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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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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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理他,我亲爱的,”老犹太说着,朝达金斯先生挤了挤眼,一边惩戒性地用风箱喷嘴敲了贝兹少爷一下。“蓓特是个好姑娘。你只管追,汤姆,你只管追。” 
  “我想说的是,费金,”基特宁先生面红耳赤地答道,“这事你们谁也管不着。” 
  “你尽管放心,”费金答道,“查理是喜欢说三道四,别理他,我亲爱的,别理他。蓓特是个好姑娘。她要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汤姆,你准会发财的。” 
  “我就是她要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要不是听她的话,我也不会给关进去了,到头来还不是便宜了你,对不对,费金。六个礼拜又怎么样?反正总会进去的,不是现在就是将来,你冬天不怎么想上外边溜达的时候,干吗不呆在里边,唔,费金?” 
  “嗨,是那么回事,我亲爱的。”老犹太回答。 
  “你就是再进去一回也不在乎,汤姆,是吧?”机灵鬼向查理和费金使了个眼色,问道,“只要蓓特不说什么?” 
  “我就是想说我不在乎,”汤姆愤愤不平地回答,“行了,行了。啊,你们谁敢这么说,我倒想知道,晤,费金?” 
  “没有人敢,亲爱的,”老犹太答道,“汤姆,谁也不敢。除了你,我不知道他们哪一个有这个胆子,没有一个,我亲爱的。” 
  “我当初要是把她供出来,自个儿就可以脱身,不是吗,费金?”可怜的冤大头怒气冲冲,穷追不舍。“我只消说一个字就了结了,不是吗,费金?” 
  “是啊,一点没错,亲爱的。”老犹太回答。 
  “但我也没把事情抖出去,对不对,费金?”汤姆的问题一个接一个抛了出来。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老犹太答道,“你真有种,绝不会漏出一句话,就是莽撞了点,我亲爱的。” 
  “也许是吧,”汤姆扭头看了看,回答道,“就算是吧,那有什么好笑的,嗯,费金?” 
  老犹太听出基特宁先生火气相当地大,赶紧向他担保没有人在笑,为了证明在座各位都很严肃,便问罪魁祸首贝兹少爷是不是这样。然而不幸的是,查理刚开口回答,说他一辈子从来不像现在这样严肃,又忍不住前仰后合地放声大笑起来。备受羞辱的基特宁先生二话不说,冲过去对准肇事者就是一拳。贝兹少爷躲避打击向来就很老练,猛一低头躲开了,时机又选得恰到好处,结果这一拳落到了那位快活老绅士的胸日上,打得他摇摇晃晃,直退到墙边,站在那里拚命喘气,基特宁先生失魂落魄地望着他。 
  “听。”就在这时,机灵鬼叫了起来,“我听到拉铃的声音。”他抓起蜡烛,轻手轻脚地上楼去了。 
  这帮人正搞不清是怎么回事的时候,铃声又颇不耐烦地响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机灵鬼又回来了,神秘兮兮地跟费金嚼咕了几句。 
  “哦。”老犹太嚷道,“一个人?” 
  机灵鬼肯定地点了点头,他用手挡住蜡烛火苗,一声不响地给了查理·贝兹一个暗示,要他眼下最好别再开玩笑了。机灵鬼尽到了朋友的责任,他目不转睛地看着老犹太的脸,听候吩咐。 
  老头儿咬着蜡黄的手指,盘算了几秒钟,面孔急剧地抽动着,似乎正担心着什么,害怕得知最坏的情形。末了,他终于抬起头来。 
  “他在哪儿?”他问。 
  机灵鬼指了指楼上,做了一个离开这个房间的动作。 
  “好吧,”费金对这无声的询问作了答复。“带他下来。嘘!别出声了,查理。斯文点,汤姆。避一避,避一避。” 
  查理·贝兹和他新结下的对头乖乖地服从了向他俩下达的这一番简短的指示。四下里没有一点声音表明他们到哪儿去了,机灵鬼举着蜡烛走下楼来,后边跟着一个身穿粗布罩衫的男人。这人仓惺地扫了周围一眼,把遮住自己下半张脸的大披巾扯下来,露出了花花公子托比·格拉基特的一张脸——十分憔悴,不知多少天没洗脸,没刮胡子了。 
  “你好吗,费金?”这位可敬的绅士朝老犹太点点头,说道。“机灵鬼,把这张围巾掼到我帽子里边,剃头的时候我好知道上哪儿找去,没错。你将来会出落成一个年轻有为的江洋大盗,比眼下这个老油子高明得多。” 
  说着,他把罩衫撩起来,系在腰上,扯过一张椅子放在炉旁,坐了下来,两腿搭在保温架上。 
  “瞅瞅,费金;”他满腹牢骚地指着长统马靴说道,“从你知道的那个时候算起,连一滴戴伊马丁①都没碰,一次都没擦过,天啦。喂,你别那样看着我。不要着急,我不吃饱喝足了,也没力气跟你谈正经事。拿点吃的来,我们先把三天没进的货来个一次补齐。” 
   
  ①指伦敦有名的戴伊马丁公司出品的鞋油。狄更斯少年时代在这家公司干过活。 
  老犹太打了个手势,要机灵鬼把能吃的东西都放到桌上去,自己在这个强盗的对面坐下来,等着他开口说话。 
  从外表上看,托比丝毫也不打算马上开口。一开始老犹太还沉得住气,观察着他的脸色,似乎想从表情上看出他到底带来了什么消息,然而毫无效果。托比虽然显得疲惫不堪,但眉宇之间仍保持着那种一贯的怡然自得的神气,真是没得治了,透过油泥污垢、胡须鬓角显现出来的仍旧是花花公子托比·格拉基特那一副自鸣得意的傻笑。老犹太焦躁地站起来,一边盯着托比一点一点把食物送进嘴里,一边激动难忍在屋里踱来踱去。这一招也完全不起作用。托比摆足了旁若无人的派头,一直吃到再也吃不下去,这才吩咐机灵鬼出去,关上门,兑了一杯酒,定了定神,准备发话。 
  “首先,费金。”托比说道。 
  “对呀,对呀。”老犹太挪了一下椅子,插嘴说。 
  格拉基特先生停下来,呷了一口酒,直夸掺水杜松子酒真是好极了,接着又把双脚蹬在壁炉上,以便使靴子和自己的视线大致处于水平的位置,又若无其事地捡起了话题。 
  “首先,费金,”这位入室抢劫的老手说道,“比尔怎么了?” 
  “啊!”老犹太一声惊叫,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嗳,你该不会是想说——”说话时托比的脸唰地变白了。 
  “想说!”费金叫喊着,怒不可遏地跺着地面。“他们哪儿去了?赛克斯跟那孩子。他们哪儿去了?到什么地方去了?” 
  “买卖搞砸了。”托比有气无力地说。 
  “我就知道,”老犹太从衣袋里扯出一张报纸,指着报纸说。“还有呢?” 
  “他们开了枪,打中了那孩子。我们俩架着他穿过野地——直端端的,就像乌鸦飞过一样——翻过篱笆,水沟,他们还在追。妈的。全国的人都醒过来了,狗也在后边撵。” 
  “说那个孩子。” 
  “比尔把他背在背上,跑得飞快,跟一阵风似的。后来我们停下来,把他放在我们中间,他脑袋搭拉着,身上冷冰冰的。那些人眼看着就要追上我们了,人人为自已,谁都不想上绞刑架。我们就散伙了,把小家伙丢在一个水沟里,也不知道是死是活,我知道的就这些了。” 
  费金没再听他说下去一只是大吼一声,双手扯着头发,冲出房间,跑出大门去了。 
    
    
    
  
 
 
 
 
 
 
 
 
 第二十六章

    

      在这一章里,一个神秘的角色登场了,还发生了许多与这 
    部传记不可分割的事情。 
  费金老头一直跑到街角,才开始从托比·格拉基特带来的消息造成的影响中回过神来。他丝毫也没有放慢自己异乎寻常的脚步,仍然疯疯癫癫地向前跑去。突然,一辆马车从他身边疾驶而过,行人见他险些葬身车底都不约而同地大叫起来,他这才吓得回到人行道上。老犹太尽量绕开繁华街道,躲躲闪闪地溜过一条条小路狭巷,最后来到了斯诺山。到了这里,他的步子迈得更快了,他毫不拖延,又折进了一条短巷。直到这时,他好像才意识到已经进入了自己的地盘,便又恢复了平日那副懒洋洋的步态,呼吸似乎也比较自由了。 
  在斯诺山与霍尔本山相交的地方,就是从伦敦老城出来往右边走,有一条狭窄阴暗的巷子通往红花山。巷内好几家肮脏的铺子里都摆着一扎扎种类齐全、花色繁多的旧丝手绢,从小偷手里收购这些东西的商贩就住在铺子里。千百条手中在窗外的竹钉上晃来晃去,或者在门柱上迎风招展,货架上也放满了手巾。这里虽说和菲尔胡同一样狭窄闭塞,却也有自己的理发店、咖啡馆、啤酒店和卖煎鱼的小店。这是一个自成体系的商业区,小偷小摸的销赃市场。从清晨到黄昏来临,都有一些沉默寡言的商贩在这一带逛游,他们在黑黝黝的后厢房里洽谈生意,离去时也和来的时候一样神秘莫测。在这里,裁缝、鞋匠、收破烂的都把各自的货物摆出来,这对小偷来说无异于广告牌。污秽的地窖里囤积着废旧铁器、骨制品、成堆的毛麻织品的边角零料,散发着霉臭味,正在生锈腐烂。 
  费金老头儿正是拐进了这个地方。他跟胡同里那些面黄肌瘦的住户十分熟识,走过去的时候,好些正在店铺门口做买卖的人都亲热地向他点头致意,他也同样点头回礼,只此而已,没有多的话。他一直走到这条胡同的尽头才停住脚步,跟一个身材瘦小的店家打招呼,那人硬挤在一把儿童座椅里,正坐在店门日抽烟斗。 
  “嗳,只要一看到你,费金先生,瞎子也能开眼。”这位可敬的买卖人说着,对老犹太向自己请安表示感谢。 
  “这一带也太热了点,莱渥里。”费金扬起眉毛,双手交叉搭在胳臂上,说道。 
  “是啊,我听说过这种牢骚,有一两次了,”老板回答,“不过很快就会凉下来的,你没发觉是这么回事?” 
  费金赞同地点了一下头,指着红花山方向问,今晚有没有人上那边去。 
  “你说的是瘸子酒店?”那人问道。 
  老犹太点了点头。 
  “我想想,”老板想了一会儿,接着说道,“有的,总有六七个人上那儿去了,据我所知。你朋友好像不在那儿。” 
  “没看见赛克斯,是吗?”老犹太带着一脸的失望问道。 
  “用律师的说法,并未在场,”小个子摇摇头,说了一句蹩脚的拉丁语,样子十分阴险。“今晚你有什么货要给我?” 
  “今晚没有。”老犹太说罢转身走了。 
  “费金,你是不是上瘤子店去?”小个子在后边叫他,“等一等。就算在那儿陪你喝两盅也行。” 
  老犹太只是扭头看了一眼,挥了挥手,表示自己情愿一个人去,再说了,那小个子要从椅子上挣脱出来也确实不容易,所以这一次瘸子酒店就失去了莱握里先生会同前往的荣幸。当他好不容易站立起来时,老犹太已经消失了。莱渥里先生踞起脚尖,满心以为还能看见他的人影,可希望落空了。他只得又把身子挤进小椅子里,跟对面铺子里一位太太彼此点头致意,其中显然搀和着种种猜疑和不信任,然后又派头十足地叼起了烟斗。 
  三瘸子,是一家酒店的招牌,一班常客习惯上管它叫瘸子店,赛克斯先生和他的狗已经在这家酒店露过面。费金跟酒吧里的一个男人打了个手势,就照直上楼,打开一扇房门,悄悄溜了进去。他用一只手挡住亮光,焦急地向四周看了看,看样子是在找人。 
  屋子卫点着两盏煤气灯,窗板紧闭,褪色的红窗帘拉得严严实实,不透一点光。天花板漆成了黑色,反正别的颜色也会被烛火熏黑的。室内浓烟滚滚,乍一进去,简直什么东西也分辨不出来。不过渐渐地,部分烟雾从打开的门口散出去,可以看出屋子里是一大片和涌进耳朵的噪音一样乱糟糟的脑袋。随着眼睛逐渐适应环境,旁观者看得出室内来客众多,男男女女挤在一条长桌的周围,桌子上首坐着手拿司令锤的主席,一位鼻子发青,脸部因牙疼而包扎起来的专业人士坐在室内一角,正叮叮咚咚地弹奏着一架钢琴。 
  费金轻手轻脚地走进去,那位专业人士的手指以弹奏序曲的方式,飞快地滑过键盘,结果引来了要求点歌的普遍呼声。鼓噪停息之后,一位小姐为大家献上了一支有四段歌同的民谣,在每一节之间,伴奏的人都要把这支曲子从头弹一遍,他使出浑身解数,弹得震天价响。一曲唱罢,上席发表了一通感受,随后,坐在主席左右的两位专业人士又自告奋勇唱了一首二重唱,赢得一片喝彩。 
  真正有意思的还在于观察一下某些超群出众的面孔。主席本人(也是店主)是一个粗俗暴躁、膀大腰圆的家伙,演唱进行的时候,他一双眼睛滴溜溜地转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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