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时期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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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时期的爱情-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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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现弊挪弊涌词鞒ひ蹲樱吹饺肷袷保3M俗约菏撬薠海鹰是谁,与此同时,我倒记住了院子里每一棵树的模样。冬天下雪后,有人把雪堆在树根下。庭院深深不见天日,雪也经久不化,只是逐渐变得乌黑,向下缩去,最后变成了一层泥。到了这个时候,所有该长的叶子都长了出来,院子也变成了一片浓绿。这个院子原有的臭气都渗到树叶里,看不到了。相反倒能闻见一股叶子的清新气。这时候我影影绰绰的想到:我和树木之间可能有血缘关系——我是多么喜欢树呀!身为一棵树,遇到什么都可以泰然处之了。七四年春天的事就是这样的。 

后来我和我老婆到英国去玩时,骑着租来的自行车走在英格兰乡间窄窄的公路上。走到一个地方,看到路边上围栏里一大片树林子。她说钻进去,我们就钻进围栏。进去以后遇到一条大狗。我狠狠的瞪了它一眼,把它瞪跑了。然后我们就钻到林子里去,这里一片浓绿,还充满了白色的雾。我老婆大叫一声:好一片林子呀!咱们坏一坏吧!于是我们就坏了起来。享受一个带有雾气,青草气息和寂静无声的性。坏完以后,又在林子里到处遛。忽然又碰上了那条狗,这会我再瞪它,它却不跑了,反而汪汪的叫。然后那狗背后就钻出个人来,肘弯里挎着双筒猎枪。那人使劲看了我们一眼(这时候我们俩身上除了鸡皮疙瘩一无所有),然后无声的笑了一笑,说道:穿上衣服,来喝咖啡。喝咖啡的时候那人老憋不住要笑,我老婆却镇定如常。临走时还问他吃糖不吃。那是个香蕉脸的老头子。把我们送出大门时,他偷偷对我说:你老婆真了不起。而我从始至终一言不发,保持了泰然自若的态度。等到出了他家的门,我才发现自己一直在想:要把他那条猎枪夺过来,给他当胸一枪。这种事干起来当然是很不好的,最起码可以叫做以怨报德。但只是想想就没有什么不好了。 

七四年春天我坐在椅子上看院子里的树,一言不发。X海鹰躺在床上看手表,到了一定的时候跳起来说:走!我就跟她走,跟在自行车背后跑步,从来不问她到哪里去。或者眼看天色向晚,她坐起来递给我个饭盒,说:"打饭",我就出去给她打一份炒疙瘩来,虽然我也想问问她,成天吃这一种东西腻不腻,但我从来不问。等到天黑以后,她伸个懒腰说:困了;我就走出这个房子,小心的把房门带上,自己回家去了。 

X海鹰和我说话时越来越简约,而且逐渐没有了主语。比方说,叫我坐直,就说:"坐直",叫我给她打饭,就说:"打饭"!叫我跟她走,就说:"走",这些话言简意赅,但是我逐渐不知道我是谁了。后来她逐渐连话都不说了,改为用手势:让我坐直往上一指,让我去打饭就指指饭盒,让我回家去就指指门,让我跟她走,什么都不用说,我自然会跟上。她指指嘴,我就开始讲自己过去遇到的事情。这样在她面前我的内心就一片空明,到了该做什么的时候自然会做。在这些简单的动作里逐渐产生了乐趣,而且经久不衰。我常常梦到X海鹰,把她吊在一棵歪脖树上,先亲吻,爱抚,然后剥光她的衣服,强奸她。我就这样地爱X海鹰,因为除此之外别无选择。 

第一节

  六七年我把"拿起笔做刀枪"招到家里来的事可以这样解释:我用这种方法给自己争到了一片领地。虽然这座楼在别人的围困之下,但是他们还没攻进来。虽然这楼里除了我还有别人,但是他们和我是一伙的,这个楼怎么说都有我的一份。虽然得到这座楼的方式不大合法,但是当时也没有合法的事。最主要的是在这里我想怎么干就可以怎么干,但是第一件事就是不能让人冲进来,把它从我手里抢回去。所以我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它修成铜墙铁壁。为此我已经竭尽全力,但是还是不能保住它。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过属于我的领地。 

我在那座楼里战斗时,精神亢奋,做每件事都有快感。那时我一天干的工作,现在一年也干不完(假设是给公家干)。假如让弗洛伊德解释,他会说因为我当时年龄太小,处于性欲的肛门时期,因为性欲无处发泄,所以斗志昂扬。我觉得这种说法不对。屁眼太小,不足以解释我当年的昂扬斗志。 

我们守在那座楼里时,夜里没有太多的事,只是不能睡死了,叫人家摸了营去。所以打盹时,都是两个人一对背抵背。有个女大学生,不是姓黄,就是姓蓝,再不就是姓洪,总之是一种颜色,每回我都和她抵背。晚上睡着时是抵着的,早上醒时准是搂在一起。有时脸还贴在她乳房上。这件事也能说明我不是在肛门时期。 

假如我本人也能算个例子的话,就可以证明男人的性欲从来就没有过一个肛门时期,只有过自命不凡的时期。那个时候看不起一切和自己不一样的人,包括老头,老太太,小孩子,还包括和自己最不一样的人——女孩子。虽然心里很想和她们玩玩,嘴头上又不承认。 

我干的最糟糕的事,就是告诉了X海鹰有姓颜色的大学生这个人,还告诉她说,姓颜色的大学生梳了两条辨子,后脑勺枕起来像个棕织的垫子。后来她就老问那姓颜色的是怎么一个人,简直麻烦得要命。我早就告诉了她,姓颜色的大学生是个女的,她还是问个不休,老打听那个人在哪里,好像要搞同性恋一样。 

有关那位姓颜色的女大学生,有一点需要补充的地方,那就是在我清醒的时候,也觉得她挺麻烦的。比方说,我正在五楼顶上和一伙人汗流浃背地布置滚木檑石,准备把进犯者通通砸死,忽听她在二楼叫我,就急星火撩地跑了去。你猜是叫我干啥罢——叫我吃面条。我留在这楼里,破坏了自己的房子,出卖了自己家的利益,还长了一身虱子,就是为了吃这种没油没盐盛在茶缸里的面条吗?我对她很反感,觉得她婆婆妈妈的。但这是我清醒时候的事。到了我睡着,或是自以为睡着了的时候,就和她拥抱,接吻,用双手爱抚她的乳房。干这种事时,她老掐我的胳膊,第二天胳臂上青印累累。这说明这样的事发生过。但是不管她怎么掐,我都没有醒来。除了没有醒,别的事都和醒着时一样。比方说,过道里点了一盏马灯,灯光一会儿红,一会黄,游移不定。地下有好多草垫子,给人一种建筑工地的印象。我一点没觉得是在我住了十几年的家里。姓颜色的大学生嘴里有一股奶油软糖的味道。她乳罩左边有四个扣子,解起来麻烦无比。在那方寸之地集中的扣子比我全身剩下的扣子还多,这说明女人简直是不能沾。我已经决定把这当一场梦,不管她怎么掐,都不肯醒来。这件事我没有告诉X海鹰,任凭她怎么问。我觉得把这种事告诉她不适宜。 

姓颜色的大学生长得很漂亮,眉毛和头发都很黑,皮肤很白。我和她亲近时总是要勃起,而且我也知道勃起了是要干什么;但我就是不肯干。她怎么也想不到我为什么不肯——我是害怕暴露了自己是个湿被套。弄完了湿呼呼的甚是麻烦。假如她能想得到,就提早会安慰我说:这不要紧,反正大家都是湿被套,而且她不怕麻烦。后来她和我说过这样的话,但是这也是很后来的事了。当时我正忙着策划各种行动,晚上从地沟爬到校工厂里去,把各种工具偷回来,把我那座楼改造成个白蚁窝。我有一个计划,想把我们楼地下再挖两层,地上再加一层,为此已经运来了两吨钢管,还有好多水泥和钢筋。假如这个计划完成了,就可以在这里守到二十一世纪。但是这个计划没完成。 

我给X海鹰讲六七年的事,一讲到姓颜色的大学生就算告一段落。从此她对别的事就不再关心,只问这一件事。我自己以为我的主要问题是打了毡巴,而我打他的原因是我爱他。但是这些话X海鹰连听都不要听。她总和我说这一句话:交待你和"姓颜色"的问题,别的事不要讲了! 

第二节

我说过,小的时候我到处去捉蜻蜓准备放在我的电源上电死,那时候我手里提着一个铁窗纱的笼子,手指中间还夹着一根粘杆。我可以悄悄走到一只停在枝头的蜻蜓背后,伸手去捏它的尾巴,也可以用杆头的胶去粘它的翅膀。不管你怎样捕获它,总要在慢慢伸出手的同时,与它目光相接。在一片金色的朦胧下,蜻蜓有成千上万只细碎的蓝眼睛,但是没有一只是管用的。每次我逮住一只蜻蜓,都要带着一声叹息把它放在笼子里。后来我的笼子里就有了好多红蜻蜓,蓝蜻蜓,还有一种古铜色的蜻蜓,我们叫它老仔。它们鼓动着翅膀,在被电死之前,翻翻滚滚。当然,我也可以不捉蜻蜓,让它们继续在天上飞。但是这样一来,我就无事可干。 

小时候我逮到一只蜻蜓之后,把它拿在手里,逼视它的眼睛。这时候复眼表面的朦胧就消失得无影无踪,里面每只眼睛都放到了拳头那么大。在那一瞬间,蜻蜓也丧失了挣扎的勇气。小时候我心地残忍,杀气极浓,这一点叫我终身难忘。这件事说明,虽然我一生的主题是悲观绝望,但还有一种气质在主题之外。这种气质在我挥拳痛殴毡巴时,在我参加战斗时,还有在我电死蜻蜓时才会发挥出来。 

除了那台电死了无数蜻蜓的电源,我还造过一台百发百中的投石机。后来我也想过,那些被我们从楼顶上打下去的人都怎样了,不过那都是好几年以后的事。经过一番计算,得出一个触目惊心的结论:假如那些人没有死,起码也负了重伤。因为投石机射出的石弹最起码也带有几千焦耳的能量,被这么多能量打中了胸口想要毫发无伤,不管穿什么盔甲都是不可能的事;更何况还要头朝下的从五层楼上摔下去。虽然为了防着这种事,楼四周都张了绳网,但是头朝下摔到网上也有可能会扭断脖子。把一切情况都算上,挨上一弹而丧命的概率最起码是百分之十五。这个结论使我很不高兴,但这也是很后来的事。当时没有人为死了人而伤心。当时是革命时期,革命时期没有人会真的死。在革命时期里杀掉了对方一个人,就如在工商社会里赚到了十几块钱一样高兴。在革命时期自己失掉了一个人,就如损失了十几块钱,有点伤心。这时候我们背上一段毛主席语录:"这种方法也要介绍到老百姓那里去,村上的人死了,开个追悼会,用这种方法寄托我们的哀思……",然后就一点也不伤心,因为伤心被这种程式消化了。这种种程式就是高级智能。因为有了这种种程式,好多东西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连死都不真了。但多少还有些真实的东西:我入了迷地造一架完美的投石机(那东西是用来打死人的,但我当时完全没有想到它会打死人);在睡梦中和姓颜色的女大学生拥抱接吻,导致了梦遗。这些事情虽然古怪,但是真实性就在古怪之中。我还记得姓颜色的大学生乳房像两个桃子,每天早上醒来时眼睛都又红又肿;她把我掐得也真够疼的。这就是真的东西。因为毕竟还有真的东西,所以活着还是值得的。我告诉X海鹰这些事,是要说明在一九六七年的秋天,姓颜色的大学生在我胸中只是很多事中的一件,但是她连听都不要听。 

六七年秋天的清晨,你到我长大的那所大学去,可以看到我们家过去住的那座楼房呈现出一种怪模样,以前它不是这样,后来也不是这样。有一个小个子从窗口爬出去,上了没有瓦片的楼顶上从容不迫地走着,脸上蒙了一条黑纱巾。那个人就是我。我对对面楼上打来的砖头不屑一顾,就算有一块大砖头就要击中我的头,也只稍稍弓一下腰,让它擦过我的领子;就这样向最高处走去。当时没有任何事情让我害怕。我脸上蒙着姓颜色的大学生的纱巾,它带有一点甜甜的香味,还有发丝沙沙的感觉。后来我走到最高的地方,伸了个懒腰,看到四周朝雾初升,所有的楼房都裸出了水泥的骨架,露出了黑洞洞的窗口,好像刚发了一场大水。空气是黄澄澄的,好像溶化了铁锈的水。这种景象就像后来在美国看的那些劫后余生的电影一样。我发誓,再没有一种景色让我这样满意了。 

姓颜色的大学生从窗口爬上楼顶时不敢睁眼睛,需要有个人在一边拉着她的手引她到该抓的地方,然后再爬下去,托她的脚到该蹬的地方。这个过程就像把一个大包裹拖上楼去时一样,那个人手里还要拿一根镐把,因为对面楼上的人看到有人以近似静止的速度顺着脚手梯往上爬,就会用大弹弓打。他们投射过来的砖头飞到这里时速度已经相当慢,可以用木棍一一击落,但是也需要眼明手快。这个人通常是我。我从来没见过比她更笨的爬楼的人,而且她还敢说我是个小叭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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