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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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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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

 前言
  关于狄更斯和他的小说艺术,心里早有一些想法,趁写这篇前言之便,说出来,就正于广大狄更斯爱好者。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试以《雾都孤儿》为例,(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解释的。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二)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三)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Sympathetic imagination),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像力。他运用的艺术方法,不是“批判现实主义”所能概括的。我倒是赞赏英国作家、狄更斯专家乔治·吉辛(George Giss-ing,1857…1903)的表述,他把狄更斯的创作方法称为“浪漫的现实主义”(romantic realism)。我认为这一表述才够准确,才符合狄更斯小说艺术的实际。 
  最后还要讨论一下E.M.福斯特在他的名著《小说面面观》中对狄更斯人物塑造的贬低。据他说,狄更斯只会塑造“扁形人物”,而不会塑造“浑圆人物”,在小说艺术上属于“较低层次”。事实真是这样吗?试以《雾都孤儿》中的南希为例,作一番研究分析。我认为,南希这个人物有无比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远比E。M。福斯特所称羡的一切“浑圆人物”更富于立体感和活跃的生命力。南希是个不幸的姑娘,自幼沦落贼窟,并已成为第二号贼首赛克斯的情妇。除了绞架,她看不到任何别的前景。但是,她天良未泯,在天真纯洁的奥立弗,看到往日清白的自己,同情之心油然而生。她连奉贼首之命,冒称是奥立弗的姐姐,硬把他绑架回贼窟时,内心充满矛盾。归途中,她和赛克斯谈起监狱绞死犯人的事,奥立弗感觉到南希紧攥着他的那只手在发抖,抬眼一看,她的脸色变得煞白。后来,她冒着生命的危险偷偷地给梅莱小姐和布朗罗通风报信,终于把奥立弗救了出来。梅莱和布朗罗力劝南希挣脱过去的生活,走上新生之路,但南希不忍心把情人赛克斯撇下。赛克斯在得知南希所作所为后,他只能持盗匪的道德标准,把南希视为不可饶恕的叛徒,亲手把她残酷地杀害。狄更斯在给这两个人物取名时是有很深的用意的,南希(Nancy)和赛克斯(Sikes)英文缩写是N和S,正是磁针的两极。他俩构成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既相反又相成,永远不可分离。南希离不开赛克斯,宁愿被他杀害也不肯抛弃他;而赛克斯也离不开南希,一旦失去她,他就丧魂失魄,终于在房顶跌落,脖子被自己的一条绳子的活扣套住而气绝身死。南希的形象复杂、丰富又深刻,不但不是“扁平”的,而且达到极高的艺术成就。 
  狄更斯的小说经得起各种现代批评理论的发掘和阐释,不断产生发人深省的新意,将永久保持读者的鉴赏兴趣和专家们的研究兴趣。 
                      
 第一章 讨论奥立弗·退斯特的出生地点,以及有关他出生的种种情形。 
  在某一个小城,由于诸多原因,对该城的大名还是不提为好,我连假名也不给它取一个。此地和无数大大小小的城镇一样,在那里的公共建筑物之中也有一个古已有之的机构,这就是济贫院。本章题目中提到了姓名的那个人就出生在这所济贫院里,具体日期无需赘述,反正这一点对读者来说无关紧要——至少在目前这个阶段是这样。 
  这孩子由教区外科医生领着,来到了这一个苦难而动荡的世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仍然存在着一件相当伤脑筋的问题,这孩子到底是不是能够有名有姓地活下去。如果是这种情况,本传记很有可能会永无面世之日,或者说,即便能问世也只有寥寥数页,不过倒也有一条无可估量的优点,即成为古往今来世界各国现存文献中最简明最忠实的传记范本。 
  我倒也无意坚持说,出生在贫民收容院这件事本身乃是一个人所能指望得到的最美妙、最惹人羡慕的运气,但我的确想指出,此时此刻,对奥立弗·退斯特说来,这也许是最幸运的一件事了。不瞒你说,当时要奥立弗自个儿承担呼吸空气的职能都相当困难——呼吸本来就是一件麻烦事,偏偏习惯又使这项职能成了我们维持生存必不可少的事情。好一阵子,他躺在一张小小的毛毯上直喘气,在今生与来世之间摇摆不定,天平决定性地倾向于后者。别的且不说,在这个短暂的时光里,倘若奥立弗的周围是一班细致周到的老奶奶、热心热肠的大娘大婶、经验丰富的护土以及学识渊博的大夫,毫无疑义,他必定一下子就被结果了。幸好在场的只有一个济贫院的老太婆,她已经叫不大容易到手的一点啤酒弄得有些晕乎乎的了,外加一位按合同办理这类事情的教区外科医生。除此之外,没有旁人。奥立弗与造化之间的较量见了分晓了。结果是,几个回合下来,奥立弗呼吸平稳了,打了一个喷嚏,发出一阵高声啼哭,作为一名男婴,哭声之响是可以想见的,要知道他在远远超过三分十五秒的时间里还始终不曾具有嗓门这样一种很有用处的附件。他开始向全院上下公布一个事实:本教区又背上了一个新的包袱。 
  奥立弗刚以这一番活动证明自己的肺部功能正常,运转自如,这时,胡乱搭在铁床架上的那张补钉摞补钉的床单飒飒地响了起来,一个年轻女子有气无力地从枕头上抬起苍白的面孔,用微弱的声音不十分清晰地吐出了几个字:“让我看一看孩子再死吧。” 
  医生面对壁炉坐在一边,时而烤烤手心,时而又搓搓手,听到少妇的声音,他站起来,走到床头,口气和善得出人意料,说: 
  “噢,你现在还谈不上死。” 
  “上帝保佑,她可是死不得,死不得。”护士插嘴说,一边慌慌张张地把一只绿色玻璃瓶放进衣袋里,瓶中之物她已经在角落里尝过了,显然十分中意。“上帝保佑,可死不得,等她活到我这把岁数,大夫,自家养上十三个孩子,除开两个,全都得送命,那两个就跟我一块儿待在济贫院里好了,到时候她就明白了,犯不着这样激动,死不得的,寻思寻思当妈是怎么回事,可爱的小羊羔在这儿呢,没错。” 
  这番话本来是想用作母亲的前景来开导产妇,但显然没有产生应有的效果。产妇摇摇头,朝孩子伸出手去。 
  医生将孩子放进她的怀里,她深情地把冰凉白皙的双唇印在孩子的额头上,接着她用双手擦了擦脸,狂乱地环顾了一下周围,战栗着向后一仰——死了。他们摩擦她的胸部、双手、太阳穴,但血液已经永远凝滞了。医生和护土说了一些希望和安慰的话。希望和安慰已经久违多时了。 
  “一切都完了,辛格密太太。”末了,医生说道。 
  “呵,可怜的孩子,是这么回事。”护士说着,从枕头上拾起那只绿瓶的瓶塞,那是她弯腰抱孩子的时候掉下来的。“可怜的孩子。” 
  “护士,孩子要是哭的话,你尽管叫人来找我,”医生慢条斯理地戴上手套,说道,“小家伙很可能会折腾一气,要是那样,就给他喝点麦片粥。”他戴上帽子,还没走到门口,又在床边停了下来,添上了一句,“这姑娘还挺漂亮,哪儿来的?” 
  “她是昨天晚上送来的,”老婆子回答,“有教区贫民救济处长官的吩咐。有人看见她倒在街上。她走了很远的路,鞋都穿成刷子了。要说她从哪儿来,到哪儿去,那可没人知道。” 
  医生弯下腰,拿起死者的左手。“又是那种事,”他摇摇头说,“明白了,没带结婚戒指。啊。晚安。” 
  懂医道的绅士外出吃晚饭去了,护士本人就着那只绿色玻璃瓶又受用了一番,在炉前一个矮椅子上坐下来,着手替婴儿穿衣服。 
  小奥立弗真可以称为人靠衣装的一个杰出典范。他打从一出世唯一掩身蔽体的东西就是裹在他身上的那条毯子,你说他是贵家公子也行,是乞丐的贫儿亦可。就是最自负的外人也很难确定他的社会地位。不过这当儿,他给裹进一件白布旧罩衫里边,由于多次使用,罩衫已经开始泛黄,打上印章,贴上标签,一转眼已经正式到位——成为教区的孩子——济贫院的孤儿——吃不饱也饿不死的苦力——来到世上就要尝拳头,挨巴掌一一个个藐视,无人怜悯。 
  奥立弗尽情地哭起来。他要是能够意识到自己成了孤儿,命运如何全得看教区委员和贫民救济处官员会不会发慈悲,可能还会哭得更响亮一些。 
    
    
    
  
 
 
 
 
 
 
 
 
 第二章

    

    介绍奥立弗·退斯特的成长教育以及衣食住行情况。 
  接下来的八个月,或者说十个月,奥立弗成了一种有组织的背信弃义与欺诈行为的牺牲品,他是用奶瓶喂大的。济贫院当局按规定将这名孤儿嗷嗷待哺、一无所有的情况上报教区当局。教区当局一本正经地咨询济贫院方面,眼下“院内”是否连一个能够为奥立弗提供亟需的照料和营养的女人也腾不出。济贫院当局谦恭地回答说,腾不出来。鉴于这一点,教区当局很慷慨地决定,将奥立弗送去“寄养”,换成别的说法,就是给打发到三英里以外的一处分院去,那边有二三十个违反了济贫法的小犯人整天在地板上打滚,毫无吃得太饱,穿得过暖的麻烦,有一个老太婆给他们以亲如父母的管教,老太婆把这帮小犯人接受下来,是看在每颗小脑袋一星期补贴六个半便士的分上。一星期七个半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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