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评爱情--那些为爱而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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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评爱情--那些为爱而伤的人-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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漓尽致的当属古龙,而爱情之长,当属金庸。

  金老先生说:“我自己心中,最爱小昭。只可惜不能让她跟张无忌在一起,想起来常常有些惆怅。”我不明白,也不能理解。

  以前有句狗屁话:“娶老婆当如小昭。”(也有说如双儿的。)和金老先生的想法不谋而合,然而我很纳闷。为什么老婆一定要是小昭?难道黄蓉、赵敏,甚至是周芷若都不成吗?

  我强迫自己按照金老先生的思路猜想。小昭无疑十分美丽,不止如此,她还很温柔,在张无忌的面前绝对是顺从——很有意思,这也是双儿的性格——我怀疑这才是重点。这也许可以满足中国男人的大男子主义的心思,毕竟儒家学说提倡的就是夫为妇纲,尤其是现在妇女的地位提高了,女权主义也颇为流行,小昭和双儿之类的女子颇有市场也就不足为奇了。

  然而我还是不喜欢。在读过N次之后,我还发现小昭简直就是张无忌的福星。在初认识小昭的时候,张无忌学会了乾坤大挪移,这才能够使他步入绝世高手之列;后来认识并且能够和赵敏结百年之好,也有小昭的功劳——试想,如果不是小昭指挥明教教徒挡住赵敏的部下,估计明教会损失惨重,那么像张无忌这样重情义的人再想和赵敏结合,那是难上加难的了;学习圣火令上的武功则全是小昭的功劳……

  中国人历来迷信,说“娶老婆当如小昭”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可是,可是,我还是不喜欢小昭,纵然她有旺夫运,纵然她十分美丽,可是要我娶一个顺从的木头,那么这辈子未免味同嚼蜡。

  我也不喜欢周芷若,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张无忌还是娶周芷若的牌面大些,因为周芷若现实,她是一个现实的女子。

  周芷若对张无忌倾心,我认为是在光明顶一役,张无忌在这一役中显示出英雄之风,美女爱英雄,历来如此,相比之下,宋青书可差的远了。

  说她现实,还在于对权势的热中上。赵敏不一样,她可以放下一切,包括权势,包括家仇国恨,包括父母兄弟之情,为了爱情能够放下这些的,金著中第一人也。

  我不明白金老先生为什么说:“赵敏有政治才能,因此她虽然美丽,却不可爱。”赵敏固然拥有政治才能,然而她对此并不热中,她看重的是对张无忌的爱情,有了张无忌的爱情,她不要政治才能了。这样的女子不可爱,更有哪样的女子可爱?

  周芷若却对政治太过于热中了,所以金老先生说她不可爱,我完全赞同。甚至,我对她还有一些厌恶,如同贾宝玉所说,女人沾染上政治,就不再具有山川灵秀之气了,就像薛宝钗一样。

  就像薛宝钗一样,周芷若也想要求张无忌上进。彭莹玉劝说张无忌做皇帝,张无忌说:“不可,不可!我若有非分之想,叫我天诛地灭,不得好死。”周芷若闻罢,“脸色微变。”一个神态,周芷若的心思也昭然若揭了。

  就像薛宝钗和贾宝玉一样,估计在现实中,张无忌也逃脱不了周芷若的手掌,然而幸福与不幸福,也难说的紧。

  这毕竟是童话,所以张无忌和赵敏最终走在一起,这也满足我的幻想。

  有幻想总是好的。 。。

完美的爱情——苗若兰和胡斐
本文所写的两位主人公是《雪山飞狐》里的胡斐和苗若兰。

  这本书在初中的时候看过,可惜看不懂。一本薄薄的中篇小说,包含了太多的故事,而且中间又采取正叙,倒叙,插叙等写作手法,况且那时候我只对奇遇感兴趣,所以对于这本小说只是翻了翻,没什么深刻的印象。

  及至后来,经历了一些事情,重新读过这本小说,才感觉到其中的缠绵悱恻,当在金庸小说中排第一。

  苗若兰应该是位美女,胡斐不是帅哥,但是颇有粗旷豪侠之气,兼之谈吐文雅,不是无知无识之辈,正好是美女配英豪。苗若兰也不是那种胸大无知的人,琴棋书画,颇为精通,兼之胆气甚豪,虽然不会武功,但不失为一名侠女。所以应该更正为侠女配英豪。

  他们相识的时间不长,但是两情相悦,并不在时间的长短。纵然只是一刹那的时光,也足以使两个人相爱了。

  况且苗若兰说:“十年之前,那时候我还只七岁,我听爹爹说你爹妈之事,心中就尽想著你。我对自己说,若是那个可怜的孩子活在世上,我在照顾他一生一世,要教他快快活活,忘了小时候别人怎样欺侮他、亏待他。”所以,见到胡斐的相貌“满腮虬髯,根根如铁,一头浓发,却不结辫,横生倒竖般有如乱草”,也只是霎那的有点失望,随后反倒认为“胡一刀胡伯伯容貌威严,他生的孩子自也是这般,又何足为奇?却是我一向将他想错了。”

  两人相爱,所令我感动者,并不在什么豪言壮语,两个人甚至没有提到“爱”这个字眼,跟现代人动不动“爱”字出口,当真颇具古风。也许正是现代人“爱”字说的太多,所以才会感觉到不真实。而这股古风,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句话,胜过千言万语,胜过千万个“爱”字,其荡气回肠处,实有过之。

  我姑且照录下来。“这时胡斐早已除下自己长袍,披在苗若兰身上。月光下四目交投,於身外之事,竟是全不萦怀。”“两人心中柔和,古人咏叹深情蜜意的诗句,忽地一句句似脱口而出。胡斐不自禁低声说道:“宜言饮酒,与子偕老。”苗若兰仰起头来,望著他的眼睛,轻轻的道:“琴瑟在御,莫不静好。”这是“诗经”中一对夫妇的对答之词,情意绵绵,温馨无限。”“苗若兰道:“我爹若要你娶我……”最后两字声若蚊鸣,几不得闻,低下了头,羞不可抑。”……

  我曾经有幸碰到过这样的事情,可是后来错过了,所以每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一种抑制不住的柔情充斥全身,一种疼痛的感觉刹那间传到食指尖,无可奈何的如同慢慢沉入水中,睁大眼睛迷茫的看着这水面……

  所以金庸先生最后留的那个悬疑:“胡斐到底能不能平安归来和她相会,他这一刀到底劈下去还是不劈?”根本不成为悬疑,这最后一刀无论如何绝对不会劈下去,不因为生死,只因为爱情。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千里佳期一夕休——霍小玉<;一>;
(一)

  她的命运,也许从她踏入娼门那一刻起就已注定。任由她挣扎,却总逃不脱命运的摆布。

  命运似乎要将她抛弃。她本可以做一个豪门千金,然而“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突如其来的“安史之乱”,却打碎了她美好的未来。霍王爷在御敌时战死,霍王府中家人作鸟雀哄散,她的母亲郑净持带着尚在襁褓中的她流落民间,开始了贫民生活。

  等到唐代宗大历初元,她已年方十六。母亲郑净持落难时从府中带出的首饰细软都已变卖用度殆尽。她面临一个她无法逃避的选择——她沦落娼门。不曾屈服,不想屈服。纵然家破人亡沦为歌妓,却沦落风尘却洁身自好——只做歌妓,奉歌献舞,为客人助兴消愁,但决不出卖身体。因为怀着一线希望,等待冥冥中的他。

  命运之门终于为她闪开了一条缝隙。那个人,终于让她等到了。李益,才华横溢,惊采绝艳,自矜*,大历十才子个中翘楚,他写的《夜上受降城闻笛》在唐诗中也算是少有的名篇。

  回乐峰前沙似雪,受降城下月如霜,

  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

  气势雄浑,苍劲幽远。

  相比较而言,她更爱唱李益写的《江南曲》。

  嫁得矍塘贾,朝朝误妾期。

  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

  慢转明眸,轻舒玉腕,按弦调歌,神色幽怨。唱着这首曲儿,很容易想到自己。自己甚至还不如曲中的那位女子,等得时间再长,她总算知道自己在等着谁,而自己呢?如风中浮萍,未来在何方还不知道,是否有未来也是一片迷惘……所以,这首曲儿被她唱得婉转曲折,动人心魄。长安城内,人人都知道她将李十郎的曲儿唱的最好。

  她并不知道这是命运设置的一个陷阱。有时候我在想,即使她知道这是个陷阱,即使她知道结局,她能否逃离呢?这仍然是一个未知数。因为,未见面时,李十郎这个人已深深印入她的脑海,而一见面,她相信,眼前的这个人就是能够带她脱离苦海的人,她相信,眼前的这个人就是她这辈子最爱的男人。这也许就是前世的孽债,任她金刚如来,陷入其中,都无法自拔。

  如胶似漆,一番欢情之后,她有了清晰的认识。她是谁啊,说好听点,是落魄的千金;说难听点,一歌妓而已。歌妓者,仅供赏玩,而修成正果脱离苦海的,未曾见也。所以她流着眼泪说:“妾本倡家,自知非匹。今以色爱,托其仁贤。但虑一旦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萝无托,秋扇见捐。极欢之际,不觉悲至。”意思是说:“我本是娼妓人家,自己知道不能与你匹配。如今因为姿色而受到你的爱恋,托身给仁贤君子,只怕我一旦年老色衰,君的恩情随即转移衰退。使我像女萝一样没有大树可以你靠,像秋天的扇子一样被抛弃。在欢乐到极点的时候,不觉悲从中来。”爱到极致,自惭形秽,愈是爱的深切,她愈是感觉到两人之间的距离。这距离本是儒家文化千年所形成之牢笼,她,一个弱女子,实在无法冲破。

  她亦看得明白。“以君才地名声,人多景慕,愿结婚媾,固亦众矣。况堂有严亲,室无冢妇,君之此去,必就佳姻。”因此才说“盟约之言,徒虚语耳。”此情此景,此言此语,想必悲愁哀伤压抑无奈患得患失,必定已溢满她胸怀。

  爱情并非只是甜蜜,爱情有时候亦如一杯苦酒,既已饮下,酸甜苦辣俱得尝遍。既已爱上,即使带有苦涩,又如何放得下?她不要未来了,哪怕今后选择青灯古佛,剪发为尼,永绝红尘!她也要他,她也要这爱。她说:“妾年始十八,君才二十有二,迨君壮士之秋,犹有八岁。一生欢爱,愿毕此期。然后□选高门,以谐秦晋,亦未为晚。妾便舍弃人事,剪发披缁,夙昔之愿,於此足矣。”

  他走了。外放为官,回家祭祖探亲,他不得不走。她亦不拦他,只是内心的担忧如水面上的圆晕,一圈一圈荡漾开去。随着时间越长,这担忧慢慢变成绝望,自古男人皆薄幸,原来你也如此,什么海誓山盟,什么山盟海誓,到头终是空。

  命运之门对她关闭。再次面对这薄幸男子,她已行将永诀。事情已经无法挽回,她说:“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慈母在堂,不能供养。绮罗弦管,从此永休。徵痛黄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当永诀!我死之後,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香蕉你个巴拉,你害我如此,我也要你一生不得安宁!你送我一命,我也要毁了你一生!

活过,爱过,写过——张爱玲
活过,爱过,写过——张爱玲

  从旁观者的角度来说,她与他的相识是一场错误,她与他的爱情故事就像是一场错误的烟花,绚烂至极,却也伤人至深。然而于她来说,却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我说的是张爱玲。

  《小团圆》出版,我并没有去买,只是粗粗略翻一下。文字水准比之《传奇》,相差何止一筹。伴随着爱情凋谢的不止是她的心,还有她那惊世骇俗的天才和对文字的感觉。

  看她的小说,笔下的女子没有一个多愁善感,都透着宁可我负他人,不可他人负我的精明与世故,积极地谋爱谋生存。看她的照片,“镶宽边的高领织棉旗袍,挺直的脖子,微扬的脸,一脸的似笑非笑,目中无人无世界无一切。看透了所有的风景与沧桑。”(池莉)

  偏偏这样的一个女子,面对着一个错误的人,竟然全然陷入,全然不顾。这究竟是造化弄人,还是爱情的魔力?面对爱情,她仿佛已不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普通女人的嫉妒她没有,普通女人的算计她没有,普通女人的计较,她也没有。如生如死,如梦如幻,忘怀一切,如一个幼稚的孩童一样,贪婪地吮吸爱之甜蜜。

  她所追寻的,绝非世俗间的爱情。她应该知道胡兰成的身份和家庭情况,可还是偏偏会陷进去。第一次见面,胡兰成说话放肆处——“你的身材这样高,这怎么可以?”她居然也全然不以为意。他不是好人,可是我仍然会爱着他。对于她来说,爱情是如此纯粹,如此简单,不带有人世间半点沙砾。也许正是因为不轻易付出,所以一旦投入,就凝聚所有光华,烧得炙热璀灿,爱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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