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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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宝贝-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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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妇人一时里也开不出价来。我怕旁边的人又来竞争,按住妇人的肩膀,推她,迫她:“快想啦!不会还价,一定给你。”她笑得好羞涩,说:“一百块不知多不多?也有人向我买过,十块钱一个。”

大弟掏出一百二十块塞给这好心的妇人,我觉得占了她便宜,心里很歉疚,连忙跑到水果店里买了好大一袋桔子补上去。

妇人和我,彼此千恩万谢的,我替她再把那些破烂给堆上车,帮她推一把,她才走了。

“好!你现在是不是拿了这些烂坛子去挤海鲜店?”大弟板着脸。我不敢顶他,陪着笑脸,把这些瓮给寄到水果行去,保证吃了饭出来,一定再去买水果。

那个晚上,全家人走向停车位子去时,每个大人手里都举着一个好脏的瓮和一袋水果。

那十一个瓮,被家中女人们瓜分了。我们家,一向女人比男人胆子大得太多。男人硬说那可能是装骨灰的,女人坚持不过是泡菜。

这一回,写文章时,楼上楼下数了一回,我的收藏不多,不过二十三个普普通通的泡菜坛子,可是看来看去,怎么那样的古朴又大方呢?

图片中的这个中号瓮,是淡水那个“停”字之下,得来的。拿它出来做代表。

细看它左方的侧面,一块无意中的窑变,使得这个瓮子凹进去了一小块,这份残缺,不但无损,反面使它更美。如果要说有关瓮的欣赏,只这家中二十三只不同的瓮,可能三天三夜也看不够,说不完呢。



项链

那家店卖台布,中国大陆制造的台布,我进去看,看见了一个盘子,里面放着乱七八糟的一堆破铜烂铁。不经意的翻了两下,手里拎出两串项链来。店员小姐在忙,头也不回的说,是三百块一串,合台币是一百元左右,那种美丽的银光,还有神秘的蓝,一共两百台币。旁边另外一个妇人看见了,也走过来,追问我是不是要了,我怕她买去,急说是要了,眼看被包起来了,才放心的问“哪里来的?”店里说:“南美吧!”那个吧字,并不确定,是顺口说的。买好了它们,我去了下一条街的古董店,给我的老朋友店主看,店主是个识货的,当他听说了我的价格之后,加了三倍,要我转手,我想了一下,加了二十倍肯卖,双方没有成交,只见那个古董店的朋友匆匆交代了店员小姐两句,就往我说的台布店急急走去,其实,那儿只有这两条是尚好的东西,其他剩的都是不好看的了。得到这两条项链是在十个月前的加纳利群岛的一条大街上。



结婚礼物

那时候,我们没有房,没有车,没有床架,没有衣柜,没有瓦斯,没有家具,没有水,没有电,没有吃的,没有穿的,甚而没有一件新娘的嫁衣和一朵鲜花。

而我们要结婚。

结婚被法院安排在下午六点钟。白天的日子,我当日要嫁的荷西,也没有请假,他照常上班。我特为来回走了好多次两公里的路,多买了几桶水,当心的放在浴缸里存着——因为要庆祝。

为着来来回回的在沙漠中提水,那日累得不堪,在婚礼之前,竟然倒在席子上睡着了。

接近黄昏的时候,荷西敲门敲得好似打鼓一样,我惊跳起来去开门,头上还都是发卷。

没有想到荷西手中捧着一个大纸盒,看见他那焕发又深情的眼睛,我就开始猜,猜盒子里有什么东西藏着,一面猜一面就上去抢,叫喊着:“是不是鲜花?”

这句话显然刺伤了荷西,也使体贴的他因而自责,是一件明明办不到的东西——在沙漠里,而我竟然那么俗气的盼望着在婚礼上手中可以有一把花。

打开盒子来一看的时候,我的尖叫又尖叫,如同一个孩子一般喜悦了荷西的心。

是一副完整的骆驼头骨,说多吓人有多吓人,可是真心诚意的爱上了它,并不是做假去取悦那个新郎的。真的很喜欢、很喜欢这份礼物。荷西说,在沙漠里都快走死、烤死了,才得来这副完全的,我放下头骨,将手放在他肩上,给了他轻轻一吻。那一霎间,我们没有想到一切的缺乏,我们只想到再过一小时,就要成为结发夫妻,那种幸福的心情,使得两个人同时眼眶发热。

荷西在婚后的第六年离开了这个世界,走得突然,我们来不及告别。这样也好,因为我们永远不告别。

这副头骨,就是死也不给人的,就请它陪着我,在奔向彼岸的时候,一同去赴一个久等了的约会吧。



第一个奴隶

读者一定会感到奇怪,照片中明明是一个双面鼓,怎么把它混错了,写成了一个人呢。

鼓的由来是这样的:

有一回先生和我以及另外几个朋友,开了车远离沙漠的小城——阿雍,跑到两三百里外的荒野里去露营。沙漠的风景并不单调,一样有高山、沙丘、绿洲、深谷。

在这些景色里,唯一相同的东西就是成千上兆的沙子。

我们每回出游,必然在行李中放些吃不死人的普通药品和面粉、白糖这些东西。这并不为了自己,而是事先为了途中可能经过的沙漠居民而备的——因为他们需要。

就在我们扎营起火的那个黄昏,一个撒哈拉威人不知由哪里冒出来的,站在火光的圈圈之外凝视着我们。与我们同去的西班牙女友很没见识,荒野里看到阿拉伯人就尖叫起来了。

为了表示我们并没有排斥这个陌生人的来临,我打了一下那个张大了眼睛还叫个不停的黛娥一下,丢了锅子快速的向来人迎了上去。那时候荷西也跟上来了,拉着我的手。那个撒哈拉威人不会说太完整的西班牙话,我们讲单字,也讲懂了——他想要一些我们吃剩的东西。

知道了来意,我赶快拉他去汽车后车箱给他看,指着一袋面粉和一小袋白糖及药品,说都是给他的。可——是,因为步行太累了,第二日早晨我们拔营之后可以开车替他送去,请这个撒哈拉威人先回去吧,明早再来。

第二天早晨,才起来呢,那个昨日来过的人像只鹰似的蹲在一块大石头上。

先生和我拔了营就要跟去那个人的家——当然是一个帐篷。一般城外的人都那么住的。

女友黛娥死也不肯去,我们不敢在大漠里把两辆车分开——因为那太危险,就强迫黛娥和她的先生非去不可。他们也不敢跟我们分开,勉强跟去了。

那个撒哈拉威人说是住得并不远,车子开了好久好久才看到一个孤零零的帐篷立在沙地上。我心里很同情这位步行来的人,他必然在太阳上升以前就开始往我们走来了。“那么远,你昨天怎么知道有人来了?”我问他。“我就是知道啦!”他说。我猜他是看烟尘的。沙漠人有他们过人的灵敏和直觉,毕竟这片土地是他们的。

到了那个千疮百补的大帐篷时,女人都羞得立即蒙上了脸,小孩子有三、四个,我一近他们,他们就哗一下又叫又笑的逃开,我一静,他们又聚上来。实在是不懂,这一家人——就只一家人,住在这荒郊野地里做什么?

当时,西属撒哈拉的原住民族,是可以拿补助的。每一个家庭,如果没有工作,西班牙政府补助他们九千元西币,在当时相当于四千台币左右。用这份补助,买水、面粉是足够了,至于要吃什么肉,只好杀自己的羊或骆驼了。我们去的那个帐篷没有骆驼,只有一小群瘦极了的羊,半死不活的呆站着。

去了帐篷,我们搬下了白糖和面粉、药。而那时候,一个穿着袍子的黑人正开始起火——用拾来的干树枝,起火烧茶待客。他们有一个汽油桶装的水,很当心的拿了一杓出来。喝茶时,荷西和我的眼圈上立刻被叮满了金头大苍蝇。黛娥用草帽蒙住头。我们,眼睛都不眨一下。我很快跑到女人堆里去了,那个回教徒,三个太太加一位老母亲,都住在一起。

“外面那个黑人是谁?”我问。

女人们听不懂我的话,推来推去的笑个不停。一般阿拉伯人肤色接近浅浅的棕色,并不是黑的。

那一天,我们喝完了茶,就告辞回家了,走之前,黛娥他们车内还有半盒子的鸡蛋、几颗洋葱,我们尽己所有的,都留下了才去。

这件事情,很普遍,事后也就忘了。

过了十几天以后,晚上有人敲门,我跑去开门,门外就站着那个帐篷中相遇过的人,夜色里,跟着一个穿袍子的黑人;那个烧茶水的。

我大喊了一声:“荷——西——来——”

那个人对我们夫妇说,要送给我们一个奴——隶,说着往身后那个高大的黑人一指。

我们拚命拒绝,说家太小,也没有钱再养一个人,更不肯养奴隶,请他不要为难我们,这太可怕了。

那个主人不肯,一定要送。又说:“叫他睡在天台上好了,一天一个面包就可以养活了。”

我拉过那个黑人袖子,把他拉到灯下来看了一看,问他:“你,要不要自由?如果我们先收了你,再放了你,就自由了。要不要?”

那个奴隶很聪明,他完全明白我的话,等到我说要放他自由,他吓坏了,一直拉住主人的袖子,口里说:“不、不、不……”

“你给他自由,叫他到哪里去?”主人说。

“那你还是把他带回去吧!我们这种礼物是绝不收的。”我喊着,往荷西背后躲。

“不收?”“真的不能收,太贵重了。”

“那我另外给你们一样东西。”主人说。

“只要不是人,都可以。”我说。

那个送奴隶的人弯下身去,在一个面粉口袋中掏,掏出来的就是照片中那只羊皮鼓。

这个东西,使我们大大松了一口气——它不是个活人。以后我们在家就叫这只鼓——“奴隶”。

搬家到加纳利群岛去时,我们打扮房子,我站着指点荷西:“对,把那个奴隶再移左边一点,斜斜的摆,对了,这样奴隶比较好看……”

在一旁听的邻居,一头雾水,头上冒出好多问号来,像漫画人物一般——好看。



你的那双眼睛

一九八二年冬天,经过北极,转飞温哥华,经过温哥华,抵达了大约生存着一千两百万人口的墨西哥城。

初抵墨西哥的大都会,又可以讲西班牙语,心情上欢喜得发狂,因为不须再用英语了。

对于某些女人来说,墨西哥风味的衣饰可能完全不能适合于她们。可是在台湾,就齐豫和我来说,这对民族风味的东西,好似是为我们定做的一样。

抵达墨西哥,不过是一场长程旅行的首站,以后全部中南美洲都得慢慢去走。而我,身为一个女人,完全忘掉了这场长途旅行绝对不可以犯的禁忌,就是买东西。

当我走在墨西哥城内所谓的“玫瑰区”时,被那些披风、衬衫、裙子、毡子弄得发狂,一心只想尽可能的买个够,至于能不能带着走,谁又去想它呢。

于是,我在挂着布料的小摊子之间穿梭,好似梦游一般东摸摸、西探探,迷惑在全然的幸福里。这种滋味,在一般百货公司陈列的衣物中,是找不到的。

好在买的衣物不是棉的就是麻的,它们可以折成很小,也耐得住绉。买了一大包东西,不死心,再跑到帘子后面去试一件衬衫。当我穿好衣服,拉开布幔,跑去照镜子的时候,一双深奥含悲的大眼睛,从镜子里注视着我。

我转身,看见了那个专卖铜器的摊位,在那摊位边,坐着一个看上去十七、八岁的少年。我盯住他看,眼神交错了一下,彼此笑了笑,可是即使是微笑着,那个少年的黑眼睛里,还是藏着深悲。

他的摊子,完全没有一个人驻脚。

看了一下那堆铜器,打量了一下它们的体积。计算了一下行李的空间,这,就狠心不去看他了。不行,再怎么美吧,也不能买。太占地方了,除非把刚刚买下的衣服全都丢掉。少年的那双眼神,在那半年艰苦的中南美之旅中,没有释放过我。只因没有买下那个摊子上的铜器,使我背负了那么重的歉疚感一站一站的走下去。

半年之后,旅行已到尾声,重新回到墨西哥城去转机回台。我发觉,如果咬一咬牙,手提行李还可以再加一两样东西。就这么欢天喜地的往“玫瑰区”奔去。半年了,那个摊子还在,那双少年的眼睛,一样含悲。

我挑了两只紫铜的壶,没有讲价,快快的把钱交给这个少年。那时,我的心,终于得到了一点点自由。我走了,走时,忍不住回过头去,再看他一次。这一回,他的那双眼睛,仍然躲着一种悲伤,于是我想,他的哀愁,和买卖一点关系也没有。就因为这一回头,反而更难过了。





这种中国的饰物带着“拴命”的意思,孩子生下来给个小锁戴上,那么谁也取不去心肝宝贝的命了。不想它的象征意义戴着还算好玩,稍一多想,就觉得四周全是张牙舞爪小鬼妖魔等着伺机索命。这种时候,万一晚上睡觉时拿下锁来,心里必定发毛。

是去台北光华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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