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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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性- 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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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婚姻对双方都既是一种负担又是一种利益。但是在男女两性的处境中并不存在对称性。对女孩子们,婚姻是结合于社会的唯一手段,如果没有人想娶她们,从社会角度来看,她们简直就成了废品。这就是母亲总是热衷于安排她们婚事的原因。在上个世纪的中产阶级家庭中,订她们的婚事几乎不同她们商量。通过事先安排好的“拜访”,她们被送给可能的求婚者。左拉在《家常便饭》描写了这一习俗:

“吹了,全吹了!”约瑟兰太太说着瘫在了椅子上。约瑟兰先生只说了声“啊!”

“可是,”约瑟兰太太尖叫着继续说,“你好像还不明白,让我来告诉你吧,婚事又一次告吹了,这是第七次告吹。”

“你听着,”她继续说,开始向女儿发动攻势。

“你是怎么把这门婚事搞糟的?”

贝尔莎明白,这回该她说话了。

“我不知道,妈妈。”她小声嘟囔着。

“一个副省长,”她母亲接着说,“还不到30岁,前途无量啊!一个每月都能把他的薪水交给你的人;

稳稳当当;这是最重要的……你是不是又和上几次一样,干了蠢事?”

“没有,妈妈,肯定没有。”

“你和他跳舞时,你们溜到小客厅里了。”

贝尔莎有点不知所措地说:“是的,妈妈——我们刚单独在一起,他就想对我动手动脚,他搂住了我,就像这样紧紧的。当时我吓坏了,推了他一把,他就撞到家具上了。”

母亲打断她,气冲冲地又说:“把他推到家具上了?!你这个贱货,你居然敢推他!”

“但是,妈妈,是他把我搂住了呀。”

“是吗?他搂住了你,亏你想得出!我们还把这些傻瓜送到寄宿学校呢!说,他们都教给你了什么!

啊,是躲在门后亲嘴吗?你会老老实实地把这种事告诉你的父母吗?你把人家推到家具上,你让结婚的机会全都泡汤了!”

她摆出教训人的神气,接着说:

“这可是最后一次了,我再也不管了,你真笨,我的宝贝。既然你不走运,就该明白得用别的办法把男人抓到手。就是说,态度要亲切,眼神要温情,忘掉你那一方,允许小小的亲匿,好像是没有注意。一句话,你要把丈夫勾到手……让我烦恼的是,她想做的时候,还做得不太坏。唉!别哭了,看着我,好像我就是向你求婚的男士那样。看,把你的扇子这样扔下去,他拾起来时就会碰到你的手指……腰要弯一点,不要板得太直,男人可不喜欢木板、别像个傻瓜似的让他们做得太过分。一个做得太过分的男人是没有指望的,我的宝贝。”

整整一个傍晚,姑娘都在顺从地听着这些气话,可是她的心情沉甸甸的,极畏惧和羞耻紧压着……

在这种情况下,女孩子仿佛是绝对被动的;她被娶,被父母嫁出,而男孩子们则是结婚,娶妻。他们在婚姻中寻找的是对他们生存的扩大与证实,而不是纯粹的生存权。这是他们自愿承担的责任。因此他们能像希腊和中世纪的讽刺作家那样权衡利弊。对他们,结婚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不是一种被注定的命运。他们完全有权选择过独身生活,有些人则结婚很晚或根本不结婚。

婚后,女人在世界上有她自己的一份权利,法律保证她不受男人任性行为的侵害,但她成了他的附庸。在这个联合企业中,他是经济首脑,所以根据社会的观点,是他在代表这个企业。她改用他的姓氏;她属于他的宗教、他的阶级、他的圈子;她结合于他的家庭,成为他的“一半”。不论他的工作调到哪里,决定住在哪里,她都必须夫唱妇随。她在某种程度上必须果断地与她的过去决裂,依附于她丈夫的世界。她必须把她的人身、她的处女贞操以及所需要的绝对忠诚奉献给他。所以,她失去了属于未婚女人的某些法定权利。罗马法将妻子作为locofilioe'子女'置于夫权之下,其地位相当于女儿。19世纪初,保守作家博纳尔宣称,妻子对于丈夫,犹如孩子对于母亲。1942年前的法国法律,要求妻子服从丈夫。现在,法律和习俗仍赋予丈夫很大的权威,如婚姻处境本身所暗示的那样。

既然丈夫是一个生产劳动者,他就是一个超出家庭利益而面向社会利益的人,就是在建设集体未来的同时,通过合作开创他自己的未来,所以他是超越的化身。而女人注定要去延续物种和料理家庭——就是说,注定是内在的。实际上,人的每一种生存都同时包括超越性和内在性;为了向前发展,每一种生存都必须延续,因为它只有与过去联为一体才能迈向未来,只有与其他生存交往才能确认自我。这两种因素,即延续与发展,隐含在任何一种生命的活动中,而对于男人,婚姻使两者愉快综合更有可能。他在自己的职业和政治生涯中,经历了变化和进步,感到自己在时间与世界中扩展。当他疲于做这种遨游时,他就回到家里,回到一个固定的地方,世界的一个停泊处。晚上他在家里恢复精力,妻子则在家管理家务和照料孩子,保管好她存下的过去的东西。但她的工作只是千篇一律地延续和抚养生命。她毫无变化地使物种永存,保障日常生活的稳定节奏和家庭的连续性,注意把门锁好。但是,她不可能直接影响未来或世界,她只有以丈夫为中介,才可能超出自身,延伸到社会群体。

今天的婚姻,基本上仍保留了这一传统形式。首先,它强加于少女远比强加于年轻男人为专横。仍有许多社会阶层,女人除了结婚别无出路。在农民当中,未婚女人是贱民,是父亲、兄弟或内兄弟的仆人,她几乎不能和他们一起到城里去。婚姻使她受男人的奴役,但也使她变成了家里的主人。在某些中产阶级的阶层,少女仍无谋生能力。她只能在父亲家过寄生生活,或在一个陌生人家处于某种低下地位。即使她比较解放,她也由于男人们有经济优势而宁可结婚也不愿意有职业:她倾向于找一个地位比她高的丈夫,或者希望他能比她获得更快、更大的成功。

至今人们仍然同意做爱(如我们所见)是为男人提供的一种服务;他获得他的快感,所以他应付给她一定的报酬。女人的身体是他购置的某种物品;而对于她,他是资本,她有权利用。她有时也可能会带来些嫁妆,或者,常常做一些家务:持家和养孩子。不论哪一种情况,她都有权接受赡养,传统道德甚至也鼓励她这样做。她自然受这条坦途的吸引,更何况女人面临的职业常常是讨厌的,工资微薄的。总之,婚姻是一种比其他许多职业都更有利的职业。

而且,社会习俗也不允许未婚女人有性的自由。在法国,妻子通奸至今被认为是非法的,尽管法律没有禁止女人自由恋爱,虽然如此,如果她想有个情人,仍必须先结婚。甚至现在,许多行为十分检点的中产阶级年轻女人,也是“为了自由”才去结婚的。在美国,非常多的年轻女人已有性自由,但她们的实际体验有点像马林诺夫斯基在《野蛮人的性生活》当中描写的少女体验,她们在“单身汉的家里”搞一些不太重要的性交活动。应当看到,她们在以后被完全看做成人时,将会结婚。在美国,单身女人比在法国更被社会视为一个不健全的人,即使她可以自己谋生。如果她要获得人的全部尊严,赢得她的全部权利,就必须戴上一枚结婚戒指。只有已婚女人做母亲才是受人尊敬的;未婚母亲会触犯公众舆论,而她的孩子会给她的生活带来严重的妨碍。

由于这一切原因,相当多的青春期女孩子,无论是欧洲的还是美洲的,当被问起她们对未来的打算时,会一如既往地回答:“我想结婚。”但是,没有一个年轻男人会把结婚当做他的主要计划。经济成功会给他带来一种成人的地位。这种成功可能隐含着婚姻,尤其是对农民;但也可能排除婚姻。现代生活比过去更不稳定,更为动荡,因而使婚姻义务对年轻男人格外沉重。另一方面,婚姻带来的好处也已经减少,因为他的食宿问题很容易得到解决,也因为他通常可以得到性满足。婚姻无疑可以提供物质与性的某些方便:它使个人摆脱了孤独,给他以家庭和孩子,把他牢牢固定在时空中;它明确实现了他的生存。但尽管如此,就整体而言,男性所要求的比女性所满足的要少。我们可以说,父亲与其是说把女儿嫁了出去,不如是说把她甩了出去。女孩子找丈夫时并不准备响应男性的要求,而是想创造男性的要求。

安排婚姻并不是只在过去才有的事情,整个有固定资产的资产阶级都在保持这一习俗。

在拿破仑墓的周围,在歌剧院,在海滨舞会,在茶会,美丽的候选者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穿着崭新的长裙,胆怯地展示着她优美的体态和文雅的谈吐。她的父母唠叨说:“你东挑西拣的已经让我够费神的了,快拿定主意吧。下回该轮到你妹妹了。”这个可怜的待嫁者知道她会越来越成为老处女,机会会越来越少。极少有人会向她求婚:她几乎和被用来交换一群羊的贝督因姑娘一样没有选择的自由。如柯莱特所指出的:“一个女孩如果不走运或没有处在有利的地位……便只能保持沉默,当时机来临时紧紧抓住它,感谢上帝!”

上层社会的情况倒不是那么露骨,年轻人可以在母亲的监视下去会面。比较解放的女孩子,出门的机会会多一些,她们可以上学或从事能与男人相接触的职业。1945年至1947年,利普莱夫人曾对比利时中产阶级中的择偶问题进行了调查。她的调查结果是:1945年以前频频出现的安排婚姻,目前已近乎消失;有些婚姻通过牧师或通信商定。在已订婚的人当中,通过社交接触而订婚的占48%;通过共同学习和工作的,占22%;由于私交和私人来往的,占30%;青梅竹马的微乎其微。根据各种答复,金钱起主导作用的婚姻占30%至70%。在回答者当中,说父母急于让女儿出嫁的占48%;有17%的人说父母想把女儿留在身边。女孩子急于结婚的占36%;想结婚的占38%;宁肯不结婚也不愿意有个坏婚姻的占26%。一般认为,女孩子们期望婚姻能增加她们的自由。大多数人说,女孩子们在择偶及采取相关的主动方面,比年轻男人更积极。

法国虽没有类似的调查材料,但中产阶级状况与此相似,无疑会得出相应的结论。在法国,安排婚姻一向比其他国家多,专门从事这类事务的俱乐部仍很盛行。征婚启事在报纸上占有不小的篇幅。在法国和在美国一样,母亲、老朋友和女人都在玩世不恭地教年轻妇女,“捕捉”丈夫的艺术犹如捕蝇纸捕捉苍蝇;这是需要高超技巧的“钓鱼术”或“狩猎术”:“目标不要订得太高,也不可太低;要现实,不要浪漫;要风骚而又不失端庄;别要求得太多,也不可太少。”年轻男人对“想结婚”的女人是存有疑心的。利普莱夫人报告了一个比利时年轻人说的话:“对一个男人来说,没有什么比感到自己是在被追求、觉得一个女人在想钓他上钩更讨厌的了。”而男人也在极力回避对他们的这种诱惑。女孩子的选择通常十分有限,而且它不可能是完全自由的,除非她也有不结婚的自由。她的决定通常带有算计、厌恶和听天由命的特征,而不是带有热情。如果一个男人在诸如健康和地位方面显然可取,那么,不论有否爱情,她都会接受他。

可是,女孩子虽然想结婚,却又往往害怕结婚。结婚给她带来的好处比给男人多得多,所以她比男人更急于结婚。但这也意味着她要付出更大的牺牲,尤其因为这暗示要更果断地与过去决裂。我们已经看到,许多青春期女孩子一想到要离开父母的家,便感到苦恼。这种焦虑由于婚期逼近而加深。这是一个引发许多神经症的时刻。这种情况在害怕即将承担新义务的年轻男人身上也可能发生;但是由于已讨论过的种种原因(这些原因在这一转折的关键时期十分重要),它更普遍地发生在少女们的身上。我在这里不妨简单摘引斯特克尔的一个实例,在这个实例里一个良家女孩因有严重的神经病症状而曾接受他的治疗。

她经受着呕吐的折磨,每天晚上都服用吗啡,经常突然大发脾气,拒绝洗澡,总是呆在自己的房间里。她订了婚,她说她很爱自己的未婚夫,已经委身于他。但后来她又承认,她没有一点儿快感,一想到他的吻就感到恶心。她崇拜母亲,可又觉得没有得到足够的爱。她无法容忍结婚和离开家的想法,于是她病了,冒犯了她的未婚夫。她声称她打算彻底放弃结婚的想法,永远留在家里,像孩子那样。她母亲坚持让她结婚,但她在举行婚礼前一周自杀了。

在其他例子里,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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