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热血熬成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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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热血熬成欲望- 第2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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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吧。”我打了个哈欠懒懒的答到,用右手环住了严默几乎皮包骨头的腰,稳稳的扶住了他——这是习惯动作,不用任何思考。
  我现在只想赶快回到我那舒适的床上,继续我刚才还没做完的美梦。
  我刚才梦见诺诺抱着他那把蓝色的小吉它,站在舞台上奶声奶气的唱着那首著名的《We Will Rock You》的样子,真是萌死人了!
  可是我又不太确定我梦见的到底是不是诺诺,因为那小子……好像有些像小金鱼儿。因为接触过的孩子不多,所以……不过如果真能生个像小金鱼儿一样可爱的儿子,也着实不错呢!
  所以这一回,脑袋一沾上枕头我就又睡着了,梦中继续欣赏我的小正太的激情演出——我的诺诺虽然奶声奶气的口龄好像不太清楚,但是琴玩儿的比他爹还要溜,一板一眼都带着摇滚巨星的范儿,最重要的是他的笑容甜美,简直没的挑了!
  再醒来是因为听到了敲门声。
  “阳阳,小严?”我妈一边敲门一边在门外说到,“还没起啊?都快8点了……”
  “啊?”我一下子坐了起来,揉着眼睛嘟囔着,“别进来,我们这就起了。”
  “嗯。”我妈应了一声,门外的敲门声也停止了。
  去年冬天我和严默被我妈“抓|奸在床”的画面真是个不好的回忆,所以我刚才一听见我妈边敲门边说话就立马从美梦中惊醒了,接着便从胃里升腾上一阵恶寒,好像一下子又回到了去年那个寒冷的冬天,我的身体甚至不自觉的哆嗦了一下子。
  再看旁边的严默,也是一脸的紧张,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想到了去年冬天的事情,只是现在我看见他把T恤套到身上以后对我说到:“咩咩,穿好衣服以后去帮我拿一下内裤和‘腿’吧。”
  “嗯。”我跳下床去了阳台,不一会儿便把严默的“腿”、裤子、内裤、残肢套以及套着塑料鞋套的鞋全都抱了回来。
  还好昨晚空气干爽,严默的内裤已经干了,要不然他今天只能直接穿裤子了。
  刷牙的时候我口齿不清的对严默说到:“看来还得给你在这儿准备一套日常用品和换洗衣服,还有肘杖。”
  “嗯?”严默在洗脸,没听清我在说什么,他这个破耳朵啊,还不如我爸呢。
  “我说,”我吐掉了嘴里的泡沫,话终于可以说清楚了,“得在这边给你放一套换洗衣服,还有拖鞋毛巾牙刷什么的,肘杖也得在这边准备一根搁着,要不然太不方便了。”
  “不用。”严默再一次拒绝我。
  我真的快被他的拒绝气死了,他是不是习惯性要拒绝所有事情啊?
  不过我这次决定换个战术,于是问他到:“为什么?”
  “家里放个那东西多不吉利啊。”严默已经洗完脸,然后皱着眉对着镜子里自己的胡子发愁。
  我知道,他说的“那个东西”指的是肘杖。
  “还得再买个刮胡刀放这边。”我没接他的茬儿,而是看着镜子中的严默说到,“一会儿回家再刮吧,反正咱们还得回家取你的户口本去。来吧,该你刷牙了。”
  我大方的把我的牙刷贡献给了严默。其实上次我妈给严默准备了新牙刷和新毛巾,但是全都放在客房里了,昨天我去给严默找拖鞋的时候忘了拿,然后我就赖得再过去拿一趟了,所以从昨天晚上到现在,我们一直在共用同一把牙刷、同一条毛巾,应该没什么问题吧?反正我是不在乎,但是让我想想和别人分享同一块毛巾我就完全不行了,更别提是分享牙刷了,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我一边洗脸一边看着刷牙的严默,叮嘱他到:“一会儿刷完牙再洗下脸,一嘴的泡沫。你看看,这儿什么都没有,多不方便啊。”
  “……那以后我还是回家住吧。”严默低着头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觉得他是含着满嘴的泡沫闷闷的说了一句。
  “咱们一会儿就领证儿了,这也是你家了,你别这么别扭好不好?要是坐月子的时候我妈非让我回来住,你是不是也不会来陪我?”我接过严默手中的牙刷牙杯,拧了条毛巾给他又擦了一遍脸说到。
  严默没有说话,只是对着我笑了,一脸幸福的样子。
  “抹油!”我说着便把挤好的油涂在了严默的脸上,然后又整理了一下他的头发,都满意了才领着他一起朝餐厅走去。
  我爸我妈已经在餐桌前坐好,他们两个人今天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看见我们走过来谁都没有说话。
  气氛有些尴尬而诡异。
  而严默也变得有些局促不安了,对我爸妈说到:“叔叔阿姨早,对不起,起晚了,本来想着准备早餐来着……”
  我爸没说话,只是指了指空着的那两个餐位,示意我们坐下;而我妈这时候已经为我们端来了牛奶鸡蛋面包和火腿。
  严默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想要站起来,却被我拉住了——我总是觉得严默在我们家的时候实在是太紧张、太不自然了,这不像是一家人的感觉;一家人应该随随便便、吵吵闹闹才对——即使他是女婿,也不应该这么拘束。
  我想,也许做月子的时候我也要坚决不回来住才对,要不然严默像现在这样整天有如惊弓之鸟一样,早晚有一天会受不了崩溃的。
  “赶快吃吧。”我爸发了一句话,之后就又沉默了。
  这种肃穆的气氛终于感染了我,于是我和严默面面相觑了一下,却也不敢再大意了。我们两个三下五除二的就吃完了面前的东西,好吃不好吃却不太知道。
  直到看我们都吃完了,我爸才从身后拿出一个小棕本儿来,伸手好像要递给我,可是手伸了一半却又缩了回去,想了想之后对严默说到:“那谁……”
  得,严默又没名字了。
  “唉。”虽然严默没了名字,可他知道我爸是在叫他,于是坐得笔杆条直的答应到。
  “今天,我就把阳阳交给你了……”我爸像是很努力的在遣词造句一样对严默说到,“……你小子要是敢对不起阳阳……”
  “爸!”我不满的叫到。
  我们今天都要结婚了,他干嘛还要凶巴巴的训严默啊?
  “听你爸说。”我妈冷不丁的说了一句之后又不言声了。
  “行了,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了,他们都是成年人了,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可是我爸看样子却不想再继续说了,只是伸着手把我的户口本递给了严默,接着又说了一句,“日子还是得你们自己过,过得好过得坏我们就算说再多也没有用。你们俩都要记得,做人,要问心无愧;而做夫妻,要懂得相互谦让、相互包容。人无完人,别苛求对方,也别苛求自己。”
  严默站了起来,双手恭喜的接过了我的户口本,然后郑重的对我爸说:“叔叔,我不太会说什么话,可是我一定会好好待阳阳的。”
  我爸没说话,摆了摆手站起身朝客厅走去,我似乎听见我爸沉沉的叹了口气。
  结婚不应该是件高兴的事儿吗?怎么我突然觉得这么沉重、这么忧伤?                        
作者有话要说:  
  试试能不能听到超萌童声版的《We Will Rock You》
  Sing it
  We will rock you

  ☆、第 284 章

  家里车太多也不是一件好事儿,既不环保,也不利于感情的交流。
  就比如我和严默现在这样,从我爸妈家出来以后我们一人一辆车的往我们自己家开去,连聊天都没得聊,多无趣啊。
  说起来我也开了16年的车是个老司机了,但是我开车的技术依旧不算太好,在窄小的地方停车的时候时常还会出现刮蹭的情况,所以我既不喜欢在小地方停车,也不喜欢跟车,更不喜欢领路,不管是在小地方停车还是领路、跟车都让我觉得压力很大,我甚至并不喜欢开车。
  所以我决定一会儿得和严默谈谈,我们结婚还是别买车了,根本就没必要。可我也知道,他一直惦记买辆车的,他总是觉得我们要结婚的话,不管是车、房还是其他的一切,都应该由他来准备才对。
  可是我真的觉得我们有现在这一辆车就够了,没必要在乎是谁的,更没必要因为现在这辆车是我的就一定非要他再花钱买一辆不可,这分明就是一种浪费。
  我觉得如果我们不买车,这样不仅能省下十来万块钱,而且还有利于我们夫妻的团结。反正平时严默工作的时候有司机、有助理,自己开车的机会不多,既然他们公司给他准备车了别管好坏,他何必再买一辆呢?而且如果他非想自己开车的话就让他开我的车好了,这样他如果有时间还可以开车接我下班,不是很好吗?
  我一边想着这些,一边紧紧的跟着前面严默的车,生怕会跟丢;虽然我知道回家怎么走,可是跟车就是让我压力无比大。
  结果无意间我看了一下后视镜,却发现好像从我们家出来以后跟在我车后面的那辆黑色大车还跟在我后面,那辆车实在是太显眼了,全身通黑窗子上还挂着黑色的纱帘,所以我第一眼看到它的时候就不自觉的多看了几眼,当时还想大概司机是想防晒才挂黑纱帘,心里暗笑了一下车主真是太土了……对于这么一辆夸张的车,我想我不会认错的。
  可是这是巧合还是我因为跟车太紧张而神经过敏了?人家说不定只是正好与我同路呢。所以我倾向于后者觉得是自己太紧张了,因为在我和严默到达我们楼对面的停车场时,那辆黑车不见了。
  就是嘛,谁会跟踪我呢?我既不是名人,也不是富家女,跟踪我有什么用?
  于是我笑了笑,搂住严默的胳膊一起朝马路对面走去,而没有和他说我刚刚自己吓唬自己的乌龙事件,我才不想让他笑话我疑神疑鬼呢。
  不过今天真是个好日子,因为我和严默一进楼道就发现了——
  “咦?电梯修好啦?!”我看着电梯屏幕上显示的红红的数字一下子叫了起来。
  严默楞了一下随即也笑了,但是没有说话,只是攥了攥我的手指。
  “昨天就修好了?”我一边兴奋的按着电梯等待按钮,一边问严默。
  “没,昨天早晨我下楼的时候还没修好。”严默的语气虽然没有我这么兴奋,不过听起来他也很高兴。
  是啊,这个破电梯已经坏了得有有半个月了,严默天天爬上爬下三层楼有多不容易啊!所以电梯修好了这件事儿,让我觉得比今天能和严默领证儿都兴奋。
  “高不高兴?”我甩着严默的手,笑嘻嘻的抬着头看着严默问到。
  “什么?”他也笑,可是却和我装糊涂。
  “电梯啊!电梯好了啊!”反正楼道里也没有别的人,所以我几乎整个人都贴到了他的身上。
  “高兴啊,”严默还在逗我,“因为今天咱们结婚啊!”
  好吧,不管我怎么问严默,他就是不肯承认他是因为电梯修好了、不用爬楼了才高兴的,而是一口咬定是因为今天我们要结婚了所以才特别高兴的。
  不过高兴归高兴,我们回家可不仅仅只是拿严默的户口本就可以出发了这么简单——严默要刮胡子,而我则要准备我们俩一会儿领证时穿的衣服。
  我嘛,当然是想穿得摇滚一些的了!对的,我要和摇滚歌手结婚当然要穿得摇滚一些!
  于是翻箱倒柜的我终于找出两件黑色的Ed Hardy的T恤来,很酷哦!这可是许欣前一阵子递给我的礼物,国内没有的款式。我那件是镶钻骷髅头Love Kills Slowly,而严默那件则是烫钻虎头New Tiger,配严默的花臂正合适,而且这两件T恤都是那种我非常爱的华丽丽的摇滚风;至于裤子,我们都穿牛仔裤好了。
  穿着情侣装去结婚,非常棒吧?!
  不过要不要化妆这件事儿我很纠结,连着化了这么多天的妆我倒觉得不会对诺诺造成伤害了,但是我不知道一会儿拍结婚照的时候能不能化妆。
  正当我纠结的时候,严默已经刮完胡子一边往脸上抹着油一边回到了卧室,不过他看到我选好的衣服的时候微微的楞了一下。
  “咱们穿这个?”严默指着床上的衣服有些不相信的问到。
  “对啊,酷吧!”我一边说一边开始脱衣服,“这是许欣前一阵子给我递回来的,结果一忙我就给塞在柜子里忘让你试试了。快来,试试看,限量版的呢。”
  “那个……还是穿的严肃点儿好吧?”严默一边说一边自行打开了衣柜门,开始翻找起了衣服来。
  我就不信他能翻出什么严肃的衣服来,他除了T恤、牛仔裤还有什么?前天提亲时他穿的那身和我爸穿的一模一样的衣服?如果他不嫌热、不嫌老气的话……随便他吧。
  反正我要打扮得很摇滚,我这一辈子总当乖乖女了,能表现摇滚精神的机会不多,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我一定要摇滚!
  “穿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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