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是从下面打进去,都可以找到金银,但在它两侧的普通岩层中是找不到的。他还说,矿脉最富的地方很深,越深越富。因此,不能在表面开采,必须打一个竖井钻进岩石,直到矿脉——大约一百英尺吧——或者下到山谷里去,在山腰上打一个坑道,从地里很深的地方采掘矿石,无论采取哪种方法都得耗费数月的劳动;因为我们一天只能爆破,掘进寥寥数英尺——不过五、六英尺。但这还不算完事。他说,弄出矿石后,还得用马车运到很远的炼银厂去进行粉碎,通过费力又费钱的方法提炼出银,我们那财富大概还得等一百年!
但是,我们还是开始了工作。我们决定打一口竖井。于是,我们把钢镐钢钎、楔子、撬棍、铁鍬、炸药和导火索背上了山,努力奋斗起来。起初,岩石破碎而疏松,我们用钢锯挖开,再用铁铲抛出去,洞顺利地向下伸展。不久后,岩石更加坚实,楔子和钢钎派上用场。又过不久,就除了炸药什么也不起作用了。这是件最费劲的工作!一个人掌住钢钎,另一个人挥动八磅大锤,就象往一块大鳞片上敲钉子似的。敲打一两个小时,钎子打进两、三英尺,打出一个直径二英寸的洞,填进炸药,装上半码长的引线,再填上碎石和泥沙,最后点上火就开跑。一声爆炸,岩石和硝烟冲上天空,我们走回去,发现只炸松大约一斗那种坚硬、难以驯服的石英岩,充其量才那么多。这样干了一周,我受够了。我不干了,克拉杰特和奥利芬特也跟我学。我们那口井才十二英尺深。大家决定开一个坑道。
于是,我们走下山腰,干了一星期;到头来炸开一个洞,才足以容下一个大桶,估计还得钻九百英尺才达得到矿脉。我又不干了,其他伙伴也只比我多坚持了一天。我们决定,我们并不需要坑道,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已经开发出来的”矿脉。这在营地里是找不到的。
我们暂时放弃了“群山之王”。
这时,营地里挤满了人,人们对洪堡矿越来越感兴趣。我们又染上了这种流行病,抽紧了每根神经去夺得更多的“英尺”。我们进行勘察并提出新矿产的要求。在矿上立起”告示”,冠以堂皇的名字。我们还拿“英尺”去同别人的“英尺’作交易。不久,我们就拥有“灰鹰”,“哥伦比亚”,“敏特支流”,“玛丽亚·简”,“宇宙”,“不胜则亡”,“萨姆森和德利拉”,“聚宝盆”,“宝库”,“王妃”,“飞镖”,“大众”,“莫卧儿大帝”,以及另外五十个矿,他们都从没被挖过一铲,或刨过一镐。我们一共在“地球上最富的矿”(疯狂时髦语)上拥有不下三万英尺——同时却欠着屠夫的账。我们激动万分——为幸福所陶醉——被未来的幸福压得喘不过气来——高傲地同成千上万不知道我们那些神奇的山谷的人交往——但我们在杂店里的信用并不咋样。
这段时间过的是可以想象得出的最奇特的生活,是乞丐们的欢乐。在这里什么也没干————没有开采,没有提炼,没有生产,没有收入,全营地的钱加起来还不够在东边的村子里买一块边角地。但一个初来乍到的人还会以为他来到了一些趾高气扬的百万富翁之中。天刚蒙蒙亮,勘察队就开出了城,夜幕降临时又涌进来,满载着岩石——废物而归。没有别的,全是岩石。每人的口袋里都装满了岩石;每人的小屋里都摆满了岩石;这些岩石上贴有标签,一排排地摆在架子上
第30章
不谋私利的朋友——怎样把“英尺”卖掉——我们不再打坑道——爱丝梅拉达之行——我的同伴——一个印第安预言家——洪水——那期间我们的住处
我们经常遇见在未开发的银矿中拥有一千到三万英尺的人,他们相信他们的每一英尺马上就会价值五十到一千美元——但通常他们连二十五美元也拿不出。你遇到的每个人都有值得吹牛的新矿,并且随时都准备着“样品”;一有机会他一定会把你拉到一个角落去,给你一些好处,并不是要占你的便宜,把“黄金时代”,“莎拉·简”或别的什么不知名的露头矿床分几英尺给你,代价只是凑够“大吃一顿”的钱,看情形说话。你绝不要露出他给你的好处会使你付出倾家荡产的代价,因为完全是出于对你的友谊,他才肯作出这种牺牲。然后,他会从衣袋里掏出一块岩石,神秘地往四周看了看,好象害怕他这笔财产会给人抢去似的,他会舔一舔那块岩石,用眼镜盖在上面,激动地说:
“看这个!就在那块红色的泥土上头!看见了吗!看见这金斑点了吗?还有那条银线?这是从‘艾贝大叔’矿里采来的,那里有十万吨这种东西呢!眼都看得见。注意!当我们挖到矿脉,矿石集中的地方,它就是世界上最富的矿!看这张化验结果吧!我并不要你相信我说的,看看这化验报告吧!”
接着,他摸出一张油渍渍的纸,上面写明这块化验过的岩石确实含有金银,按比例折算每吨矿石价值几百美元或几千美元。当时,我还不知道那时的习惯作法是选一块“最富”的岩石拿去化验!一般说来物》一书,是生物学哲学奠基性著作。研究的主要内容有:1.,这块棒子果一样大小的矿石是一吨矿石中唯一含有点金属的那一块,而化验结果却弄得好象它代表那一吨废物的平均价值!
由干这种检验制度,洪堡地区变得疯疯癫癫。由于这种检验的权威性,这里的报纸记者们唾沫四溅,大吹大擂每吨值四到七千美兀!
读者是否还记得几页前摘引的那一段报道?照这样计算,采出矿石要用船运往英国提炼,矿主可以收回金银作为纯利润,矿石中的铜、锑和其它副产品就足以偿付一切费用。每个人满脑子都是这种“计算”,这倒不如说是在发痴。很少有人去实施这种计算,或者拿钱去支付费用,除非人家出钱,人家干活。
我们再也没有去碰一下我们那个坑道或竖井。为什么?因为我们认为我们已经知道了开发银矿的奥秘——那就是,不是靠自己额头上的汗水和双手上的气力去开发银矿,而是把矿脉卖给那些呆头呆脑的股东,让他们去开发!。
在离开卡森之前,州务秘书和我从几个爱丝梅拉达来的人手里买了“英尺”。我们原来希望不久就会得到金块银锭,万万没有想到反而给定期交纳的、没完没了的“应缴股款”弄得十分苦恼——要钱开发上述名矿。这些应缴的股款成了沉重的负担,似乎有必要亲自去过问一下。因此,我制定了个经卡森去爱丝梅拉达的计划,买了匹马就出发了,同行的还有巴娄先生,一个叫奥伦多夫的普鲁士绅士。这家伙不象别的外国人那样给自己的糟糕的外国语法弄得狼狈不堪,而是没完没了地重复人在谈话中从未发生过的、今后也不象有可能要发生的语法问题。我们冒着风雪走了两三天,来到了“蜜湖史密斯旅馆”,一家开设在卡森河畔的孤独的小客栈。这是一座二层楼的木房子,座落在一块大盆地或沙漠中央的小山丘上,丑陋的卡森河凄凄凉凉,弯弯曲曲地穿过这块沙漠。房子附近就是大陆驿站的土坯马房。在一二十英里的范围内再也看不到任何建筑。黄昏时分,来了大约二十辆干草车,围着房子扎下营来,车队的人一齐进来吃晚饭——一群非常粗野的人。有一两个驿车夫,六七个流浪汉和从其它队伍里掉队的人;结果,房子给挤得满满的。
晚饭后,我们出去走访了附近一个印第安人营地。这些印第安人正忙得不可开交,不知为了什么。他们在收拾行李,准备要尽快地离开这里。他们用那糟糕的英语告诉我们,“马上,许多水!”靠他们的手势我们才搞明白,他们的意思是洪水就要来了。天气好极了,又不是雨季,那条不起眼的河里只有一英尺深的水——大概两英尺吧,它并不比村子里的背巷子宽些,堤岸还不到一人高。那么,洪水从哪里来呢?我们就这个题目讨论了一会儿,然后得出结论,这是大惊小怪。印第安人要那么匆忙地离开这里,是因为某种特别的理由,而不是因为在这极干旱的时候害怕洪水。
晚上七点,我们上楼睡觉了——照常和衣而卧,三人同床,因为地板上所有可以利用的地盘连椅子上都占满了,就是这样还差点没有地方安置客人。一小时后,一阵骚动声把我们惊醒了,我们跳下床,从地板上那一排排正在打呼噜的人中间穿过,来到这间房子的前窗。一眼就看见了月光下的奇怪的景象。弯曲的卡森河水已经漫到岸边,波涛汹涌,白浪翻滚,在急弯处猛然一扫而过,水面上漂浮着一堆堆木头、灌木和各种废物。有一处洼地,原来曾是河床,现在已经灌满水,有一两处,河水已开始涌过主堤。人们跑来跑去,把牲口和马车一齐赶到房子旁边来,房子所在的这块高地前面只约有三十英尺宽,后面约有一百英尺。紧挨着老河床,有一座木马棚,我们的马就关在那里。在我们观看的时候,那地方河水涨得飞快,才几分钟,一股大水就在那小马棚旁边咆哮,水的前锋正对直向它扑去。我们猛然醒悟,这洪水不仅仅是一副壮观的景象,也意味着是一场灾难——不仅对那座小马棚,对河边的大陆驿站也同样是场灾难。这时波浪已翻过堤岸,正在堤坝上流淌着,向附近的大草捆进攻。我们跑下去,加入到那激动的人群和惊慌的牲口的行列。我们淌着没膝深的水进了马棚,解开马匹,水已齐腰,涨得真快。接着,人们一齐冲向草车,把大捆大捆的草卸下来,滚到房屋旁的高地上去。这时,有人发现一个叫欧文斯的马车夫不见了,一个男人冲进大马房,淌着齐膝的水进去,发现他还在床上睡觉,他把他唤醒后又淌水出来。可是欧文斯很疲倦,又睡着了,但只睡了两分钟,因为他在床上一翻身,手掉在床沿上就摸到了冰凉的水!这时水已淹到草垫了!他刚淌着快要齐胸的水走出来,那土墙就象糖一样融化在水里,那座大房子倒下来,一眨眼就被冲走了。
到七点钟,只有那小木马棚顶还露在水面上,我们的客栈立在一片汪洋大海中的小岛上。极目望去,月光下再也看不到沙漠,而是闪光的海洋。印第安人是真正的预言家,但他们是怎样得到信息的呢?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这一群奇形怪状的人被水围困了八天八夜,每天的生活就是咒骂,喝酒,打牌,有时为了换个花样就殴斗一场。这是些社会渣滓和苍蝇——但让我们忘掉这些东西吧,他们精力充沛得令人难以置信——最好让他们永远这样吧。
有两个人——不过,这一章已经够长了
第31章
“蜜湖史密斯客栈”的客人们——“顶呱呱的老阿肯色斯”—一“我们的老板”——存心打架——老板娘——一她制服了那恶棍———又一次上路——渡过卡森河——死里逃生——踏着自己的脚印前进——新向导——雪中迷路
在这一伙人中,有两个人使我特别不舒服。一个是小瑞典人,大约有二十五岁,他只会唱一首歌,总是唱个没完。白天,我们都挤在一间又小又闷的酒巴间里,所以没有人逃得脱这家伙的音乐。在一片咒骂,酗酒,拳斗和争吵声中,他那单调的歌声荡漾开来,绝无变化,使人讨厌死了。最后,我觉得为了摆脱这种折磨,我倒愿意高高兴兴地去死。另一个人是个身材魁梧的流氓,名叫“阿肯色斯”,他的腰带上别着两把左轮,靴筒里冒出一把短刀,他总是喝得醉熏熏的,不惹事生非心里憋得难受。但大家怕他怕得要命,无人敢和他打交道。他总是耍出各种精心策划的诡计,设下圈套,诱使某人说出一句冒犯的话。每当他以为已经找到一个打架的借口时,他的脸会兴奋得直放光,但他的对手总是避开他的圈套,这时,他失望得叫人可怜。约翰逊老板是个温和善良的人,阿肯色斯找到了个很满意的对象,很早就盯住了他,叫他一刻也不得安宁。第四天早晨,阿肯色斯喝醉了,正在等待机会。不久约翰逊进来了,他给威士忌弄得格外和蔼可亲,他说:
“我估计,宾夕法尼亚选举……”
阿肯色斯意味深长地竖起一根指头,约翰逊闭了嘴。阿肯色斯站起来摇摇摆摆地走到他面前,说:
“你知道些、些宾夕法尼亚什……什么?回答我。”
“我只不过是要说——”
“你只不过要说。你!你只不过要说——你要说点什么?就是这个!我就是要知道这个。我要知道你知道宾夕法尼亚些什……什……么了?既然你闲着没事,回答我!”
“阿肯色斯先生,如果你肯允许我——”
“谁逼你了?别给我指桑骂槐!——别来这一套。别在这里耀武扬威,象个疯子一样走来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