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夫四朝--白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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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四朝--白羽燕-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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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匈奴联合猎骄靡攻打大月氏,张骞才有机会逃出来,回到大汉以后,他将西域的所见所闻原原本本告诉了汉武帝,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张骞提出,西域地域辽阔发展潜力巨大,如果能将中原的先进技术传输过去,促进中原与西域诸国的交往,将汉文化传播开来,势必能为大汉带来难以估计的收益。
大月氏溃败,汉武帝攻打匈奴的计划也就此搁浅,张骞的提议让他重新看到了希望。虽说还料不到收益会有多少,但这个提议确实是可行的。
汉武帝是那种想到就做的人,如果没有这点魄力,他也不会成为中国历史上的千古明君了。于是,汉武帝大笔一挥,不仅给张骞升了官,也成就了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
张骞带领着浩浩荡荡的队伍,再次出使西域,这次出使,张骞掌握了西域诸国地理、物产以及风俗习惯的资料,为后来卫青大获全胜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
因着之前与诸国王侯的良好关系,张骞在大宛、康居、大夏、龟兹等国很吃得开,这些西域的小国家长期以来饱受匈奴欺压,他们对国盛民强的大汉心存向往,如果能与大汉结盟倒也是不错的选择。
张骞说服这些小国家并不困难,但他更看重的是惟一能与匈奴抗衡的乌孙。可是,乌孙昆莫猎骄靡念及匈奴单于的恩情,对张骞的示好视而不见,三番几次拒绝大汉使者的求见,始终不肯给张骞机会。
猎骄靡态度坚决,张骞也不是轻易放弃的普通人,他料定猎骄靡不甘心归顺匈奴,不然当初也不会重新兴建乌孙了。只要是有理想有抱负的君主,都会全心全意致力于国家强盛,不能容忍百姓再受欺压。
匈奴一直是西域的霸主,匈奴各地的奴隶主凶狠残暴,尤其是对周边这些小国家的人民,欺压程度是相当残酷的。
作为一国之君,猎骄靡能保障的只有国都赤谷城而已,其他部落还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随时都有被匈奴吞并的可能。猎骄靡心里很清楚,匈奴老单于念着昔日情分不会将他赶尽杀绝,但匈奴王族却对他怨念很深,他日若是老单于过世,恐怕就没人能控制住这种局面了。
乌孙岌岌可危,猎骄靡自然是担忧的,张骞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每次派去使者都以国富民强为主题,让他们轮流给猎骄靡洗脑。
功夫不负有心人,猎骄靡开始松动了,他对百折不挠的张骞产生了兴趣,终于答应跟他见面。
如何劝服猎骄靡,张骞已经想好了上百种方案,关键还是让他看到乌孙强盛的希望,意识到只有自己强大起来,才有资本与人抗争。
猎骄靡与张骞相见恨晚,张骞简直就是他的知己,猎骄靡怕得罪匈奴,不敢明着来,暗地里派使者也去大汉走一趟。
张骞当时已是积劳成疾,为了促成乌孙与大汉联姻,亲自将乌孙的使者带回长安城。乌孙使者受到了极为周到的招待,每天有好酒好菜享用,每晚有仙乐佳人相伴,长安城的繁华给使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甚至都不想回去了。
当然,这也只是想想,乌孙使者还是很尽职的,他回到乌孙之后,毫不吝惜溢美之词,将大汉描绘成人间仙境,强过匈奴百余倍的超级强国。
猎骄靡很是心动,想象着张骞给他描绘的美好蓝图,同时又怕乌孙与大汉联姻的举动激怒了匈奴,惹来杀身之祸。
得知张骞病逝,猎骄靡不禁欷殻В就篮系闹禾烊讼喔簦院笏鏊抵幕暗呐笥讯济挥辛恕�
就这样,和亲这码事也不提了,直到匈奴对乌孙边境的挑衅逐渐升级,猎骄靡才下定了决心,以良马千匹为聘礼向汉武帝求亲,顺利娶到了多才多艺的细君公主。
从那时起,猎骄靡就一心想着兴盛乌孙扩建赤谷城,但他心愿未了就过世了,细君公主也依照传统改嫁给猎骄靡的孙子军须靡。
军须靡继承祖父的遗愿,广为接受大汉方面的建议,发展农业和纺织,即使屡次遭到长老贵族的抗议,还是顶住压力坚持了下来。也就是在这种局面下,翁归靡站在了军须靡这边,每当有人提出异议,他就代军须靡出面解决。
长此以往,军须靡跟这个堂弟的关系越发密切,翁归靡说的话他也能听得进去,就算是须其格恨翁归靡恨得要死,也不敢对他怎样。
军须靡筹备多年,终于将扩建赤谷城的方案摆到了台面上,长老贵族们觉得他这么做有些操之过急,但这毕竟是先王的遗愿,他们也不好直接干涉。朝中支持与反对的势力各占一半,军须靡为这事头都大了,经常找翁归靡商量,一商量就是整晚。
朝中气氛紧张,须其格再笨也不敢挑这种时候找事,刘烨着实轻松了好一阵子。山上的农业组和桑蚕组进展顺利步入正轨,赵胜也培养了一批骨干分子,刘烨基本上不用每天都去看管了。
现在,她大半部分时间都用来照顾少夫,教她汉语和汉族习俗,也教她琴棋书画,趁着冯嫽不在的时候,还教她说几句简单的英文,用作以后打暗号用。
少夫在刘烨的悉心呵护下成长得很快,比草原上的小孩子更聪明更活泼,她最好的玩伴就是赵胜的儿子赵子卿,两人有事没事就在一起背诗经。
赵子卿是个小才子,据他说五岁的时候就会背诗经了,刘烨不相信,《诗经》收集了三百多篇诗歌,别说是几岁大的孩子,高智商的成年人也未必能全背出来。她刚进宫那会儿,李延年和师中让她唱的那几首曲子,配的就是里面的诗歌,刘烨成天“兮”啊“也”啊的,背的都快吐了。
不过赵子卿这孩子倒不像是吹牛的,什么大雅小雅国风颂,他说起来头头是道,听着比百家讲坛还过瘾。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这段谁不会啊,求爱经典嘛!刘烨得意地笑,正准备着给他们讲讲其中的含义,赵子卿就已经转到“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了。
这段没记错的话应该是诗经第二篇《葛覃》,说的是女子干完活准备回娘家看望父母的事。刘烨刚要开口为少夫解释喈喈是黄鹂在叫,赵子卿已经开始背下一段了。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置彼周行……”
呃,这是怀念征夫的《卷耳》吧!
“南有樛木,葛藟礨之,乐之君子,福履绥之……”
这是祝人幸福的《樛木》?
“嘒彼小星,三五在东……”
这是……
“朝躋于西,崇朝其雨……”
……
刘烨无语,这小男生也太牛叉了吧,这不是小才子,而是大天才!难道古代的小孩都这么牛叉?是不是随便拉一个回到现代都能上春晚?
赵子卿已经不是在背书了,他拉着少夫的手,两人一边跳舞一边唱曲,那本《诗经》就像是从他肚子里长出来的,想都不想脱口而出。
好吧,她认输了,崇拜一下无数的穿越前辈,你们穿越的时候有没有带笔记本或者iPad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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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防不胜防
须其格安分了,刘烨也清净了,每天和孩子们在一起,心情也轻松许多,整个人仿佛都年轻了。
二十三岁的刘烨穿越到十七岁的解忧公主身上,转眼之间又过了三年,加在一起算起来,刘烨也有二十六岁了。
生理年龄有二十六,可她的心理年龄远远不止这个数字,西汉距今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这期间发生的事如果都写下来整理成书,几座图书馆都不够放的。当然,现代还有一种东西叫电脑,可以节省很多空间。
但凡穿越,都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不能改变历史,不管你穿到哪个朝代,都不能仗着自己通晓历史胡作非为,不然准没好下场,人消失了还算好的,最怕就是活不成死不了,沦为不生不死的宇宙游魂。
那些穿到架空朝代的幸运儿自然没有这种困扰,但作为刘烨,她就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而且要深思熟虑不得马虎。这关乎到她的性命,稍有不慎就会遗恨万年,她可不要做那孤魂野鬼,世世代代没个着落,一阵风就能把她吹散。
刘烨绝对没有篡改历史的勇气,她能做的就是在历史允许的范围内,尽量让自己过得好一些。然而,她现在过得一点儿都不好,没喜欢上那个翁归靡之前,日子过得还算顺畅,她不挑吃,煮熟的就行,也不挑住,遮风挡雨就好,虽然个人卫生问题让她挺纠结的,但总算是适应下来了。
没有电话,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没有……
她统统都忍了,反正她前世就是宅女一枚,吃饱了睡,睡醒干活,日复一日,生活既单调又乏味,大学时期的几名闺蜜陆续嫁人之后就很少联系,她喜欢的男生不喜欢她,她不喜欢的男生也不喜欢她。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她就是被遗弃的人,除了父母,没人在意她的喜怒哀乐。刘烨习惯了做个被人无视的小透明,几乎修炼到了无欲无求的境界。直到穿越成为解忧公主,她才知道自己内心的渴望,她渴望被人重视,渴望呼风唤雨,渴望轰轰烈烈的爱情。
刘烨对自己说,今生一定要好好地活,活个够本,将前世的遗憾都弥补过来。她有知识也有常识,她知道自己该怎么做,照着历史的大纲活下去,一定要活得精彩活得开心。
说,永远比做容易得多,她知道如何瞒过刘义夫妻,如何迎合汉武帝,如何化解须其格的挑衅,但她不知道的是,如何面对心爱的人。
她爱上了翁归靡?她想是的!
只要翁归靡一出现,她就浑身不自在,总想着头发有没有乱,为什么不用蝴蝶缎带扎头,而是随便拿了根乌漆吗黑的布条;脸上有没有黑眼圈,晚上为啥要熬夜弄火枪,不知道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么;还有,早上跟人学挤羊奶,身上可能有羊的膻味吧,他讨不讨厌这种味道,万一讨厌可怎么办……
如果哪天她的状态很好,她又像是台上光芒四射的主角,恨不能将自己最好的一面都展现出来,让他知道自己有多美丽有多么好。譬如那段让人酸掉大牙的蔷薇花的故事,事后回想起来刘烨都觉得肉麻,好在效果还不错,翁归靡并不排斥,似乎还曾为她动摇过。
或许男人就喜欢这种调调吧,就喜欢漂亮可爱温柔体贴声音娇嗲又爱撒娇的女人,要不怎么男人们都喜欢林志玲呢!
可是,刘烨不喜欢这样的自己,她不喜欢这种难以捉摸的感觉,虽不喜欢,却又满心向往,翁归靡的任何一丝回应都能牵动她的神经,让她为之欣喜为之神伤,甚至辗转难眠。这种感觉就像中了罂粟的毒,明知自己会受伤,偏偏抗拒不了那瞬间的喜悦。
刘烨想让自己洒脱一点,就像面对所有对她产生质疑的人那样,但惟独对他做不到,翁归靡,他究竟是不是她的毒?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初见翁归靡的时候,刘烨脑海中浮现出这句诗。虽然没有令人窒息的美貌,但他就像蔷薇花的芬芳,无声无息渗入她的心扉。
“公主,公主……”
刘烨胡思乱想了一上午,总算被冯嫽叫醒了,她揉揉托下巴托到发麻的手腕,不明所以地眨眨眼睛:“少夫和子卿跑去哪儿了?他们在找我吧?”
“不是他们找你……”冯嫽心神不宁地看了眼帐外,在她耳边轻声说,“是扶玛,扶玛来找你了。”
“什么……”刘烨顿时来了精神,真是想什么来什么,她刚想着翁归靡,扶玛这个碍眼的女人就找上门来了,她以为她是谁?真当自己是翁归靡的未婚妻吗?
自从扶玛当着她的面跟翁归靡大吵大闹,刘烨对这个女人就没有一点儿好感,要不是她胡搅蛮缠,翁归靡也不会刻意疏远。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谁怕谁啊!史书上还说呢,她才是翁归靡的妻子,他们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双!既然历史不容改变,她就不能再忍下去了,必须拨乱反正,及时把迷了路的翁归靡拉回到正道来!
“好啊,她来得正好!”刘烨不是在说气话,她们俩迟早要分出个胜负,也就不差这一时了。
刘烨打扮得光鲜亮丽,走出蒙古包,看到了同样光鲜亮丽的扶玛。扶玛头戴浅蓝色罗帕,颈边两根水滑油亮的黑色发辫镶嵌着橘色的玛瑙,她穿着紧身的天蓝色夹袍,腰间系着乳白色的缎带,将那窈窕的腰身勾勒地恰到好处。袍子边沿、袖口和领口绣着最时兴的云卷纹,蓝金双色的绣线搭配起来很好看,映得她健康红润的脸庞更显迷人。
扶玛的确是个美人,只要是男人见了她都会心动吧,其实,翁归靡喜欢她没什么好稀奇的,但不管他有多喜欢,最后都会清醒过来,因为他命中注定的爱人并不是她!
“右夫人……”扶玛一见着她,立马甜笑起来,熟落地挽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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