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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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面人- 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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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子,望着格温普兰的脸说:

“谨向大人致敬。卑职撒来州州长费力浦·但泽尔·巴生骑士在接到女王陛下直接的特殊命令和英国大法官大人的恃许之后,即于州政府的职员兼书记官沃布里·多克米尼克绅士及法定官员的协助下,在这项任务的职权范围内,根据海军部转来的文件,进行了审问,并记录在案。在审查了证物和签名,看过、听过各项声明之后,即行对质。凡有关证明和调查的各项法律手续都—一进行完毕,现在已经作出了公正的、正确的结论。为了使权利归于应该享受的人,兹特正式宣布大人是克朗查理和洪可斐尔男爵,西西里科尔龙侯爵,英国上议员费尔曼·克朗查理爵士。愿上帝保佑您。”

他说完鞠了一躬。

除了刽子手以外,所有在场的人:法学家,医生,承法吏,铁棒官,都在格温普兰面前鞠躬,他们的敬礼比州长的还要地道,简直一躬到地。

“哎呀!”格温普兰叫起来了,“赶快喊醒我!”

他站起来,面色铁青。

“我来把您喊醒,”一个我们还没有听见过的声音说。

从一根石柱后面走出一个人。自从那块大铁板替这支警察人员让开通路以后,没有另外的人走进地窖,显然,这人是在格温普兰来到以前就待在这个黑影里的,这大概是个专门在黑暗里观察的人,他站在那儿想必有一定的职权和使命。这是一个臃肿的胖子,戴着宫廷假发,穿一件旅行披风,态度恭谨,说得恰当一点,他已经不年轻了。

他行了一个礼,又恭敬,又利落,只有在贵人手下当家院的绅士才有这种丰采,一点没有官吏的那股别扭劲儿。

“是的,”他说,“我来把您叫醒。您已经睡了二十五年了。您一直在做梦,现在该醒过来了。您以为您是格温普兰,其实您姓克朗查理。您以为您是平头百姓,其实您是贵族。您以为您是最下层的人,其实您是最高贵的。您以为您是个卖野药的,其实您是个上议员。您以为您是个穷人,其实您是大富大贵之人。您以为您是微贱的,其实您是伟大的。醒过来吧,我的爵爷!”

格温普兰用很低的声音,一种透露出一定的恐怖成分的声音,喃喃地说:

“这一切都是什么意思呢?”

“意思是说,我的爵爷,”胖子回答,“我叫巴基尔费德罗,我是海军部的官吏,这个漂浮物,阿尔卡诺纳的这个葫芦,是在海边上找到的,它被人拿到我这儿,由我亲手启封,这是我的职位的责任和特权,我在海岸漂流物品科办公室,当着两个发誓保守秘密的人的面前打开它,这两个人是下议员,一个是巴斯城选区的威廉·布拉斯威斯,另一个是扫桑波敦选区的汤麦斯·乔维斯,这两个证人记载并且证实葫芦的内容,在启封记录上签名以后,就交给我了,我报告了女王陛下,然后接到女王的命令,所有必要的法律手续,都在这种微妙的材料所要求的慎重之下完成了,最后的对质手续刚才也做过了。意思是说,您有一百万的年金,意思是说您是大不列颠联合王国的爵士,国家的立法者和法官,最高的法官,最高的立法者,穿貂皮滚边的深红色的衣服,跟皇族平起平坐,地位跟君王一样,头上戴的是元老冠,还要跟国王的女儿——一位公爵小姐——成婚。”

这个突然的变化好像沉雷压顶,格温普兰昏过去了。

第二章漂流物没有迷路

整个的故事都是一个在海边上拾到一个葫芦的大兵引起来的。

我们现在把这件事说明一下。

每一个事实都是齿轮的一个牙齿。

有一天退潮的时候,伽尔肖堡垒兵营里四个炮兵中间的一个,在沙滩上拾到一个被海潮冲上来的柳条葫芦。这个已经霉烂的葫芦是用一只涂了柏油的塞子封住的。这个炮兵把这个漂流物交给了堡垒的上校,上校把它转交给英国海军上将。交给海军上将就等于交给海军部;而对漂流物来说,海军部就是巴基尔费德罗。巴基尔费德罗打开葫芦的封口,把它交给女王。女王马上阅读了这个文件。于是她召见两位很有地位的顾问,商量了一下,一个是大法官,他在法律上是“英国君王的良心的守护人”,另一个是世袭宫廷典礼司长,他是“纹章和贵族后裔的法官”。英国上议员、天主教徒、诺尔福克公爵汤·霍华,派他的纹章局局长贝东伯爵亨利·霍华声明,他完全同意大法官的意见。当时的大法官是威廉·古柏。千万不要把这位内阁首相跟与他同时的另外一个同名的人混淆在一起,这个同名人是一位解剖学家,比德卢的诠注家,他差不多在厄田·阿柏夷在法国发表《骨骼史》的同时,公布了《肌肉论》;一位外科学家跟一位爵士是迥不相同的。威廉·古柏爵士是在龙克维尔子爵塔尔堡·耶尔维顿的案件上出名的,因为他判决:“从宪法上说,一位上议员的复位比一位国王重得王位还要重要。”在伽尔肖拾到的那个葫芦引起了他极大的注意。发表这个格言式判决的人自然喜欢它能够实行。现在是一位上议员复位的机会。格温普兰在大街上有一面招牌,很容易找到。阿尔卡诺纳也是如此。囚禁犯人的监狱虽然让他们在里面发霉,可是却能够保藏他们,如果囚禁也能叫保藏的话。交给巴士底监狱的囚犯,难得有人去打扰他们。监狱是不轻易掉换的,正像人不轻易掉换棺材一样。阿尔卡诺纳还关在恰泰姆方塔里。只要一伸手就能找到他。于是他们把他从恰泰姆解到伦敦来。同时派人到瑞士去调查。每一个事实经过查对,都是确实的。他们从维浮和洛桑的档案里把流放中的林诺爵士的结婚、孩子的出生以及孩子的父母的死亡证件调来,为了“以备不虞之需”,每一个证件都是两份,自然两份都是经过官方证明的。所有这一切都是在极端秘密的情况下,用当时所说的“皇家速度”完成的。依照培根①的建议并且付诸实行的、由布拉克斯通写成的法律草案的说法是“鼹鼠窝的秘密行动”,这项法案上规定,凡是有关大法官官署、国家以及叫做“上议院事务”的公事,必须用这个办法进行。

①培根(1561—1626),英国哲学家。

“国王的命令”和杰弗理的签名也证实了。对于从病理学上研究过这类叫做“逸兴”的怪癖的人来说,这份“国王的命令”也就不足为奇了。詹姆士二世似乎应该把这种事情隐瞒起来,可是他为什么会留下这张笔据,使他的行为受到牵连呢?厚颜无耻。傲慢,对什么都满不在乎。嘿!您以为只有妓女才不知羞耻吗?国家的利益也跟妓女一样。Etsccupitantevideri①。自己犯了罪,而且还引以为荣,这就是全部的历史。国王跟苦役犯一样,文身黥首。有的人得到了逃脱警察和历史的毒手的好处,却心里不痛快,因为别人不知道是他干的。请你们看看我胳膊上这个花纹:一个爱神庙和一颗被箭刺透的燃烧着的心,我是拉色乃尔。“国王的命令”。我是詹姆士二世。有的人干了一件坏事,当场留下一个标记。老脸皮厚地留下自己的姓名,使人忘不了他的恶迹,这是为非作歹的人目中无人的狂妄。克利斯丁抓住摩纳代斯基②,逼着他忏悔,然后派人把他杀掉,她声明说:“我是住在法国国王那儿的瑞典王后。”世上有一种掩饰自己的暴君,如梯伯尔③,还有一种自夸己能的暴君,如腓力普二世。前者比蝎子还毒,后者比豹子还残忍。詹姆士二世是第二类的变种。大家都知道,他的面色安详,愉快,这一点跟腓力普不同。胖力普总是绷着脸,詹姆士总是很高兴。两人同样残酷。詹姆士二世是个笑面虎。他跟腓力普二世一样,干了坏事,还能心安理得。他是个受上天保佑的妖怪。所以他用不着遮遮掩掩,他做的害人事都是从神权来的。他也乐意在自己身后留一批西芒伽斯④档案,把他干的伤天害理的事—一编号,注明日期,分门别类,加上标签,整理得井井有条,每一类都有一个特别的格子,跟药剂师实验室里的毒药一样。在自己的罪行上签名画押,也正是皇家作风。

①拉丁文:人家还没有看见她,她就在那儿飞媚眼了。

②十七世纪瑞典女王克利斯丁的宠臣。

③罗马暴君。

④西班牙小城名,那儿有一批古代留下来的档案,很有名。

犯下的每一桩罪恶好比一张期票,不知道哪一位大人物是付款人。现在这张加盖不吉利的“国王的命令”背书的期票到期了。

女王安妮在保守秘密方面,特别没有女人味儿,关于这件大事,她请求大法官供给她一份叫做“御耳边的报告”的秘密报告。这一类的报告在君主专制时代特别盛行。在维也纳有“御耳顾问”,这是宫廷里的一位重要人物。这是查理曼王朝遗留下来的官职,在古《巴勒登宪章》里叫做auricularius①,负责替皇帝做密探。

①拉丁文:在耳边说话的人。

女王很信任英国的大法官古柏男爵威廉,因为他跟她一样近视,甚至比她还要厉害,他曾写过一篇回忆录,开头是这样的:“所罗门手下有两只鸟,一只是叫做‘户特布特’的田凫,能够说万国方言,另外一只是叫做‘西姆尔康伽’的鹰,它那两只翅膀的影子能够遮住两万人的游行队伍。天意也是这样,不过形式不同罢了。”云云。大法官证实了这是一个被拐走,造成残废,现在被人找到的一个封爵的继承人。他没有怪詹姆士二世,不论怎么说,詹姆士总是女王的父亲。他甚至还找到替他辩护的理由。第一,在君主政体的国家里流行着两个古老的格言:Esenioratueripimus.Inroturagiocadat①.第二,国王有把子民弄成残废的权利。张伯伦曾经证实这一点②。“Corporaetbonanostrorumsubjectorumnostrasunt③,”詹姆士一世说,这是一位博闻强记的国王。为了王国的利益,他曾经挖掉几个皇族公爵的眼珠。某几个离王位太近的亲王被放在两只褥子中间巧妙地闷死,说是中风而死。所以说把一个人弄成残废比闷死好多了。突尼斯的国王把自己父亲姆莱一阿桑的眼珠挖出来,皇帝也没有因此不接待他的使臣。所以说,国王可以跟废除一个官职一样,废除一个人的肢体,等等,这是合法的,云云。不过一个合法的行为并不排斥另外的一个:“如果一个被扔在水里的人口到水面上来,没有丧命的话,这是上天改变国王的行为。如果继承人又回来了,那就把他的冠冕还给他得了。诺宋伯国王阿拉爵士就是这样登上王位的,他以前也干过跑江湖的行当。对格温普兰也应该这样做,他也是一个国王,意思是说他也是一个爵士。在不可抗力下,不得不从事一项下贱的职业,不会使纹章黯然无光;证据是:阿布多罗宁国王当过园丁,圣若瑟当过木匠,神仙阿波罗当过牧羊人。”总之,这位博学的大法官的结论是:应该把原来的财产和爵位还给这位假名叫格温普兰的费尔曼·克朗查理爵士,不过有一个条件:“必须和恶棍阿尔卡诺纳对质,并且被他认出来。”这样一来,这位大法官,宪法上的“君王的良心守护人”,把女王的良心给安抚下来了。

①拉丁文:贵族抛弃了我。我要建立一个没有贵族的社会。

②见张伯伦全集,第二部第四章第七六页。——原住

③拉丁文:国内臣民的生命及其四肢悉属国王。

大法官在附记里说,如果阿尔卡诺纳拒绝口答,应该使他受到“严酷无情之刑”,要达到《阿代尔斯坦王宪章》所要求的“死亡般冷冰冰的审判”的程度,在第四天对质;不过有点麻烦的是,如果受刑人在第二天或者第三天一命呜呼,就不能对质了;可是应该根据法律办事。法律的弊病也是法律的一部分呀。

不过话又说回来,大法官认为阿尔卡诺纳一定会认出格温普兰来的。

安妮对格温普兰的畸形作过一番适当的了解,她因为不愿意让她继承克朗查理家财产的妹妹受到损失,幸灾乐祸地决定约瑟安娜公爵小姐嫁给新爵士,也就是说,嫁给格温普兰。

从另外一方面来说,费尔曼·克朗查理爵士的复位也是很简单的事,因为他是合法的继承人,而且是直系血亲。关于旁系亲属要求继承有问题的或者inabeyance①的爵位,必须征求上议院的意见。远的且不去说它,一七八二年汤麦斯·斯特卜来顿要求继承保蒙子爵,一八○三年可敬的坦威尔·布里治要求继承钱多斯子爵,一八一三年陆军中将科理斯要求继承潘白里伯爵,等等,都经过这道手续。不过这儿完全不同。没有任何纠纷;显而易见是合法的;他的权利是一目了然的;用不着去找上议院;女王在大法官的协助下,能够承认这位新爵士。

①英文:悬而未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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