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妖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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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妖邂逅-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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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尾酒的基础知识。

    从太阳初升到夜幕降临,整整十二个小时,我的屁股基本没怎么离开过凳子,视线几乎没有逃脱过文字,硬是被填鸭式的教育灌充了实实在在一天,直灌得我脑满肠瘦、昏天黑地。

    然而,我的苦难远远不止如此,以上这些,仅仅只是前期准备而已,重要的工作还在后头。我刚从书堆里解脱,就立刻被派遣到这里来报道。所有对书的啃食,都是为了能够让我顺利的混入酒吧,顺利的留在酒吧,顺利的完成这一期的酒吧探索而作的铺垫。

    据说经由百解的独门秘技发现,无论是受害者还是犯人都与这家小酒吧脱不了干系。在此基础上,所长自诩严丝密缝的推理又得出,犯人应当是鼠类的精怪,靠吸食年轻女子的鲜血来采补。因此,我来这里的真实目的,便是卧底。咳咳,当然,“卧底”一词是经过美化的表达,说白了就是诱饵。不过,这个说法总让我觉得有点可怜巴巴的,遂弃之不顾。

    简而言之,我的任务就是锁定犯罪嫌疑人,然后将其诱捕。

    当然,我只负责诱,捕,自然是要靠所长他们的。

    只可惜,我一连在此昼伏夜出了三个晚上,依然毫无收获,连嫌疑人一星半点的影子都没望见。

    “哈呵——”我打了个哈欠,前途渺茫啊!

    我叹口气,起身踩着高跟鞋,“嘀!嘀!嘀!”的走进了酒吧的洗漱间。

    幽幽的香味突如其来的钻进我的鼻子,我不禁打了个喷嚏,暗叹我可怜的过敏症状又被门口该死的劣质熏香给激发了。

    哎,到底是城郊,地方偏不说,店面小客人少,营业额不高,所以成本节约在这里贯彻得非常彻底,连厕所的熏香都是用几块钱一斤的人工香精调的。不过,好歹还算是有熏香的,没有人有厕所里的氨气自行发酵。我揉揉发痒的鼻尖,走了进去。

    迎面一块半人高三人宽的长镜子,左右上方的镜角各安着两盏小巧的镜前灯,昏暗的黄色灯光爱理不理的洒下来,懒洋洋的停留在镜面上,照的镜中人半明半暗、半黑半黄。建立在酒吧作业的基础上,我私下揣测,这黯淡的灯光大约一方面是为了节电,一方面则是为了营造暧昧的气氛,但我瞧着,却颇有一番鬼屋的森然架势。正譬如我现在站在镜前,既看不清自己,也看不清周围,然后配上空无一人的洗手间,配上风从漏雨的窗户中灌进来的呼呼声,接着,一个苍白的鬼影从镜子里慢慢的成形、显现,披头散发、赤目血泪,伸长白骨的手攀住镜缘慢慢爬出……你想想,多么合适?

    我叉着腰蹙了蹙眉,镜中的我也叉着腰蹙了蹙眉。然而,镜中的人,望着如此陌生。我怎么会涂金红色的眼影?怎么会用粉底把自己的脸抹得煞白?怎么会擦血红的唇膏?还有身上这条和我素日品性完全不搭的皮裙……神啊,虽然如此浓重的妆容,诡异的打扮,我已经接连装束了三天,但乍在镜中瞧见,还是觉得惊悚,差点就在心里惊呼“这是谁?”。

    我忍不住把据说象征着女人成熟、性感的皮裙又往下拉了拉,不习惯,实在是不习惯。

    唉,我仰天长叹,都怪那该死的惹是生非的妖怪还不出现,害我不得不天天顶着这身行头招摇过市,然后天天三更半夜的在这里守候。

    我低头沉思,这样干等下去总不是办法,太被动。它一星期不来,难道我就要在这里耗一星期么?不行不行,那也忒自虐了,搞不好不等抓到妖怪,我自己就已经先崩溃了!但是,怎样才能够尽快的引蛇出洞呢?
第九章 诱饵(2)
    我想了想,再想了想,终于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狠狠心在自己的指尖划下一道小口子。血,新鲜的血,迅速的渗了出来,像戳了个洞得皮管,汩汩冒出。指尖有微微的抽痛传来,我硬着心肠冷静的把伤口放到水龙头下冲洗,直到闻着淡淡的血腥味从伤口窜出,方摸出一个创口贴松松的裹上。

    我是o型血。这类型的血,据说口味本就好得很,固而平日里就特招蚊子,再加上我素来嗜甜如命,想必我的血甜腥味一定足够。

    我无声的奸笑:妖怪,既然你是为着年轻女子的鲜血而来,那我这样的诱饵,应当够分量了吧?

    我再度揉揉面颊,对着镜子嫣然一笑,调整表情的时候到了。记住,我对自己说,不能有丝毫的愤恨不能有丝毫的迁怒不能有丝毫的不满凶恶,只能是妩媚妖娆、眼波盈盈,就算做不到回眸一笑百媚生,也定要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退后两步继续照,脚下不禁有些摇晃,站了好久有点脚麻了。

    十公分的高跟鞋,果然能让一个平时走起路来虎虎生风的女子,亦变得如柳扶风、摇曳生姿,委实是鞋跟太高太细走不太稳的缘故。

    莫怪古代要求女子三寸金莲,那时候没有高跟鞋,只能让脚一小再小,方能踏不稳地,一颠一颠的露出袅袅娜娜的风情。

    做完这一套流程,我捋一捋鬓间的细发,顶着一张笑吟吟的面具,矫揉造作的摇晃着扭了出去。

    *****************************************************

    在娱乐场所,越是冷淡的,骨子里越是疯狂;越是矜持沉默的,内心潜台词越是巨多;越是言行有度的,越是容易走极端;越是深沉内敛的,实际上越是喜好表现自己……

    以上,就是我总结出来的所谓的闷骚定律。人类,普遍适用;妖怪之流,估摸着也差不离。

    别不相信,撇嘴不屑。我告诉你,这绝对是有事实依据和道理的。想想看,你见过哪个杀人狂咋咋呼呼的什么都放在嘴边唱吗?你见过哪个变态在固定的变态行为之余也豪迈奔放的?

    只怕越是沉稳正常的,一旦放肆起来才会毫不顾忌的过度,全因平日里太过压抑、无处发泄的缘故。正所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说起这闷骚定律,却是因着一位客人。

    长长的吧台在我的左手边优雅的划出一个优美的弧度,而这位客人就坐在这弧度处。

    他刚来不久,话未多说,一坐下就一杯接着一杯的喝酒。我借着递酒偷窥他,只见他年纪不大,顶多也就三十左右,脸面瘦削,下巴尖尖,五官一般,唯有一双绿豆眼贼亮贼亮。他应当酒量不错,即便是如此灌酒,也不见眼里糊涂,反而越来越精亮,宛若两粒流光的乌珠,衬得一张苍白的脸终于有了些生气。

    不知为什么,乍一见面,我就觉得这位客人有点不寻常,倒也不全是因着我那个“闷骚定律”,或许是直觉使然,或许是他那双小眼睛,乌溜溜的,像两盏迷你探照灯,又像x光扫描仪,毫不礼貌的悄悄透视着这里的每一个人,不,是每一个女人。

    他擎起酒杯喝了一大口,透过酒杯的玻璃,我瞥见他抽了抽鼻子,似乎是在嗅什么味道。我的心里登时没来由的一紧,不自觉地就缩了缩受伤的手指,连忙转身面对酒架装作找酒,心中着实有些慌乱,会是他吗?

    背后响起桌面轻叩的声音,我琢磨着他该是又一杯酒喝完了,于是顺手从酒架上取了一瓶酒下来。

    果然,他递过空酒杯,移过身子,用双肘弯曲支着吧台,朝我闪闪黑豆眼:“美丽的小姐,请再来一杯。”

    我晃了晃酒瓶给他倒酒,一面尽力保持着脸上的微笑。不料,他趁着接酒杯之际,手掌就看似不经意的滑过我的手指,正是受伤的那只左手。我的心又突突的猛跳了两下,心里又是惊喜又是紧张;喜的是拙计成功,嫌疑犯总算浮出水面;慌的是这种闷骚男不知要如何应付。好在,他先开口了,嗓音无限娇柔。

    “哎哟,这么漂亮的手怎么受伤了?我看着都心疼呀!”

    一句话听得我鸡皮疙瘩簌簌的掉,可怜我还得上演感激涕零的戏目。缓缓的将睫毛下垂45度,一边盖住眼中的狠戾之意,一边故意微颤着假装激动。实是心里早已把他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口里的肉麻话却说的自己一阵阵发冷发抖,该死的,真不是好活计!我坚韧的心灵再一次受到了摧残,还是自我蹂躏,我容易吗我!

    “啧啧,给我瞧瞧来。”他借着酒劲,边说边托起我的手,抚上我的食指,在裹着创口贴的地方来回摩挲,如同一只饿狼深情的注视着一碗美味的红烧肉,细细的眼眸里止不住的溢出贪婪之意。

    尽管我早有准备,但依然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我定怏怏的注视着吧台上的一条木纹,心里暗想:等下一定要洗手!用肥皂洗手!然后深层清洁、去角质去死皮、做手膜……面上仍旧言笑晏晏、笑颜不减。谢天谢地,酒吧里灯光昏暗,我的脸又隐藏在厚厚的粉底之下,眼睫一垂,就再看不清神色,否则要让他知道我已经在心里将他千刀万剐,他不知会如何发作。

    既然是酒吧,夜深人静时分,自然不乏单人进双人出的典范,就我前两天的观察来看,情投意合的、利益所趋的、一拍即合的,挤挤眼便一前一后的出去了,甚是随意,也难怪那几位受害女子糊里糊涂的就被坑出去凭白丢了管血。

    于是,我充分回忆了一通所长亲自讲授的“欲擒故纵”之计,然后嘴上说着推诿婉约的客套话,眼风却是向着“黑豆眼”那么盈盈一撇,顺利的丢过去一个波光粼粼的媚眼——真的是波光粼粼,因为我刚滴了两滴眼药水,趁着眼里的水分子还没有全部跑路,用名副其实的水汪汪的大眼睛在吧台的顶灯下朝目标使劲的明送秋波。

    呐,天上写命格的大神,看到没有?牺牲啊,这是多么宏伟壮丽的牺牲!我长这么大,何尝对别人抛过媚眼?还是对这么恶心这么猥琐的死妖怪,抛这么一个放浪到极致的媚眼!老天,你可曾看到我的心在滴血?你说,你该不该把我往后的命格改的好一点以示补偿?

    下一刻,我勾着猩红的嘴角,绕出吧台,脚下步子不缓,故意和他一个擦身,摇摇摆摆的扭了出去。
第十章 捕鼠
    外的风呼呼的吹着,十月的午夜还是颇有些冷的。我一面暗自庆幸浑身上下贴满了暖宝宝,一面又后悔没有向所长勒索一袭裘皮的披肩来,保准又暖和又拉风。

    我抱着双臂头也不回的往约好的巷子里走,一双耳朵全神贯注的聆听着身后传来的任何一丝声响。

    “嗒、嗒、嗒”有压低了的脚步声跟上来。

    我知道,猎物终于上钩了。哼哼,我在心中冷笑,老怪物,偷窃我凡间泱泱女子的鲜血不说,居然还把无辜的小男孩灭口,且胆敢在天祥大楼伏击我!等逮住你,看怎么好好收拾你!费了老娘如此多心血,抽筋扒皮都算是便宜你了!我悄悄的掰着指头乐颠颠的盘算满清十大酷刑,扒皮抽筋啦、烹煮啦、车裂啦、插针啦……虽然心里清楚的明白自己不可能真的这么做,别说观刑,就是看到受刑后的一堆模糊血肉肯定都会恶心,况且咱也不是那残暴血腥酷吏的角色,但意淫一番还是很泄愤的。

    慢慢走到巷深处,我停下脚步转身朝他不怀好意的奸笑。许是妖怪本能敏锐,他望向我的目光很快就从贪婪化成狐疑,进而警觉,就像是即将到口的一碗红烧肉却有被加入了鹤顶红的嫌疑,看得,吃不得,还要时刻防着另有人抢肉。

    我气定神闲的从屁股口袋里摸出圆镜,远远的向他展示了一下。

    他的脸瞬间青白,神色惶恐,一言不发的调转方向就逃。

    眼看他一头撞上百解拉起的结界,我的心悠悠的愉快起来。自他前脚踏进这条巷子,百解就启动了阵法,然后一点一点缩紧,直到此刻,正是收网时分。

    只见他被结界激得后跌,身形却仍是灵活,后退中一屈腿险险避过了百解射出的黄符。

    百解,就站在巷子口,一身磊落的青布长衫,仍是闭着眼,束着发,左手缩在宽大的袖笼里,约莫是在捏诀,右手修长的食指点出,有条不紊的勾、划、撇、捺、圈,发丝一般的金线随着他指尖的跳跃轻轻的延展,描画出一个个符文,飘飘然的荡漾在空气中,不断的加固着结界。

    显而易见,来时的原路定然是闯不得的了,“黑豆眼”陡然大喝,身形顿时暴涨,衣衫炸裂,化出原型,双眼赤红,前吻突出,毛发丛生,四肢着地,伸出锋利的尖爪,却是一只巨大的灰色硕鼠。

    他忽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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