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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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第4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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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翀,字习之,霍丘人。以进士授南京刑部主事,改御史。廷杖垂毙,曰:

“臣言已行,臣死何憾!”神色无变。隆庆初,赠太常少卿。

杨爵,字伯珍,富平人。年二十始读书。家贫,燃薪代烛。耕陇上,辄挟册

以诵。兄为吏,忤知县系狱。爵投牒直之,并系。会代者至,爵上书讼冤。代者

称奇士,立释之,资以膏火。益奋于学,立意为奇节。从同郡韩邦奇游,遂以学

行名。

登嘉靖八年进士,授行人。帝方崇饰礼文,爵因使王府还,上言:“臣奉使

湖广,睹民多菜色,挈筐操刃,割道殍食之。假令周公制作,尽复于今,何补老

赢饥寒之众!”奏入,被俞旨。久之,擢御史,以母老乞归养。母丧,庐墓,冬

月笋生。推车粪田,妻馌于旁,见者不知其御史也。服阕,起故官。

帝经年不视朝。岁频旱,日夕建斋醮,修雷坛,屡兴工作。方士陶仲文加宫

保,而太仆卿杨最谏死,翊国公郭勋尚承宠用事。二十年元日,微雪。大学士夏

言、尚书严嵩等作颂称贺。爵抚膺太息,中宵不能寐。逾月乃上书极谏曰:

今天下大势,如人衰病已极。腹心百骸,莫不受患。即欲拯之,无措手地。

方且奔竞成俗,赇赂公行,遇灾变而不忧,非祥瑞而称贺,谗谄面谀,流为欺罔,

士风人心,颓壤极矣。诤臣拂士日益远,而快情恣意之事无敢龃龉于其间,此天

下大忧也。去年自夏入秋,恒旸不雨。畿辅千里,已无秋禾。既而一冬无雪,元

日微雪即止。民失所望,忧旱之心远近相同。此正撤乐减膳,忧惧不宁之时,而

辅臣言等方以为符瑞,而称颂之。欺天欺人,不已甚乎!翊国公勋,中外皆知为

大奸大蠹,陛下宠之,使谂恶肆毒,群狡趋赴,善类退处。此任用匪人,足以失

人心而致危乱者,一也。

臣巡视南城,一月中冻馁死八十人。五城共计,未知有几。孰非陛下赤子,

欲延须臾之生而不能。而土木之功,十年未止。工部属官增设至数十员,又遣官

远修雷坛。以一方士之故,朘民膏血而不知恤,是岂不可以已乎?况今北寇跳梁,

内盗窃发,加以频年灾沴,上下交空,尚可劳民糜费,结怨天下哉?此兴作未已,

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二也。

陛下即位之初,励精有为,尝以《敬一箴》颁示天下矣。乃数年以来,朝御

希简,经筵旷废。大小臣庶,朝参辞谢,未得一睹圣容。敷陈复逆,未得一聆天

语。恐人心日益怠媮,中外日益涣散,非隆古君臣都俞吁咈、协恭图治之气

象也。此朝讲不亲,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三也。

左道惑众,圣王必诛。今异言异服列于朝苑,金紫赤绂赏及方外。夫保傅之

职坐而论道,今举而畀之奇邪之徒。流品之乱莫以加矣。陛下诚与公卿贤士日论

治道,则心正身修,天地鬼神莫不祐享,安用此妖诞邪妄之术,列诸清禁,为圣

躬累耶!臣闻上之所好,下必有甚。近者妖盗繁兴,诛之不息。风声所及,人起

异议。贻四方之笑,取百世之讥,非细故也。此信用方术,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

者,四也。

陛下临御之初,延访忠谋,虚怀纳谏。一时臣工言过激切,获罪多有。自此

以来,臣下震于天威,怀危虑祸,未闻复有犯颜直谏以为沃心助者。往岁,太仆

卿杨最言出而身殒,近日赞善罗洪先等皆以言罢斥。国体治道,所损甚多。臣非

为最等惜也。古今有国家者,未有不以任谏而兴,拒谏而亡。忠荩杜口,则谗谀

交进,安危休戚无由得闻。此阻抑言路,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五也。

望陛下念祖宗创业之艰难,思今日守成为不易,览臣所奏,赐之施行,宗社

幸甚。

先是,七年三月,灵宝县黄河清,帝遣使祭河神。大学士杨一清、张璁等屡

疏请贺,御史鄞人周相抗疏言:“河未清,不足亏陛下德。今好谀喜事之臣张大

文饰之,佞风一开,献媚者将接踵。愿罢祭告,止称贺,诏天下臣民毋奏祥瑞,

水旱蝗蝻即时以闻。”帝大怒,下相诏狱拷掠之,复杖于廷,谪韶州经历。而诸

庆典亦止不行。

及帝中年,益恶言者,中外相戒无敢触忌讳。爵疏诋符瑞,且词过切直。帝

震怒,立下诏狱搒掠,血肉狼籍,关以五木,死一夕复甦。所司请送法司拟罪,

帝不许,命严锢之。狱卒以帝意不测,屏其家人,不许纳饮食。屡滨于死,处之

泰然。既而主事周天佑、御史浦鋐以救爵,先后箠死狱中,自是无敢救者。

逾年,工部员外郎刘魁,再逾年,给事中周怡,皆以言事同系,历五年不释。

至二十四年八月,有神降于乩。帝感其言,立出三人狱。未逾月,尚书熊浃疏言

乩仙之妄。帝怒曰:“我固知释爵,诸妄言归过者纷至矣。”复令东厂追执之。

爵抵家甫十日,校尉至。与共麦饭毕,即就道。尉曰:“盍处置家事?”爵立屏

前呼妇曰:“朝廷逮我,我去矣。”竟去不顾,左右观者为泣下。比三人至,复

同系镇抚狱,桎梏加严,饮食屡绝,适有天幸得不死。二十六年十一月,大高玄

殿灾,帝祷于露台。火光中若有呼三人忠臣者,遂传诏急释之。

居家二年,一日晨起,大鸟集于舍。爵曰:“伯起之祥至矣。”果三日而卒。

隆庆初,复官,赠光禄卿,任一子。万历中,赐谥忠介。

爵之初入狱也,帝令东厂伺爵言动,五日一奏。校尉周宣稍左右之,受谴。

其再至,治厂事太监徐府奏报。帝以密谕不宜宣,亦重得罪。先后系七年,日与

怡、魁切劘讲论,忘其困。所著《周易辨说》、《中庸解》,则狱中作也。

浦鋐,字汝器,文登人。正德十二年进士。授洪洞知县,有异政。嘉靖初,

召为御史。刑部尚书林俊去国,中官秦文已斥复用,鋐疏力争之。且言武定侯

郭勋奸贪,宜罢其兵权。忤旨,夺俸三月。以养母归。母丧除,起掌河南道事。

给事中饶秀考察黜,讦鋐与同官张禄、段汝砺,给事中李凤来,考功郎余胤绪,

谈省署得失,鋐等坐罢。

家居七年,廷臣交荐。起故官,出按陕西,连上四十余疏。总督杨守礼请破

格超擢,未报。而杨爵以直谏系诏狱,鋐驰疏申救曰:“臣惟天下治乱,在言

路通塞。言路通,则忠谏进而化理成;言路塞,则奸谀恣而治道隳。御史爵以言

事下狱,幽囚已久,惩创必深。臣行部富平,皆言爵悫诚孚乡里,孝友式风俗,

有古贤士风。且爵本以论郭勋获罪。今勋奸大露,陛下业致之理,则爵前言未为

悖妄。望弘覆载之量,垂日月之照,赐之矜释,使列朝端,爵必能尽忠补过,不

负所学。”疏奏,帝大怒,趣缇骑逮之。秦民远近奔送,舍车下者常万人,皆号

哭曰:“愿还我使君。”鋐赴征,业已病。既至,下诏狱,搒掠备至。除日复

杖之百,锢以铁柙。爵迎哭之,鋐息已绝,徐张目曰:“此吾职也,子无然。”

系七日而卒。穆宗嗣位,恤典视爵等。

周天佐,字子弼,晋江人。嘉靖十四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屡分司仓场,以

清操闻。

二十年夏四月,九庙灾,诏百官言时政得失。天佐上书曰:“陛下以宗庙灾

变,痛自修省,许诸臣直言阙失,此转灾为祥之会也。乃今阙政不乏,而忠言未

尽闻,盖示人以言,不若示人以政。求言之诏,示人以言耳。御史杨爵狱未解,

是未示人以政也。国家置言官,以言为职。爵系狱数月,圣怒弥甚。一则曰小人,

二则曰罪人。夫以尽言直谏为小人,则为缄默逢迎之君子不难也。以秉直纳忠为

罪人,又孰不能为容悦将顺之功臣哉?人君一喜一怒,上帝临之。陛下所以怒爵,

果合于天心否耶?爵身非木石,命且不测,万一溘先朝露,使诤臣饮恨,直士寒

心,损圣德不细。愿旌爵忠,以风天下。”帝览奏,大怒。杖之六十,下诏狱。

天佐体素弱,不任楚。狱吏绝其饮食,不三日即死,年甫三十一。比尸出狱,

曒日中,雷忽震,人皆失色。天佐与爵无生平交。入狱时,爵第隔扉相问讯而

已。大兴民有祭于柩而哭之恸者,或问之,民曰:“吾伤其忠之至,而死之酷也。”穆宗即位,赠光禄少卿。天启初,谥忠愍。

周怡,字顺之,太平县人。为诸生时,尝曰:“鼎镬不避,沟壑不忘,可以

称士矣。不然,皆伪也。”从学于王畿、邹守益。登嘉靖十七年进士,除顺德推

官。举卓异,擢吏科给事中。疏劾尚书李如圭、张瓒、刘天和。天和致仕去,如

圭还籍待勘,瓒留如故。顷之,劾湖广巡抚陆杰、工部尚书甘为霖、采木尚书樊

继祖。立朝仅一岁,所摧击,率当事有势力大臣。在廷多侧目,怡益奋不顾。

二十二年六月,吏部尚书许赞率其属王与龄、周鈇讦大学士翟銮、严嵩私属

事。帝方响嵩,反责赞,逐与龄等。怡上疏曰:

人臣以尽心报国家为忠,协力济事为和。未有公卿大臣争于朝、文武大臣争

于边,而能修内治、廪外侮者也。大学士銮、嵩与尚书赞互相诋讦,而总兵官张

凤、周尚文又与总制侍郎翟鹏、督饷侍郎赵廷瑞交恶,此最不祥事,误国孰甚?

今陛下日事祷祠而四方灾祲未销,岁开输银之例而府库未充,累颁蠲租之令

而百姓未苏,时下选将练士之命而边境未宁。内则财货匮而百役兴,外则寇敌横

而九边耗。乃銮、嵩恁藉宠灵,背公营私,弄播威福,市恩酬怨。夫辅臣真知人

贤不肖,宜明告吏部进之退之,不宜挟势徇私,属之进退。嵩威灵气焰,凌轹百

司。凡有陈奏,奔走其门,先得意旨而后敢闻于陛下。中外不畏陛下,惟畏嵩久

矣。銮淟涊委靡,祝湫⌒慕魑罚徊荒芤灾逼ü笠笾模

亦甚矣。

且直言敢谏之臣,于权臣不利,于朝廷则大利也。御史谢瑜、童汉臣以劾嵩

故,嵩皆假他事罪之。谏诤之臣自此箝口,虽有梼杌、驩兜,谁复言之?

帝览疏大怒,降诏责其谤讪,令对状。杖之阙下,锢诏狱者再。

隆庆元年起故官。未上,擢太常少卿。陈新政五事,语多刺中贵。时近习方

导上宴游,由是忤旨,出为登莱兵备佥事。给事中岑用宾为怡讼,不纳。改南京

国子监司业。复召为太常少卿,未任卒。天启初,追谥恭节。

刘魁,字焕吾,泰和人。正德中登乡荐。受业王守仁之门。嘉靖初,谒选,

得宝庆府通判。历钧州知州,潮州府同知。所至洁己爱人,扶植风教。入为工部

员外郎,疏陈安攘十事,帝嘉纳。二十一年秋,帝用方士陶仲文言,建祐国康民

雷殿于太液池西。所司希帝意,务宏侈,程工峻急。魁欲谏,度必得重祸,先命

家人鬻棺以待。遂上帝曰:“顷泰享殿、大高玄殿诸工尚未告竣。内帑所积几何?

岁入几何?一役之费动至亿万。土木衣文绣,匠作班朱紫,道流所居拟于宫禁。

国用已耗,民力已竭,而复为此不经无益之事,非所以示天下后世。”帝震怒,

杖于廷,锢之诏狱。时御史杨爵先已逮系,既而给事中周怡继至,三人屡濒死,

讲诵不辍。系四年得释,未几复追逮之。魁未抵家,缇骑已先至,系其弟以行。

魁在道闻之,趣就狱,复与爵、怡同系。时帝怒不测,狱吏惧罪,窘迫之愈甚,

至不许家人通饮食。而三人处之如前,无几微尤怨。又三年,与爵、怡同释,寻

卒。隆庆初,赠恤如制。

沈束,字宗安,会稽人。父侭,邠州知州。束登嘉靖二十三年进士,除徽

州推官,擢礼科给事中。时大学士严嵩擅政。大同总兵官周尚文卒,请恤典,严

嵩格不予。束言:“尚文为将,忠义自许。曹家庄之役,奇功也。虽晋秩,未

酬勋,宜赠封爵延子孙。他如董旸、江瀚,力抗强敌,继之以死。虽已庙祀,宜

赐祭,以彰死事忠。今当事之臣,任意予夺,冒滥或悻蒙,忠勤反捐弃,何以鼓

士气,激军心?”疏奏,嵩大恚,激帝怒,下吏部都察院议。闻渊、屠侨等言束

无他肠,第疏狂当治。帝愈怒,夺渊、侨俸,下束诏狱。已,刑部坐束奏事不实,

输赎还职。特命杖于廷,仍锢诏狱。时束入谏垣未半岁也。逾年,俺答薄都城。

司业赵贞吉以请宽束得罪,自是无敢言者。

束系久,衣食屡绝,惟日读《周易》为疏解。后同邑沈练劾嵩,嵩疑与束同

族为报复,令狱吏械其手足。徐阶劝,得免。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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