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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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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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如齐。齐人执单伯。齐人执子叔姬。

【传】十四年春,顷王崩。周公阅与王孙苏争政,故不赴。凡崩、薨,不赴,

则不书。祸、福,不告亦不书,惩不敬也。

邾文公之卒也,公使吊焉,不敬。邾人来讨,伐我南鄙,故惠伯伐邾。

子叔姬妃齐昭公,生舍。叔姬无宠,舍无威。公子商人骤施于国,而多聚士,

尽其家,贷于公,有司以继之。夏五月,昭公卒,舍即位。

邾文公元妃齐姜生定公,二妃晋姬生捷菑。文公卒,邾人立定公,捷菑奔晋。

六月,同盟于新城,从于楚者服,且谋邾也。

秋七月乙卯夜,齐商人弑舍而让元。元曰:“尔求之久矣。我能事尔,尔不

可使多蓄憾。将免我乎?尔为之!”

有星孛入于北斗,周内史叔服曰:“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

晋赵盾以诸侯之师八百乘纳捷菑于邾。邾人辞曰:“齐出玃且长。”宣子曰:

“辞顺而弗从,不祥。”乃还。

周公将与王孙苏讼于晋,王叛王孙苏,而使尹氏与聃启讼周公于晋。赵宣子

平王室而复之。

楚庄王立,子孔、潘崇将袭群舒,使公子燮与子仪守而伐舒蓼。二子作乱,

城郢而使贼杀子孔,不克而还。八月,二子以楚子出,将如商密。庐戢梨及叔麋

诱之,遂杀斗克及公子燮。

初,斗克囚于秦,秦有殽之败,而使归求成,成而不得志。公子燮求令尹而

不得。故二子作乱。

穆伯之从己氏也,鲁人立文伯。穆伯生二子于莒而求复,文伯以为请。襄仲

使无朝。听命,复而不出,二年而尽室以复适莒。文伯疾而请曰:“谷之子弱,

请立难也。”许之。文伯卒,立惠叔。穆伯请重赂以求复,惠叔以为请,许之。

将来,九月卒于齐,告丧,请葬,弗许。

宋高哀为萧封人,以为卿,不义宋公而出,遂来奔。书曰:“宋子哀来奔。”

贵之也。

齐人定懿公,使来告难,故书以九月。齐公子元不顺懿公之为政也,终不曰

“公”,曰“夫己氏”。

襄仲使告于王,请以王宠求昭姬于齐。曰:“杀其子,焉用其母?请受而罪

之。”

冬,单伯如齐,请子叔姬,齐人执之。又执子叔姬。

◇文公十五年

【经】十有五年春,季孙行父如晋。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夏,曹伯来朝。

齐人归公孙敖之丧。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单伯至自齐。晋郤

缺帅师伐蔡。戊申,入蔡。齐人侵我西鄙。季孙行父如晋。冬十有一月,诸侯盟

于扈。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

【传】十五年春,季文子如晋,为单伯与子叔姬故也。

三月,宋华耦来盟,其官皆从之。书曰“宋司马华孙”,贵之也。

公与之宴,辞曰:“君之先臣督,得罪于宋殇公,名在诸侯之策。臣承其祀,

其敢辱君,请承命于亚旅。”鲁人以为敏。

夏,曹伯来朝,礼也。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

齐人或为孟氏谋,曰:“鲁,尔亲也。饰棺置诸堂阜,鲁必取之。”从之。

卞人以告。惠叔犹毁以为请,立于朝以待命。许之,取而殡之。齐人送之。书曰:

“齐人归公孙敖之丧。”为孟氏,且国故也。葬视共仲。

声己不视,帷堂而哭。襄仲欲勿哭,惠伯曰:“丧,亲之终也。虽不能始,

善终可也。史佚有言曰:‘兄弟致美。’救乏、贺善、吊灾、祭敬、丧哀,情虽

不同,毋绝其爱,亲之道也。子无失道,何怨于人?”襄仲说,帅兄弟以哭之。

他年,其二子来,孟献子爱之,闻于国。或谮之曰:“将杀子。”献子以告季文

子。二子曰:“夫子以爱我闻,我以将杀子闻,不亦远于礼乎?远礼不如死。”

一人门于句鼆,一人门于戾丘,皆死。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礼也。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

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以昭事神、训民、事君,示有等威,古之道

也。

齐人许单伯请而赦之,使来致命。书曰:“单伯至自齐。”贵之也。

新城之盟,蔡人不与。晋郤缺以上军、下军伐蔡,曰:“君弱,不可以怠。”

戊申,入蔡,以城下之盟而还。凡胜国,曰灭之;获大城焉,曰入之。

秋,齐人侵我西鄙,故季文子告于晋。

冬十一月,晋侯、宋公、卫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扈,寻新城之

盟,且谋伐齐也。齐人赂晋侯,故不克而还。于是有齐难,是以公不会。书曰:

“诸侯盟于扈。”无能为故也。凡诸侯会,公不与,不书,讳君恶也。与而不书,

后也。

齐人来归子叔姬,王故也。

齐侯侵我西鄙,谓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讨其来朝也。季文子曰:

“齐侯其不免乎。己则无礼,而讨于有礼者,曰:‘女何故行礼!’礼以顺天,

天之道也,己则反天,而又以讨人,难以免矣。诗曰:‘胡不相畏,不畏于天?’

君子之不虐幼贱,畏于天也。在周颂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不畏于天,

将何能保?以乱取国,奉礼以守,犹惧不终,多行无礼,弗能在矣!”

◇文公十六年

【经】十有六年春,季孙行父会齐侯于阳谷,齐侯弗及盟。夏五月,公四不

视朔。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齐侯盟于郪丘。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毁泉台。

楚人、秦人、巴人灭庸。冬十有一月,宋人弑其君杵臼。

【传】十六年春,王正月,及齐平。公有疾,使季文子会齐侯于阳谷。请盟,

齐侯不肯,曰:“请俟君间。”

夏五月,公四不视朔,疾也。公使襄仲纳赂于齐侯,故盟于郪丘。

有蛇自泉宫出,入于国,如先君之数。秋八月辛未,声姜薨,毁泉台。

楚大饥,戎伐其西南,至于阜山,师于大林。又伐其东南,至于阳丘,以侵

訾枝。庸人帅群蛮以叛楚。麇人率百濮聚于选,将伐楚。于是申、息之北门不启。

楚人谋徙于阪高。蒍贾曰:“不可。我能往,寇亦能住。不如伐庸。夫麇与

百濮,谓我饥不能师,故伐我也。若我出师,必惧而归。百濮离居,将各走其邑,

谁暇谋人?”乃出师。旬有五日,百濮乃罢。自庐以往,振廪同食。次于句澨。

使庐戢黎侵庸,及庸方城。庸人逐之,囚子扬窗。三宿而逸,曰:“庸师众,群

蛮聚焉,不如复大师,且起王卒,合而后进。”师叔曰:“不可。姑又与之遇以

骄之。彼骄我怒,而后可克,先君汀八苑贲粢病!庇钟胫觯哂鼋员保

唯裨、鯈、鱼人实逐之。

庸人曰:“楚不足与战矣。”遂不设备。楚子乘驲,会师于临品,分为二队,

子越自石溪,子贝自仞,以伐庸。秦人、巴人从楚师,群蛮从楚子盟。遂灭庸。

宋公子鲍礼于国人,宋饥,竭其粟而贷之。年自七十以上,无不馈饴也,时

加羞珍异。无日不数于六卿之门,国之才人,无不事也,亲自桓以下,无不恤也。

公子鲍美而艳,襄夫人欲通之,而不可,夫人助之施。昭公无道,国人奉公子鲍

以因夫人。

于是华元为右师,公孙友为左师,华耦为司马,鳞鱼雚为司徒,荡意诸为司

城,公子朝为司寇。初,司城荡卒,公孙寿辞司城,请使意诸为之。既而告人曰:

“君无道,吾官近,惧及焉。弃官则族无所庇。子,身之贰也,姑纾死焉。虽亡

子,犹不亡族。”既,夫人将使公田孟诸而杀之。公知之,尽以宝行。荡意诸曰:

“盍适诸侯?”公曰:“不能其大夫至于君祖母以及国人,诸侯谁纳我?且既为

人君,而又为人臣,不如死。”尽以其宝赐左右以使行。夫人使谓司城去公,对

曰:“臣之而逃其难,若后君何?”

冬十一月甲寅,宋昭公将田孟诸,未至,夫人王姬使帅甸攻而杀之。荡意诸

死之。书曰:“宋人弑其君杵臼。”君无道也。

文公即位,使母弟须为司城。华耦卒,而使荡虺为司马。

◇文公十七年

【经】十有七年春,晋人、卫人、陈人、郑人伐宋。夏四月癸亥,葬我小君

声姜。齐侯伐我西鄙。六月癸未,公及齐侯盟于谷。诸侯会于扈。秋,公至自谷。

冬,公子遂如齐。

【传】十七年春,晋荀林父、卫孔达、陈公孙宁、郑石楚伐宋。讨曰:“何

故弑君!”犹立文公而还,卿不书,失其所也。

夏四月癸亥,葬声姜。有齐难,是以缓。

齐侯伐我北鄙,襄仲请盟。六月,盟于谷。

晋侯蒐于黄父,遂复合诸侯于扈,平宋也。公不与会,齐难故也。书曰“诸

侯”,无功也。

于是,晋侯不见郑伯,以为贰于楚也。

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与之

事君。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难,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

十一月,克灭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十二年六月,归生佐寡君之嫡夷,以

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蒇陈事。十五年五月,陈侯自

敝邑往朝于君。往年正月,烛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陈、蔡之密

迩于楚而不敢贰焉,则敝邑之故也。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

于襄,而再见于君。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虽我小国,则蔑以过之矣。今大

国曰:‘尔未逞吾志。’敝邑有亡,无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

余几。’又曰:‘鹿死不择音。’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人也;不德,则其

鹿也,铤而走险,急何能择?命之罔极,亦知亡矣。将悉敝赋以待于鯈,唯执事

命之。

文公二年六月壬申,朝于齐。四年二月壬戌,为齐侵蔡,亦获成于楚。居大

国之间而从于强令,岂其罪也。大国若弗图,无所逃命。”

晋巩朔行成于郑,赵穿、公婿池为质焉。

秋,周甘蜀败戎于垂,乘其饮酒也。

冬十月,郑大子夷、石楚为质于晋。

襄仲如齐,拜谷之盟。复曰:“臣闻齐人将食鲁之麦。以臣观之,将不能。

齐君之语偷。臧文仲有言曰:‘民主偷必死’。”

◇文公十八年

【经】十有八年春王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秦伯荦卒。夏五月戊戌,齐人

弑其君商人。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冬十月,子

卒。夫人姜氏归于齐。季孙行父如齐。莒弑其君庶其。

【传】十八年春,齐侯戒师期,而有疾,医曰:“不及秋,将死。”公闻之,

卜曰:“尚无及期。”惠伯令龟,卜楚丘占之曰:“齐侯不及期,非疾也。君亦

不闻。令龟有咎。”二月丁丑,公薨。

齐懿公之为公子也,与邴蜀之父争田,弗胜。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蜀

仆。纳阎职之妻,而使职骖乘。

夏五月,公游于申池。二人浴于池,蜀以扑抶职。职怒。曰:“人夺女妻

而不怒,一抶女庸何伤!”职曰:“与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乃谋弑懿公,

纳诸竹中。归,舍爵而行。齐人立公子元。

六月,葬文公。

秋,襄仲、庄叔如齐,惠公立故,且拜葬也。

文公二妃敬赢生宣公。敬赢嬖而私事襄仲。宣公长而属诸襄仲,襄仲欲立之,

叔仲不可。仲见于齐侯而请之。齐侯新立而欲亲鲁,许之。

冬十月,仲杀恶及视而立宣公。书曰“子卒”,讳之也。仲以君命召惠伯。

其宰公冉务人止之,曰:“入必死。”叔仲曰:“死君命可也。”公冉务人曰:

“若君命可死,非君命何听?”弗听,乃入,杀而埋之马矢之中。公冉务人奉其

帑以奔蔡,既而复叔仲氏。

夫人姜氏归于齐,大归也。将行,哭而过市曰:“天乎,仲为不道,杀适立

庶。”市人皆哭,鲁人谓之哀姜。

莒纪公生大子仆,又生季佗,爱季佗而黜仆,且多行无礼于国。仆因国人以

弑纪公,以其宝玉来奔,纳诸宣公。公命与之邑,曰:“今日必授。”季文子使

司寇出诸竟,曰:“今日必达。”公问其故。季文子使大史克对曰:“先大夫臧

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礼,行父奉以周旋,弗敢失队。曰:‘见有礼于其君者,事之

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见无礼于其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先君周公制

《周礼》曰:‘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作《誓命》曰:

‘毁则为贼,掩贼为藏,窃贿为盗,盗器为奸。主藏之名,赖奸之用,为大凶德,

有常无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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