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科波菲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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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科波菲尔-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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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夫人,”我说。

“姓什么?”那女士问道。

“科波菲尔,夫人,”我说。

“那不对,”那女士答道。“没人在这儿为姓这个的预付过饭钱。”

“是姓默德斯通吗,夫人?”我说。

“如果你就是默德斯通少爷,”那女士说,“为什么一开始要说另一个姓呢?”

我向那女士解释了一番其中原因,她就摇铃并叫道:“威廉!带人去餐厅!”一个侍者听到这话就从院子对面的厨房里跑出来带人去餐厅,当他发现要带的不过是我,显得好不吃惊。

这是很长的大房间,里面有一些很大的地图。哪怕这些地图真是外国而我又被抛弃在它们之中,我也怀疑我是不是会觉得更加身处异地它乡了。我手拿帽子,在靠门的椅子一角上落坐,我觉得这够大大咧咧的。当那侍者为我铺上台布并摆出一套调味瓶时,我想我一定羞得满脸通红了。

他给我拿来一些排骨和蔬菜,还那么粗鲁地揭开盖,以至我还生怕先前怎么冒犯了他呢。但他为我在桌旁放下一张椅子,还很殷勤地说:“嗨,六呎高!来吧!”

我谢了他,在桌边坐下。可他站在我对面那么一个劲地瞪着眼看我,我觉得很难灵活地使用刀叉,或很难不把肉汤溅在自己身上,每次我与他目光相遇,我的脸就红得可怕。注视着我吃第二块排骨时,他说:

“还有为你准备的半品托啤酒呢。你现在喝吗?”

我谢了他,并说要。于是,他把那酒从一个大罐里倒进一只大杯子,并把杯子对着亮光举起来,使这酒看起来更好看了。

“哦,看哪!”他说,“好像很多呢,是吧?”

“真的看起来很多,”我笑着答道。看到他心情那么好,我也很高兴了。他眼睛眨个不停,长了一脸疙瘩,一头的头发竖着。他站在那儿一手叉着腰,另一只手举着玻璃杯对着亮光,看上去挺友好的。

“昨天,这儿有一个先生”他说,“——一个挺壮实的先生,叫好锯匠——也许你认识他?”

“不,”我说,“我认为不——”

“他穿着短裤打着裹腿,戴着宽边帽,还套着灰外衣,系着花点围脖,”那侍者说。

“不,”我很不好意思地说,“我没那荣幸——”

“他走进这里,”那侍者盯着从杯里透过的光亮说,“要了一杯这样的啤酒——我劝他别要——他·偏·偏·要——喝了以后,倒下去死了。这酒对他来说年代太久了。这酒本不该拿出来的;就是这回事。”

听到这个可悲的事故,我大为震惊;我便说我以为我还是喝点水为好。

“嗨,你看,”那侍者仍眯着一只眼盯着从杯子里透过的光亮说,“我们这儿的人不喜欢要了的东西剩下什么。这会使他们生气。可是,如果你喜欢,我可以把它喝掉。我已经习惯它了,习惯了就没什么了。我觉得它对我没害,如果我仰起头来一口气喝干。我能喝吗?”

我回答说,如果他认为喝下去没危险就喝吧,我会很感激他;但如果他不那么认为就千万别那样做。当他仰起头一口气喝下去时,我真怕极了,我承认,我怕看到他遭到和那可怜的好锯匠一样的命运而倒在地毯上没一口热气。可那没有对他造成任何伤害。相反,他看上去更加精神了。

“我们这儿有什么菜呀?”他把叉子伸到我盘子里说,“不是排骨吧?”

“排骨,”我说。

“天哪,”他叫了起来,“我不知道这是排骨,嗨,排骨正是可以解去这种啤酒的毒性的东西。这可不是运气吗?”

于是,他一手拿起一块排骨,一手拿起一个土豆,津津有味地全吃了,这下让我高兴得不得了。他又拿起一块排骨和一个土豆;然后又是一块排骨和一个土豆。我们吃完后,他又端来一个布丁,在我面前放好,他好像在想什么,有些走神。

“饼怎么样?”他打起精神问。

“这是布丁,”我答道。

“布丁!”他叫道,“嗨,天哪,这就是的!什么!”他走近了一点看,“你不是说这是个鸡蛋面粉布丁吧?”

“对,它的确是的。”

“嗨,鸡蛋面粉布丁,”他拿起一把大勺说,“是我最爱吃的布丁!这不是运气吗?快吃,小伙计,让我们看谁吃得最多。”

当然侍者吃得最多。他一次又一次要和我比赛,但以他的大勺对我的小勺,以他的大口对我的小口,以他的饭量对我的饭量,从第一口开始,我就被远远扔在后面了,根本没机会追上他。我想,我还从没见到什么人像这样吃布丁吃得香的;布丁吃完后,他大笑起来,好像还在香香地品味那布丁呢。

看到他那么友好又好相处,我就向他要笔、墨水和纸,好给皮果提写信。他不但拿了来,还好心好意地看着我写。我写好信,他问我要去哪里上学。

我说,“离伦敦很近。”我也只知道这些。

“哦,看哪!”他看上去很沮丧地说,“这事真叫我难过。”

“为什么?”我问他道。

“哦,上帝!”他摇着头说,“那正是他们弄断了一个小男孩肋骨的学校——两根肋骨——他还是一个很小的孩子呢。

我应该说他是——让我看看——你多大了,大概?”

我告诉他我在八岁和九岁之间。

“正是这个年龄,”他说,“他八岁零六个月时被他们弄断了第一根肋骨,到八岁零八个月时又被他们弄断了第二根,结果要了他的命。”

这事件实在让人听了不太舒服,我无法对自己掩饰这点,也无法对那侍者掩饰这点,我又问他这是怎么发生的。他的回答并没给我什么鼓舞,因为那只是三个可答的字:“打断的。”

就在这时,院里长途马车及时吹响了号角,于是我急忙站起来,半为了有一个钱包而骄傲地吞吞吐吐问他,有什么我得付钱的。

“一张信纸,”他答道,“你买了一张信纸吧?”

我不记得我买过。

“信纸很贵,”他说,“由于要纳税。三个便士。在这个国家,我们就这样被抽税。除了给侍者,再没什么了。墨水就算了,我来·贴吧。”

“你应该——我应该——我应当给多少——你希望给侍者多少呢?”我红着脸,结结巴巴地问。

“如果我没有一个家,那家又没有都染上天花,”那侍者说,“我不会要六便士。如果我不用供养年老的父母,还有一个可爱的妹妹,”说到这里,那侍者很动情了——”我不会要一个法生。如果我有一个好处所,又受到好的待遇,我就要请求你收下我的一点什么,而不是向你要。可我是靠剩饭剩菜度日,睡呢就睡在煤堆上——”说到这里,那侍者哭了起来。

我很同情他的不幸,觉得无论如何给他的钱如果少于九便士都是心地残忍冷酷的。我从我那三个亮闪闪的先令拿了一个给他,他谦卑恭敬地接了下来,并马上用拇指捻了捻,试试真伪。

我被人从车子后面举进车时,有一点难堪,因为我发现人们以为我一个人把中餐全吃完了。我知道这点是因为我无意间听到那女士在半圆窗后对看车的人说,“当心那孩子,乔治,要不他会胀得裂开的!”此外,我还看到周围那些女仆都走了出来看着我笑,好像我是个怪物。而那个侍者——我那不幸的朋友——已经重又振作了起来,看上去不但不为此不安,反而一点也不难为情地跟着大家一起大惊小怪。如果我对他产生了什么怀疑,我想这是引起那疑心的一半原因。但我现在更倾向于认为:由于怀着孩子单纯的信任和一个幼者对长者的天生信赖(这种天性被任何孩子过早用世俗的精明来取代都会使我惋惜),我总的来说并不怎么怀疑他,以后也没有。

我得承认,因为无端成为车夫和看车人取笑的对象,我感到很不好受。他们说因为我坐在车后边,所以那部分重;还说我坐货车旅行更为威风。我大肚皮的故事传到外面一些乘客中,他们也听了很开心,问我在学校里是不是被当作两个或三个兄弟付膳食钱,还有我是否在一定条件下被人承包了,以及另外一些让他们乐的问题。不过最糟的是,我知道有机会吃东西时我一定会不好意思吃东西,所以吃过那么一餐量少的午饭后,我就得一夜挨饿了——因为我匆忙中把我的糕饼忘在客栈里了。我的顾虑得到了证实。我们停下来吃晚饭时,虽然我很想吃,我却鼓不起勇气来吃半点,只好坐在火炉边并说我什么也不想吃。就这样,也不能使我免遭更多的嘲讽;一个声音沙哑、满脸横肉的男人一路上不是不停地从三明治盒子里掏出东西吃,就是从瓶里喝水,他却说我像一条大蟒,吃一次就可维持好长时间;他说过这之后又真地狼吞虎咽了一份煮牛肉。

我们下午三点从雅茅斯动身,预定次日上午八点左右抵达伦敦。那正是仲夏时分的天气,傍晚实在舒服。我们经过一个小村庄时,我独自想象那些房子里面是什么样的,住在那里的人在做些什么。有些男孩追着我们并攀在车后晃了一段路,这时我便想不知他们的父亲可否都在世,不知他们在家是否快活。我的思路不断飞向我正前往的那种地方——想象中那的确是可怕的场景,除此之外,我还想了许多别的。我现在还记得,我有时任思绪飞往家和皮果提,我还使劲回忆在咬默德斯通先生前,我的感受是什么,我又是个什么样的孩子;可我怎么也想不起来,我咬他好像是很遥远的远古年代的事了。

晚上就不像傍晚那样舒服,因为太凉;为了防止我从车上掉下去,我被安排坐在两个男人中间(在那满脸横肉的和另一个人中间),他们俩打起盹,就把我挤得差点闷死。他们有时把我挤得那样紧,我不禁叫道:“哦!请别这样!”可他们却因为这叫声把他们吵醒了而不乐意。坐在我对面的是一个穿皮大衣的女士,她被那样得严实包裹着,以致在昏暗中看起来不像一个女士,而像一个干草垛。这女士带了一只篮子,有好长时间都不知道放在哪儿好,后来发现我的腿短,就决定把篮子放在我下面。那篮子挤着我还扎着我,使我非常痛苦;可是如果我稍微挪挪身子,使篮子里的一个大玻璃杯碰在别的什么东西上咣啷作响(因为那是必然的),她就很厉害地踹我一下,并说:“小心,别乱动。·你·的骨头还嫩着呢,·我能肯定。”

最后,太阳升起来了,我的伙伴们看上去也睡得舒服多了。晚上他们挣扎得那样辛苦,他们通过他们那可怕的喘气声和打鼾声来表现了这点,而现在都气声平静了。太阳升得越高,他们睡得越舒服。当他们个个醒了过来后,每个人都说自己没合过眼,如果听到有人说某人睡着过,那被说的人就会气忿忿地反驳。我记得我当时为此十分惊奇,至今我仍同样惊奇。因为我观察到,对人类所有的弱点来说,人们天性而又最不愿承认的却又共有的就是曾在马车上睡过觉(我不能想象这是为什么)。

当伦敦在远方出现时,我觉得伦敦是一个多么令人惊奇的地方,我又多么相信我喜欢的那些英雄的业绩将在那里不断重现,我还如何在心中依稀觉得这是世界上所有城市中最富于神奇和罪恶的地方,这些我都不用在这儿停下来多讲了。我们渐渐接近它,并按时来到我们计划要去的那个位于白教堂区的旅店。我不记得那旅店是叫蓝牛,还是叫蓝猪,反正我知道它叫蓝什么的,而且那玩艺的样子还画在那辆马车的后部。

看车的人下车时向我看一看,在票房门口说:

“有个小家伙从苏弗克的布朗德斯通①来,是姓默德斯通的为他订的票,有什么人来接这小家伙吗?”——

①这看车的人没有读准地名。

没有人回答。

“请你再用科波菲尔这个姓试试看,先生,”我无奈地低下头说。

“有个小家伙从苏弗克的布朗德斯通来,是姓默德斯通的为他订的票,但他自称姓科波菲尔,现在还在这儿等人接,有人来接这小家伙吗?”看车的人说,“快点!有人来接吗?”

没有人。没有人回答。我不安地朝四周看,可是那问话没对任何人激起反应,如果不把那个系着裹腿的独眼男子排除在外的话。那人建议他们最好在我脖子上套个铜圈并把我拴到马厩里去。

梯子拿来后,我跟在那个像干草垛一样的女士后面下了车,但在她的篮子被拿开之前,我一下也不敢动。那时,车里已经没有乘客了,行李很快就被搬光了,马在行李搬完之前被牵走了,剩下马车被几个旅店的马夫推走了。可是仍然没人出面来招领从苏弗克的布兰德斯通来的这位小伙子,这位风尘仆仆的小伙子。

我那时比鲁滨孙·克鲁索还要孤单,鲁滨孙还没人看着他,也没人知道他孤单呢;受当班的售票员邀请,我进了票房,走过柜台后面,坐在他们秤行李的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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