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容天下续集十里红莲艳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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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容天下续集十里红莲艳酒-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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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早知道在这里待着迟早给他揪住小尾巴,但没料到早已入瓮。
  我擦擦额头,想他应该是不把我放眼里的,也不会对我有太多提防。
  然后他当闲磕牙,给我说了个故事,来龙去脉不算复杂。
  武当现任掌门是丹元,在他之前是须眉,再之前便是太华。
  “北宗少林,南崇武当”,这是官方对武当的地位肯定。但时下在江湖中最新潮的说法,便是“少林无发貌美,武当发美无貌”。
  最近少林弟子还俗的越来越多,实际和这个说法不无关系。
  武当弟子的发型很丑,但是人都知道,在那一簪的轻挽下,绝对可以释放出如云流水的乌发。不过头发再美也无法掩饰相貌的事实。武当历史上能看得过去的人,就只有创始者邋遢真人张三丰。从那以后尽出丑男,已经成了一条不成文的定律。
  太华道长改变了武当的形象。自他第一次出现在傲天庄,一身素白长袍,一颗额心红痣,武当山的女弟子数量增长便突飞猛进。
  但姑娘们的梦没做上多久便彻底被粉碎——太华二十岁那年便成了亲,并在两年后生了娃。
  他爱不爱自己妻子谁也不知道,也不重要。因为那桩婚事是他师叔定的,他师叔其实才是真正的武当老大。
  一个月夜,太华在玄岳门外面见到一个女人。
  可以说,他当时要知道她的名字,就不会有今日的天山。
  那个女人叫薛红。连七十的老和尚看了都会色心大发的薛红。
  薛红是有名的女盗贼。
  太华是有名的闷骚葫芦。
  她对他笑了,据说他是没有任何面部表情的。她的目的原本不是勾引他,只是顺手摸了他的东西。但她下山以后拿着他的掌门令牌,她改变了主意。
  她最擅长偷的东西,一是宝物,二是男人。
  她把最木讷最难偷的太华偷到手,也不过用了短短两个月时间。
  太华有多后悔,寻常人大抵无法想象。他一是后悔对自己妻子的不忠,二是后悔自己犯了戒律,三是后悔没有一刀解决了薛红。
  她的事闹得很大,武当山里很多人都知道。然后太华他师叔罚他向老婆跪几天几夜,又把薛红招来,把话摊开来讲。太华一脸对薛红的愧疚,薛红却笑曰那不过是露水姻缘,何必如此认真。
  薛红走得很平淡,事情处理得也很平淡。
  半年后他听说薛红和重甄在一起好几个月了。
  一年半后他听说薛红已经替他生了孩子。是个男孩,单名莲。
  两年后,薛红和重甄分开,开始过上了饲养男宠的生活。只是从那以后她再没有过孩子。
  七年后,太华的独女得伤寒成了仙。他为此哭得伤透了心,却又与薛红见面。薛红和他谈了一个晚上,没多久他便传位给了大徒弟丹元。
  之后他仍在武当,但鲜少下山。
  二十余年后,薛红死了。太华的媳妇也不幸翘了。之后他基本上是销声匿迹。
  有人说见过他最后的样子,是白发满头。
  江湖真是个可以淹死人的地方,名头这些东西也不过是叫着好听的。太华混入天山保护自己的儿子,换个名字往脸上贴点东西,他便彻底成了另一个人。
  我不知道为何他不直接去见重莲。想了想,或许是怕被杀。
  若真是这样,那他想多了。修炼莲神九式,真正需要的不是杀掉亲人,而是杀死亲人那种感觉。在那种绝望中度过无数个年月,这个变态的武功才能熬出来。
  不过,我也终于找到了和林轩凤说话的理由。回风雀观,我和他聊了聊关于薛红的事。
  林轩凤说,薛红并不是那种很千娇百媚的女人。她脾气阴晴不定,唯独在月明之夜会温和些。她爱借着月光看他的脸,抚摸他的额头说:你最俊的地方,便是这颗痣。
  七七
  之后一段时间,我一直找人帮忙打听重莲的消息,有空就和艳酒在一起闲聊。也不知道是他城府太深还是压根就是闲了没事做,我拼命想打听他和重莲对着干的原因,总是无功而返。
  而最神奇的事,就是重火宫没了消息。
  在江湖上行动的重火宫弟子都是小喽罗,天山找不到目标,也慢慢开始闭关研究各门派武功拆招大法。
  我必须表现得无所谓,否则必然前功尽弃。可是一想到重莲没了消息,每天连睡觉都不安稳,几天下来精神恍惚,一个不小心,居然问了林轩凤一个本不该问的问题。
  “谁给你说的九犬一獒的故事?”他给我端了一堆干果小吃,刚一放桌上,我就冒出这么一句话。
  林轩凤想也没想便道:“艳酒。”
  早该料到是这个结果。我笑道:
  “你受他影响蛮大的。”
  “近墨者黑。”林轩凤挽好窗帘,推开窗子。
  “也越发聪明了。”我用手心撑着后脑勺,懒洋洋地说,“大尊主喜欢宫主么。”
  他把窗子完全打开又关上,再把窗帘解开。窗帘一层层为晚风扬起,清辉透明若水,泄了他满身。
  他低声道:
  “没有感觉。”
  “为什么?他太丑了?”
  林轩凤走到我面前,脱去靴子跳上床。我正待问他有何贵干,他竟一脚把我踢翻。我呈不倒翁状在床上摇了摇,又坐起来。他再一脚踢来。我彻底趴下。最后我挣扎着起来,他大发蛤蟆功,扑倒在我身上。我哀号一声,全身瘫软装尸体。
  他捏住我的脸,左拉右拉:
  “林宇凰,有没有人告诉你,你这张嘴真的很贱?”
  “不记得。人人都说我这嘴甜死了。”
  “有没有告诉你,你这脸让人看了就想打?”
  “不记得。人人都说我的脸蛋讨人喜欢。”我搂住他的脖子,高高撅起嘴说,“尤其素小凤鸟,喜番我得不得了。”
  林轩凤笑得眼睛都弯了起来,嘴唇轻轻地压上来。我终于破功,噗哧笑出声,手唰地伸入他的衣裳。他略微一颤,我伺机把他翻过来,压上他的身。他的长发染了月的莹光,闪亮如同上好的丝绸缎子,散散落在枕上。
  我在他额心吻了一下。
  他凝视我很久,软软地说:“小宇凰……想造反了?”
  我当场兽性大发,差点就强了他。
  但有人非常扫兴地敲门:
  “大尊主,有人求见。”
  “我现在没空。”林轩凤淡淡说了一声,双腿勾住我的腰,把我整个人搂下去,在我耳边缓缓吹气,声音几乎融化,“不要管他们……我们继续……”
  我也懒得管他们。但外面的人又道:
  “大尊主,宫主请您务必前去一见。”
  林轩凤眉头一皱,停顿了片刻:“我知道了。”
  我自觉坐起来,他也坐起来,喘了几口气,在我唇上又嚼了一下:“我很快就回来,等我。”
  我哦了一声,看他出去了。然后在床上滚来滚去,抱住被子蹭了几下,憋得几乎要断气。若不是他说他要回来,我一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一百次。
  但等了很久他都没有出来。
  我跳出窗,赶到风雀观主楼外面接他。但还没看向里面,就听到有女子带着哭腔喊道:
  “林轩凤……你不能这么做,你不能这么做……”
  林轩凤不耐烦道:“你要我说几次?你什么都没有做到。”
  “你让我去查重莲的身份,我查了。就连他杀过重甄的四个儿子我都查到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哦?他杀了重甄的四个儿子?”
  “没错。”女子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期许,一丝讨好,“重甄原来其实有两个儿子,在他之后又和别的女人生了两个,这些人都在小时候被重莲杀了。”
  我愣了愣。这又是哪一出的故事?
  “重莲为什么要杀他们?”
  “是重甄叫的。”
  “我懂了。谢谢。”
  “这本该是我做的。”
  终于知道重莲以前喝醉时胡说的话从何而来了。
  这世界真是讽刺。重甄若知道此事,必定含恨而死。他牺牲自己其他儿子,无非是为精挑细选出一个极品少宫主,然而最强也是他最喜欢的那个,居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重莲大概早就知道这些事,所以一直这样矛盾。
  重莲……唉,光是想着这两个天杀的字,五脏六腑都跟绞碎了似的。
  “有劳你了。”林轩凤大声道,“来人,把我房里那个银箱子搬来给楼大小姐。”
  “轩凤哥哥,你在说什么?”
  “嗯,时间也不早了,我叫人送你回去吧。”
  “你……你在开什么玩笑?”
  “我没有开玩笑。”楼里的林轩凤朝前走了一步,弯腰说了一句话。
  “你喜欢……你不喜欢女人,为什么还要……”话说到这里,她便不再继续。但我知道她想说什么。
  “好,礼物在这。送客。”
  楼颦珂刚被人撵到门口,便冲回来大哭起来。她能哭喊出口的话无非是最传统的弃妇怨言,以前觉得很可笑的话,类似“你这负心薄幸的人”,这会儿听得我心里拔凉拔凉。
  林轩凤站在那,任她打,还不冷不热地说:“大小姐脾气发完,就请走吧。”
  “你对我爹的怨恨,怎么可以发在我的身上?你太过分了……”她号哭着,最后被人架着离开。
  就在这时,林轩凤忽然重重撞在窗口。我往后退了一下。他用手背擦擦嘴唇,又站直。
  “他奶奶的林轩凤你个靠人养的货色,有什么资格站在这里?你给她提鞋都不配!”
  竟是缺右眼。
  林轩凤哼笑一声,走出门去。转眼间他又被击中,重重砸在桌子上。茶盘哗地滚落,碎裂在地。
  “你还觉得自己没错不成?这些事你敢告诉林宇凰么?”
  “你要是告诉他,你知道我会做什么。”
  “你再碰她试试!”
  “你告诉他试试。”
  “不用告诉,我都听到了。”
  最后那句话自然是我说的。
  他们二人惊讶地转过头。
  “宇凰,我……”
  “别撒谎,你和楼姑娘发生了什么我都知道。”我跳进窗口,一屋子的人都看着我。我拉住林轩凤的手,指指楼颦珂:
  “娶了她吧。”
  林轩凤先面露惊愕之色,很快便笑出声来: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我也知道你想说什么。”我冲他眯眼一笑,大概笑得不怎么好看,“现在,就连采花贼都比你光明磊落得多。轩凤哥,不管你经历了什么事,你可以自私,但不可以变坏。”
  林轩凤松开我的手,笑道:
  “好吧。我娶。”
  “但我不想嫁你。”楼颦珂往前走一步,抓住缺右眼的手,“我嫁他。”
  七八
  就这样,缺右眼有了老婆。
  楼颦珂似乎是在故意赌气,把这婚礼弄得格外盛大。整个武林都在议论着这对最不般配的夫妻。
  直到一个月过后,我都还记得我缺大哥离开天山时的模样。
  缺右眼平时好歹也够有自信一江湖大盗,一遇到心爱的女人,也失了力气。他唯唯诺诺地跟在楼颦珂身后,就像巴不得老天赐给他一条尾巴,让他用力摇上几下。楼颦珂走得快极了,多看他一眼都嫌多余。他只要一开口讲话,她就会不耐烦地打断,然后狠狠地别过头去。
  记得是谁跟我说的,女人看男人只看银子不看脸。林轩凤现在日子过得好了,花钱大手笔了是没错,但她对他迷恋,是从他身无分文起。
  缺右眼一直嫌银子没地方花,而且还是个老江湖。客观说,林轩凤除了比他帅点外加年轻,还长了一张哄女人的甜嘴,基本都没法和他比。怎的她对待两人区别如此之大?
  我敢保证,只要林轩凤稍微有一点反悔的样子,她就是成了亲,也会飞奔回来。
  女人的审美多少是有点问题的。
  我的审美也大有问题。
  尽管他做了这些事,但我依然当作没有看到,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要持续多久。
  然而,不出半个月,江湖中又涌起腥风血雨。
  接连三日,三个重要的人被杀。
  武当大弟子谭绎,灵剑山庄毋琴丝,少林高僧释炎。
  整个武林人心惶惶。
  可怕的并不是有人被杀,而是杀这三人的,是同一个人。而且,是在三天内的同一时间被杀。
  从少室山顶到武当山顶,让一个少林高僧连夜赶路,约莫一日便可到达。
  让同一个高僧从这两个地方到灵剑山庄,忽略体力大量耗损,分别要五日,三日。
  而这个人杀人的顺序是,谭绎,毋琴丝,释炎。
  即是:武当,灵剑,少林。
  再是内功深厚的人,也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抵达还留有力气准时杀人,不留线索。
  此人刻意绕路杀人,还刻留下了痕迹——死者的伤口在颈项,而且很明显为金钗所杀。
  血凤凰又出现了。
  但我却不能肯定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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