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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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五年-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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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阳历七月,正当元辅张居正先生去世五周年,皇帝端坐深宫,往事又重新在心头涌现。他降谕工部,要工部如实查报,张居正在京内的住宅没收归官以后作何区处:是卖掉了,还是租给别人了?如果租给别人,又是租给谁了?工部的答复没有见于记录。大约史官认为记载了这道上谕,已经可以表明皇帝当时微妙复杂的思绪,至于房屋或卖或租,对国家大事则无关紧要,就不必琐碎饾饤地加以记录了。

【注释】

*本书中所叙皇城及紫禁城的轮廓及各宫殿的名称,所据为《春明梦馀录》。宫廷中的生活,以《酌中志》所记为最详,《宛署杂记》也有记载,《菽园杂记》所记各节,则在本书所叙述的时代之前。

①见《神宗实录》页3398,《万历邸抄》卷1页349所记与《实录》稍有出入。万历并没有举行这次午朝。《大明会典》卷44页10所叙万历午朝,实际上是张居正当国时代召集少数大臣在御前询问,和一般的朝会不同。参见《实录》页1568。

②据《大明会典》卷39页1~7;《春明梦馀录》卷27页5;TaxationandGovernmentalFinance页48、184。

③《穆宗实录》页1537~1543、1585~1586。

④各种仪式的记述,可参阅《大明会典》及《春明梦馀录》的有关章节。献俘的详情据《涌幢小品》卷1页18~19所记加以描述。该书所叙献俘的时间稍后于1587年。

⑤《神宗实录》页1432~1434、3339。

⑥《酌中志》卷16页112;《神宗实录》页95~96、2900、4948。

⑦《神宗实录》页3100~3101、3117~3118、3131。

⑧《大明会典》卷60页1~31。

⑨《明史》卷49页555~556;《大明会典》卷51页1~6;《春明梦馀录》卷15页16~18;《宛署杂记》页116。

⑩《大明会典》卷44页11~12、22~32。

《中华二千年史》卷5上页114。

《孝宗实录》页2449。

《武宗实录》页3689。

《穆宗实录》页246;《春明梦馀录》卷23页27。参见《病榻遗言》卷1页14、19。

《神宗实录》页145~146。

《神宗实录》页3341、3375、3455。

《神宗实录》页4104。

《明史》卷213页2479,参见《国朝献征录》卷17页60。

《明史》卷14页1483;《明史纪事本末》卷61页668;《神宗实录》页1369、1529;《酌中志》卷5页29、卷22页195。

《神宗实录》页151~153、1009、1040、1465;《大明会典》卷52页5~6。

《酌中志》卷16页112;《神宗实录》页95~96、2990、4948。

《神宗实录》页229~230;ScienceandCivilisationinChina卷3页425~426。

《神宗实录》页2、279、606、774、1737;《酌中志》卷7页30;《春明梦馀录》卷6页13;《宛署杂记》页179。

《神宗实录》页520、778~779、1399;《明史纪事本末》卷61页661。

《春明梦馀录》卷6页15~17;TaxationandGovernmentalFinance页8~9、256、359n。

Hucker,TraditionalState页11、31、56;“GovernmentalOrganization”页24~25;又见《神宗实录》页186、392、3415、4172。

《春明梦馀录》卷6页60;《酌中志》卷16页98、卷22页198。参见丁易著《明代特务政治》;《野获编》卷6页35~36。

《明史》卷300页3367;《神宗实录》页838、1449;《张居正书牍》卷4页18。参见TaxationandGovernmentalFinance页153、296。从这些记载来看,李伟事件之被揭露与处理,张居正是幕后的主持人。

《神宗实录》页618、628、685~686、726、1461~1462、1753、1761、1784。

《春明梦馀录》卷13页2和页23、卷28页30、卷25页1、卷49页1~4;《酌中志》卷16页97;《野获编》卷2页46。

《神宗实录》页810~811、814~815,1017、1023、1043~1044、1051~1053。参见《明史》卷229及富编《明代名人传刘台》。

《春明梦馀录》卷6页51;Hucker,TraditionalState页8~9、13;Hucker,“GovernmentalOrganization”页28。

《国朝献征录》卷3页47。

Hucker,“GovernmentalOrganization”页29;杜乃济著《内阁制度》页197~198;邓之诚著《中华二千年史》卷5上页164~170。

《神宗实录》页933。王世贞曾批评这一做法,见《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

《明史》卷304页3417~3418。参见《太祖实录》页1848,《神宗实录》页2821。以宦官参与税收见TaxationandGovernmentalFinance,页47。

《酌中志》卷13页67~68、卷16页97、101、卷19页161、卷22页193、卷23页301。

《明史》卷213页2479、卷309页3422,卷305页3427;《国朝献征录》卷17页65;《酌中志》卷5页29。

《大明会典》卷11页2。

《神宗实录》页1473~1476、1524~1525、1506;《明史》卷213页2480、卷225页2595;《国朝献征录》卷17页77~78;《明史纪事本末》卷61页622。

《神宗实录》页1480~1486、1490~1491、1501~1502、1506~1507;《明史》卷243。

《神宗实录》页1476、1555、1586、1640;《国朝献征录》卷17页85;《张居正书牍》卷4页16、卷6页17。

《明史》卷213页2481;《神宗实录》页1051、1586、1631~1632、1640;《国朝献征录》卷17页88。参见朱东润著《张居正大传》有关章节。

《神宗实录》页1430、1528、1556;《明史》卷114页1483;《酌中志》卷22页196。

《神宗实录》页2052~2054、2081~2083;《明史》卷114页1483、卷305页3428;《酌中志》卷5页29;《明史纪事本末》卷61页666。张居正责成万历悔过的两件奏疏载《张文忠公文集》,《皇明经世文编》卷326曾加收录。

《大明会典》卷46页24~36;《神宗实录》页2276;参见Hucker,“GovernmentalOrganization”页10。

《宛署杂记》页125。

《春明梦馀录》卷6页61;《宛署杂记》页77~78;《酌中志》卷16页114。

《明史》卷114页1483;《先拨志始》页1;《神宗实录》页2332、2364、2373、2389、2397;《光宗实录》页1。王氏于1582年阳历七月三日册封恭妃,八月二十八日生常洛。

《神宗实录》页2321、2329、2334~2335;《国朝献征录》卷17页100~101;《明史》卷213页2482。

《神宗实录》页2797;《酌中志》卷22页186~187、196。

《酌中志》卷1页1~2;《神宗实录》页3683~3684、4104。

《先拨志始》页1、2、27;《野获编》卷3页39。

《神宗实录》页2404。

《酌中志》卷16页112。

《明史》卷219页2534;《国朝献征录》卷17页104。参看《明代名人传张四维》。

《神宗实录》页2378、2530、2732;《明史》卷77页819;《湮林续纪》页30;TaxationandGovernmentalFinance页301。

《神宗实录》页2435、2436、2438、2440、2454、2460。参见《明代名人传张四维》。

《国朝献征录》卷17页75。

《神宗实录》页1884。

关于陵墓的详细情况,见本书第四章。

《神宗实录》页2520~2522。

《神宗实录》页2442、2451、2471、2489,并参看页2393。

《神宗实录》页2438。

《酌中志》卷5页29~30;《明史》卷305页3428。

《神宗实录》页2436、2438、2473;《明史》卷305页3428。冯保积赀巨万,王世贞《弇州史料后集》记其事,傅衣凌著《商业资本》页23~24曾加引用。

《神宗实录》页2440。

《神宗实录》页2607、2814、3117。

《国朝献征录》卷17页89。

《明史》卷305页3428。

高拱的《病榻遗言》,有《纪录汇编》本。《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谓“以史考之,亦不尽实录”,见子部小说家存目一,卷27页2929。

高拱自述其与张居正的冲突,见《病榻遗言》页32,参见《国朝献征录》卷17页23;《明史》卷213页2478~2479;《明史纪事本末》卷61页654。高拱免职经过,见《神宗实录》页34。申时行当日曾目击其事,《赐闲堂集》卷40页22于高拱之骄慢与冯保之恶毒均有批评,但未归罪于张居正。

《神宗实录》页332、338、356、2494。此事高拱于《病榻遗言》中曾详加说明,见该书页37~42。参见《国朝献征录》页17、24、39;《明史》卷213页2478、卷214页2487、卷305页3428;《赐闲堂集》卷40页23。据史料所载各种迹象,张居正曾间接牵入。高拱墓志铭为郭正域所撰,见《国朝献征录》卷17页26~40。

《神宗实录》页2440、2460、2509、2610、2713~2714、2756~2759、2771、2778~27

79、2797~2798、2802、2805、2816~2817、2819。

明代“追赃”的程序,详TaxationandGovernmentalFinance页247~249。

《明史》卷213页2482;《国朝献征录》卷17页104;《明史纪事本末》卷61页668。

《神宗实录》页2756~2759、2771、2819。

《神宗实录》页2778、2796、2801、2859、2975。参见《明代名人传》页1109~1110。

《神宗实录》页3491。

第二章 首辅申时行 第二章 首辅申时行 皇帝之师

每当大学士申时行走到文华殿附近,他就自然而然地感到一种沉重的负担。这是一种道德观念的负担。

文华殿坐落紫禁城东部,皇帝在此就读。1574年,万历髫龄十岁的时候,他就能挥笔写作径尺大字。写下了“责难陈善”四个字当场赐给申先生①,意思是希望他的老师能规劝他的过失,提出有益的建议。这四个字的含义是这样深邃,书法的笔力也很劲拔,申时行接受

这样的赏赐不能不感到极大的荣幸。十三年之后,申时行所深感不安的乃是他所尽的心力,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一个“万历之治”的灿烂理想,也许至今已成泡影。

申时行不是皇帝五个蒙师之一,但他所担任的功课最多,任课时间也至久②。现在身为首辅,他仍然担负着规划皇帝就读和经筵的责任。因之皇帝总是称他为“先生”而不称为“卿”,而且很少有哪一个月忘记了对申先生钦赐礼物。这些礼物有时没有什么经济价值,而纯系出于关怀,诸如鲤鱼二尾、枇杷一篮、折扇一把、菖蒲数支之类;但有些礼物则含有金钱报酬的意义,例如白银数十两、彩缎若干匹③。不论属于哪一类,这都足以视为至高的荣誉,史官也必郑重其事,载于史册。

得任为皇帝的老师是一种难得的际遇,也是“位极人臣”的一个重要阶梯。固然并不是既为老师就可以获得最高的职位,但最高的职位却经常在老师中选任。在皇帝经筵上值讲,必然是因为在政治、学术、道德诸方面有出类拔萃的表现。值讲者即使还不是卓有成就的实行者,至少也是众所推服、彻底了解国事的思想家。

根据传统习惯,皇帝为皇太子时即应就读,受傅于翰林院诸学士,称为东宫出阁讲学。登极之后,除继续就读而外,他还要出席另一种形式的讲学,即所谓经筵。经筵于春秋两季气候温和之时举行,每月三次。每次经筵,所有六部尚书、左右都御史、内阁大学士和有爵位的朝臣勋戚都要一体参加,还有给事中、御史多人也在听讲的行列中出现④。

经筵举行的时间一般在早朝之后,皇帝在大汉将军二十人的保卫下首先驾到。在这文质彬彬的场合中,大汉将军也免除甲胄而穿上袍服,但仍携带金瓜等等必不可少的武器。皇帝在文华殿面南坐定,传谕百官进入,行礼如仪。至此,鸿胪寺官员将书案一张摆在御座之前,专供圣鉴;另一张摆设在数步之外,为讲官所用。参加听讲的官员鱼贯而入,分列书案左右。

《万历起居注》书影。万历元年正月初五日,小皇帝传谕内阁提前举行日讲。经筵和其他所有的仪式一样,必有其目视耳听的对称均衡。先一日用楷书恭缮的讲义此时已经陈列于案几之上。在赞礼官呼唱之下,两员身穿红袍的讲官和两员身穿蓝袍的展书官出列。他们都是翰林院中的优秀人员。讲官面对皇帝,展书官在书案两侧东西对立。接着是讲官叩头,叩头毕,左边的展书官膝行接近书案,打开御用书本讲义,用铜尺压平。此时左边的讲书官也已经趋前,站在中央的位置上,开始演讲。讲完后,书本盖覆如前,讲官及展书官退列原位,以便右边的同僚履行任务。左边讲官所讲授的是“四书”,右边讲官所讲授的则为历史。此种节目,历时大半天只有讲官可以口讲指划,其他全部人员都要凝神静听,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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