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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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第3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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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历礼部侍郎。十二年六月拜尚书。

其年八月朔,帝微行。澄率侍郎王瓒、顾清等疏请还宫。既又出居庸,幸宣

府,久留不返。澄等频疏谏,悉不报。明年正月,驾旋,命百官戎服郊迎。澄等

请用常服,不许。七月,帝自称威武大将军朱寿,统六师巡边。遂幸宣府,抵大

同,历山西至榆林。澄等屡疏驰谏。至十二月,复偕廷臣上疏曰:“去岁正月以

来,銮舆数驾,不遑宁居。今兹之行,又已半岁。宗庙、社稷享祀之礼并系摄行,

万寿、正旦、冬至朝贺之仪悉从简略。腊朔省牲,阙而不行,遂二年矣。岁律将

周,郊禋已卜。皇祖之训曰:‘凡祀天地,精诚则感格,怠慢则祸生。’今六龙

遐骋,旋轸无日。万一冰雪阻违,道途梗塞,元正上日不及躬执玉帛于上帝前,

陛下何以自安?且边地荒寒,隆冬尤甚。臣等处重城,食厚禄,仰思圣体劳顿,

根本空虚,遥望清尘,忧心如醉。伏祈趣驾速还,躬亲稞享,宗社臣民幸甚。”

不报。十四年二月,驾甫还京,即谕礼部:“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太

师、镇国公朱寿遣往两畿,瞻东岳,奉安圣像,祈福安民。”澄等骇愕,复偕廷

臣上言:“陛下以天地之子,承祖宗之业,九州四海但知陛下有皇帝之号。今曰

‘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太师、镇国公’者,臣等莫知所指。夫出此旨者,陛

下也。加此号者,陛下也。不知受此号者何人?如以皇储未建,欲遍告名山大川,

用祈默相,则遣使走币,足将敬矣。何必躬奉神像,献宝香,如佛、老所为哉?”

因历陈五不可。亦不报。

宸濠反江西,帝南征示威武,驻跸留都者逾岁。澄屡请回銮。及驾返通州,

用江彬言,将即赐宸濠死。澄据汉庶人故事,请还京告郊庙,献俘行戮。不从。

中官王堂镇浙江,请建生祠;西番阐化王使者乞额外赐茶九万斤。澄皆力争,不

听。王琼欲陷彭泽,澄独白其无罪。

武宗崩,澄偕大学士梁储、寿宁侯张鹤龄、驸马崔元、太监韦霦等迎世

宗于安陆。既至,将谒见,有议用天子礼者。澄曰:“今即如此,后何以加?岂

劝进、辞让之礼当遂废乎?”世宗践阼甫六日,有旨议兴献王主祀及尊称。五月

七日戊午,澄大会文武群臣,上议曰:“考汉成帝立定陶王为皇太子,立楚孝王

孙景为定陶王,奉共王祀。共王者,皇太子本生父也。时大司空师丹以为恩义备

至。今陛下入承大统,宜如定陶王故事,以益王第二子崇仁王厚炫继兴王后,袭

兴王主祀事。又考宋濮安懿王之子入继仁宗后,是为英宗。司马光谓濮王宜尊以

高官大爵,称王伯而不名。范镇亦言:‘陛下既考仁宗,若复以濮王为考,于义

未当。’乃立濮王园庙,以宗朴为濮国公奉濮王祀。程颐之言曰:‘为人后者,

谓所后为父母,而谓所生为伯、叔父母,此生人之大伦也。然所生之义,至尊至

大,宜别立殊称。曰皇伯、叔父某国大王,则正统既明,而所生亦尊崇极矣。’

今兴献王于孝宗为弟,于陛下为本生父,与濮安懿王事正相等。陛下宜称孝宗为

皇考,改称兴献王为‘皇叔父兴献大王’,妃为‘皇叔母兴献王妃’。凡祭告兴

献王及上笺于妃,俱自称‘侄皇帝’某,则正统、私亲,恩礼兼尽,可以为万世

法。”议上,帝怒曰:“父母可更易若是耶!”命再议。

其月二十四日乙亥,澄复会廷臣上议曰:“《礼》为人后者为之子,自天子

至庶人一也。兴献王子惟陛下一人,既入继大统,奉祀宗庙,是以臣等前议欲令

崇仁王厚炫主兴献王祀。至于称号,陛下宜称为‘皇叔父兴献大王’,自称‘侄

皇帝’名。以宋程颐之说为可据也。本朝之制,皇帝于宗藩尊行,止称伯父、叔

父,自称皇帝而不名。今称兴献王为‘皇叔父大王’,又自称名,尊崇之典已至,

臣等不敢复有所议。”因录程颐《代彭思永议濮王礼疏》进览。帝不从,命博考

前代典礼,再议以闻。澄乃复会廷臣上议曰:“臣等会议者再,请改称兴献王为

叔父者,明大统之尊无二也。然加‘皇’字于‘叔父’之上,则凡为陛下伯、叔

诸父皆莫能与之齐矣。加‘大’字于‘王’之上,则天下诸王皆莫得而并之矣。

兴献王称号既定,则王妃称号亦随之,天下王妃亦无以同其尊矣。况陛下养以天

下,所以乐其心,不违其志,岂一家一国之养可同日语哉。此孔子所谓事之以礼

者。其他推尊之说,称亲之议,似为非礼。推尊之非,莫详于魏明帝之诏。称亲

之非,莫详于宋程颐之议。至当之礼,要不出于此。”并录上魏明帝诏书。当是

时,帝锐意欲推崇所生,而进士张璁复抗疏极言礼官之谬。帝心动,持澄等疏久

不下。至八月庚辰朔,再命集议。澄等乃复上议曰:“先王制礼,本乎人情。武

宗既无子嗣,又鲜兄弟,援立陛下于宪庙诸孙之中。是武宗以陛下为同堂之弟,

考孝宗,母慈寿,无可疑矣,可复顾私亲哉?”疏入,帝不怿,复留中。

会给事中邢寰请议宪庙皇妃邵氏徽号,澄上言:“王妃诞生献王,实陛下所

自出。但既承大统,则宜考孝宗,而母慈寿太后矣。孝宗于宪庙皇妃宜称皇太妃,

则在陛下宜称太皇太妃。如此,则彝伦既正,恩义亦笃。”疏入,报闻。其月,

帝以母妃将至,下礼官议其仪。澄等请由崇文门入东安门,帝不可。乃议由正阳

左门入大明东门,帝又不可。澄等执议如初。帝乃自定其仪,悉由中门入。

时尊崇礼犹未定,张璁复进《大礼或问》,帝益向之。至九月末,乃下澄等

前疏,更令博采舆论以闻。澄等知势不可已,谋于内阁,加称兴王为‘帝’,妃

为“后”,而以皇太后懿旨行之。乃疏言:“臣等一得之愚,已尽于前议。兹欲

仰慰圣心,使宜于今而不戾乎情,合乎古而无悖乎义,则有密勿股肱在。臣等有

司,未敢擅任。”帝遂于十月二日庚辰,以慈寿皇太后旨加兴献王号曰“兴献帝”,

妃曰“兴国太后”,皇妃邵氏亦尊为“皇太后”,宣示中外。顾帝虽勉从廷议,

意犹慊之。十二月十一日己丑,复传谕加称皇帝。内阁杨廷和等封还御批,澄抗

疏力争,又偕九卿乔宇等合谏,帝皆不允。明年,嘉靖改元正月,清宁宫后三小

宫灾。澄复以为言,会朝臣亦多谏者,事获止。

澄端亮有学行,论事侃侃不挠。帝欲推尊所生,尝遣中官谕意,至长跪稽首。

澄骇愕,急扶之起。其人曰:“上意也。上言‘人孰无父母,奈何使我不获伸’,

必祈公易议。”因出囊金畀澄。澄奋然曰:“老臣悖耄,不能隳典礼。独有一去,

不与议已耳。”抗疏引疾至五六上,帝辄慰留不允。二年二月疾甚,复力请,乃

许之。舟至兴济而卒。

先是,论定策功,加澄太子太傅,荫锦衣世指挥同知,力辞不受。帝雅敬惮

澄,虽数忤旨,而恩礼不衰。既得疾,遣医诊视,药物之赐时至。其卒也,深悼

惜之。赠少傅,谥文简。

汪俊,字抑之,弋阳人。父凤,进士,贵州参政。俊举弘治六年会试第一,

授庶吉士,进编修。正德中,与修《孝宗实录》,以不附刘瑾、焦芳,调南京工

部员外郎。瑾、芳败,召复原官。累迁侍读学士,擢礼部右侍郎。嘉靖元年转吏

部左侍郎。

时议兴献王尊号,与尚书乔宇、毛澄辈力争。澄引疾去,代者罗钦顺不至,

乃以俊为礼部尚书。是时献王已加帝号矣,主事桂萼复请称皇考。章下廷议。三

年二月,俊集廷臣七十有三人上议曰:“祖训‘兄终弟及’,指同产言。今陛下

为武宗亲弟,自宜考孝宗明矣。孰谓与人为后,而灭武宗之统也。《仪礼》传曰:

‘为人后者,孰后?后大宗也。’汉宣起民间,犹嗣孝昭。光武中兴,犹考孝元。

魏明帝诏皇后无子,择建支子,以继大宗。孰谓入继之主与为人后者异也。宋范

纯仁谓英宗亲受诏为子,与入继不同,盖言恩义尤笃,尤当不顾私亲,非以生前

为子者乃为人后,身后入继者不为人后也。萼言‘孝宗既有武宗为之子,安得复

为立后。’臣等谓陛下自后武宗而上考孝宗,非为孝宗立后也。又言‘武宗全神

器授陛下,何忍不继其统。’臣等谓陛下既称武宗皇兄矣,岂必改孝宗称伯,乃

为继其统乎?又言‘礼官执者不过前宋《濮议》’。臣等愚昧,所执实不出此。

盖宋程颐之议曰:‘虽当专意于正统,岂得尽绝于私恩。故所继,主于大义;所

生,存乎至情。至于名称,统绪所系,若其无别,斯乱大伦。’殆为今日发也。

谨集诸章奏,惟进士张璁、主事霍韬、给事中熊浃与萼议同,其他八十余疏二百

五十余人,皆如臣等议。”

议上,留中。而特旨召桂萼、张璁、席书于南京。越旬有五日,乃下谕曰:

“朕奉承宗庙正统,大义岂敢有违。第本生至情,亦当兼尽。其再集议以闻。”

俊不得已,乃集群臣请加“皇”字,以全徽称。议上,复留十余日。至三月朔,

乃诏礼官,加称兴献帝为本“生皇考恭穆献皇帝”,兴国太后为“本生母章圣皇

太后”。择日祭告郊庙,颁诏天下。而别谕建室奉先殿侧,恭祀献皇。俊等复争

曰:“陛下入奉大宗,不得祭小宗,亦犹小宗之不得祭大宗也。昔兴献帝奉藩安

陆,则不得祭宪宗。今陛下入继大统,亦不得祭兴献帝。是皆以礼抑情者也。然

兴献帝不得迎养寿安皇太后于藩邸,陛下得迎兴国太后于大内,受天下之养,而

尊祀兴献帝以天子之礼乐,则人子之情获自尽矣。乃今圣心无穷,臣等敢不将顺,

但于正统无嫌,乃为合礼。”帝曰:“朕但欲奉先殿侧别建一室,以伸追慕之情

耳。迎养藩邸,祖宗朝无此例,何容饰以为词。其令陈状。”俊具疏引罪。用严

旨切责,而趣立庙益急。俊等乃上议曰:“立庙大内,有干正统。臣实愚昧,不

敢奉诏。”帝不纳,而令集廷臣大议。俊等复上议曰:“谨按先朝奉慈别殿,盖

孝宗皇帝为孝穆皇太后附葬初毕,神主无荐享之所而设也。当时议者,皆据周制

特祀姜嫄而言。至为本生立庙大内,则从古未闻。惟汉哀帝为定陶恭王立庙京

师。师丹以为不可,哀帝不听,卒遗后世之讥。陛下有可以为尧、舜之资,臣等

不敢导以衰世之事。请于安陆特建献帝百世不迁之庙,俟他日袭封兴王子孙世世

献飨,陛下岁时遣官持节奉祀,亦足伸陛下无穷至情矣。”帝仍命遵前旨再议,

俊遂抗疏乞休。再请益力,帝怒,责以肆慢,允其去。召席书未至,令吴一鹏署

事。《明伦大典》成,落俊职,卒于家。隆庆初,赠少保,谥文庄。

俊行谊修洁,立朝光明端介。学宗洛、闽。与王守仁交好,而不同其说。学

者称“石潭先生”。

弟伟,字器之。由庶吉士授检讨。与俊皆忤刘瑾,调南京礼部主事。瑾诛,

复故官。屡迁南京国子祭酒。武宗以巡幸至,率诸生请幸学,不从。江彬矫旨取

玉砚,伟曰:“有秀才时故砚,可持去。”俊罢官之岁,伟亦至吏部右侍郎,偕

廷臣数争“大礼”,又伏阙力争。及席书、张璁等议行,犹持前说不变。转官左

侍郎,为陈氵光劾罢,卒于家。

吴一鹏,字南夫,长洲人。弘治六年进士。迁庶吉士,授编修。户部尚书周

经以谗去,上疏乞留之。正德初,进侍讲,充经筵讲官。刘瑾出诸翰林为部曹,

一鹏得南京刑部员外郎。迁礼部郎中。瑾诛,复为侍讲。进侍讲学士,历国子祭

酒、太常卿。并在南京。母丧除,起故官。

世宗践阼,召拜礼部右侍郎。寻转左。数与尚书毛澄、汪俊力争“大礼”。

俊去国,一鹏署部事,而帝趣建献帝庙甚亟。一鹏集廷臣上议曰:“前世入继之

君,间有为本生立庙园陵及京师者。第岁时遣官致祀,寻亦奏罢。然犹见非当时,

取议后代。若立庙大内而亲享之,从古以来未有也。臣等宁得罪陛下,不欲陛下

失礼于天下后世。今张璁、桂萼之言曰‘继统公,立后私’。又曰‘统为重,嗣

为轻’。窃惟正统所传之谓宗,故立宗所以继统,立嗣所以承宗,统之与宗初无

轻重。况当我朝传子之世,而欲仿尧、舜传贤之例,拟非其伦。又谓‘孝不在皇

不皇,惟在考不考’,遂欲改称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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