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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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猫- 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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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它是吉原还是妓院的,我说去,就一定去!”

蠢人总是在这类事情上虚张声势。

迷亭只说:“啊,一定很有意思。去开开眼吧!”

刑警光临引起的风波,至此告一段落。其后,迷亭依然胡诌八扯,日暮时分说:回去得太晚,伯父要发火的,于是走了。

迷亭走后,主人匆匆吃罢晚餐,仍然回到书房,又袖起手来,思绪如下:

我所赞佩并想极力效仿的八木独仙,按迷亭的话看来,似乎是个并不值得学习的人。而且,他所倡导的学说总有些不合逻辑,正如迷亭所指出的,大概是属于疯癫之例。况且他有两个徒弟,都是地地道道的疯子。太危险了!如果随便接近,难免自己也被扯进那个圈子里去。至于天道公平——真名是立町老梅,读其文,惊叹之余,竟然认定他是个识高见广的伟人。然而,他却是个十足的疯子,眼下就住进了巢鸭疯人院。迷亭的话,固然有些是信口开河的夸大之词,但是立町在疯人院里沽名钓誉,以天道的主宰者自居,这恐怕还是属实的吧?看样子,说不定自己也有点这种趋向哩!常言说‘同气相求’、‘物以类聚’。我既然赞佩狂人之说——至少,既然对狂人的文章与言词表示同情——恐怕自己与疯癫也相去不远吧!即使不算一路货色,既然择狂为邻,比室而居,那就说不定迟早会推倒间壁,同聚一堂,促膝谈心的。这还了得!的确,回想起来,这一阵子的思维活动,连自己都感到吃惊,真是奇上加奇,怪上加怪。姑不谈脑浆一勺的化学变化,且说意志变成行动、声音化为言辞,很多地方已经有失中庸,真是不可思议。虽然舌上无甘泉,腋下绝清风,却牙根有恶臭,筋头有癫气,奈何!愈来愈不妙了!看样子,我是否已经成为一名十足的患者了呢?幸而尚未伤人,尚未危害于社会治安,因此才没被赶出城市,依然做一名东京居民吧!这不同于‘消极’‘积极’之类的小事区区,必须先从脉搏进行检查。然而,脉搏似乎并无任何异常。是头部有热?倒也不像什么火往上攻。可,总是叫人放心不下!

如此总是拿疯人和自己做比较,计算类似之点,看来是很难逃出疯人的圈子了。这只怪方法不对头。因为自己总是以疯人为标准,让自己向疯子看齐,所以才得出那样的结论。假如以健康人为标准,把自己摆在健康人之列予以评介,说不定会得出相反结论的。那么,要先从近处着手,首先,今天登门的那位身穿礼服的伯父如何?他说:‘心也,置于何处?’……那一套也有点不大正常。其次,寒月如何?他从早到晚,带着饭盒,一味地磨玻璃球。这家伙也是疯人者流。第三,迷亭如何?他以恶作剧为天职,无疑是个快乐的疯子。第四,金田夫人。她那恶毒的心肠,完全悖离了常情,肯定是个地道的疯子。第五,该是金田老板了。虽然还未曾谋面,但是,单看他对老婆低三下四、夫唱妇随的样子,不妨说他是个非凡的人物。非凡乃是狂人的别名,因此,可以和疯子划为一类。其次嘛……还有,还有落云馆的诸君子。从年龄来说,还都嫩得很;但在狂躁这一点上,却是些不可一世的出色的暴徒。如此算来,大多都属于疯人同类,倒叫他意外地心安理得了。看样子,说不定整个社会便是疯人的群体。疯人们聚在一起,互相残杀,互相争吵,互相叫骂,互相角逐。莫非所谓社会,便是全体疯子的集合体,像细胞之于生物一样沉沉浮浮、浮浮沉沉地过活下去?说不定其中有些人略辨是非、通情达理,反而成为障碍,才创建了疯人院,把那些人关了进去,不叫他们再见天日。如此说来,被幽禁在疯人院里的才是正常人,而留在疯人院外的倒是些疯子了。说不定当疯人孤立时,到处都把他们看成疯子;但是,当他们成为一个群体,有了力量之后,便成为健全的人了。大疯子滥用金钱与势力,役使众多的小疯子,逞其淫威,还要被夸为‘杰出的人’,这种事是不鲜其例的。真是把人搞糊涂了!

以上,将主人当天夜晚在孤灯只影下沉思默想时的心理状态如实地做了描述。主人头脑的昏庸,从这里也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尽管他蓄着德皇凯撒式的八字胡,却是个呆子,连正常人与疯子都区别不开。何况他好不容易提出这么个问题,让自己思索,却终于没有得出任何结论,便半途而废了。他这个人,不管什么事,都不具备彻底思索的力量。他的结论十分渺茫,如同他鼻孔里喷出的“朝日”牌青烟,难于捉摸。不要忘记,这便是他议论中惟一的特色。

咱家是猫,也许有人怀疑:一只小猫,怎么能把主人的内心世界描绘得如此详尽?然而,这区区小事,对于猫来说,何足挂齿!咱家曾学过解心术。“几时学的?”这等小事,何须多问!反正咱家精通,当咱家趴在人们的膝上时,将柔软的毛皮悄悄贴在人们的肚皮上。于是,唰的一溜火光,人们的心理动态立刻鲜活地映进咱家眼帘。前些天,甚至发生了这样的事:主人温存地抚摸咱家的头,竟忽而萌起一个千不该万不该的念头:“若是剥下这张猫皮,做一件坎肩,一定很暖和。”咱家立即察觉,不由地一阵浑身发冷。真可怕!当天夜里主人头脑中泛起的上述思绪,幸而能向诸公报导,敝猫引以为极大的光荣。但是,主人想到:“一切都搞糊涂了。”随后便酣然大睡。到了明天,究竟原来都想了些什么,一定会忘得一干二净的。其后,主人如果对于疯狂再进行思索,必然要重复一遍,从头想起。那时节,他究竟又按何等思路,是否依然得出结论:“一切都搞糊涂了!”可就没准儿了。然而,不论他再重想多少次,也不论他沿着何等思路去思索,终于要得出结论说:“一切都搞糊涂了!”这可是板上钉钉的。

第十节

妻子隔着纸屏呼唤道:“喂,已经七点啦!”

主人是醒了,还是在睡?他只背过脸去,概不答话。

有问不答,是这位先生的特性。只在必须开口的时候,才“哼”的一声。连一声“哼”,也不是轻易发出的。人如果懒得连答话都嫌麻烦,也许别有风趣,但是偏偏这号人没有一个能讨女人的喜欢。现在,连陪伴在身边的妻子都似乎对他不大敬重,至于其他人,若说“可想而知”,也没有多大出入吧!常言道:“见弃于亲兄弟的人,怎能得到陌生美女的怜爱?”主人既然连妻子都不敬重他,怎么会得到世上一般女士们的垂青?倒也没有必要趁此机会揭露一番主人在异性中毫无魅力的老底。然而主人总是把事情想得乖谬,硬编理由说,妻子之所以不喜欢他,完全因为他年事已高。这是他糊涂的根源。咱家为了促其觉醒,不过从关心的角度出发略抒己见罢了。

既然遵命在指定的时间通知主人时间已到,而主人只当耳旁风;既然主人背过脸去,也不哼一声,女主人便断定错在丈夫、而不在于妻子。她以一副“误事我可不管”的神情,扛起笤帚和掸子向书房走去。

不多时,只听书房里敲打得叮当山响。例行公事的清扫工作开始了。究竟清扫的目的是为了运动,还是为了游戏?咱家不负清扫之责,无须过问,装作不知便是。不过,像女主人这种清扫方法,却不能不说是毫无意义。若问为什么说毫无意义,咱家就告诉他:因为女主人不过是为了扫除而扫除罢了。她把掸子往纸屏上一碰,将笤帚往床席上一晃,这就表明扫除完毕。对于扫除的原因和结果,她是不负丝毫责任的。因此,干净的地方每天都很干净,而那些污垢落灰的地方永远是污垢未去,灰尘犹存。自古就有“告朔汽羊”①的故事嘛,说不定比根本不扫要好些的。但是,扫不扫除,对于主人并没什么益处。虽然无益,竟也天天不辞辛苦地去扫,这正是女主人的非凡之处。妻子与扫除,按多年的习惯,已经形成固定的联想模式,二者牢牢地结合在一起。至于扫除的实绩,还像女主人尚未降生以前一样,还像没有发明笤帚和掸子以前的往昔一样,丝毫不见功效,思忖起来,这二者的关系,大概像形式逻辑命题中的名词一样,不问内容如何,却结合在一起了。

①告朔汽羊:“朔”,每月初一,饩(音戏),活牲畜,按周礼,诸侯每月初一要用活羊祭祖庙,后流于形式。见《论语·八佾篇》。

咱家和主人不同,从来都习惯于早起。此时,肚子已经饿得受不住。但是,连家人还没有用餐,就凭敝猫的身份,毕竟是找不到早点享用的,这正是猫的可悲之处。不过,我心想:蛤蜊壳里说不定正袅袅腾起香啧啧的热气呢!于是,再也等不下去了。当明知希望渺茫、却仍是追求渺茫的希望时,最好只把那追求描画在心里,平心静气地一动不动,这是上策。而咱家却做不到这一点。一定要试探一下是否“事与愿合”才行。即使试探也肯定失败的事,也定要不撞南墙不回头。咱家饿得受不住,便爬进厨房,先向锅后的蛤蜊壳里瞧了一眼。果然不出所料,昨晚舔净的地方,依旧在天窗泄来的初秋阳光下悄然闪烁着奇异光辉。

女仆已经把煮好的米饭倒进饭桶,现在正在火炉上的锅里搅拌。饭锅周围溢出来的米汤,已经干巴巴的。粘住了几条,有的活像粘上了棉纸似的。饭菜都已做好,大概可以进餐了吧!这种节骨眼上还客气什么,即使不能如愿以偿,也根本吃不了什么亏,便下定决心,催她快吃早饭。咱家再怎么是个吃闲饭的,一样知道饿!咱家拿定了主意,咪咪地叫起来,叫得媚气十足,又如怨如诉。女仆却干脆不理。她生来就摆臭架子,早就了解她不尽人情,但是,叫得动听,唤起她的同情,这可是咱家的拿手好戏。这回,咱家又试探着咪哟咪哟地叫。那带有几分悲壮的叫声,连自己都确信它定会使天涯游子肝肠寸断。

女仆却满不在乎,全然不睬。这女人说不定是个聋子。聋子就不可能当女仆。也许单单听不见猫叫声?世上有的人是色盲。尽管本人认为自己视力很好,但叫医生说,则是个“睁眼瞎”。而这位女仆,大概是声盲吧?声盲也是残废。残废嘛,还那么傲慢!夜里不管咱家怎么要去解手,她也不给开门。偶尔也放咱家出去,却又不准回屋。即使夏天,夜露也很恼人,更何况秋霜?在那屋檐下彻夜蹲着,等待日出,多么凄苦啊!简直不敢想象。前些天咱家吃了闭门羹以后,甚至发生了这样的事:竟然遭到野狗的袭击,眼看要一命鸣呼。幸亏跑到一个仓房的屋顶,整夜都在发抖。这一切,都是由于女仆的不通人情而酿成的不幸。面对这么个女人,纵然哭给她听,也不会有任何反响。然而,“饿极拜佛脚,贫极起盗心,爱极写情书”,这种时候,什么事都干得出的。

当咱家“咪哟,咪哟!”叫第三声时,为了引起女仆的注意,特意用了复杂的奏鸣法。咱家确信自己的声音优美,不亚于贝多芬的交响乐。然而,这对于女仆却丝毫也不起作用。她突然跪下,掀起一块活板,抓出一根生炭来,然后在火炉边上卡卡地敲,断成三截,使周围被炭粉弄得乌黑,似乎还有一点飞进菜汤里。女仆是个不拘小节的女人,立刻从锅后将三截炭投进火炉,始终不肯侧耳倾听我的交响乐。没办法,咱家便蹑手蹑脚地想回到客室。路过洗澡间时,只见三个女孩正在洗脸,十分热闹!

说是洗脸,可是两个大的才上幼儿园,三号的更小,只能跟在姐姐身后转,因此,不可能正规地洗脸和灵巧地化妆。最小的竟从水桶里捞出湿抹布不停地在脸上揩来揩去。用抹布揩脸,大约是不大好受的。然而要知道,地震时每当大地颤动,她便呼喊:“太有意西(思)啦!”像这样的孩子,纵使用抹布揩脸,这点小事,又何足为奇。说不定她比八木独仙要懂事得多。大小姐不愧是长女,担负起姐姐的职责,哐啷一声摔了自己的漱口盂,说:

“丫蛋!那是抹布呀!”她急忙来夺抹布。

丫蛋也是死犟死犟,不会那么轻易听从姐姐的话。

“烦你,嘎咕!”说着,又抢回那条抹布。

这“嘎咕”二字,究竟是一句什么话,来自何种语源,没有人知道。只知道这位小姐发脾气时,时而用之。

这时,抹布被姊妹二人,你拉我扯,从水分最多的中部嘀嗒嘀嗒地流出水来,毫不留情地淋在小妹的脚上。如果只淋在脚上,倒也罢了,把双膝也淋得湿漉漉的。小妹这时还穿着花布衫。什么是花布衫?听来听去才明白,大约凡是带有花纹的布衫,都叫做花布衫,不知是谁教给她的。

“丫蛋!花布衫湿了,算了吧!嗯?”

姐姐说得很温柔,可她这位万事通近来竟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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