吻的男女,却莫名地出现了不安。
  已经是夜里十一点了,要不是系统提醒,她差点就忘了未完成的任务。
  放眼四下,安静的小区,连个人影都看不到,一筹莫展之时,清洁工推这个大车子来收垃圾,可能是堆得太满,车轮子碾到石头,车身一歪,整车的垃圾就要倾斜倒下,乐乐伸出手指,对着垃圾车划了一个顺时针的弧度,车身稳稳在地,清洁工继续推着车,把堆在楼下的垃圾一袋一袋地往车上装。看他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人,脚似乎还有点瘸,乐乐索性伸出两只手掌,在半空中从外向内划了个半圆,还没有收清的垃圾全都装上了车。
  “积分增加300分,总积分400分,距离目标积分还差55600分。”

  Day 3

  第三天了,乐乐好像已经开始习惯了这样的状态。
  睁开眼睛看到坐在电脑面前那个剪着短头发穿着运动服的女胖子,不禁扶了扶额头,那是她不堪回首的往事啊。从小她就长得比同龄人高一些,腿细细长长的,邻居家阿姨还经常开玩笑说她长大可以做模特,谁想初一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打了半年的激素,从那以后乐乐就开始像充了气的气球,膨胀得厉害。胖女孩的世界是不敢奢望爱情的,乐乐的世界里除了读书就是读书,她的成绩永远都是年级第一,所以这一天的晚上,他们学校举行高三学生百日誓师,她会作为领誓人,站在台上带领着一千多名高三学生大声地喊出誓言。那是一个在澎湃的年纪、紧张的时刻、一群走在崩溃边缘的高三学生最热血的夜晚,居然,回到了这一天。
  那时候,电脑已经开始慢慢普及,乐乐家里条件还不错,花了四千多块钱组装了一台,她现在趁着周日下午的半天假期,在QQ上和陆钊聊得正高兴。
  “今晚我会带着你们宣誓。”她给他发了一句,然后开始什么都不做,就这样干等着,好久才等到那边的一句回话:呵呵,好厉害。
  五个字足以让她平静的心底像被突然投下的小石子那样荡漾开一圈一圈的涟漪。
  乐乐回忆着她第一次与陆钊见面的情景,那是高二,乐乐是学校电视台的记者,而陆钊是让女生们为之尖叫的一枚男神,乐乐是一个150斤的大胖子,而陆钊是如假包换的大帅哥。成绩好的胖女孩,既没有男孩子喜欢,女孩子也并不会与她亲近,她就这样一个人默默地穿梭在学校和家两点一线,直到那次在足球场上看到旁边的女孩子疯狂地指着场上那个射门成功的男孩子尖叫,才知道她即将要采访的是这个人。
  比赛结束,男生们抱成一团,乐乐迈着笨重的步子走上前去,问他们谁是队长,能否接受校电视台的采访。那群男生打量自己的眼神,乐乐像平常那样接受了,她一身紫色的运动服,胸前是一只大猫,裤脚还是缩口的,她也想像别的女孩子那样穿个紧身的牛仔裤啊,无奈她逛遍了商场试了无数条都只能提到膝盖就再也拉不上去了。男生之中传来低低的笑声,他们朝着不远处一个打着赤膊的男生吹了口哨“阿钊,有女生找”,然后是不怀好意的大笑。
  陆钊转过身子,乐乐第一次这样认真看了除了家人以外赤膊上身的男性身体,汗水一滴一滴地躺下来,太阳照射下好像涂上了一层亮光。他愣了一下,赶紧把球服套上,笑着朝乐乐走过来,露出整齐的白牙,也许就是那不排斥的笑容,让乐乐开始心动。
  很简单的几句常规的问题,他很配合地回答,不时还会笑着对上乐乐的眼神,自从她胖了以后,还没有哪个男生会这样对她笑。为了能够多和他呆一会,乐乐自己加了几个问题,结束的时候,陆钊笑着对她说了声谢谢,便回头和队友们打成一片,留下乐乐还傻傻地站在那里,直到扛着摄像机的男生叫了她,回去的路上不停地抱怨她问得太久让他扛得很重,乐乐第一次分了神,脑中只有那露着白牙的灿烂笑容。
  在那之后,乐乐只要看到陆钊,便会心跳加速,好几次打着照面走过,乐乐眼神飘离,似乎在看向别处,实际上却是在看着他,只是他好像完全忘了这个拿着话筒问他问题的胖女孩,他们之间再也没有任何的交流。直到乐乐一次无意间得到了陆钊的QQ号,便在高二那年的暑假加了他,验证消息上,写了学校的名字,验证通过后,看到自己好友栏里多了一个新的头像,那种激动而又紧张的矛盾心情乐乐一直都记得。
  “你也是市高的?”
  过了半小时,陆钊的头像亮着却没有动,乐乐在对话框循环反复地打字、删除、打字、删除,最后发送出去这六个字,过了两分钟,那边回了两个字:“是呀。”
  乐乐装作并不认识他,只是偶然在同城在线的人里随便挑了个QQ号加的,聊了一会学校的老师和食堂的饭菜,陆钊问她,有没有听说过学校的足球队。
  电脑面前的乐乐手心都攒出汗来,犹豫再三,她输入了回答:知道,我还采访过他们队长。
  发出去之后乐乐又后悔了,为什么要暴露自己的身份,他会不会把自己拉进黑名单里?
  一分钟后,对话框弹出几个字:哈哈,原来是你,你就是采访我的那个人。
  那一瞬间乐乐的心情犹如四月春风拂面般舒畅,在那之后放假坐在电脑前等他上线成了除了学习之外最重要的事。
  回到百日誓师的这一天,余乐乐晚饭后去了学校,只看到黑压压一片人头,和站在台上那个领誓的人。对了,乐乐怎么可能忘记,那天她到学校的时候,仪式已经开始了,本该是自己站在台上领誓,最后变成了好朋友姚嘉。
  “请举起右手,跟我宣誓……”
  年级主任散会后狠狠地批评了自己没有时间观念,没有大局意识,仗着自己年级第一就这样枉费了老师的信任,差一点就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后果。余乐乐垂头丧气地走出了办公室,在外面等着的是姚嘉,她还轻轻拉了自己的手,在耳边骂年级主任的外号,那个让乐乐掏心掏肺的好朋友,接着进了办公室,年纪主任不停地夸她,要不是她主动救场,校领导肯定会责骂了。主任还表扬了她誓词写得很好。姚嘉梳着齐刘海,乖乖女的打扮,瘦瘦小小的,眼睛大大的,不好意思地答说:“老师,那个誓词只是我临时想出来的,如果有时间准备一定会更好。”
  悬在半空的乐乐本来已经走到了门边,听到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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