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一九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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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一九七五-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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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头的,如此复杂、漫长,带着菜刀、烟和茶油的气味,亲切、遥远,令人难以置信。有人用香皂洗头,那很奢侈,但头发并不喜欢,香皂洗了头发,顿时变得干涩纠缠,梳都梳不通。一九七一年海鸥洗发水开始在机关里风行,褐色的小瓶,小口,倒一点点在手心里,就够了。很香,头发也喜欢的,如此方便。茶麸渐行渐远,慢慢就找不到了。
  它渐行渐远,它的身影又圆又黑,它的片状弯而长,带着菜刀、烟和茶油的气味,亲切、遥远,令人难以置信。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我们抛弃了它,直到本世纪,三十年过去,我们意识到,茶麸这种东西,正是纯天然的洗发水,与我们的头皮、头发、毛孔,我们的嗅觉皮肤最亲和。但它已经没有了。
  永别了,茶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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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 十一(1)
在两间有采光的屋子之间有一间黑屋子,非常黑,一点光都没有,开着门的时候也黑,因而走廊里白天也要开灯。这间屋子门口的墙上有一个电灯开关,装得很矮,我伸手就能够着。一个深褐色的圆形盒子,比小镜子还小,下方有一个小小的孔,伸出一根绳子,一拉电灯就亮了,一拉电灯又灭了。大人反复告诫,这是不能拧开不能摸的,否则就会触电,触电是要电死人的。
  漫长的午后,整幢房子空无一人,别的人到哪里去了呢?不知道,我小时候总是不知道别人到哪里去了,大人、小孩、老人、保姆,我不知道他们统统都到哪里去了,总之是没有人。我一个人走来走去,从第一个天井走到第二个天井,再走到第三个天井,我走过每一个房间时都拍拍门,然后我就停在那间黑屋子的门口了。
  我拉亮灯,又拉灭,褐色的圆形盒子里不知有什么,我伸手就把盖子拧开了。盒子的内脏出现在我眼前,两片闪亮的金属片,很简单,令人失望。
  它们能电死人么?人碰一下就会死么?我怀着好奇和恐惧,伸出了自己的手。我两边看看,空无一人,走廊潮湿而阴暗,整个世界都在远处。我毫不犹豫,用食指飞快地朝那金属片戳去,突然,我的后脑勺被人狠狠地敲了一棒,我一声惊叫,眼冒金星。
  我回过头,没有看见任何人,也没看见我想象中的那根又粗又硬的大棒。到底是谁呢?难道是鬼吗?鬼把我敲了一记又溜到阁楼上去了吗?四处很安静,头顶的阁楼连鬼的脚步声都没有。我愣了好一会儿,忽然明白,这种后脑勺被猛击一下的感觉就是触电的感觉。
  我忽然怕死又忽然不怕,忽然胆大又忽然胆小。我既恐惧又要向着恐惧一脚踩去。太匪夷所思了!我站在河水中,河水只有我齐腰深,我穿着长衣长裤,双脚站在泥沙里,两手作划水状,其实我根本就不会游泳,从来就没有真正会过。河中央水很深,有无数的大木船从河的中央驶过,它们浩浩荡荡,从上游顺流而下。我对水深的地方向来心存敬畏。但我忽然就要试一试,我壮着胆,头皮麻着,全身肌肉紧缩,一个胆小的人就向着深水的地方探过脚去了。我慢慢挪着步子,水慢慢从我的胸部到肩再到颈,我越来越紧张,开始犹豫,忽然,一脚踩空,河水和恐惧一齐没过头顶,我想完了,这下,马上就要死了。我十分不甘,四肢拼命挣扎,脖子冒出水面的时候我喊道:救命!声音很小,没有人听见,我还想喊,却发现双脚已经踩到底了。我惊魂未定,但知道,这下不会死了,阳光照在河面上,白花花一片,是下午四五点。
  我没有告诉母亲,所有惊心动魄的事情我都没有告诉过她,包括那次失火,还有,我被一只狗追赶,掉进石灰池。
  在沙街发生的事情真是太奇怪了,偏偏有一个石灰池,临时砌的,还有一只狗。我掉进石灰池的时候是晚上八点多钟,天已经黑了,沙街上的邻居闲人围过来,有十几个,大人小孩,男的女的,他们对我表示了深切的关怀。我全身都沾上了石灰,衣服和头发梢都是白的,他们纷纷说,快下河洗洗,快下河洗洗。几个女孩子自告奋勇陪我去,天很黑,但圭江河就在跟前,走几分钟就到了,我们走下码头,我全身湿漉漉的,滴着石灰浆,我往河里一跳,全身一片冰凉。我站在河水里,头顶是星星,码头上没有灯,她们蹲在码头的边沿,伸手就能摸着我,但我看不清她们的脸,她们说,洗干净一点,要不衣服会烧坏的。又说,幸亏是熟石灰,要是生石灰,你皮都会烧脱。我站在齐腰的河水里,水是黑的,又是清的,我一边洗,一边感到水还是很清的,因为我慢慢看见了身上的石灰在水里变成了一股浊流。
  我全身湿淋淋地跑回保健站,吕觉悟送我到门口。家里还是没有人,整座房子都没有人,我换上干衣服,躺在黑暗中,再次看见那只狗,一只白狗,脸很长,既像狼,又像狐狸。看见它我就跑,它疾跑如飞,如同一道闪电就扑到了我跟前,我身子一歪,就倒在石灰池里,我躺在床上,再次闻到了石灰浆苦涩清凉的气味。
  

时光 十一(2)
石灰池是水利局的,还是供电所的,抑或是农业局的呢?任何单位化石灰都是在门口围上一个池子,生石灰,像西瓜大小,保持着石头形状,它们被投入清水里,发出■■声,浓烈的白烟升起,伴随着生涩的气味。也见过一堆生石灰在池子里,再用水管子浇水,水浇到哪里,哪里就会发出■■声并升起浓烟,好像生石灰的肚子里憋了一肚子火,非得用水才能把它发出来。它把火气发出来,发出来它就好了,就变软了,变成了一摊石灰浆,而不再是坚硬白色的石头。
  我第一次爬树爬的就是水利局的槐树。我双手抱紧树干,吕觉悟在我身后。她刚刚爬了上去,在树杈上坐了一小会儿。我说我也要上,很费劲,整个身子往下掉,双手吃不住劲。吕觉悟跳下树,她托住我的屁股,我手忙脚乱才终于上去,十分狼狈。我坐在树杈上,看到水利局院子里左侧的一排冲凉房,还有一排砖房,其中有一间,门上贴着两个喜字,窗上也贴了喜字,我知道,这就是新娘房。一男一女走进去,关上了门,他们要干什么呢?张二梅说,他们要脱光衣服,两个人抱在一起,男的在上面,女的在下面。她和农业局的小孩偷看过,但没看清楚。我也想看,我伸着脖子,一只手抱着树干,另一只手搭凉篷,像孙悟空。可惜没有火眼金睛,看不见,大中午,外面亮,屋子里暗,一点都看不见。就算了。
  那排槐树有好几棵,四五月开着白色的小花,有人用竹竿打下来,拿来晒干收购作药。沙街和龙桥街,经常会看到谁家的门口晒着东西,一摊一摊的,一摊橘子皮,一摊蚯蚓,一摊骨头,一摊龙眼核或荔枝核,或者什么草的根茎。收购站是我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只牙膏皮能卖两分钱,一只鸡胗皮能卖三分钱,杀鸡的时候就要小心翻过来,不能弄碎,这叫鸡内金,治小孩积食的。骨头、头发、橘子皮,都能卖,是不少人家的重要经济来源。
  我曾经用旧报纸包着剪掉的头发,兴冲冲地走过东门口、西门口、灯光球场,来到西河边的收购站。然后,手里拿着卖头发得来的五角钱的巨款,一路买着零食吃回来。话梅、酸萝卜、饼干、粽子、炸糕、花生米、白鸽糖,它们缭绕着我的童年时光,像星星一样遥远。我在路过西门口的时候停下来,停在照相馆的门口,那是我特别喜欢停留的地方。我热爱照相,我感到时光一去不复返,我要让它停留在相纸上。从十二岁开始,我每年生日都要来给自己照相,三角八分钱,一寸照。七到十二岁,住在沙街的五年里,我没有照过相,我不知道那时候自己是什么样的,梳什么样的头发,穿什么样的衣服,有多瘦,一概不记得了。
  我真愿意补回来,愿意有那样一张照片,我神情严肃,扎着辫子,穿着一件粉底浅蓝碎花上衣。
  那件衣服,粉底、浅蓝色的碎花,我把它看成是一个奇迹,它曾被河水冲走了,第二年,它又神奇地回到了我手上,我永远记得它。那年夏天,我蹲在河边洗衣服,一松手,衣服就被河水带走了,它越漂越远,我够不着,眼看着它漂到了我看不见的地方。这是一件新衣服,我刚刚穿了一两次。我懊恼,又担心挨骂,不久也就忘了。第二年夏天,中午时分,沙街的几个女孩兴冲冲地跑到我家,她们叫道:飘扬飘扬,你看看,这件衣服是你的呢!我不相信,但它真的又回来了,色彩鲜艳,像是新的,经过了一年的时间,它没有变黄变旧,甚至干净得像刚刚洗过。我认领了它。我想它肯定是被沙子埋住了,在密封中,不见阳光,没有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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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 十二(1)
张大梅,张二梅,张三梅,张四梅,张五梅,看到农业局我就会想起她们。二00三年秋天,我和张大梅在北京十三陵水库公园的一个公共厕所里相遇,我们已经有三十年没见过了,中间没有过任何联系,却在这样一个地方碰上,完全不可思议。那天我带母亲去看八达岭长城,坐旅游大巴,每人五十元车费,发一个胸章,每到一个旅游点,下车,规定几点几分集合,再到下一个点,这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旅游方式,很适合我们。这样就到了十三陵水库,逛了一圈,在水边拍了照,然后上厕所。我刚进去,正要开水龙头洗手,就听见后脑勺有一个声音问:是李飘扬是吗?我一震,猛然回过头,我一眼就认出了她,张大梅。
  她容颜未改。她说我出去了,又折回来,觉得像你,真的就是你,我一眼就认出你来了。她的儿子考上了北京的大学,她和丈夫一起送儿子来北京,顺便玩一玩,明天晚上就回去了。我们连连说,太巧了,太巧了。这是我第一次到十三陵水库,她也是,三十年了,想不到在这里碰见。又拍照,由她丈夫用我和她的相机分别拍了两三张,然后心满意足,回各自的车上集合去了。
  相片印出来,我看到了那天我们两个人的模样。我穿着一件深蓝色的短袖T恤,腰间扎着脱下来的纯棉格子衬衣,头发乱七八糟。张大梅完全不同,她很整齐,银盘大脸,头发往后梳,一丝不乱,衣服穿得时髦、高档,有一番讲究,显得幸福富足。愿她青春永不老,愿再过十年或二十年,我还会在十三陵水库公园的公共厕所遇见她,她的声音再次在我的后脑勺响起。
  张大梅曾经是我早年的一面旗帜,她的舞蹈天才令我难以企及。我梦想着一夜之间,自己就能像张大梅那样,成为文艺队里的绝对主角。她高出所有的人,没有人能和她相比,她一开始就很好,无师自通。很短的时间就能跳芭蕾舞,红色缎面的芭蕾舞鞋,在遥远的黑暗中缓缓移出它的碎步,追光,一身红色绸衣的吴清华,倒踢金冠,迎风展翅,飞快的旋转,左右的跳跃,足尖在地板上移动,摄人心魂。她的辫子又长又黑,是接上去的。文艺队的道具里有八根辫子,她的那根最完美。她把辫子一甩,明眸皓齿,光芒四射。她不说话,站在幕侧,灯暗了,舞台中间的一圈又亮了,音乐响起,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唱到雪花的时候张大梅手持灯盏出来,这回她演的是《白毛女》里的喜儿,穿着条纹的裤子,红色的上衣有一块补丁。她舞姿婀娜,腰很柔软,腿举得很高。
  因为张大梅,我们的节目很可骄傲,自以为跟城市的中学比也不差。那年转学来两个女生,均来自省会N城,一个杨海燕,一个王雪,两人很拔尖,长相身材一流,讲一口N城白话,也讲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那么标准。两人一来就到了校文艺队,在我们南流镇,她们鹤立鸡群。王雪嗓子好,就报幕和独唱,杨海燕则在一个新排的舞蹈里当领舞,叫《井冈山上采杨梅》,我至今记得那旋律,“一采杨梅松木岭,攀上崖头百丈冰,当年红军岭上走,当年深山路不平”,杨海燕的舞份很多,她需要一个人先攀上悬崖,然后再招呼众姐妹上来。她迎风展翅,大劈腿,旋转,倒踢金冠,跌倒了又爬起,真是好看啊,到底是N城来的。但她还是比不过张大梅,她就是少一点味道,你觉得她是在做动作,动作做得到位,技巧很好,但缺少一种感人至深的情感,或者叫,灵魂。随便叫什么吧,张大梅的命是在舞里的,杨海燕的命是在舞蹈之外。
  一个活着的,就在我们眼前的,身姿婀娜的喜儿,一个活着的,在黑沉沉的椰林里奋力一跃的吴清华,红色的绸衣在燃烧,那是张大梅的心魂变成的。我常常在幕侧目睹这样的时刻,以幕侧为界,那是张大梅的天堂,她一步跨过去,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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