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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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第2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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骧讨平之。捕倭浙东,斩获多,擢都督佥事,见亲任,尝掌锦衣卫事,典诏狱。后

坐胡惟庸党死。

杨元杲、阮弘道,皆滁人,家世皆儒者。从渡江,同为行省左右司员外郎,与

陶安等更番掌行机宜文字。元杲以郎中擢理军储于金华,而弘道亦于是岁以郎中从

大都督文正守南昌,皆有功。二人皆于太祖最故,又皆儒雅,嗜文学,练达政体,

而元杲知虑尤周密。帝尝曰:“文臣从渡江,掌簿书文字,勤劳十余年,无如杨元

杲、阮弘道、李梦庚、侯元善、樊景昭者。”其后,元杲历应天府尹,弘道历福建、

江西行省参政,皆卒官。

元杲子贲,博学强记,以词翰知名,荐授大名知县,仕至周府纪善。

元善,全椒人,历官参知政事,与樊景昭俱无所表见。

又汪河者,舒城人。尝师余阙,以文章名。从渡江,为行中书省掾,数陈时务。

太祖高其才,进大都督府都事。使察罕,议论称旨。后奉命偕钱桢至河南,报扩廓

聘,为所留。太祖前后七致扩廓书,终不报。洪武元年,大军下河、洛,扩廓走定

西,河始得归,被拘凡六年。帝甚嘉之,进吏部侍郎,备陈西征方略。二年改御史

台侍御史。九年,拜晋王左相,亲御便殿谕遣之。居数岁,卒于官。

孔克仁,句容人。由行省都事进郎中。尝偕宋濂侍太祖,太祖数与论天下形势

及前代兴亡事。陈友谅既灭,太祖志图中原,谓克仁曰:“元运既隳,豪杰互争,

其衅可乘。吾欲督两淮、江南诸郡之民,及时耕种,加以训练。兵农兼资,进取退

守。仍于两淮间馈运可通之处,储粮以俟。兵食既足,中原可图。卿以为何如?”

克仁对曰:“积粮训兵,观衅待时,此长策也。”当是时,江左兵势日盛,太祖以

汉高自期,尝谓克仁曰:“秦政暴虐,汉高帝起布衣,以宽大驭群雄,遂为天下主。

今群雄蜂起,皆不知修法度以明军政,此其所以无成也。”因感叹久之。又曰:“

天下用兵,河北有孛罗帖木儿,河南有扩廓帖木儿,关中有李思齐、张良弼。然有

兵而无纪律者河北也;稍有纪律而兵不振者河南也;道途不通、馈饷不继者关中也。

江南则惟我与张士诚耳。士诚多奸谋,尚间谍,御众无纪律。我以数十万众,修军

政,任将帅,相时而动,其势有不足平者。”克仁顿首曰:“主上神武,当定天下

于一矣。”

尝阅《汉书》,濂与克仁侍。太祖曰:“汉治道不纯者何?”克仁对曰:“王

霸杂故也。”太祖曰:“谁执其咎?”克仁曰:“责在高祖。”太祖曰:“高祖创

业,遭秦灭学,民憔悴甫苏,礼乐之事固所未讲。孝文为令主,正当制礼作乐,以

复三代之旧。乃逡巡未遑,使汉业终于如是。帝王之道,贵不违时。三代之王有其

时而能为之,汉文有其时而不为,周世宗则无其时而为之者也。”又尝问克仁:“

汉高起徒步为万乘主,所操何道?”克仁对曰:“知人善任使。”太祖曰:“项羽

南面称孤,仁义不施,而自矜功伐。高祖知其然,承以柔逊,济以宽仁,卒以胜之。

今豪杰非一,我守江左,任贤抚民,以观天下之变。若徒与角力,则猝难定也。”

及徐达等下淮东、西,又谓克仁曰:“壬辰之乱,生民涂炭。中原诸将,孛罗拥兵

犯阙,乱伦干纪,行已夷灭。扩廓挟太子以称戈,急私仇,无敌忾之志。思齐辈碌

碌,窃据一方,民受其害。士诚外假元名,反覆两端。明玉珍父子据蜀僣号,喜于

自用而无远谋。观其所为,皆不能有成。予揆天时,审人事,有可定之机。今师西

出襄、樊,东逾淮、泗,首尾相应,击之必胜。大事可成,天下不难定。既定之后,

生息犹难,方劳思虑耳。”

克仁侍帷幄最久,故获闻太祖谋略居多。洪武二年四月,命克仁等授诸子经,

功臣子弟亦令入学。已,出知江州,入为参议,坐事死。

赞曰:太祖起布衣,经营天下。渡江以来,规模宏远,声教风驰。虽曰天授,

抑亦左右丞弼多国士之助欤。陈遇见礼不下刘基,而超然利禄之外。叶兑于天下大

计,筹之审矣,亦能抗节肥遯,其高致均非人所易及。孔克仁无可称述,以太祖之

雄谋大略具其事中,故叙列于篇。

 卷一百三十六 列传第二十四

○陶安(钱用壬詹同朱升崔亮)牛谅答禄与权张筹朱梦炎刘仲

质陶凯曾鲁任昂李原名乐韶凤

陶安,字主敬,当涂人。少敏悟,博涉经史,尤长于《易》。元至正初,举江

浙乡试,授明道书院山长,避乱家居。太祖取太平,安与耆儒李习率父老出迎。太

祖召与语。安进曰:“海内鼎沸,豪杰并争,然其意在子女玉帛,非有拨乱、救民、

安天下心。明公渡江,神武不杀,人心悦服,应天顺人。以行吊伐,天下不足平也。”太祖问曰:“吾欲取金陵,何如?”安曰:“金陵,古帝王都。取而有之,抚形

胜以临四方,何向不克?”太祖曰:“善。”留参幕府,授左司员外郎,以习为太

平知府。习字伯羽,年八十余矣,卒于官。

安从克集庆,进郎中。及聘刘基、宋濂、章溢、叶琛至,太祖问安:“四人者

何如?”对曰:“臣谋略不如基,学问不如濂,治民之才不如溢、琛。”太祖多其

能让。黄州初下,思得重臣镇之,无逾安者,遂命知黄州。宽租省徭,民以乐业。

坐事谪知桐城,移知饶州。陈友定兵攻城,安召吏民谕以顺逆,婴城固守。援兵至,

败去。诸将欲尽戮民之从寇者,安不可。太祖赐诗褒美,州民建生祠事之。

吴元年,初置翰林院,首召安为学士。时征诸儒议礼,命安为总裁官。寻与李

善长、刘基、周祯、滕毅、钱用壬等删定律令。

洪武元年,命知制诰兼修国史。帝尝御东阁,与安及章溢等论前代兴亡本末。

安言丧乱之源,由于骄侈。帝曰:“居高位者易骄,处佚乐者易侈。骄则善言不入,

而过不闻;侈则善道不立,而行不顾。如此者,未有不亡。卿言甚当。”又论学术。

安曰:“道不明,邪说害之也。”帝曰:“邪说害道,犹美味之悦口,美色之眩目。

邪说不去,则正道不兴,天下何从治?”安顿首曰:“陛下所言,可谓深探其本矣。”

安事帝十余岁,视诸儒最旧。及官侍从,宠愈渥。御制门帖子赐之曰:“国朝谋略

无双士,翰苑文章第一家。”时人荣之。御史或言安隐过。帝诘曰:“安宁有此,

且若何从知?”曰:“闻之道路。”帝大怒,立黜之。

洪武元年四月,江西行省参政阙,帝以命安,谕之曰:“朕渡江,卿首谒军门,

敷陈王道。及参幕府,裨益良多。继入翰林,益闻谠论。江西上游地,抚绥莫如卿。”

安辞。帝不许。至任,政绩益著。其年九月卒于官。疾剧,草上时务十二事。帝亲

为文以祭,追封姑孰郡公。

子晟,洪武中为浙江按察使,以贪贿诛。其兄昱亦坐死。发家属四十余人为军,

后死亡且尽。所司复至晟家勾补,安继妻陈诣阙诉,帝念安功,除其籍。

初,安之裁定诸礼也,广德钱用壬亦多所论建。

用壬,字成夫。元南榜进士第一,授翰林编修。出使张士诚,留之,授以官。

大军下淮、扬,来归。累官御史台经历,预定律令。寻与陶安等博议郊庙、社稷诸

仪。其议释奠、耤田,皆援据经文及汉、魏以来故事以定其制。诏报可,语详《礼

志》。洪武元年分建六部官,拜用壬礼部尚书。凡礼仪、祭祀、宴享、贡举诸政,

皆专属礼官。又诏与儒臣议定乘舆以下冠服诸式。时儒生多习古义,而用壬考证尤

详确,然其后诸典礼亦多有更定云。其年十二月,请告归。

詹同,字同文,初名书,婺源人。幼颖异,学士虞集见之曰:“才子也。”以

其弟槃女妻之。至正中,举茂才异等,除郴州学正。遇乱,家黄州,仕陈友谅为翰

林学士承旨。太祖下武昌,召为国子博士,赐名同。时功臣子弟教习内府,诸博士

治一经,不尽通贯。同学识淹博,讲《易》、《春秋》最善。应教为文,才思泉涌,

一时莫与并。迁考功郎中,直起居注。会议袷禘礼,同议当,遂用之。

洪武元年,与侍御史文原吉、起居注魏观等循行天下,访求贤才。还,进翰林

直学士,迁侍读学士。帝御下峻,御史中丞刘基曰:“古者公卿有罪,盘水加剑,

诣请室自裁,所以励廉耻,存国体也。”同时侍侧,遂取《戴记》及贾谊疏以进,

复剀切言之。帝尝与侍臣言:声色之害甚于鸩毒,创业之君,为子孙所承式,尤不

可不谨。同因举成汤不迩声色,垂裕后昆以对。其因事纳忠如此。

四年进吏部尚书。六年兼学士承旨,与学士乐韶凤定释奠先师乐章。又以渡江

以来,征讨平定之迹,礼乐治道之详,虽有纪载,尚未成书,请编《日历》。帝从

之,命同与宋濂为总裁官,吴伯宗等为纂修官。七年五月书成,自起兵临濠至洪武

六年,共一百卷。同等又言:《日历》秘天府,人不得见。请仿唐《贞观政要》,

分辑圣政,宣示天下。帝从之。乃分四十类,凡五卷,名曰《皇明宝训》。嗣后凡

有政迹,史官日记录之,随类增入焉。是年赐敕致仕,语极褒美。未行,帝复命与

濂议大祀分献礼。久之,起承旨,卒。

同以文章结主知,应制占对,靡勿敏赡。帝尝言文章宜明白显易,通道术,达

时务,无取浮薄。同所为多称旨,而操行尤耿介,故至老眷注不衰。

子徽,字资善,洪武十五年举秀才。官至太子少保兼吏部尚书。有才智,刚决

不可犯。勤于治事,为帝所奖任。然性险刻。李善长之死,徽有力焉。蓝玉下狱,

语连徽及子尚宝丞绂,并坐诛。

同从孙希原,为中书舍人,善大书。宫殿城门题额,往往皆希原笔也。

朱升,字允升,休宁人。元末举乡荐,为池州学正,讲授有法。蕲、黄盗起,

弃官隐石门。数避兵逋窜,卒未尝一日废学。太祖下徽州,以邓愈荐,召问时务。

对曰:“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太祖善之。吴元年,授侍讲学士,知制诰,

同修国史。以年老,特免朝谒。洪武元年进翰林学士,定宗庙时享斋戒之礼。寻命

与诸儒修《女诫》,采古贤后妃事可法者编上之。大封功臣,制词多升撰,时称典

核。逾年,请老归,卒年七十二。

升自幼力学,至老不倦。尤邃经学。所作诸经旁注,辞约义精。学者称枫林先

生。子同官礼部侍郎,坐事死。

崔亮,字宗明,藁城人。元浙江行省掾。明师至旧馆,亮降,授中书省礼曹主

事。迁济南知府。以母忧归。洪武元年冬,礼部尚书钱用壬请告去,起亮代之。初,

亮居礼曹时,即位、大祀诸礼皆其所条画,丞相善长上之朝,由是知名。及为尚书,

一切礼制用壬先所议行者,亮皆援引故实,以定其议。考证详确,逾于用壬。

二年,议上仁祖陵曰“英陵”,复请行祭告礼。太常博士孙吾与以汉、唐未有

行者,驳之。亮曰:“汉光武加先陵曰‘昌’,宋太祖亦加高祖陵曰‘钦’,曾祖

陵曰‘康’,祖陵曰‘定’,考陵曰‘安’,盖创业之君尊其祖考,则亦尊崇其陵。

既尊其陵,自应祭告,礼固缘人情而起者也。”廷议是亮。顷之,亮言:“《礼运》

曰‘礼行于郊,则百神受职。’今宜增天下神祗坛于圜丘之东,方泽之西。”又言:

“《郊特牲》‘器用陶匏’,《周礼疏》‘外祀用瓦’。今祭祀用瓷,与古意合。

而槃盂之属,与古尚异,宜皆易以瓷,惟笾用竹。”又请大祀前七日,陪祀官诣中

书受誓戒,戒辞如唐礼。又依《周礼》定五祀及四时荐新、稞礼、圭瓒、郁鬯之制。

并言旗纛月朔望致祭,烦而渎,宜止,行于当祭之月。皆允行。帝尝谓亮:“先贤

有言:‘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今祭祀省牲于神坛甚迩,心殊

未安。”亮乃奏考古省牲之仪,远神坛二百步。帝大喜。

帝虑郊社诸祭,坛而不屋,或骤雨沾服。亮引宋祥符九年南郊遇雨,于太尉厅

望祭,及元《经世大典》坛垣内外建屋避风雨故事,奏之。遂诏:建殿于坛南,遇

雨则望祭。而灵星诸祠亦皆因亮言建坛屋焉。时仁祖已配南北郊,而郊祀礼成后,

复诣太庙恭谢。亮言宜罢,惟先祭三日,诣太庙以配享告。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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