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 杂志精华巨献:女友1995-1999年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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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 杂志精华巨献:女友1995-1999年珍藏-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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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咳嗽不能忍耐
麦琪/文
  我们无法不去爱,正像我们无法忍住咳嗽一样。
  肺病是一种浪漫风致的病。茶花女病卧在床上,苍白虚弱美丽,不时咳嗽着,一位不肯留下姓名的金发青年每天来送花……可我一直相信这只是小说里的事。
  从小到大,人来人往我看得最多的是各式各样医生的脸——或严肃古板,或倦怠敷衍,或平和宽厚慈悲为怀。我的熟人是怪头怪脑的中草药们:川贝、法夏、云苓、薄荷、厚朴。既是被这种麻烦的病纠缠上了,也只得认命,像个水晶心肝玻璃人儿般地易碎,需小心轻放,一丝不苟地遵守繁复的禁忌,依赖离奇的偏方来养生。远离辣椒与胡椒,忌食生冷鱼腥,少碰葱姜蒜;冬天把脐橙放在白炭火中烤,秋天把梨切成小片加冰糖川贝一起蒸。每个晚上,一灯如豆,小火炉上炖着中药罐,那种中药的沉郁的香弥漫整个小屋,我就坐在蒲团上看看书,或是写几幅字,画几张画儿,抚弄几回古筝——芳情只自遣,雅趣向谁言?我没有朋友更没有爱人。
  也幸而没有爱人。在爱人面前咳嗽是件难堪的事,自己吃力难受不算,还要想着打扰了他的清静,让他为我担心心痛,而且咳嗽的姿态又是那么难看!爱是美,纯净,风光旖旎,容不得污损。
  因为肺气弱而导致清心寡欲,这是命运的安排。
  而遇见他,却是猝不及防的。
  那是中秋之夜。月亮异常皎洁明亮,如银盘般在暗蓝的中空,不断缓缓游过浅灰的浮云,满地银光如泻。我忍不住走出去,到附近的江滨公园里。如烟似雾中人们在婆娑起舞,我立住了观看。悠扬的乐曲声中,我想这样的自由热闹欢乐,我似乎只能旁观,而永远不能置身其中的。
  不知过了多久,忽然有人从对面的角落快步朝我走来。他颀长挺秀,卓然出众,极普通的白衣长裤却能衬出玉树临风之姿。他脸上微露着欣喜的神色,彬彬有礼地向我做出邀请的姿势。我就在那一刻脸红了。
  他是一个令人愉快的舞伴。与他共舞,我觉得自己像一只蝴蝶,由伴侣牵引,在花丛中随心所欲地飞来飞去,心在深深浅浅地吟唱。不过一曲跳完后我却走到另一个角落站着。是矜持、害羞,还是一点恐慌,我无从探究。然而等到乐曲再度响起,他又从容地走来了。跳到第三支上,我有点累,很想咳嗽,又不便失态,勉强忍耐到曲终,对他说:“对不起,我该回去了。再见。”
  我转身取出手帕掩口咳了几声,缓缓走开。
  “小姐你不舒服吗?我送你回去。”他跟上来说。
  “不用了,有人等我呢,谢谢你。”
  我感觉他一直站在那里看着我离去。我一直记得他失落的神情。
  半个月之后的一个清早,我坐在葡萄亭中看《红楼梦》。四周芳草萋萋,静悄悄地没一个人影。看到“多情女情重愈斟情”:黛玉脸红头胀,一行啼哭,一行气凑,一行是泪,一行是汗,不胜怯弱。宝玉见了这般,又自己后悔:“方才不该和他较证,这会儿子他这样光景,我又替不了他。”心里想着,也不由得滴下泪来了……
  原来无论怎样的狼狈病痛,爱人看见了心中都只有疼惜,恨不能代其受苦,而绝没有半点的嫌弃之意啊!
  我暗自神往。
  一个人影轻轻地走进亭里来。一身白衣,清雅宜人,宛然就是中秋节那晚的舞伴。他温文地微微笑着,走到我身边坐下。
  他说:“我听见咳嗽声,我想一定是你。”
  如果存心要找,就一定能找到;如果真正有缘,就一定躲不过。
  他第一次去我的小屋。他看了墙上的字画,书架上的读本,案上的古筝,瓷瓶里插的孔雀羽毛,地上的蒲团,以及墙角小火炉上的中药罐,点头叹道:“怪道看你这么特别。罕见的古朴典雅气质,源自于这一切的熏陶。”
  我笑着说:“气质是中药罐里熬出来的。”
  他也笑。
  从此他常来。
  一个午后,窗外飘着濛濛烟雨,微风吹动窗帘,映得屋内忽明忽暗。我坐在窗前听闻那风声雨味。他守在小火炉边替我熬药,熬好了,去洗一个小碗,倒在碗内,端来放在案上。
  我看着他做这一切,他的脸温柔平和,充满内涵,他俯身凝视我的眼,问我:“想什么?”我不答,只轻抚那架古筝,轻轻慢慢,婉转缠绵,心思尽在不言中。
  有些事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我们坐在湖畔伸入水中的一段台阶上,头顶上垂下茂盛的梧桐枝叶。阳光透过树缝,小光圈落在我们身上晃来晃去。我问他为什么要接近我?这么个弱不禁风一身病的女孩?他想了想,说“曾在一本书上看到一句话,说世上什么都可以忍耐,唯独两件事不能:一件是咳嗽,另一件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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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拉住我的手
叶广芩/文
  她最终没有握住人间的最后一点温情,难怪她愿来世变作风。
  早晨八点,我与她同时被推进了手术室。手术完毕后我被推回病房时,看见她已经回来了,身上蛛网似的插了不少管子,雇来看护她的农村女孩一脸漠然地站在走廊里。据说,切开她的腹部,胃癌已到晚期,癌细胞大面积扩散,已经无法救治。按惯例,大夫会跟病人家属说想吃什么就给弄点什么的话,可大夫这回什么也没说,一来无家属可说,二来她也吃不成任何东西了。
  我和她各自在床上躺着,都不能动,雇来的女孩望着她那张蜡黄的脸显露出难以掩饰的恐怖。
  她醒了,侧过脸来看我,问我疼不疼。我说疼,又问她,她说现在还不觉得疼,过一会儿可能就吃不住劲儿了。她说她要真疼起来叫我别害怕,她不愿意吓着我。
  她的疼痛发作是在半夜,凭她脸上细密的冷汗,凭她那张抽搐得变了形的脸,我相信那痛是无法忍耐的,远比我的痛要残酷千百倍。但是她忍着,那压抑的呻吟比高声的呼喊更让人揪心,更让人的神经受不了。我恳求医生再给她用药,医生说已经用到极量了,这病的结局就是如此。可惜安乐死的做法还没有被世界法律所通过……
  医院的伙食不好,我的一日三餐均有朋友来送,她只是静静地躺着,吃与不吃对她不再重要。朋友送的饭花样频频变换,每回吃饭我都觉着不自在,在滴水不进的她面前进食,对她必定是个不小的刺激。她见我将饭菜遮遮掩掩的,就说:“甭这样儿,我愿意看你吃,就跟我自己吃一样。”后来她就跟我谈吃,谈她的烹饪经验,从辣蒜酱的制作比例到腌鸭蛋的快速出油办法,从酱肉卤汤的保存到滑溜肉片的油温……我不能想象。一个将永远告别咸鸭蛋、辣蒜酱的家庭主妇,是怀着怎样一种心情把这一切介绍给另一个女人的,绝望、依恋,又充满着自豪与自信,总之很复杂。
  我在迅速痊愈,可以下床了。她的病情在急剧恶化,大部分时间已处于昏迷中,一天也难跟我说一句话。小女孩已辞去不干,街道上来过两回人,也是看看就走,可以想象,健康时她也是个孤寂的人,没有亲朋好友。
  这天,原本要将她挪到抢救室去,以在那间单独的小房里走完她生命的最后路程。早晨的时候,病区里一阵忙乱,说是接到电话,由西安飞往广州的飞机坠落在不远的长安县,让各大医院外科做好一切准备,积极投入抢救工作。这样一来,准备搬往抢救室的她就留下来了。医生说,她的病拖不过明晨两点。我奇怪医生竟能将人的生命算得如此精确。他说我要是紧张害怕他们可以给我服镇静剂,让我睡觉。我说我不介意,我也是学医出身,能伴着她走到终点也是冥冥中的一种缘分。
  因为有了“两点钟”那样的预测,我对她的观察就格外仔细。整整一天,她除了呼吸有些急促外均处于半昏迷状态,连动也不动,点滴和氧气也都很正常。晚上十点,我临睡前伏下身去看她,出乎意料,她正睁着眼看着窗外。窗外下着小雨,淅淅沥沥,路灯在雨中显得昏黄暗淡。望着溅起水花的泥泞路面,我想,她真的要在这样的天气里上路吗?我走过去,握住了一种皮包着骨头,尚可被称为“手”的东西。或许是感到了温热,她把目光转向了我,那双深陷的无光的眼睛竟然有了些许湿润,我想到必须说点什么,就问她是不是很难受。她摇摇头,清晰地吐出一个字:不。虽然已不能动,但她的精神似乎出奇的好,思维也似乎空前地活跃。她说她正在想下辈子变成什么,她的声音很轻,语句也不能够连贯,可意思却表达得很明白,我说当然变人,人好。她又摇头,许久才梦呓般地说:变风。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变风,弥留之际,有些想法常人是难以理解的。最后她很吃力地表达了她的一个请求,即在她临行之时我能在她的身边,就像现在这样,拉住她的手,不要松开。我知道在人世上她已没有亲人,孤独的生存也预示着孤独的死亡,所以她害怕……我当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她,又说她不会死。我甚至对那位医生的不祥推断产生了怀疑,谁见过头脑如此清醒的癌症濒死之人。
  一阵凉风吹来,我打了喷嚏,周身有些发紧,我跟护士要了两片康泰克。护士来的时候顺便看了看她,我问情况怎么样,护士说一切正常,今晚不会有事了。我吃过药,躺下,看表一点四十五分。
  靠康泰克的药力,这一觉睡到上午九点才醒,看她的床已经空了,洁白的床单和平整的枕头摆成了我初进院时的模样,那些看惯了的吊瓶、氧气筒之类也没了踪影,那乱糟糟的一切就像刮过一阵风,什么都没了。我问护士,她呢?护士说走了。我问几点,说是两点。我惊愕得说不出话来,护士笑着说,你睡得真死,昨天夜里那么闹腾,你连眼也没睁。我坐在床上想了许久,也难过了许久。她请求我守在她的身边,她请我拉住她的手,以带走人间最后一点温情,也算是她孤寂人生的最终亮色,算是她在另一个世界回想当初,对人的信赖和依托。然而我却如此掉以轻心,如此言而无信,使她带着永远的遗憾、伤心和失望走了。为人一场,临终还受到我的欺骗,难怪她来生宁愿为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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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风筝(1)
黄文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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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二十五岁以前一直过着平淡的校园生活,读小学、中学、师范,然后当教师。
  在我二十五岁那年秋天,命运开始给我的人生抹上一点传奇色彩。
  那一年的重阳节恰好是星期天,我带领我的一班学生到山顶放风筝。我放的一只蝴蝶风筝突然地断了线,我在学生们的呼叫声中看着它慢慢地从蔚蔚蓝天飘落于莽莽松林。当时的我根本没料到那个触目惊心的画面会被山脚下一位摄影师摄入他的镜头。直到有一天我在展览馆里看到一幅题为《风筝别了蓝天》的摄影作品,我暗暗地惊叹世事的巧合。我从“作者简介”栏中知道了摄影师的名字叫萧石,工作单位是广告公司。
  就因为那一只蝴蝶风筝,我跟那位叫萧石的年轻摄影师相识了。生活的定律常常是这样:两个志趣相投的人一旦相识了,以后的相爱似乎就成为很自然的事情。
  在恋爱的日子里,放风筝成了我们最钟情的娱乐节目。他还为我拍下许多放风筝的照片,每一帧都充满着诗情画意。
  春天不是放风筝的季节,我们照样登上山顶放风筝。
  有一回,他将线儿拴在一棵松树上,任那只蝴蝶风筝在阳光和轻风里悠悠地飘呀飘。我仰着头眯着眼欣赏着。忽然,他从背后伸出一双手揽住我的腰,并将嘴唇贴向我的耳朵说:“你愿意嫁给我吗?”我的心甜滋滋的,却故意不点头,眼睛依然望着风筝,很快就想到一句挑剔他的话:“求婚没有花是不行的。”他灵机一动,跑下山坡摘了一束映山红回来,然后跪在我面前毕恭毕敬地举着那束映山红说:“尊敬的小姐,请求你下嫁我!”我接过那束花后双腿不由自主地屈了下去。就这样,两个人面对面跪着,陶醉在彼此脉脉含情的笑容里。那是怎样美丽的时刻啊!风声鸟声仿佛在刹那间停息了,只剩下两颗心的跳动声,什么蓝天白云什么群山树影统统隐退了,我们眼中唯一的风景就是对方的脸……
  那一天是我们约定去领结婚证的日子。我刚下了课就发现他正站在学校对面的街口等我,我满怀喜悦地冲过去……可是我还来不及走近他就失去了知觉。
  我清醒后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他执着我的一只手说:“你被一辆摩托车撞倒,脚受了一点轻伤,很快就好了。”我当时俏皮地跟他开玩笑:“我宁愿我从此跛了,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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